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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管作为一个执法群体应运而生,也逐渐成为我国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日益严重,致使民众对政府的行政素质和能力提出很多质疑,对我国城市管理和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文主要从公共人力资源的视角对城管执法的现象和问题进行分析,与大家一起探讨解决城管与民众矛盾的方法和策略,旨在为城管走出执法难的困境及我国城市管理和发展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城管执法 方法策略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城管是不可缺少的一个执法部门,它为我国城市的发展建设做出了很大程度的贡献。但是如今在城管的执法管理工作中,出现所谓的“暴力执法”行为,以及民众“暴力抗法”的现象,城管执法的公信力受到很大程度的质疑,甚至一些人对城管存在的必要性也产生了质疑,直接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城市化的发展进程。文章对我国城管执法的现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从公共人力资源的视角探讨城管执法的现象,探究破解我国城市管理困境的方法策略,进一步提升我国城市管理建设水平。
一、我国城管执法的现状
1.城管部门的执法机制现状。公共人力资源对员工的培养的第一步就是准入机制。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但是在我国的城管队伍建设中,并没有面向广大的高校毕业生,一些地区城管部门内部工作人员没有受过正规教育,所以法律意识淡薄,在不懂法的情況下进行执法行为,致使一些城管的执法行为落为民众的槽点和笑柄。从城管的分类来看,城管的准入机制存在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城管虽然是由政府部门直接管辖,但是与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考进规则有很大不同,其进行人员招录的时候存在不规范现象。如果城管的招考也以公务员或者事业编的形式推行,主要以面向高校的毕业生为主,这样不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素质,还能够缓解公众与城管之间的矛盾,重新树立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第二,中国传统的文化讲究人情礼仪,在社会生活的大环境中,难免会存在很多潜规则,城管的暴力执法和公众的暴力抗法都是因为人门的行为方式存在很大不足。再者,城管部门的收入和福利都是以公务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为参考的,难免会有很多人利用各种途径来进入城管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必然会产生不规范的现象,也就制约了城管部门问责制的落实。
2.城管执法培训机制现状。通过合理的培训,保证城管执法人员透彻的了解自己的职责,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城管队伍的素质。更重要的是,加强对城管的培训可以提高城管执法人员对法律的认识,减少城管暴力执法的行为。但是我国除了一些层级的干部外,其余相关人员缺乏参加培训的机会。主要原因是:第一,有关部门不够重视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没有建立城管培训的统一标准,一般是城管人员出现了执法的问题才进行培训。第二,学术研究中对城管的研究很少,所以难以建立城管培训学习的参考体系。第三,城管人员的素质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并且一部分城管人员缺乏自我提高的意识。第四,城管部门的培训经费不足,缺少对城管执法人员培训方面资金投入的意识。
3.城管执法人员的考核机制、问责机制现状。考核是对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的一个客观的评价方法,通过考核对员工进行奖罚,对于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有很大程度的促进作用,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也能够保证城管部门良性的发展。现在城管考核机制标准的建立确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公众的满意度或者市容市貌的美化程度等标准的选择缺乏规范性。并且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是不同的,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考核体系的建立。考核机制的困境必然会造成问责制的缺失,城管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没有相关的问责机制来对他们进行行为约束,这种行为是否违规或者违法也没有相关的明确规定标准,造成城管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并且在网络媒体非常发达的今天,经过网络可以迅速的传播,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二、加强城管执法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措施
1.完善城管执法人员的准入机制。城管执法人员的准入机制的完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采取统一的招考形式,例如采取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考试形式,对面试人员进行严格筛选,提升选用人员的素质。并且相关的部门要编写统一的教材,保证教材的内容适合我国当前的国情,更适合城管工作需要。但是我国各个地区的发展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各地城管要面对的执法现象和对象也是不一样的,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地区性的招考标准,准入考试的内容也要充分结合当地的情况,因地制宜地,尽量招入高素质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为城管队伍的建设提供积极、良好的条件。第二,通过准入考试后,就要进行面试,要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面试形式。
2.加强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机制。第一,城管及相关部门部门应该重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员也应该高度重视培训的机会,政府也要加大对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培训的资金投入。充足的经费才能保证培训的质量。第二,相关的学术研究人士也应该对城管进行科学研究,制定出关于城管队伍建设的相关课程,指导城管执法人员的实践行为。并且,应该接受广大公众对城管执法的建设性建议,处理好管理与被管理与之间的矛盾,找到城管与摊贩、市民之间的一个平衡点,才能为我国城市管理、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城管的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自己的培训机会,认真学习行为准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规章制度,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认识到违法执法的严重性。
3.完善城管执法人员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首先要对城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能进行严格划分,根据城管的不同职能进行考核内容的细化。城管工作人员工作主要分为两大类,内务型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文案的投诉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不进行外出执法,所以不会参与公众进行正面接触。而外出型的就要与市民进行直接接触,会不可避免地造成二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所以重点要对外出型的执法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的内容有,执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是否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是否用执法权力把事情办到实处,把事办得更好等。问责机制则要充分参考考核机制,针对考核的结果,对相关的执法人员实行奖罚。
三、结语
综上所述,现在我国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执法行为,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所以要不断的完善城管执法建设的准入机制,健全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机制,完善城管执法人员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处理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矛盾,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城管执法有法可依,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到人人学法、知法、守法,使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得到普遍提高,进一步开创我国城市管理建设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陈胜.基于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视角分析城管现象[J].行政管理,2011(05).
[2]郑光豹.人力资源管理视域下的城管困境与破解[J].社会学研究,2015(16).
[3]叶晓川.城管执法权的制度困境及其出路[J].理论与改革,2012,(03).
作者简介:王银声(1970—),男,内蒙古赤峄市敖汉旗,汉族,中级经济师。
关键词: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城管执法 方法策略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城管是不可缺少的一个执法部门,它为我国城市的发展建设做出了很大程度的贡献。但是如今在城管的执法管理工作中,出现所谓的“暴力执法”行为,以及民众“暴力抗法”的现象,城管执法的公信力受到很大程度的质疑,甚至一些人对城管存在的必要性也产生了质疑,直接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城市化的发展进程。文章对我国城管执法的现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从公共人力资源的视角探讨城管执法的现象,探究破解我国城市管理困境的方法策略,进一步提升我国城市管理建设水平。
一、我国城管执法的现状
1.城管部门的执法机制现状。公共人力资源对员工的培养的第一步就是准入机制。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但是在我国的城管队伍建设中,并没有面向广大的高校毕业生,一些地区城管部门内部工作人员没有受过正规教育,所以法律意识淡薄,在不懂法的情況下进行执法行为,致使一些城管的执法行为落为民众的槽点和笑柄。从城管的分类来看,城管的准入机制存在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城管虽然是由政府部门直接管辖,但是与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考进规则有很大不同,其进行人员招录的时候存在不规范现象。如果城管的招考也以公务员或者事业编的形式推行,主要以面向高校的毕业生为主,这样不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素质,还能够缓解公众与城管之间的矛盾,重新树立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第二,中国传统的文化讲究人情礼仪,在社会生活的大环境中,难免会存在很多潜规则,城管的暴力执法和公众的暴力抗法都是因为人门的行为方式存在很大不足。再者,城管部门的收入和福利都是以公务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为参考的,难免会有很多人利用各种途径来进入城管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必然会产生不规范的现象,也就制约了城管部门问责制的落实。
2.城管执法培训机制现状。通过合理的培训,保证城管执法人员透彻的了解自己的职责,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城管队伍的素质。更重要的是,加强对城管的培训可以提高城管执法人员对法律的认识,减少城管暴力执法的行为。但是我国除了一些层级的干部外,其余相关人员缺乏参加培训的机会。主要原因是:第一,有关部门不够重视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没有建立城管培训的统一标准,一般是城管人员出现了执法的问题才进行培训。第二,学术研究中对城管的研究很少,所以难以建立城管培训学习的参考体系。第三,城管人员的素质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并且一部分城管人员缺乏自我提高的意识。第四,城管部门的培训经费不足,缺少对城管执法人员培训方面资金投入的意识。
3.城管执法人员的考核机制、问责机制现状。考核是对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的一个客观的评价方法,通过考核对员工进行奖罚,对于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有很大程度的促进作用,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也能够保证城管部门良性的发展。现在城管考核机制标准的建立确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公众的满意度或者市容市貌的美化程度等标准的选择缺乏规范性。并且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是不同的,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考核体系的建立。考核机制的困境必然会造成问责制的缺失,城管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没有相关的问责机制来对他们进行行为约束,这种行为是否违规或者违法也没有相关的明确规定标准,造成城管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并且在网络媒体非常发达的今天,经过网络可以迅速的传播,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二、加强城管执法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措施
1.完善城管执法人员的准入机制。城管执法人员的准入机制的完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采取统一的招考形式,例如采取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考试形式,对面试人员进行严格筛选,提升选用人员的素质。并且相关的部门要编写统一的教材,保证教材的内容适合我国当前的国情,更适合城管工作需要。但是我国各个地区的发展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各地城管要面对的执法现象和对象也是不一样的,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地区性的招考标准,准入考试的内容也要充分结合当地的情况,因地制宜地,尽量招入高素质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为城管队伍的建设提供积极、良好的条件。第二,通过准入考试后,就要进行面试,要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面试形式。
2.加强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机制。第一,城管及相关部门部门应该重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员也应该高度重视培训的机会,政府也要加大对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培训的资金投入。充足的经费才能保证培训的质量。第二,相关的学术研究人士也应该对城管进行科学研究,制定出关于城管队伍建设的相关课程,指导城管执法人员的实践行为。并且,应该接受广大公众对城管执法的建设性建议,处理好管理与被管理与之间的矛盾,找到城管与摊贩、市民之间的一个平衡点,才能为我国城市管理、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城管的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自己的培训机会,认真学习行为准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规章制度,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认识到违法执法的严重性。
3.完善城管执法人员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首先要对城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能进行严格划分,根据城管的不同职能进行考核内容的细化。城管工作人员工作主要分为两大类,内务型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文案的投诉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不进行外出执法,所以不会参与公众进行正面接触。而外出型的就要与市民进行直接接触,会不可避免地造成二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所以重点要对外出型的执法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的内容有,执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是否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是否用执法权力把事情办到实处,把事办得更好等。问责机制则要充分参考考核机制,针对考核的结果,对相关的执法人员实行奖罚。
三、结语
综上所述,现在我国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执法行为,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所以要不断的完善城管执法建设的准入机制,健全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机制,完善城管执法人员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处理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矛盾,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城管执法有法可依,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到人人学法、知法、守法,使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得到普遍提高,进一步开创我国城市管理建设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陈胜.基于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视角分析城管现象[J].行政管理,2011(05).
[2]郑光豹.人力资源管理视域下的城管困境与破解[J].社会学研究,2015(16).
[3]叶晓川.城管执法权的制度困境及其出路[J].理论与改革,2012,(03).
作者简介:王银声(1970—),男,内蒙古赤峄市敖汉旗,汉族,中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