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辅佐皇帝决策的机构和官员
皇帝是一国之君,统治偌大的中国,可以说日理万机。一个皇帝再聪明能干,也不能事事躬亲。所以,皇帝的独断决策必须有得力的辅佐臣僚。所谓辅臣就是皇帝的秘书和顾问。辅臣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不得平章国事”,即只“参预机务”,不得侵犯皇权;二是必须听命和顺从皇帝,办事要得力、敏捷、保密。所以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为了自己更好地处理政务,曾置四辅官。以后,他又仿宋制,设殿阁大学,执掌草拟诏谕,并备皇帝顾问,但“不得平章国事”。
到了明成祖时,命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员进大内在文渊阁值班,并参预机务,帮助皇帝处理大臣的题奏文书,从此便有内阁这个中枢机构。内阁设有中极殿、建极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大学士的主要任务是“点检题奏,票拟批答”。就是协助皇帝阅看大臣的题本和奏本,然后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写在小字签上,一种处理意见写一签。然后夹在题奏内,送皇帝裁断,皇帝允准某一种意见后,即下内阁,照皇帝批准的票拟字样,用红笔批写于题奏本面上,然后颁发有关衙门执行。由于有内阁的辅助,皇帝得以从繁杂的文书事务中脱开身来,专注重要事务的决策。
清朝亦沿袭明朝的制度,设内阁以辅弼皇帝处理政务。清代内阁较明代为尊,大学士官秩正一品为百僚之首。实际内阁办理的题奏本章及宣布的谕旨,只是例行的、礼仪性的公务。而军国要务,在清初都由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办理。贵族掌握过多的权力,对皇帝也是一个很大的威胁,因而清廷后来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限制议政王大臣的权力。康熙帝曾设南书房,拣词臣优者入值,如康熙十六年命翰林院侍讲学士张英、内阁撰文中书高士奇等人入值南书房,为皇帝讲解经史、编撰书籍并撰写一些谕旨。
康熙中南书房翰林不仅为皇帝起草一些机密谕旨,而且还是皇帝的一个秘密情报机构。如康熙二十六年冬,直隶总督于成龙在清圣祖谒陵之际,揭发了大学士明珠、余柱国贪赃卖官内幕。康熙帝回京后命南书房翰林高士奇密查证实后,随即令其密拟弹劾奏章,由御史郭出面参奏。结使、左右通政、左右参议等官,专掌“出纳帝命,通达下情,关防诸司出入公文,奏报四方臣民实封建言,陈情申诉,及军情声息灾异等事”。凡内外大臣的奏章,必须经通政使司传达给皇帝,皇帝批示的旨意,再经通政使司抄送给有关衙门和官员执行。清代的通政使司的职权较明代小,它只“掌纳各省之题本,以达于内阁”。不过清代设立一个“登闻厅”,如民人有冤情,可直接击鼓。由通政使司奏报皇帝,然后依情处理。
明、清时期,内外大臣的奏疏主要是题本和奏本。凡公事,用题本报告给皇帝。凡官员的私事,用奏本报告给皇帝。题本、奏本都有规定的格式。皇帝要求题奏本章:第一要如实奏报事情,不许隐瞒欺饰;第二要文字简练,禁止繁文缛节。做到“信”、“达”、“雅”。
雍正八年设立了军机处。军机处机构简练,有官而无吏,只设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两级官员,军机大臣人数不限,随皇帝的需要而定,军机章京由内阁中书中办事干练缜密者入值。军机大臣的职掌是“掌书谕旨,综军国之要,以赞上治机务”。军机大臣和章京,每天在大内隆宗门的军机处值班,皇帝在养心殿随时召对,起草谕旨,既速且密,是皇帝处理政务的得力助手,所以军机处自1730年设立以来,一直存在了170多年,直到清朝灭亡为止。
二、皇帝决策的依据及信息的来源
中国历代的英明君主都主张“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实行广开言路,纳谏亲贤,以便能作出正确的决策,达到国泰民安的目的。明、清王朝的皇帝吸取了历代的传统经验,对通达政情,了解社情民隐都十分重视。明、清皇帝得到信息的主要来源有三:
1.中央各部院及全国封疆大吏的奏疏。
明、清王朝都设有通政使司,以便“出纳帝命”,“通达下情”。明朝建国伊始,曾设有察言司,设司令,“掌四方章奏”。洪武十年改设通政使司,为正三品衙门,设通政使、左右通政、左右参议等官。凡内外大臣的奏章,必须经通政使司传达给皇帝,皇帝批示的旨意,再经通政使司抄送给有关衙门和官员执行。到了崇祯时期,皇帝命内阁制作贴黄式样,令进本官员自己撮题本中的主要事情,不过百字,贴附牍尾,以便皇帝阅览。有了贴黄,皇帝一看贴黄的摘要,便明白了本中的主旨,提高了皇帝阅文的效率。这一制度为清朝所沿用,并形成了严格的制度。
清朝的文书制度基本上都是沿袭明朝的制度,臣工奏事,公事用题本,私事用奏本。这种奏报制度有两大缺点:一是奏章繁文缛节,格式僵化;二是题奏处理程序繁杂。如清代的题本、奏本的处理要经过十几道程序。因此,办理一件题本不仅需要二十多天,造成皇帝决策效率低下,而且也不易保密。显然这样传递信息的办法,不适应当时施政的需要。于是自康熙中叶起,臣工奏报机密要务,开始使用一种秘密的文书,这就是奏折。奏折由具折大臣亲自书写,然后密封直达皇帝御前。皇帝于奏折上亲笔批阅后,封送具折大臣执行,办事既迅速且易保守机密。它很适于皇帝了解全国政情,考核官员,进行独裁统治,对皇帝的决策,起了很大的作用。
到了雍正时,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曾大兴密奏之风。他进一步扩大了密奏的范围,京官自翰林、科道、郎中以上;外官自知府、道员、学政以上;武官自副将以上;旗员自参领以上,皆可密封具奏。又令科道官员每日一人上一密折,轮流具奏,一折只言一事。无论大小时务,皆许据实敷陈,即或无事可言,折内亦须声明无事可言之故。使用密折奏闻,以广皇帝的耳目,便于了解真实情况,察奸除私,进行正确的决策。
到乾隆时期,奏事既速且密的奏折,逐步代替了奏本。乾隆十三年便下令废除了奏本,规定奏折成为政府正式公文,臣工奏事,题本、奏折兼用。到了清末,为提高施政效率,于光绪二十七年,又进一步废除了题本,原用题本所报之事,改用折报,这样奏折就成为臣工奏事的唯一文书了。
2.在接见和考察官员中得到信息。
明、清皇帝接见官员的机会有:
(1)朝觐。每三年举行一次。明朝称“朝觐考官”。清代规定,大计之年,各省布政使、按察使及府、州、县的正职官吏,都要入京朝觐请训。
(2)陛辞。清朝规定,凡新任督抚提镇,在正式就任之前,要进京陛见请训,谓之陛辞。
(3)引见。一般的中下级文武官员,在入任选拔、升迁调补中,有吏、兵二部尚书带领引见。
(4)随时召对。遇有军国重大事务,或皇帝意兴,可以随时、随地召对臣工,询问下情,咨询对策。
在接见各级官员中,皇帝除考察官员外,还询问各种政情、吏治、社情、民隐等,以为决策的依据。
3.言官的奏报和特务机构的密报。
这一明一暗两条渠道,为皇帝提供了不少机密消息。
明、清王朝都设有都察院,以纠察百官、整饬风纪。都察院的监察御史及六科的给事中,都是朝廷的言官。凡国家政令得失,官员贪赃枉法,军民利弊,一切兴利除害、社情民隐,监察官员都可直言无隐,密封奏闻。皇帝可以得到非行政官员奏报以外的种种信息。
除了各级官员的奏报,皇帝还特设了一些特务机构,如明朝的锦衣卫的镇抚司及东厂、西厂。这些机构大都是由皇帝身边的亲信太监掌握,他们广布秘探,刺探各种情报,秘密报告给皇帝。清朝时设有三织造,即江宁织造、苏州织造、杭州织造,通称“江南织造”,其任务是承办皇室及官署所需的缎纱细绫及纺织布匹等物。织造官由内务府郎中或员外郎内点派,都是皇帝的亲信,虽然品级不高,但可专折奏事。实际上,他们都是皇帝派在江南的耳目,凡地方的政情民隐、官员好坏及知识分子情况,他们随时密报给皇帝。
4.巡幸中的见闻。
皇帝自宫中外出视察称为“巡幸”。皇帝“巡幸”不仅是为游山玩水,而且也是外出调查社会情况,以便能正确决策的一个方法。外出“巡幸”尤以清代的皇帝为甚。例如,大清王朝奠基者康熙皇帝,为调查黄河水患,寻求治河之策,曾六次南巡。乾隆帝也曾六次南巡,六次东巡,五次西巡。至于到天津、保定、热河、河南等地,车驾随出,记不胜记。皇帝在“巡幸”中,直接了解到社会各种情况,为治国决策获得第一手信息。
三、决策的方式与程序
皇帝决策的方式主要有独断决策,即皇帝日常批阅臣王的奏章,然后降旨有关衙门贯彻执行。另外有兼听决策,即遇有重要的问题,皇帝召开有关大臣会议,或阁议、廷议、御门听政、王大臣会议、九卿会议等,经过会议讨论后,然后皇帝再作决断,颁下有关衙门执行。
1.独断。
清代皇帝视朝多在养心殿暖阁,或在乾清宫西暖阁及弘德殿。皇帝日常处理政务都是通过批阅臣工的奏章以及引对官员、召见诸臣奏事,然后降旨有司执行。皇帝阅折一般先看外省奏折,次看各部院衙门奏折,皇帝批阅奏章有两种方法:一是批红。皇帝在阅看经内阁票拟的题奏本章后,参考内阁票拟的办法,作为处理的决断,然后发内阁,依照皇帝允准的票拟文字,用红笔批写于本面上,谓之“批红”。批红虽不是皇帝亲手批准的,但代表皇帝的意见,有关衙门得到“批红”后,必须迅速贯彻执行。
皇帝批阅奏章的另一种方法即“朱批”,朱批就是皇帝在阅览臣工的奏折后,亲自用朱砂红笔批旨于奏尾,叫“朱批”。清代的皇帝比较勤政,自康熙中叶起令臣工密折奏事。雍正以后,奏折逐步成为臣工奏报军国要务的主要文书。各地方督抚等大员的奏折,一般由驿送至兵部捷报处接收。捷报处将折即送内奏事处接收。各省遣专差送来的奏折,由外奏事官接受转送内奏事处。在京各部院衙门的奏折,直接送紫禁城内景运门九卿房外的奏事处。
每天上午约五点钟,乾清门开启,外奏事官持折入内奏事处,交奏事太监接收。皇帝御殿后,奏事太监将奏折呈皇帝批阅。皇帝折阅奏批直接在折尾或折中朱批意见。雍正皇帝朱批臣工奏折尤为勤勉,每件手批数十言,或数百言,或指授方略、或教诲臣工为政之道、或谈私人密事。每天平均批阅奏折二三十件,有时候多达五六十件。雍正皇帝对臣工奏折随到随批,从无留滞,有时从白天一直批到夜间二更天。
经皇帝朱批后的奏折,即发有关官员执行。凡朱批“另有旨”、“即有旨”及未奉朱批折件,这都涉及一些比较重要的军政事务,需要和军机大臣商量后,再发谕旨。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每日都值班于军机处,备皇帝随时召对。皇帝和军机大臣就某折某事进行商议,皇帝酌定后,即当面授旨。军机大臣承旨后,即刻回到军机处,面授军机章京记录,按规定程序,拟写谕旨。谕旨拟好后,传奏事处呈皇帝阅定。然后再发下军机处。军机处将当时所接奏折,所奉谕旨,所呈片单,详细登入簿册,叫《随手登记档》。凡朱批过的奏折发下时,军机处都抄录一份,叫录副奏折,以备查用。
朱批奏折,发下京内外各衙门执行后,需定期缴回宫内,此一规定自雍正时实行。现存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五十多万件朱批奏折,便是这一制度的产物。
2.兼听独断。
兼听独断就是凡遇有国政、军务及皇朝继统的大事,如议立位号、立君、储嗣、建都、典礼、封藩以及重要的用人行政、战争等,皇帝都要召开百官会议,如廷议、廷推、御前会议、王大臣会议、阁议、九卿会议等,经百官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最后由皇帝决定。
3.廷议。
明代的廷议始于洪武二十五年,是年四月皇太子朱标卒,朱元璋在东角门召开群臣会议,讨论储君问题。朱元璋说:“太子不幸至此,古云‘国有长君,社稷之福’,朕意欲立燕王,如何?”当时学士刘三吾进言:“皇孙年富,世嫡之子。子殁,孙承嫡统,礼也。即立燕王,置秦晋二王于何地?”朱元璋听了很痛心,大哭一场。结果未立燕王,听了刘三吾之言,决定立其孙朱标之子朱允为皇位继承人。
4.廷推。
凡是重要的人事任免,皇帝都要召开群臣会议以决定之,称廷推。凡遇大臣缺员应补授、不待考满推升的时候,皇帝要召开廷推会。会议由吏部主持,会同九卿、科道官员推举数人,以备皇帝参考简用。
5.御前会议。
清朝凡重要的军机要务的决断,皇帝要召开御前会议或议政王大臣会议。如康熙时平定三藩战争的部署、兵力调配、高级军官的任免、军事设施的增添或裁撤等等,都由议政王大臣会讨论,皇帝听取了议政王大臣的意见后,再决断颁旨施行。
6.九卿会议。
对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尤其对死刑人犯的勾决,皇帝也是特别慎重的。凡各省督抚关于死刑案件的本章到达朝廷后,皇帝先交由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组成的三法司核议,提出审理意见,皇帝再与阁臣核议,对一些难以决断的案件,还要发由三法司和六部尚书组成的九卿会议复审,到秋审时,这是清代集中处决死刑罪犯的时期。届时“情实”应予勾决之犯,先由九卿、科道官会同三法司进行廷议,并循例要刑部将廷议“情实”应予勾决人犯名单接连三次详审,求其略宽宥之处,所以宽宥者常多,亦不可不详察也。在第三次复审死刑人犯名单时,康熙皇帝还要召开内阁大学士、学士、起居注官等进行廷议,逐案研讨,以免出错判,造成冤案。
皇帝是一国之君,统治偌大的中国,可以说日理万机。一个皇帝再聪明能干,也不能事事躬亲。所以,皇帝的独断决策必须有得力的辅佐臣僚。所谓辅臣就是皇帝的秘书和顾问。辅臣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不得平章国事”,即只“参预机务”,不得侵犯皇权;二是必须听命和顺从皇帝,办事要得力、敏捷、保密。所以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为了自己更好地处理政务,曾置四辅官。以后,他又仿宋制,设殿阁大学,执掌草拟诏谕,并备皇帝顾问,但“不得平章国事”。
到了明成祖时,命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员进大内在文渊阁值班,并参预机务,帮助皇帝处理大臣的题奏文书,从此便有内阁这个中枢机构。内阁设有中极殿、建极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大学士的主要任务是“点检题奏,票拟批答”。就是协助皇帝阅看大臣的题本和奏本,然后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写在小字签上,一种处理意见写一签。然后夹在题奏内,送皇帝裁断,皇帝允准某一种意见后,即下内阁,照皇帝批准的票拟字样,用红笔批写于题奏本面上,然后颁发有关衙门执行。由于有内阁的辅助,皇帝得以从繁杂的文书事务中脱开身来,专注重要事务的决策。
清朝亦沿袭明朝的制度,设内阁以辅弼皇帝处理政务。清代内阁较明代为尊,大学士官秩正一品为百僚之首。实际内阁办理的题奏本章及宣布的谕旨,只是例行的、礼仪性的公务。而军国要务,在清初都由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办理。贵族掌握过多的权力,对皇帝也是一个很大的威胁,因而清廷后来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限制议政王大臣的权力。康熙帝曾设南书房,拣词臣优者入值,如康熙十六年命翰林院侍讲学士张英、内阁撰文中书高士奇等人入值南书房,为皇帝讲解经史、编撰书籍并撰写一些谕旨。
康熙中南书房翰林不仅为皇帝起草一些机密谕旨,而且还是皇帝的一个秘密情报机构。如康熙二十六年冬,直隶总督于成龙在清圣祖谒陵之际,揭发了大学士明珠、余柱国贪赃卖官内幕。康熙帝回京后命南书房翰林高士奇密查证实后,随即令其密拟弹劾奏章,由御史郭出面参奏。结使、左右通政、左右参议等官,专掌“出纳帝命,通达下情,关防诸司出入公文,奏报四方臣民实封建言,陈情申诉,及军情声息灾异等事”。凡内外大臣的奏章,必须经通政使司传达给皇帝,皇帝批示的旨意,再经通政使司抄送给有关衙门和官员执行。清代的通政使司的职权较明代小,它只“掌纳各省之题本,以达于内阁”。不过清代设立一个“登闻厅”,如民人有冤情,可直接击鼓。由通政使司奏报皇帝,然后依情处理。
明、清时期,内外大臣的奏疏主要是题本和奏本。凡公事,用题本报告给皇帝。凡官员的私事,用奏本报告给皇帝。题本、奏本都有规定的格式。皇帝要求题奏本章:第一要如实奏报事情,不许隐瞒欺饰;第二要文字简练,禁止繁文缛节。做到“信”、“达”、“雅”。
雍正八年设立了军机处。军机处机构简练,有官而无吏,只设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两级官员,军机大臣人数不限,随皇帝的需要而定,军机章京由内阁中书中办事干练缜密者入值。军机大臣的职掌是“掌书谕旨,综军国之要,以赞上治机务”。军机大臣和章京,每天在大内隆宗门的军机处值班,皇帝在养心殿随时召对,起草谕旨,既速且密,是皇帝处理政务的得力助手,所以军机处自1730年设立以来,一直存在了170多年,直到清朝灭亡为止。
二、皇帝决策的依据及信息的来源
中国历代的英明君主都主张“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实行广开言路,纳谏亲贤,以便能作出正确的决策,达到国泰民安的目的。明、清王朝的皇帝吸取了历代的传统经验,对通达政情,了解社情民隐都十分重视。明、清皇帝得到信息的主要来源有三:
1.中央各部院及全国封疆大吏的奏疏。
明、清王朝都设有通政使司,以便“出纳帝命”,“通达下情”。明朝建国伊始,曾设有察言司,设司令,“掌四方章奏”。洪武十年改设通政使司,为正三品衙门,设通政使、左右通政、左右参议等官。凡内外大臣的奏章,必须经通政使司传达给皇帝,皇帝批示的旨意,再经通政使司抄送给有关衙门和官员执行。到了崇祯时期,皇帝命内阁制作贴黄式样,令进本官员自己撮题本中的主要事情,不过百字,贴附牍尾,以便皇帝阅览。有了贴黄,皇帝一看贴黄的摘要,便明白了本中的主旨,提高了皇帝阅文的效率。这一制度为清朝所沿用,并形成了严格的制度。
清朝的文书制度基本上都是沿袭明朝的制度,臣工奏事,公事用题本,私事用奏本。这种奏报制度有两大缺点:一是奏章繁文缛节,格式僵化;二是题奏处理程序繁杂。如清代的题本、奏本的处理要经过十几道程序。因此,办理一件题本不仅需要二十多天,造成皇帝决策效率低下,而且也不易保密。显然这样传递信息的办法,不适应当时施政的需要。于是自康熙中叶起,臣工奏报机密要务,开始使用一种秘密的文书,这就是奏折。奏折由具折大臣亲自书写,然后密封直达皇帝御前。皇帝于奏折上亲笔批阅后,封送具折大臣执行,办事既迅速且易保守机密。它很适于皇帝了解全国政情,考核官员,进行独裁统治,对皇帝的决策,起了很大的作用。
到了雍正时,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曾大兴密奏之风。他进一步扩大了密奏的范围,京官自翰林、科道、郎中以上;外官自知府、道员、学政以上;武官自副将以上;旗员自参领以上,皆可密封具奏。又令科道官员每日一人上一密折,轮流具奏,一折只言一事。无论大小时务,皆许据实敷陈,即或无事可言,折内亦须声明无事可言之故。使用密折奏闻,以广皇帝的耳目,便于了解真实情况,察奸除私,进行正确的决策。
到乾隆时期,奏事既速且密的奏折,逐步代替了奏本。乾隆十三年便下令废除了奏本,规定奏折成为政府正式公文,臣工奏事,题本、奏折兼用。到了清末,为提高施政效率,于光绪二十七年,又进一步废除了题本,原用题本所报之事,改用折报,这样奏折就成为臣工奏事的唯一文书了。
2.在接见和考察官员中得到信息。
明、清皇帝接见官员的机会有:
(1)朝觐。每三年举行一次。明朝称“朝觐考官”。清代规定,大计之年,各省布政使、按察使及府、州、县的正职官吏,都要入京朝觐请训。
(2)陛辞。清朝规定,凡新任督抚提镇,在正式就任之前,要进京陛见请训,谓之陛辞。
(3)引见。一般的中下级文武官员,在入任选拔、升迁调补中,有吏、兵二部尚书带领引见。
(4)随时召对。遇有军国重大事务,或皇帝意兴,可以随时、随地召对臣工,询问下情,咨询对策。
在接见各级官员中,皇帝除考察官员外,还询问各种政情、吏治、社情、民隐等,以为决策的依据。
3.言官的奏报和特务机构的密报。
这一明一暗两条渠道,为皇帝提供了不少机密消息。
明、清王朝都设有都察院,以纠察百官、整饬风纪。都察院的监察御史及六科的给事中,都是朝廷的言官。凡国家政令得失,官员贪赃枉法,军民利弊,一切兴利除害、社情民隐,监察官员都可直言无隐,密封奏闻。皇帝可以得到非行政官员奏报以外的种种信息。
除了各级官员的奏报,皇帝还特设了一些特务机构,如明朝的锦衣卫的镇抚司及东厂、西厂。这些机构大都是由皇帝身边的亲信太监掌握,他们广布秘探,刺探各种情报,秘密报告给皇帝。清朝时设有三织造,即江宁织造、苏州织造、杭州织造,通称“江南织造”,其任务是承办皇室及官署所需的缎纱细绫及纺织布匹等物。织造官由内务府郎中或员外郎内点派,都是皇帝的亲信,虽然品级不高,但可专折奏事。实际上,他们都是皇帝派在江南的耳目,凡地方的政情民隐、官员好坏及知识分子情况,他们随时密报给皇帝。
4.巡幸中的见闻。
皇帝自宫中外出视察称为“巡幸”。皇帝“巡幸”不仅是为游山玩水,而且也是外出调查社会情况,以便能正确决策的一个方法。外出“巡幸”尤以清代的皇帝为甚。例如,大清王朝奠基者康熙皇帝,为调查黄河水患,寻求治河之策,曾六次南巡。乾隆帝也曾六次南巡,六次东巡,五次西巡。至于到天津、保定、热河、河南等地,车驾随出,记不胜记。皇帝在“巡幸”中,直接了解到社会各种情况,为治国决策获得第一手信息。
三、决策的方式与程序
皇帝决策的方式主要有独断决策,即皇帝日常批阅臣王的奏章,然后降旨有关衙门贯彻执行。另外有兼听决策,即遇有重要的问题,皇帝召开有关大臣会议,或阁议、廷议、御门听政、王大臣会议、九卿会议等,经过会议讨论后,然后皇帝再作决断,颁下有关衙门执行。
1.独断。
清代皇帝视朝多在养心殿暖阁,或在乾清宫西暖阁及弘德殿。皇帝日常处理政务都是通过批阅臣工的奏章以及引对官员、召见诸臣奏事,然后降旨有司执行。皇帝阅折一般先看外省奏折,次看各部院衙门奏折,皇帝批阅奏章有两种方法:一是批红。皇帝在阅看经内阁票拟的题奏本章后,参考内阁票拟的办法,作为处理的决断,然后发内阁,依照皇帝允准的票拟文字,用红笔批写于本面上,谓之“批红”。批红虽不是皇帝亲手批准的,但代表皇帝的意见,有关衙门得到“批红”后,必须迅速贯彻执行。
皇帝批阅奏章的另一种方法即“朱批”,朱批就是皇帝在阅览臣工的奏折后,亲自用朱砂红笔批旨于奏尾,叫“朱批”。清代的皇帝比较勤政,自康熙中叶起令臣工密折奏事。雍正以后,奏折逐步成为臣工奏报军国要务的主要文书。各地方督抚等大员的奏折,一般由驿送至兵部捷报处接收。捷报处将折即送内奏事处接收。各省遣专差送来的奏折,由外奏事官接受转送内奏事处。在京各部院衙门的奏折,直接送紫禁城内景运门九卿房外的奏事处。
每天上午约五点钟,乾清门开启,外奏事官持折入内奏事处,交奏事太监接收。皇帝御殿后,奏事太监将奏折呈皇帝批阅。皇帝折阅奏批直接在折尾或折中朱批意见。雍正皇帝朱批臣工奏折尤为勤勉,每件手批数十言,或数百言,或指授方略、或教诲臣工为政之道、或谈私人密事。每天平均批阅奏折二三十件,有时候多达五六十件。雍正皇帝对臣工奏折随到随批,从无留滞,有时从白天一直批到夜间二更天。
经皇帝朱批后的奏折,即发有关官员执行。凡朱批“另有旨”、“即有旨”及未奉朱批折件,这都涉及一些比较重要的军政事务,需要和军机大臣商量后,再发谕旨。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每日都值班于军机处,备皇帝随时召对。皇帝和军机大臣就某折某事进行商议,皇帝酌定后,即当面授旨。军机大臣承旨后,即刻回到军机处,面授军机章京记录,按规定程序,拟写谕旨。谕旨拟好后,传奏事处呈皇帝阅定。然后再发下军机处。军机处将当时所接奏折,所奉谕旨,所呈片单,详细登入簿册,叫《随手登记档》。凡朱批过的奏折发下时,军机处都抄录一份,叫录副奏折,以备查用。
朱批奏折,发下京内外各衙门执行后,需定期缴回宫内,此一规定自雍正时实行。现存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五十多万件朱批奏折,便是这一制度的产物。
2.兼听独断。
兼听独断就是凡遇有国政、军务及皇朝继统的大事,如议立位号、立君、储嗣、建都、典礼、封藩以及重要的用人行政、战争等,皇帝都要召开百官会议,如廷议、廷推、御前会议、王大臣会议、阁议、九卿会议等,经百官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最后由皇帝决定。
3.廷议。
明代的廷议始于洪武二十五年,是年四月皇太子朱标卒,朱元璋在东角门召开群臣会议,讨论储君问题。朱元璋说:“太子不幸至此,古云‘国有长君,社稷之福’,朕意欲立燕王,如何?”当时学士刘三吾进言:“皇孙年富,世嫡之子。子殁,孙承嫡统,礼也。即立燕王,置秦晋二王于何地?”朱元璋听了很痛心,大哭一场。结果未立燕王,听了刘三吾之言,决定立其孙朱标之子朱允为皇位继承人。
4.廷推。
凡是重要的人事任免,皇帝都要召开群臣会议以决定之,称廷推。凡遇大臣缺员应补授、不待考满推升的时候,皇帝要召开廷推会。会议由吏部主持,会同九卿、科道官员推举数人,以备皇帝参考简用。
5.御前会议。
清朝凡重要的军机要务的决断,皇帝要召开御前会议或议政王大臣会议。如康熙时平定三藩战争的部署、兵力调配、高级军官的任免、军事设施的增添或裁撤等等,都由议政王大臣会讨论,皇帝听取了议政王大臣的意见后,再决断颁旨施行。
6.九卿会议。
对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尤其对死刑人犯的勾决,皇帝也是特别慎重的。凡各省督抚关于死刑案件的本章到达朝廷后,皇帝先交由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组成的三法司核议,提出审理意见,皇帝再与阁臣核议,对一些难以决断的案件,还要发由三法司和六部尚书组成的九卿会议复审,到秋审时,这是清代集中处决死刑罪犯的时期。届时“情实”应予勾决之犯,先由九卿、科道官会同三法司进行廷议,并循例要刑部将廷议“情实”应予勾决人犯名单接连三次详审,求其略宽宥之处,所以宽宥者常多,亦不可不详察也。在第三次复审死刑人犯名单时,康熙皇帝还要召开内阁大学士、学士、起居注官等进行廷议,逐案研讨,以免出错判,造成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