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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机制正式运作以来,许多非政府组织不断以向争端解决机构提交“法庭之友”陈述的方式介入到争端解决程序中来。一方面,非政府组织的介入可以提请法官注意到争端当事方可能忽略的法律、环保、人权等问题,提高裁决的质量并增强WTO的透明度;另一方面,这种介入也可能会给当事方造成额外的诉讼负担,影响裁决的效率等等。因此,如何在允许非政府组织以“法庭之友”身份介入争端解决机制的情况下做到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才是我们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