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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世纪中期以来,上市公司已成为资本主义的火车头。这些上市公司在全球最大经济体——美国的中心地带安营扎寨。上世纪九十年代,这些公司看上去似乎要席卷全球,绕开传统的公司组织形式而另辟蹊径。
上市公司所向披靡,原因在于他们有保持企业经久不衰的三大法宝:有限责任制鼓励公众投资;专业管理能提高生产率;“公司人格”意味着企业在创建者下台后照样能幸免于难。1997年,美国上市企业数量高达7888家,创下史上最高记录。即便现在,美国上市公司的利润状况与这60年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然而,在过去10年间,哈佛商学院的迈克尔·詹森(Michael Jensen)于1989年所写的一篇题为《上市公司的光芒渐蚀》的论文,被证明有先见之明。2001~2002年,美国有些卓越非凡的上市公司落得个土崩瓦解的下场。这些公司包括安然、泰科、世界通讯公司和环球电讯,他们在倒闭前是倍受钦佩的企业。6年后,雷曼兄弟轰然倒塌而花旗集团和通用汽车和政府求助。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在新兴市场日益发展壮大,对上市公司为商海中最大企业的观点提出了挑战。
私人股权公司在西方蓬勃发展,对上市公司是最佳管理模式的观点提出质疑。而且,亚洲各经济体的兴起和其家族所有的企业集团军一起挑战了上市公司是资本主义开疆拓土的最佳装备。上市公司正面临着像伦敦俱乐部一样日薄西山的危险。其成员正在减少。他们的时间都浪费在瞎忙于遵守俱乐部的规章制度上。而且,当他们从窗口向外窥探时,看到的是意气风发的年轻事物正与其分道扬镳。
今非昔比,上市的魅力已不再。企业家们不得不等待更长时间才上市——公司得到风险资本支持的平均年限为10年,1985年,公司只用4年时间就实现了——而且必须经过更多的考验。律师和会计人员日益专业化且要价不菲;银行家们更不愿意让银行上市;尽职尽责的管理员更难觅踪影,因为,一旦签署假账,“非高管人员”也要沦为阶下囚。
IPO大饥荒
即便公司确实上市了,最成功的科技型创业者想法设法要掌控大权。尽管谷歌的三位老板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和拉里·佩奇(Larry Page)共拥有公司60%的投票股权,但该司引入第三类无表决权股票。扎克伯格一直采取“拖”字诀,直到别无选择才硬着头皮让公司上市,一旦公司超过500名私人股东,就要像上市公司那样公布季度报表,他将控制Facebook一半以上的表决权股票。
首次公开募股的危机与其他企业组织形式的急速发展不谋而合。家族公司已开始在公司名字后加上鲜为人知的“有限责任企业”这几个字:如克莱斯勒有限责任企业、西尔斯布兰迪有限责任企业。伊利诺斯州立大学的拉里·利伯斯坦(Larry Ribstein)将此现象称为“非公司组织形式的异军突起”。
合伙企业也欣欣向荣,扭转了从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董贝父子》(Dombey and Son)时代便开始每况愈下的局面。合伙制为合伙人提供无限责任制却限定合伙人的数量。这意味着一旦公司垮了则合伙人无翻身之日,公司一旦兴旺发达起来却无法扩大规模。现在多亏了30年来的法制改革,合伙制可提供上市的最大好处,比如,有限责任制和流通股。在美国,合伙企业也有很大的税收优惠:合伙企业只缴纳一项税赋,然而,公司需要负担企业税和股息税。
这一结果带来了一场革命:现在,美国有1/3的企业在税收申报时将自己归入合伙制企业。他们已采用了带有异国色彩的法人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公开交易合伙企业和不动产投资信托公司。
私人股权公司常被组织成私营合伙企业。通过个人基金筹集资金的是有限责任合伙形式。而且,他们对待管理者更像是合伙人而非雇员,对管理者给予相应奖励。决策者也接受了上市公司的替代形式。政府的介入使得人们更易创建这些另类的公司架构。美国有7个州已通过法律允许公司登记注册“B”类公司。此类公司明确规定公司获利能力从属于社会效益。英国政府已建立一类社区利益公司,公司可发行股票和发放股息,但其存在是以促进社会发展为已任。英国也将医院的管理权移交给信托公司——公私合营企业。
新经济强国的崛起更进一步改变了企业组织形式。上世纪九十年代,似乎新兴市场公司将以西方上市公司为典范。实际上,新兴市场采纳了两种略微不同的企业形式:国有企业和家族财团。这些公司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但很少限制国家或家族股东的权力。
2011年6月,国有企业分别占中国、俄罗斯和巴西市值的80%、62%和38%。这些国有企业包括全球最重要的企业:13家石油企业巨头、一家最大的煤气公司(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一家最大的移动电话运营商(中国移动通讯)和一家最大的港口经营商(迪拜港口)。
国有企业面临的最严峻挑战来自家族控股的大财阀。在亚太地区,家族企业数量约占据上市公司的半壁江山,在印度这一比例高达2/3。家庭成员对其帝国控制森严——且限制其他股东的权力——通过各种机制如家族所控制的信托公司将家庭成员安插至管理岗位并为不同种类的股票赋予不同的投票表决权。多元化的家族企业善于未雨绸缪,规划战略远景,将“现金牛”项目中所赚取的资金投向那些可能耗时长,收效慢的新兴产业。这些企业也善于解决让新兴市场饱受折磨的政府失误。令人叫绝的是只要塔塔集团或安巴尼集团放出话来,甚至行动迟缓的印度政府可办事神速。
情势优劣的对比
导致上市公司江河日下而其他公司组织形式大获成功的一些理由有可能证明此现象为昙花一现。上市公司数量下降的部分原因归结为互联网泡沫这一次特例。私人股权热是由廉价负债推波助澜造成的。因石油和其他商品价格的节节攀升导致国有企业发展突飞猛进。下个10年对于新兴世界的家族财团来说可能不像过去10年那么得心应手。但是仍有一些更加根本的东西:所有这些不同类型的家族企业学会在不断挖掘其优势的同时,比上市公司更善于管理自身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的最大优势在于政治:与政府捆绑在一起可免受讨厌的竞争。当然,这种优越性也会带来自身问题:国有企业可能很易变得机构臃肿和行事懒散。因此,国有资本主义政府尤其是中国,将国有企业转向境外上市逼着这些因循守旧的寡头转变成为行动敏捷,能应对市场需求并能遵守政府指令的组织。
家族企业的最大的优势在于以长远眼光看问题的能力。其缺点在于家族内的勾心斗角及第二代或第三代继承人缺乏专业精神。因此,和实施国家资本主义的政府一样,家族企业投向市场机制的怀抱:雇佣职业经理人,与私人股权公司和私募市场合作。私募市场如二级市场和股票交易站允许私人公司不用受公众监督即可交易股票。
与此呈鲜明对比的是,上市公司在管理自己的问题,尤其是在处理如下三个问题时表现得一塌糊涂。詹森先生认为,上市公司存在的最大问题便是经济学家所称的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问题: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分离。代理人有变着法儿趁机捞一把的恶习。詹森先生的解决方案在于让管理者“风险共担”——即让管理者的薪资与公司绩效挂勾,因此管理者会像所有者一样行事。事与愿违:一些老板操纵他们公司的股票价格以中饱私囊,而且大部分代理人的所得远远超过公司的绩效。1999~2010年,富时指数100的所有首席执行官的薪酬年均升幅达10%,而这100家公司年利润涨幅为1.9%。
其次是监管问题,因为上市公司要鼓励普通人进行风险投资,故一如既往,必须忍受比私营企业更多的制度束缚。但是,监管负担使企业越来越不堪负重,尤其在2007-08年的金融危机后更变本加厉。美国已出台了一大堆新规定,从2002年规范会计要求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至2010年《多德-弗兰克金融管制》相关法规层出不穷。据测算,《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使得每家公司每年遵守证券法规的成本从110万美元增加至280万美元左右。但是,这与管理员分心乏术所造成的成本相比是小巫见大巫。2007年,橡树资本管理对冲基金咨询公司选择通过私人配售而非IPO募集了8.8亿美元 ,正如创史人所说“他们很乐意牺牲一点公开市场所带来的流动性,甚至使公司市值有点低估,作为回报,较少受繁文缛节束缚且有利于保持企业的私营性质”。
第三个问题是日益滋生的短期盈利主义。随着大机构投资者的崛起和股东行动主义愈演愈烈,资本市场的实力大增。互惠基金以万亿美元而非十亿计。数据供应商如风险测度集团为股东活动家们提供大量的“枪支弹药”。而且,对冲基金一旦未能如愿以偿时,不怕得罪诸如麦当劳和时代华纳公司此类的企业巨擘。而且随着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企业生存所面临的风险更大。上市企业的平均预期寿命从19世纪二十年代的65年缩减至19世纪九十年代的不足十年。首席执行官的预期职业生涯也相应缩短。
有时,投资者有权解雇管理者。公司必须在短期和长期目标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在憧憬未来的同时为了今日的利润而满足市场的需求。令人担忧的是,监管者和所有者双方似乎让老板们除了关心公司的季度收入外,更难关注到长远打算。董事会在拟订战略方面的时间越来越少,而更多的时间花在对规章制定的执行上。精通公司法的法官利奥·斯特林(Leo Strine)指责机构投资者将资金从一个公司转移至另一公司的行为,“像沙鼠一样”挖掘多个洞口以求保命。标准人寿投资者的投资者们抱怨说,每季度收入引发的噪音对于考虑长远利益造成为“讨厌的干扰”。
(编辑:杨磊)
上市公司所向披靡,原因在于他们有保持企业经久不衰的三大法宝:有限责任制鼓励公众投资;专业管理能提高生产率;“公司人格”意味着企业在创建者下台后照样能幸免于难。1997年,美国上市企业数量高达7888家,创下史上最高记录。即便现在,美国上市公司的利润状况与这60年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然而,在过去10年间,哈佛商学院的迈克尔·詹森(Michael Jensen)于1989年所写的一篇题为《上市公司的光芒渐蚀》的论文,被证明有先见之明。2001~2002年,美国有些卓越非凡的上市公司落得个土崩瓦解的下场。这些公司包括安然、泰科、世界通讯公司和环球电讯,他们在倒闭前是倍受钦佩的企业。6年后,雷曼兄弟轰然倒塌而花旗集团和通用汽车和政府求助。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在新兴市场日益发展壮大,对上市公司为商海中最大企业的观点提出了挑战。
私人股权公司在西方蓬勃发展,对上市公司是最佳管理模式的观点提出质疑。而且,亚洲各经济体的兴起和其家族所有的企业集团军一起挑战了上市公司是资本主义开疆拓土的最佳装备。上市公司正面临着像伦敦俱乐部一样日薄西山的危险。其成员正在减少。他们的时间都浪费在瞎忙于遵守俱乐部的规章制度上。而且,当他们从窗口向外窥探时,看到的是意气风发的年轻事物正与其分道扬镳。
今非昔比,上市的魅力已不再。企业家们不得不等待更长时间才上市——公司得到风险资本支持的平均年限为10年,1985年,公司只用4年时间就实现了——而且必须经过更多的考验。律师和会计人员日益专业化且要价不菲;银行家们更不愿意让银行上市;尽职尽责的管理员更难觅踪影,因为,一旦签署假账,“非高管人员”也要沦为阶下囚。
IPO大饥荒
即便公司确实上市了,最成功的科技型创业者想法设法要掌控大权。尽管谷歌的三位老板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和拉里·佩奇(Larry Page)共拥有公司60%的投票股权,但该司引入第三类无表决权股票。扎克伯格一直采取“拖”字诀,直到别无选择才硬着头皮让公司上市,一旦公司超过500名私人股东,就要像上市公司那样公布季度报表,他将控制Facebook一半以上的表决权股票。
首次公开募股的危机与其他企业组织形式的急速发展不谋而合。家族公司已开始在公司名字后加上鲜为人知的“有限责任企业”这几个字:如克莱斯勒有限责任企业、西尔斯布兰迪有限责任企业。伊利诺斯州立大学的拉里·利伯斯坦(Larry Ribstein)将此现象称为“非公司组织形式的异军突起”。
合伙企业也欣欣向荣,扭转了从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董贝父子》(Dombey and Son)时代便开始每况愈下的局面。合伙制为合伙人提供无限责任制却限定合伙人的数量。这意味着一旦公司垮了则合伙人无翻身之日,公司一旦兴旺发达起来却无法扩大规模。现在多亏了30年来的法制改革,合伙制可提供上市的最大好处,比如,有限责任制和流通股。在美国,合伙企业也有很大的税收优惠:合伙企业只缴纳一项税赋,然而,公司需要负担企业税和股息税。
这一结果带来了一场革命:现在,美国有1/3的企业在税收申报时将自己归入合伙制企业。他们已采用了带有异国色彩的法人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公开交易合伙企业和不动产投资信托公司。
私人股权公司常被组织成私营合伙企业。通过个人基金筹集资金的是有限责任合伙形式。而且,他们对待管理者更像是合伙人而非雇员,对管理者给予相应奖励。决策者也接受了上市公司的替代形式。政府的介入使得人们更易创建这些另类的公司架构。美国有7个州已通过法律允许公司登记注册“B”类公司。此类公司明确规定公司获利能力从属于社会效益。英国政府已建立一类社区利益公司,公司可发行股票和发放股息,但其存在是以促进社会发展为已任。英国也将医院的管理权移交给信托公司——公私合营企业。
新经济强国的崛起更进一步改变了企业组织形式。上世纪九十年代,似乎新兴市场公司将以西方上市公司为典范。实际上,新兴市场采纳了两种略微不同的企业形式:国有企业和家族财团。这些公司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但很少限制国家或家族股东的权力。
2011年6月,国有企业分别占中国、俄罗斯和巴西市值的80%、62%和38%。这些国有企业包括全球最重要的企业:13家石油企业巨头、一家最大的煤气公司(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一家最大的移动电话运营商(中国移动通讯)和一家最大的港口经营商(迪拜港口)。
国有企业面临的最严峻挑战来自家族控股的大财阀。在亚太地区,家族企业数量约占据上市公司的半壁江山,在印度这一比例高达2/3。家庭成员对其帝国控制森严——且限制其他股东的权力——通过各种机制如家族所控制的信托公司将家庭成员安插至管理岗位并为不同种类的股票赋予不同的投票表决权。多元化的家族企业善于未雨绸缪,规划战略远景,将“现金牛”项目中所赚取的资金投向那些可能耗时长,收效慢的新兴产业。这些企业也善于解决让新兴市场饱受折磨的政府失误。令人叫绝的是只要塔塔集团或安巴尼集团放出话来,甚至行动迟缓的印度政府可办事神速。
情势优劣的对比
导致上市公司江河日下而其他公司组织形式大获成功的一些理由有可能证明此现象为昙花一现。上市公司数量下降的部分原因归结为互联网泡沫这一次特例。私人股权热是由廉价负债推波助澜造成的。因石油和其他商品价格的节节攀升导致国有企业发展突飞猛进。下个10年对于新兴世界的家族财团来说可能不像过去10年那么得心应手。但是仍有一些更加根本的东西:所有这些不同类型的家族企业学会在不断挖掘其优势的同时,比上市公司更善于管理自身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的最大优势在于政治:与政府捆绑在一起可免受讨厌的竞争。当然,这种优越性也会带来自身问题:国有企业可能很易变得机构臃肿和行事懒散。因此,国有资本主义政府尤其是中国,将国有企业转向境外上市逼着这些因循守旧的寡头转变成为行动敏捷,能应对市场需求并能遵守政府指令的组织。
家族企业的最大的优势在于以长远眼光看问题的能力。其缺点在于家族内的勾心斗角及第二代或第三代继承人缺乏专业精神。因此,和实施国家资本主义的政府一样,家族企业投向市场机制的怀抱:雇佣职业经理人,与私人股权公司和私募市场合作。私募市场如二级市场和股票交易站允许私人公司不用受公众监督即可交易股票。
与此呈鲜明对比的是,上市公司在管理自己的问题,尤其是在处理如下三个问题时表现得一塌糊涂。詹森先生认为,上市公司存在的最大问题便是经济学家所称的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问题: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分离。代理人有变着法儿趁机捞一把的恶习。詹森先生的解决方案在于让管理者“风险共担”——即让管理者的薪资与公司绩效挂勾,因此管理者会像所有者一样行事。事与愿违:一些老板操纵他们公司的股票价格以中饱私囊,而且大部分代理人的所得远远超过公司的绩效。1999~2010年,富时指数100的所有首席执行官的薪酬年均升幅达10%,而这100家公司年利润涨幅为1.9%。
其次是监管问题,因为上市公司要鼓励普通人进行风险投资,故一如既往,必须忍受比私营企业更多的制度束缚。但是,监管负担使企业越来越不堪负重,尤其在2007-08年的金融危机后更变本加厉。美国已出台了一大堆新规定,从2002年规范会计要求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至2010年《多德-弗兰克金融管制》相关法规层出不穷。据测算,《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使得每家公司每年遵守证券法规的成本从110万美元增加至280万美元左右。但是,这与管理员分心乏术所造成的成本相比是小巫见大巫。2007年,橡树资本管理对冲基金咨询公司选择通过私人配售而非IPO募集了8.8亿美元 ,正如创史人所说“他们很乐意牺牲一点公开市场所带来的流动性,甚至使公司市值有点低估,作为回报,较少受繁文缛节束缚且有利于保持企业的私营性质”。
第三个问题是日益滋生的短期盈利主义。随着大机构投资者的崛起和股东行动主义愈演愈烈,资本市场的实力大增。互惠基金以万亿美元而非十亿计。数据供应商如风险测度集团为股东活动家们提供大量的“枪支弹药”。而且,对冲基金一旦未能如愿以偿时,不怕得罪诸如麦当劳和时代华纳公司此类的企业巨擘。而且随着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企业生存所面临的风险更大。上市企业的平均预期寿命从19世纪二十年代的65年缩减至19世纪九十年代的不足十年。首席执行官的预期职业生涯也相应缩短。
有时,投资者有权解雇管理者。公司必须在短期和长期目标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在憧憬未来的同时为了今日的利润而满足市场的需求。令人担忧的是,监管者和所有者双方似乎让老板们除了关心公司的季度收入外,更难关注到长远打算。董事会在拟订战略方面的时间越来越少,而更多的时间花在对规章制定的执行上。精通公司法的法官利奥·斯特林(Leo Strine)指责机构投资者将资金从一个公司转移至另一公司的行为,“像沙鼠一样”挖掘多个洞口以求保命。标准人寿投资者的投资者们抱怨说,每季度收入引发的噪音对于考虑长远利益造成为“讨厌的干扰”。
(编辑: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