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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新的重要指示,强调要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制度短板,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着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方位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出发,深刻把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新阶段新特征新要求,明确提出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重大命题,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深入领会和把握蕴含其中的科学思维,以正确的方法论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一是坚持系统思维,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放在党的长期执政中来谋划和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战略高度,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补齐党建方面的法规制度短板,力争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出发,更加注重发挥制度在管党治党、执政兴国中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彰显党内法规制度在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工作中的引领和保障功能。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注重抓住制度建设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努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先后制定和修订了19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立起来了。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我们总体上已进入有规可依的阶段,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有规不依、落实不力”的重要论断,强调要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把制度规范体系和执行体系这两个体系凸显出来。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重点论和两点论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中的具体运用,要求我们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既全面把握、又精准发力,既解决好制度“有没有”的问题、更解决制度“能不能落地”的问题。这是在准确把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发展规律和主要矛盾基础上,对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的战略部署和通盘谋划,指明了当前和今后更长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总体思路、主攻方向和工作着力点。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制度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制度短板,从问题入手,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难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攻克什么问题,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现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还不能很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制度供给侧还存在一些结构性问题。从不同领域看,党的领导方面制度总体上偏少、偏弱,党的建设方面制度相对多一些、强一些,但党建的各个领域进展快慢不一、质量参差不齐。从各个层级看,中央党内法规比较健全、质量较高,但部门和地方的配套规定有的还存在照搬照转、落不了地的问题。从各类规范看,实体性规范总体上比较多、比较全,但程序性规范还较为笼统,保障性规范还存在一些缺位。此外,制度的系统性集成性还有差距,有些法规叠床架屋、相互打架,容易造成制度效应“對冲”。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守正创新、开拓进取,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该坚持的坚持,该改进的改进,该调整的调整,该完善的完善,使党内法规制度跟上时代发展,适应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搞好党内法规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做到“五个统筹推进”。
一要统筹推进各位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要以党的根本大法为“纲”统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始终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是一切党内法规源头的鲜明导向,以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和落实定位党内法规,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制定党内法规,以党章统率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将制定准则、条例作为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主体工程,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修订有关准则和条例,夯实和巩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完善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等的基本规定,实现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重要关系、重要工作的全覆盖。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应配套法规,及时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添砖加瓦”,形成以准则、条例为龙头,以配套性的规定、办法、规则、细则为细化补充的制度群,为党的各方面具体工作提供规范和保障,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要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中央明确提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以“1 4”为基本框架,在党章之下,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和监督保障法规四大板块制度创新要衔接呼应、互联互动,实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整体推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放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首要位置,突出党的领导制度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统领地位,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着力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还把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专门作出重大制度安排,确立了其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支撑地位。要着力加强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建设,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不断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三要统筹推进各层面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我们党实行统分结合、以上率下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党中央针对全党全国重大问题制定中央党内法规,中央纪委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和省级党委在其职责范围内制定各自党内法规。要坚持上下贯通、一体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要求认真履行党内法规制定职责,防止因立规缺位影响职责履行,特别是防止因配套法规制定不及时不到位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中央党内法规着重规范“面”上重大问题,凡涉及全党重大事项皆由中央党内法规作出规定,凡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事项只能由中央党内法规作出规定。要着眼于解决管党治党存在的一些深层次、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发挥中央党内法规创设制度、定明方向的重要作用,带动整个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中央纪委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制定的党内法规着重规范“条”上重要问题,上承中央、下启地方,面向全党、普遍适用,要立足更好履行本领域党的工作职责,及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党的各方面工作提供重要遵循。省级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着重规范“块”上重要问题,要以上位党内法规为依据,因地制宜建章立制,出台更多面向基层一线的党内法规制度,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区落地生根。有关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委也要按照党中央要求,结合实际探索制定相关党内法规,把坚持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更好地落实在本系统各项工作中。
四要统筹推进各类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针对党内法规制度总体上还不够健全、完备性不足,制度设计重实体轻程序,有的制度价值取向不够清晰、制度安排不够科学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谋划、突出重点,抓紧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衔接,坚持和巩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起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导性作用的重大制度,创新和完善覆盖各领域各方面的主要制度和具体制度。要注重党组织上下级制度规定之间的衔接一致,提高配套法规制定的精准性、有效性,坚决防止和克服脱离实际、层层加码、变形走样等问题,使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更加科学、更富有成效。要坚持于规周延、于事有效、务实管用、简便易行,注重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既明确怎么办,又明确违反制度规定怎么处理,确保制度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
五要统筹推进各环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制定、备案、执行、评估、清理等于一体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链条,环环相扣、同向发力,有条不紊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视做好前瞻规划,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制度建设任务和举措,科学谋划安排,加强调研论证,进一步明确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新性。全面强化备案审查,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备案审查的首要标准,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切实维护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探索开展实施评估,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评价,着力发现和解决党内法规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党內法规制度得到更好遵守和执行。及时抓好法规制度清理,综合运用集中清理、专项清理、即时清理等多种清理方式,持续推动法规制度“健身瘦身”,不断增强法规制度的生机活力。
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把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统一起来,把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统一起来,切实把握住改什么、怎么改的根本尺度,决不能在政治性、方向性问题上有任何偏差、搞任何含糊。
一要牢牢把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一根本政治原则。“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宝贵经验,是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形成的共同意志,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鲜明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第一个就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牢牢把握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把握这一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最根本的就是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夯实“两个维护”的党内法规制度保障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和首要政治任务,聚焦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把握“两个维护”的要求、完善“两个维护”的制度、坚定“两个维护”的行动、保证“两个维护”的效果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牢牢把握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这一功能定位。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自觉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谋划、来部署、来推进,做到一切服从大局、一切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設、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把比较成熟、普遍适用的经验做法提炼为制度规定、转化为制度安排,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党内法规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13个方面系统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对党和国家各方面事业作出重要制度安排,既阐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抓紧就急需的、必备的党内法规制度进行研究和部署,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要牢牢把握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这一关键要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总体上已进入有规可依的阶段,立规工作的主要矛盾已从解决无规可依的数量问题转向实现良规善治的质量问题。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把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作为重中之重,以高质量立规来构建体系、推动实施、保障善治。要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党面临的“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四种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聚焦弱化党的领导、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充分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要坚决防止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建章立制上闭门造车、弄虚作假,搞中看不中用的制度“形象工程”,摆设“制度花瓶”装点门面。要坚持科学立规、民主立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制度供求两方面情况摸清楚,把制度安排的利弊得失论证好,把制度变革的动力和阻力对比情况研究透,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确保每项党内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四要牢牢把握制定和实施一体推进这一基本要求。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束之高阁会造成制度浪费,形同虚设会损害制度权威,一定要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坚持制定和实施一体推进,统筹制度改革与制度运行,保证改革成果落地见效,使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执规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制度执行,对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各种行为决不能见怪不怪、熟视无睹。要通过监督检查、问责追责倒逼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对有规不依、执规不严的必须严肃查处,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把制度威力充分释放出来。
(摘自《求是》2020年第2期)
一、深入学习领会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科学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出发,深刻把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新阶段新特征新要求,明确提出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重大命题,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深入领会和把握蕴含其中的科学思维,以正确的方法论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一是坚持系统思维,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放在党的长期执政中来谋划和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战略高度,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补齐党建方面的法规制度短板,力争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出发,更加注重发挥制度在管党治党、执政兴国中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彰显党内法规制度在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工作中的引领和保障功能。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注重抓住制度建设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努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先后制定和修订了19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立起来了。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我们总体上已进入有规可依的阶段,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有规不依、落实不力”的重要论断,强调要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把制度规范体系和执行体系这两个体系凸显出来。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重点论和两点论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中的具体运用,要求我们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既全面把握、又精准发力,既解决好制度“有没有”的问题、更解决制度“能不能落地”的问题。这是在准确把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发展规律和主要矛盾基础上,对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的战略部署和通盘谋划,指明了当前和今后更长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总体思路、主攻方向和工作着力点。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制度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制度短板,从问题入手,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难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攻克什么问题,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现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还不能很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制度供给侧还存在一些结构性问题。从不同领域看,党的领导方面制度总体上偏少、偏弱,党的建设方面制度相对多一些、强一些,但党建的各个领域进展快慢不一、质量参差不齐。从各个层级看,中央党内法规比较健全、质量较高,但部门和地方的配套规定有的还存在照搬照转、落不了地的问题。从各类规范看,实体性规范总体上比较多、比较全,但程序性规范还较为笼统,保障性规范还存在一些缺位。此外,制度的系统性集成性还有差距,有些法规叠床架屋、相互打架,容易造成制度效应“對冲”。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守正创新、开拓进取,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该坚持的坚持,该改进的改进,该调整的调整,该完善的完善,使党内法规制度跟上时代发展,适应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
二、全面准确把握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搞好党内法规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做到“五个统筹推进”。
一要统筹推进各位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要以党的根本大法为“纲”统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始终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是一切党内法规源头的鲜明导向,以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和落实定位党内法规,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制定党内法规,以党章统率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将制定准则、条例作为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主体工程,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修订有关准则和条例,夯实和巩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完善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等的基本规定,实现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重要关系、重要工作的全覆盖。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应配套法规,及时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添砖加瓦”,形成以准则、条例为龙头,以配套性的规定、办法、规则、细则为细化补充的制度群,为党的各方面具体工作提供规范和保障,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要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中央明确提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以“1 4”为基本框架,在党章之下,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和监督保障法规四大板块制度创新要衔接呼应、互联互动,实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整体推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放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首要位置,突出党的领导制度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统领地位,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着力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还把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专门作出重大制度安排,确立了其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支撑地位。要着力加强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建设,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不断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三要统筹推进各层面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我们党实行统分结合、以上率下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党中央针对全党全国重大问题制定中央党内法规,中央纪委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和省级党委在其职责范围内制定各自党内法规。要坚持上下贯通、一体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要求认真履行党内法规制定职责,防止因立规缺位影响职责履行,特别是防止因配套法规制定不及时不到位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中央党内法规着重规范“面”上重大问题,凡涉及全党重大事项皆由中央党内法规作出规定,凡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事项只能由中央党内法规作出规定。要着眼于解决管党治党存在的一些深层次、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发挥中央党内法规创设制度、定明方向的重要作用,带动整个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中央纪委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制定的党内法规着重规范“条”上重要问题,上承中央、下启地方,面向全党、普遍适用,要立足更好履行本领域党的工作职责,及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党的各方面工作提供重要遵循。省级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着重规范“块”上重要问题,要以上位党内法规为依据,因地制宜建章立制,出台更多面向基层一线的党内法规制度,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区落地生根。有关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委也要按照党中央要求,结合实际探索制定相关党内法规,把坚持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更好地落实在本系统各项工作中。
四要统筹推进各类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针对党内法规制度总体上还不够健全、完备性不足,制度设计重实体轻程序,有的制度价值取向不够清晰、制度安排不够科学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谋划、突出重点,抓紧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衔接,坚持和巩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起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导性作用的重大制度,创新和完善覆盖各领域各方面的主要制度和具体制度。要注重党组织上下级制度规定之间的衔接一致,提高配套法规制定的精准性、有效性,坚决防止和克服脱离实际、层层加码、变形走样等问题,使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更加科学、更富有成效。要坚持于规周延、于事有效、务实管用、简便易行,注重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既明确怎么办,又明确违反制度规定怎么处理,确保制度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
五要统筹推进各环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制定、备案、执行、评估、清理等于一体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链条,环环相扣、同向发力,有条不紊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视做好前瞻规划,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制度建设任务和举措,科学谋划安排,加强调研论证,进一步明确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新性。全面强化备案审查,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备案审查的首要标准,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切实维护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探索开展实施评估,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评价,着力发现和解决党内法规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党內法规制度得到更好遵守和执行。及时抓好法规制度清理,综合运用集中清理、专项清理、即时清理等多种清理方式,持续推动法规制度“健身瘦身”,不断增强法规制度的生机活力。
三、始终牢牢把准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正确方向
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把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统一起来,把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统一起来,切实把握住改什么、怎么改的根本尺度,决不能在政治性、方向性问题上有任何偏差、搞任何含糊。
一要牢牢把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一根本政治原则。“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宝贵经验,是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形成的共同意志,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鲜明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第一个就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牢牢把握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把握这一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最根本的就是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夯实“两个维护”的党内法规制度保障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和首要政治任务,聚焦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把握“两个维护”的要求、完善“两个维护”的制度、坚定“两个维护”的行动、保证“两个维护”的效果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牢牢把握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这一功能定位。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自觉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谋划、来部署、来推进,做到一切服从大局、一切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設、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把比较成熟、普遍适用的经验做法提炼为制度规定、转化为制度安排,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党内法规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13个方面系统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对党和国家各方面事业作出重要制度安排,既阐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抓紧就急需的、必备的党内法规制度进行研究和部署,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要牢牢把握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这一关键要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总体上已进入有规可依的阶段,立规工作的主要矛盾已从解决无规可依的数量问题转向实现良规善治的质量问题。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把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作为重中之重,以高质量立规来构建体系、推动实施、保障善治。要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党面临的“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四种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聚焦弱化党的领导、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充分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要坚决防止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建章立制上闭门造车、弄虚作假,搞中看不中用的制度“形象工程”,摆设“制度花瓶”装点门面。要坚持科学立规、民主立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制度供求两方面情况摸清楚,把制度安排的利弊得失论证好,把制度变革的动力和阻力对比情况研究透,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确保每项党内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四要牢牢把握制定和实施一体推进这一基本要求。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束之高阁会造成制度浪费,形同虚设会损害制度权威,一定要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坚持制定和实施一体推进,统筹制度改革与制度运行,保证改革成果落地见效,使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执规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制度执行,对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各种行为决不能见怪不怪、熟视无睹。要通过监督检查、问责追责倒逼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对有规不依、执规不严的必须严肃查处,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把制度威力充分释放出来。
(摘自《求是》202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