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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24年“庚款余额完全退还中国”用以兴办教育文化事业的中美庚款兴学特设了款项管理机构——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由于其特殊的款项管理原则、事业发展理念使得与北京大学达成“合作特款”补助格局。该款项旨在推动北京大学“教育”与“文化”事业的双轨发展,但在现实运行中却跌落至受众人之质疑。纵向层面,因“款”而兴的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与落差;而横向层面则交织着与之相关学人间相互的理念分歧,实质上一方面体现出彼时一种深具“外交”与“政治”特性的新兴教育补助团体所呈现出“水土不服”的现实;另一方面则体现出作为特殊历史、特殊政潮变迁下的特殊基金会与实体教育机构合作项目进程之难为。剖析其中的过程与分歧,为理解近代教育历史进程的特殊性路径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北大合作特款;庚款兴学;理想主义;现实激荡;庚子赔款
中图分类号:G6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610(2014)05-0053-08
20世纪初以来,西方文明向近代中国汹涌袭来卷起近代本土教育变革浪潮[1],随之而来教育独立浪潮激流涌起,在此之下教育界争取庚款用作教育基金的运动则是教育独立浪潮下最生动的注脚[2],此谓“庚款兴学”,在教育经费独立诸方案中历时最长,却也较有成效[3]。在此方面最受人瞩目的则是自1909年起美国第一次庚款退还用于派遣留学生赴美及筹建留美预备学堂,随后1924年“庚款余额完全退还中国”用以兴办教育文化事业的中美庚款兴学,由于后者附设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以下简称“中基会”)以管理该笔退还款项,由于该特殊管理机构专司其职,因此对“教育文化”事业补助也相对具有成效。诚然,除此之外也有于1925年4月成立于北京的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1927年会址设于上海的中比庚款委员会;1931年4月成立于北平的后改名为中英文教基金董事会的中英庚款董事会;此后中荷、中意庚款委员会相继成立,其余类似退还庚款的特设机构虽在一定程度上有一部分退款用于办理教育事业,但由于外交因素或由于现实因素对教育文化补助力度并不如中基会大,自然成效也远不如中基会。
总的来说,中基会“制度完备管理严格”、“其庚款资金大部分用于科教事业”、“部分董事干事长尽职尽责”,由此决定了其在庚子退款兴学方面的代表性[4]520;但另一方面,作为一所巨额资金管理委员会,以学人为核心的团体对于一笔巨额款项的管理与支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遭遇到各方的争议,多种争端与力量拉锯对于这个基金会的走向也产生着极大的作用,不由得使中基会主宰自身命运受到一定程度限制。在中基会承办的多项推动近代教育文化发展事业中,对北京大学的补助算是一个特例,但是这一“特例”却遭致无数的批评与质疑,并进而引发一场场论争与风波。究竟以学人为主的资金管理基金会的理念与现实产生了怎样的摩擦与游离;基金会对“北大合作特款”资金分配所采用的方式、该笔款项的给付在实践中究竟有哪些权利博弈与争端存在于其中?学人之间各异的理念如何在相互间的动态关系中起作用?以下对上述问题进行的解答,能够更好地探索当前教育基金会的运作模式并有着深刻借鉴意义;同时,对近代教育走向的这一极小回顾,也能为今后更大时空范围内的教育走向有所启示意义。
一、理想方针:对北京大学“注重合作、为而不有”的补助原则
早在1926年中基会即已根据董事会意见而拟定章程。在补助事业纵向方面将用款原则定在“教育文化”,具体来说在“教育”范围,干事处拟定了具体原则,确定了教育事业的范围[5]:
(1)科学研究,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地学、天文气象学;
(2)科学应用,包括:农、工、医;
(3)科学教育,包括:科学教学、教育之科学的研究;
(4)文化事业定为图书馆范围内,其他若有影响及于全国的教育文化事业,亦在考虑之列;
(5)对于补助机关的考虑,则视“过去之成绩,维持现状之能力、自筹经费之 一部分”为重要条件,每项奖助,暂以三年为限,凡请求拨款以作基金者,概不照允。
以上可以看出,对“文化”范围的限定则是在图书馆事业方面,有这样明确的方针后,可以说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基会大多都是按照这个方针来对各团体进行补助的,也体现了一定程度的“独立自主原则”[6]31;在横向方面,中基会的事业类型大致分为补助事业、合办事业、自办事业三种(对于已成立之机构进行补助、与政府及私人机构进行合作合办、无适当机构可以合作的则进行自办);且于成立初期即以促进“教育”与“文化”事业发展为本会设立宗旨。对于第二类具体来说,中基会合办事业主要分三类,其一是图书馆文化事业,补助力度最大;其二是对静生生物调查所逐年增多的补助;其三则是对北京大学的补助。对于以上三项均呈现补助金额逐年增多的趋势,尤其是对于最后一项与北京大学合作的补助,可以说是中基会“纵向补助原则”与“横向事业范围”联纵结合最具特性的一例:中基会除与北大的合作研究特款用于设置研究教授讲席并添置图书仪器设备,在其资助下也促成部分图书馆的建设——体现中基会对于“教育”与“文化”的重点扶植;由于彼时北京大学已成为国内一流高校,具有较强实力因此可“与之合作”实现“集中款项、注重合作”之效,可见中基会对于北京大学的财款辅助也都在恰当原则尺度之内。以下特对中基会对三类事业补助情况进行列表说明:
中基会对北大的补助,除了早年对该校理科的补助以外,在20世纪20年代末还通过了与北大合作研究特款办法。北京自1928年改名北平之后,已不再是人才济济的文化中心,学者们纷纷南下另谋出路。彼时北京大学教授薪俸低廉常常使得教授入不敷出,只能外出兼职,而北京大学却无更多经费支出教授薪金。有鉴于此,北大傅斯年及顾临找到胡适商量,如何帮助蒋梦麟改革北大?取得的共识是:必须有一笔相当的资金方能有所作为,且这笔资金并不受任何政潮的影响。于是学人们纷纷把眼光投向中基会。随后1931年的第五次常会上,时任美方董事之顾临首次提出中基会与北京大学的合作特款,顾临提议中基会自1931年起至1937年止(实际延长至五年),中基会每年拨付10万元,北大每年拨付20万元用于设立研究讲座及专任教习。董事会同时亦明确规定:这份合作特款不在补助费用中开列,而是在“合办事业”中,除与北大的合作研究特款用于设置研究教授讲席并添置图书仪器设备以外,在其资助下也促成部分图书馆的建设。同年3月,胡适代表中基会执委会与北京大学草拟《北京大学与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合作研究特款办法》,用以:“(1)设立北大研究教授;(2)扩充北大图书仪器及他种相应的设备;(3)设立北大助学金及奖学金。”[8] 随后一月,时任基金会中方董事胡适则提议在增加“研究教授得往国外研究”一条,并作为北京大学与中基会顾问委员会委员,负责决议研究教授任选及各项经费的分配。从随后数年中基会对“北大合作特款”这一补助情况来看,有以下两点特征:第一,中基会对于“北大合作特款”这一教育补助呈现出持续特性。正是由于对于教育经济的投入程度对于教育的巨大影响,且中基会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在彼时物换星移的政潮变迁中力求不间断地开展事业,由此而来北京大学的各项教育事业发展也大多呈现连续的态势,极大地促进了北京大学的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例如中基会与北大合作特款项目稳定了北京大学的教师队伍、引进了国内若干著名学者、同时培养不少拔尖人才、提高了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增加图书资料与仪器设备等等;第二,由于中基会的事业开展黄金时期正是在1939年庚款停付之日之前,之后陆续遭遇国币贬值、存废危机、投资烟化,虽然其事业开展也呈现出不稳定与不平衡特性,但在此时之前北京大学每年均得到中基会对其的补助,并通过这一补助在全国高校中稳定了其示范地位。从中基会后期对于北京大学的补助来看,依然并无较大变化。按照之前的补助原则来看,之所以中基会每年的补助范围并未有较大的区别,其原因或许有以下三点[10]:
一是由于先期已拟定的原则所限,教育事业限定在发展科学智识及增进技术教育、科学研究、试验与表证、科学教学法之训练方面;文化事业限定在永久性质的图书馆事业方面;
二是某些机构的负责人在中基会中担任董事一职且任期较长,对款项的分配流向也起到一定的支配作用;
三是中基会以“为而不有”的原则用有限的财力谋最大最良的效果。
由此可见,中基会所谓的“北京大学合作特款”最理想之期盼表面上看似链接着两头:一头为增进国内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而北京大学当属国内最优之高校机关,具有深厚的学术根基,假如获得此笔资助款项必定使其学术研究百尺竿头;另一头则是凭籍“为而不有”的原则以谋最大最优良之效果——与“北大合作特款”似乎与中基会补助原则极端符合,但似乎却回避了最为关键的决定性因素——对于中基会,能够产生对事业走向产生决策性作用的“灵魂人物”则是在很长时间里(1929-)担任中方董事的胡适。回顾1929年前胡适尚未参加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的工作中来,直至1929年6月29日的第三次年会才被正式选举成为董事。他与美方关系密切——由于他与外交部当局有交情并同美国驻华公使休满(Jacob Gould Schurman)私交甚笃,一方面由于美方首席董事孟禄(Paul Monroe)与董事杜威(John Dewey)正是彼时于哥伦比亚大学就学期间的老师,所以在美国方面颇有“八面玲珑”的关系[11]。正是由于此,胡适后期在中基会内有较大的发言权,同各董事的关系也都不一般;加之胡适与北大“手足情深”之故,使得他在对“北大合作特款”的补助上存有“私人情谊”,在整个基金会事业补助的决策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因而具有较强的发言权。
二、分歧与争端:现实激荡下的滑落
很显然,在中基会对于北大补助这一过程中各方董事始终据守学术上的理由也恪守补助原则的观点,但碰到的问题仍然有两个:第一,在每年从美方收到的庚款有限的情况下,面对国内众多高等院校及学术机关的请款要求,单单对北大这一所机关实行“特款补助”方案不免过于“特殊”而落人话柄,因此如何能够在道义与现实下避免世人的争议与质疑?第二,不同的学术观点与补助理念之间如何进行沟通?彼此间有着什么样的差异?在什么标准下能够维持与“北大合作特款”学术、道义、情理上的胜出?虽然各方董事似乎意料到“北大合作特款”不免会受世人之诟病,但现实中种种质疑声的确使得这些问题更突出。
首先,中基会对北大的具体合作特款补助计划一经公布之后,如一石激荡起千层浪,引起很多教育人士的批评。1926年4月间,“全国教育团体监督庚款用途联合会”致函中基会,对它的决定大加责难,认为分款的学校团体与各董事有直接间接关系,尤其是脱离不了各方利益集团所牵扯的人情关系[12]:
北京大学之于蒋梦麟;南开大学、南开中学之于张伯苓;湘雅医学校、明德中学、楚怡中学、北京师范大学之于范源廉;大同大学、女子大学之于胡敦复;中国科学社、地质调查所之于丁文江;复旦大学、东南大学、中华职业教育社之于黄炎培。
世人对于受款机关是否受“人情导向”所左右的质疑尚在可以理解之范围。以下所列为彼时每年度所有40余家大学及专科学校请款,而唯独北京大学能够成为唯一一所院校单独获得“稳定”且“相对巨大”的财款,不免使人对时任董事的蒋梦麟是否在其中“有所动作”生疑。
在中基会成立中期(1929-),随着胡适被列为董事会成员,更是奠定了中基会与北大稳定的合作关系,由此世人普遍质疑中基会早期对大学补助对象深受各董事的私人影响和特意掌控。由此,全国教育联合会庚款董事会甚至普遍认为中基会丧失公平原则;“虽名为中华教育文化,而补助独偏于较发达之一隅,顾名思义,似觉不类。且认定能否补助者,惟董事一言取决。似此掩饰耳目之原则,只便于董事或会内职员之任意取舍,揆之情理,亦为平允。”[13]尽管这一看法不免过于偏激,但不能不说明中基会与北京大学的“暧昧关系”逐渐受人注目,董事对于北京大学“唯独的偏爱”似乎存有“严重私心”,更反映了在世人眼中中基会与“北大合作特款”从一开始就是“很不一般的联姻产物”。
其次,对于北京大学所获得的如此“特殊优待”,也免不了引起其他学校各大学者团体的抗议。京平津各大学读书联合运动会即以揭穿中基会“黑幕”为宗旨,发表一项颇为激进尖刻的宣言,言道中基会成立以来,一直把持在几个野心勃勃的“北大派学阀手里,如蔡、蒋、李、胡、赵、任者流,当他们征服了全国大部分大学的领域后,更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奖励文化,而文化荡然;提倡教育,而教育反遭摧残。”[14]中山大学程其保更是认为各国庚款保管权交付少数人(这里的少数人大意指“北大派”),未免为少数人所支配之嫌;并认为中基会在北平新设图书馆用款过巨。最关键的是由于北大每年所获20万补助费,补助款项过于巨大,而相对的中大教育系“区区万元之数,独不可得”而生愤慨不平之情[15]。 面对此类的批评声,时任中基会干事长任鸿隽解释道[16]434:
中基会的分配款项,有一个“主要政策”,是图吾国自然科学的发达,要图自然科学的发达,所以要提倡科学研究,要提倡科学研究,所以要设立科学研究教席,设立调查所,设立一个较大的参考图书馆,而不主张设立许多分散的民众图书馆。这些事业,在程先生(程其保)以为是“因人设事”,实则是由“详细拟定”的“主要政策”而来。至于集中财力,做一点比较有效的事业,也是今年中基会“主要政策”之一。程先生不必因北大得了补助,与中大教育系的未得补助(实则中大理学院、农学院皆曾受相当的补助,教育学院亦有中基会设立的教授席),而认为“不平之例,未有甚于此者”了。
对于庚款用途,任氏面对此类的批评质疑之声也给予强烈回击和诚恳的解释,这为本具有外交特色的“美退还庚款”以补助北京大学拂上了“一层温柔的面纱”,也对中基会兴学之庚款持有正面的肯定态度[16]435:
我们对于程先生——可以说无论任何人——发表的关于庚款用于教育的意见,表示欢迎;但对于他们有误会或不合事实的地方,也不能不加以解释及评论。我个人的意思,以为庚款用于教育,现在不过是一极小部分。除了美款用于清华大学及中基会,法款一部分用于中法大学外,其余所谓几千万万的英庚款、俄庚款及其他庚款,何尝用在教育上来?现在就美庚款的一部分,也要发生问题了 (实际上由于战事原因,英、美庚款于1931年起,即停付一年)。
另外,即使是北京大学内部组织中也存在类似的学人论争。早期在本质上为促进北京大学学术提升而创设的“研究教席”一职,也在后期的运作中逐渐失却了本应有的理想意义。出自北大的汪敬熙思想颇为激进,曾于1928年致函胡适请求申请中基会与北大“合作特款”所开设的研究教授席之申请最终未果,由此加重了他的失落情绪,更加重了他对中基会的负面情绪,如此一来汪敬熙就对翁文灏与孙洪芬巨款发展矿业相当不满。彼时1929年中基会改组后,孙洪芬由任鸿隽聘为执行秘书,协理干事处事务,直至1935年任氏出任国立四川大校长,由孙洪芬代理中基会干事长。次年,孙氏被正式聘为干事长,此后一直处理中基会相关事务。而出自北大的汪敬熙却对翁、孙二人基金会发展理念提出质疑,汪氏指出[17]:
詠霓和洪芬二位先生不先找好人,不先看看学校的情形,就冒冒然为了提倡应用科学和发展滇省矿业,在云南大学采冶系下了一大注钱。这钱是白费了。并且那第一位系主任还做出了国内学术界近年的一个大scandal丑闻!现在他们仍感受找不到适当的人之苦。
由此,由于汪敬熙主张生物学实验但却未获得相应经费补助,即是对生物学有所补助,也应补助比例不当而失却其中意义,如此现实下更是引起他的不满。由此而来,汪氏意在针对科学经费分配不均而发出感言[18]:
近十多年来,政府所拨的教育经费永远是发的不足数不按期,我们可以不论。以庚款为财源的各种基金是比较可靠的,即以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而论,他们分配到生物学的款子超过大半是用在提倡分类和形态的研究。
至此,“北大合作特款”虽尚未被彻底异化,却也成为学人发些私人情绪的导火索。
以上数例分歧均说明各方对于这笔特殊款项的争议与批评,从中可见学人们对“北大特款”各持己见甚至意见相左,也呈现出剑拔弩张的意见分裂态势。诚然,一批民间人士掌管一笔巨额资金难免引起各阶层的非议,董事间的个人私怨与主要矛盾集中在学术界对北大合作特款的批评中。在1939年一年期间,中基会对于北大的合作特款就支出近30万国币,而从中基会历年收支记录来看,当年从一月起庚款就已停付,可以说在这一年度当中,中基会的所有支出都是赤字。另外,1939年中基会对于教育及文化团体机构的总补助金为89万余元,从中可以看出,仅当年北大合作特款就占去近三分之一,“受人瞩目”而引起世人严厉批评,也在所难免。因此,在中基会与北大合作特款结束后,董事们力求避免世人的批评困扰,虽在多方面考虑各种因素,但是无论是来自人情或是来自原先补助的缘由,均脱离不了关系。例如战后各大学向中基会借贷美元外汇以充实理科设备之用,1933年后担任北京大学教授兼物理系主任的饶毓泰认为北大物理系这些年的成就多半是依靠基金会的帮助和鼓励,为此致信胡适希望中基会能够拨出十万元转给物理系,并做了如下请求:“我敢以个人私谊向老兄请求将基金会借给北大的款早日在美拨下,俾同人(信中指在美的学生吴大猷与马仕俊)可早日订购设备。”[19]至此,各方学人对中基会的失望之情蔓延开来并提出极端的抨击[20]:
亲善中国的美国,不是将庚款办起学校以造就中国人才吗?但除掉有几个留美回来的北大派能在舞场上大跳一阵的有本领的人外,也看不到什么用庚款买来的成绩;当时出钱的是全国民众,现在分款的却都成了上等人,什么东西南北的战费呀,某系某派的政费呀,教育基金呀,文化用途呀,什么呀,这就是退还庚子赔款吗?
世人甚至将这一负面情绪扩大到更广的层面,痛斥各教育大家尤其是北大的部分教育家,认为其中各关键人物无一不是“多半卖青年学生而求荣的”[21]?可以说至此,设置“北大合作特款”的初衷本是为了择其国内优秀之大学机关进行补助,其主要遵循的原则为“集中款项、重点补助、为而不有”[22]19,即“以有限之财力谋最大之优良”[22]25这一备受期待之理念为补助宗旨,而到后期运作则变为在现实激荡中跌落,正是由于中基会对北大资助款项的过多在世人眼中被理解为由少数“北大派”在中基会中的把持作用所致,自然引起了其他大学教授、世人大众的批评,由此而来则异化为各种“人事纠葛、人情压力、人际冲突”的现实。
三、现实与理想的差距:学人分歧之路径回归 “天下之道,常变而已矣”[23],妥帖的计划难免出人意料地滑落到现实的尴尬与无奈,随之而来“理想”与“现实”的两注波流在历史长河中相互激荡。诚然,“北大合作特款”的缘起到现实的争端冲突中可看到由于各方利害各异而代表的利益不同,以至于产生不同的冲突,在不同的时期又以不同的方式交织在一起,呈现出错综复杂的争端局面。这些矛盾冲突虽不能够完全涵盖“北大合作特款”的全部争端甚至是中基会全部的冲突拉锯,但体现出中基会作为彼时由于特殊的外交政策而诞生的一种新兴教育补助团体,呈现出“水土不服”的现实。进而这项“合作特款”的“水土不服”不仅体现在它是近代新兴的教育机构与本土机关以“经费补助”为链接的首创,更在于基金会自身的特殊性质以及与北京大学千丝万缕的特殊联系。由于中基会在法律上是一所非营利性质的教育文化民间团体,成立与经费来源都是起源于美国外交退还的赔款,所以又与民间的基金会大不相同,深具政治上和外交上、民族性质上的各方特质,因此“北大合作特款”中不免涉及到多方主角:美方、以学人为团体的中基会、国民政府、北京大学,然而从实质上来说,最主要的矛盾则存在于参与这一进程中不同的学人具有不同的理念。由于学人动机和目的不同,来自不同集团的势力势必有着不同的立场,从而投射在“合作特款”的分歧场域则显现出不同的力量拉锯,因此学者与学者之间存在着“剪不清理还乱”的现实冲突。
事实上无论是基金会中的董事、受款机关北京大学、世人也均是这一幕幕历史进程中的“角色扮演者”,他们对势态的进程走向并无绝对的决定力量,即使是对于款项支配具有一定支配权的董事,在实际中的位置是处于权势集团和社会民众之间的,知识分子通过在两者之间上下滑动来与他们保持一定的张力,这也成为知识分子确认其地位和身份的参照物,学者的分化也与这种距离的远近相关。中基会的董事,既是基金会的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他们属于管理阶级,是由于美方赋予对于款项支配的资本因而拥有权力与权威,这种权力来源于他们能够决策和提供款项使用规则。但是,与拥有政治及经济权利的国民政府与美方相比,又处于被管理地位,归根结底,他们对于中基会庚款支配的权力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因此董事们处于管理层级中被管理的地位,且作为知识分子大团体与社会保持着某种必要的互动,当他们的对庚款管理的权益得以“漫游”至更广的范围之下,出于自身权利及道义理念的施展因而势必造成多维度下各方利益之间的复杂张力。尤其是在这一特殊的合作款项中,部分置身其中的学人既是中基会的董事又是北京大学的要员,在如此复杂的势态下其也势必难以适应反复的角色变化与身份转换,在由一种身份变化到另一种身份过程中,出现了游移,这种游移在学人之间的争论方面呈现出不同的路径分歧,并由此造成学人们对于这一特殊合作款项的不同理念,因而反过来更加重了这一特殊合作款项论争的紧张性。
究其原因,正是因为社会变化是相连的,一种社会变化的原因,同时又可以为他种社会变化的结果,因此任何一项教育事业的开展,是不能不过问现实的,也正是时时要与社会情形所联系,这种社会情景涉及到利益纠葛、政潮变迁、人事冲突。也正是由于所有的社会情景中也同时有权利关系的存在[24],“北大合作特款”中体现的不仅是各派系小集团中的利益的紧张,也是政潮涌动过程中的角力、外交风云变幻之际的拉锯,这种拉锯不仅是外部有所抵抗,而是内部各方力量出现了不规则的拉锯,其后必然出现矛盾。事实上从设置“合作特款”理想初衷到现实的滑落,也在一定程度上始终推动着北京大学“教育”“文化”的发展,在某种层面上,理想与现实落差的滑落过程也是一种泛教育活动,由此,教育文化事业不但不能免于政治、外交、人情的内容,而更是政治、外交、人情压力的一种相互表达[25]。
回顾这段由基金会款项补助北大的学人之间的分歧,其中包括中基会与北京大学等方面存在的理念冲突、各方力量对于款项的不同意见,北京大学内部因为款项资源的运用不当引起的私人恩怨,假若将视界拓宽至整个中国近代教育历史进程,在这貌似必然和偶然相互交织的客观事实之后,究竟在近代教育变迁中又隐藏了多少类似的利益纠葛、理念冲突与价值选择呢?这正是由于多种争论分歧所呈现出的本质冲突是历史的,而非超历史的;因此所投射到的矛盾争端呈现的表现形式同时也是现实的、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空泛的。这种现实的、具体的学人分歧也得以印证中基会与北京大学“合作特款”的价值性,以及对于北京大学教育文化事业方面的贡献性,就其贡献性得以推动教育文化事业发展的基本条件任鸿隽总结道:“一为:‘集中款项’;二为:‘注重合作’。”[4]528
诚然,国家教育机关及研究机构数量众多,而假如缺乏有的放矢的政策则难以走向“为而不有”之境,想必也难以统筹利用资源,更难以最大效度地发挥统合作用。“为而不有”不但意味着“有所为”,更重要的是同样意味着“有所不为”,对于中基会而言,对一些实力较深厚的机关始终遵循“与之合作有所为”的原则正是这一阐释原则最生动的注脚。这也是因为如果中基会与各受款机关缺乏必要的合作,势必造成有限的补助资金难以运转的现状、各自为政互不相谋的局面。
过尽岁月的千帆,当其他各国庚款机构早已几乎消失殆尽,中基会的事业仍然于彼岸在运作之中,作为一所特殊政潮变幻下产生的特殊组织,其深具“外交”与“政治”的双重特性而颇受瞩目,近一个世纪的运作中也遭遇到各方冲击,中基会也大多能妥善处理争端挺过一个个难关。虽然50年代前后该会资产由香港几经辗转迁至纽约后移至台北,其补助力度大不如前并逐渐演变为台湾教育学术的催化剂,乃至其它文教团体的配合者[6]216-225,至今业已不再对北京大学有任何“特款资助”。但在台湾本土却依然发挥着推动“教育文化”事业的作用:例如与国立台湾大学与中央研究院各设胡适纪念讲座一席,并专门补助国立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及中央研究院植物微生物学研究所[26],由此可见,现今对于以上各重点机关“集中款项、重点补助、为而不有”的事业推动理念或许正是董事会所一直秉承延续下来的,其中缘由确实值得人深思。 (该文曾提交“学校与教育组织机构的历史变革”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第十四届年会讨论。承蒙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宋恩荣先生、北京师范大学徐梓教授、施克灿教授、郭法奇教授等学者赐教,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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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北大合作特款;庚款兴学;理想主义;现实激荡;庚子赔款
中图分类号:G6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610(2014)05-0053-08
20世纪初以来,西方文明向近代中国汹涌袭来卷起近代本土教育变革浪潮[1],随之而来教育独立浪潮激流涌起,在此之下教育界争取庚款用作教育基金的运动则是教育独立浪潮下最生动的注脚[2],此谓“庚款兴学”,在教育经费独立诸方案中历时最长,却也较有成效[3]。在此方面最受人瞩目的则是自1909年起美国第一次庚款退还用于派遣留学生赴美及筹建留美预备学堂,随后1924年“庚款余额完全退还中国”用以兴办教育文化事业的中美庚款兴学,由于后者附设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以下简称“中基会”)以管理该笔退还款项,由于该特殊管理机构专司其职,因此对“教育文化”事业补助也相对具有成效。诚然,除此之外也有于1925年4月成立于北京的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1927年会址设于上海的中比庚款委员会;1931年4月成立于北平的后改名为中英文教基金董事会的中英庚款董事会;此后中荷、中意庚款委员会相继成立,其余类似退还庚款的特设机构虽在一定程度上有一部分退款用于办理教育事业,但由于外交因素或由于现实因素对教育文化补助力度并不如中基会大,自然成效也远不如中基会。
总的来说,中基会“制度完备管理严格”、“其庚款资金大部分用于科教事业”、“部分董事干事长尽职尽责”,由此决定了其在庚子退款兴学方面的代表性[4]520;但另一方面,作为一所巨额资金管理委员会,以学人为核心的团体对于一笔巨额款项的管理与支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遭遇到各方的争议,多种争端与力量拉锯对于这个基金会的走向也产生着极大的作用,不由得使中基会主宰自身命运受到一定程度限制。在中基会承办的多项推动近代教育文化发展事业中,对北京大学的补助算是一个特例,但是这一“特例”却遭致无数的批评与质疑,并进而引发一场场论争与风波。究竟以学人为主的资金管理基金会的理念与现实产生了怎样的摩擦与游离;基金会对“北大合作特款”资金分配所采用的方式、该笔款项的给付在实践中究竟有哪些权利博弈与争端存在于其中?学人之间各异的理念如何在相互间的动态关系中起作用?以下对上述问题进行的解答,能够更好地探索当前教育基金会的运作模式并有着深刻借鉴意义;同时,对近代教育走向的这一极小回顾,也能为今后更大时空范围内的教育走向有所启示意义。
一、理想方针:对北京大学“注重合作、为而不有”的补助原则
早在1926年中基会即已根据董事会意见而拟定章程。在补助事业纵向方面将用款原则定在“教育文化”,具体来说在“教育”范围,干事处拟定了具体原则,确定了教育事业的范围[5]:
(1)科学研究,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地学、天文气象学;
(2)科学应用,包括:农、工、医;
(3)科学教育,包括:科学教学、教育之科学的研究;
(4)文化事业定为图书馆范围内,其他若有影响及于全国的教育文化事业,亦在考虑之列;
(5)对于补助机关的考虑,则视“过去之成绩,维持现状之能力、自筹经费之 一部分”为重要条件,每项奖助,暂以三年为限,凡请求拨款以作基金者,概不照允。
以上可以看出,对“文化”范围的限定则是在图书馆事业方面,有这样明确的方针后,可以说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基会大多都是按照这个方针来对各团体进行补助的,也体现了一定程度的“独立自主原则”[6]31;在横向方面,中基会的事业类型大致分为补助事业、合办事业、自办事业三种(对于已成立之机构进行补助、与政府及私人机构进行合作合办、无适当机构可以合作的则进行自办);且于成立初期即以促进“教育”与“文化”事业发展为本会设立宗旨。对于第二类具体来说,中基会合办事业主要分三类,其一是图书馆文化事业,补助力度最大;其二是对静生生物调查所逐年增多的补助;其三则是对北京大学的补助。对于以上三项均呈现补助金额逐年增多的趋势,尤其是对于最后一项与北京大学合作的补助,可以说是中基会“纵向补助原则”与“横向事业范围”联纵结合最具特性的一例:中基会除与北大的合作研究特款用于设置研究教授讲席并添置图书仪器设备,在其资助下也促成部分图书馆的建设——体现中基会对于“教育”与“文化”的重点扶植;由于彼时北京大学已成为国内一流高校,具有较强实力因此可“与之合作”实现“集中款项、注重合作”之效,可见中基会对于北京大学的财款辅助也都在恰当原则尺度之内。以下特对中基会对三类事业补助情况进行列表说明:
中基会对北大的补助,除了早年对该校理科的补助以外,在20世纪20年代末还通过了与北大合作研究特款办法。北京自1928年改名北平之后,已不再是人才济济的文化中心,学者们纷纷南下另谋出路。彼时北京大学教授薪俸低廉常常使得教授入不敷出,只能外出兼职,而北京大学却无更多经费支出教授薪金。有鉴于此,北大傅斯年及顾临找到胡适商量,如何帮助蒋梦麟改革北大?取得的共识是:必须有一笔相当的资金方能有所作为,且这笔资金并不受任何政潮的影响。于是学人们纷纷把眼光投向中基会。随后1931年的第五次常会上,时任美方董事之顾临首次提出中基会与北京大学的合作特款,顾临提议中基会自1931年起至1937年止(实际延长至五年),中基会每年拨付10万元,北大每年拨付20万元用于设立研究讲座及专任教习。董事会同时亦明确规定:这份合作特款不在补助费用中开列,而是在“合办事业”中,除与北大的合作研究特款用于设置研究教授讲席并添置图书仪器设备以外,在其资助下也促成部分图书馆的建设。同年3月,胡适代表中基会执委会与北京大学草拟《北京大学与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合作研究特款办法》,用以:“(1)设立北大研究教授;(2)扩充北大图书仪器及他种相应的设备;(3)设立北大助学金及奖学金。”[8] 随后一月,时任基金会中方董事胡适则提议在增加“研究教授得往国外研究”一条,并作为北京大学与中基会顾问委员会委员,负责决议研究教授任选及各项经费的分配。从随后数年中基会对“北大合作特款”这一补助情况来看,有以下两点特征:第一,中基会对于“北大合作特款”这一教育补助呈现出持续特性。正是由于对于教育经济的投入程度对于教育的巨大影响,且中基会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在彼时物换星移的政潮变迁中力求不间断地开展事业,由此而来北京大学的各项教育事业发展也大多呈现连续的态势,极大地促进了北京大学的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例如中基会与北大合作特款项目稳定了北京大学的教师队伍、引进了国内若干著名学者、同时培养不少拔尖人才、提高了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增加图书资料与仪器设备等等;第二,由于中基会的事业开展黄金时期正是在1939年庚款停付之日之前,之后陆续遭遇国币贬值、存废危机、投资烟化,虽然其事业开展也呈现出不稳定与不平衡特性,但在此时之前北京大学每年均得到中基会对其的补助,并通过这一补助在全国高校中稳定了其示范地位。从中基会后期对于北京大学的补助来看,依然并无较大变化。按照之前的补助原则来看,之所以中基会每年的补助范围并未有较大的区别,其原因或许有以下三点[10]:
一是由于先期已拟定的原则所限,教育事业限定在发展科学智识及增进技术教育、科学研究、试验与表证、科学教学法之训练方面;文化事业限定在永久性质的图书馆事业方面;
二是某些机构的负责人在中基会中担任董事一职且任期较长,对款项的分配流向也起到一定的支配作用;
三是中基会以“为而不有”的原则用有限的财力谋最大最良的效果。
由此可见,中基会所谓的“北京大学合作特款”最理想之期盼表面上看似链接着两头:一头为增进国内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而北京大学当属国内最优之高校机关,具有深厚的学术根基,假如获得此笔资助款项必定使其学术研究百尺竿头;另一头则是凭籍“为而不有”的原则以谋最大最优良之效果——与“北大合作特款”似乎与中基会补助原则极端符合,但似乎却回避了最为关键的决定性因素——对于中基会,能够产生对事业走向产生决策性作用的“灵魂人物”则是在很长时间里(1929-)担任中方董事的胡适。回顾1929年前胡适尚未参加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的工作中来,直至1929年6月29日的第三次年会才被正式选举成为董事。他与美方关系密切——由于他与外交部当局有交情并同美国驻华公使休满(Jacob Gould Schurman)私交甚笃,一方面由于美方首席董事孟禄(Paul Monroe)与董事杜威(John Dewey)正是彼时于哥伦比亚大学就学期间的老师,所以在美国方面颇有“八面玲珑”的关系[11]。正是由于此,胡适后期在中基会内有较大的发言权,同各董事的关系也都不一般;加之胡适与北大“手足情深”之故,使得他在对“北大合作特款”的补助上存有“私人情谊”,在整个基金会事业补助的决策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因而具有较强的发言权。
二、分歧与争端:现实激荡下的滑落
很显然,在中基会对于北大补助这一过程中各方董事始终据守学术上的理由也恪守补助原则的观点,但碰到的问题仍然有两个:第一,在每年从美方收到的庚款有限的情况下,面对国内众多高等院校及学术机关的请款要求,单单对北大这一所机关实行“特款补助”方案不免过于“特殊”而落人话柄,因此如何能够在道义与现实下避免世人的争议与质疑?第二,不同的学术观点与补助理念之间如何进行沟通?彼此间有着什么样的差异?在什么标准下能够维持与“北大合作特款”学术、道义、情理上的胜出?虽然各方董事似乎意料到“北大合作特款”不免会受世人之诟病,但现实中种种质疑声的确使得这些问题更突出。
首先,中基会对北大的具体合作特款补助计划一经公布之后,如一石激荡起千层浪,引起很多教育人士的批评。1926年4月间,“全国教育团体监督庚款用途联合会”致函中基会,对它的决定大加责难,认为分款的学校团体与各董事有直接间接关系,尤其是脱离不了各方利益集团所牵扯的人情关系[12]:
北京大学之于蒋梦麟;南开大学、南开中学之于张伯苓;湘雅医学校、明德中学、楚怡中学、北京师范大学之于范源廉;大同大学、女子大学之于胡敦复;中国科学社、地质调查所之于丁文江;复旦大学、东南大学、中华职业教育社之于黄炎培。
世人对于受款机关是否受“人情导向”所左右的质疑尚在可以理解之范围。以下所列为彼时每年度所有40余家大学及专科学校请款,而唯独北京大学能够成为唯一一所院校单独获得“稳定”且“相对巨大”的财款,不免使人对时任董事的蒋梦麟是否在其中“有所动作”生疑。
在中基会成立中期(1929-),随着胡适被列为董事会成员,更是奠定了中基会与北大稳定的合作关系,由此世人普遍质疑中基会早期对大学补助对象深受各董事的私人影响和特意掌控。由此,全国教育联合会庚款董事会甚至普遍认为中基会丧失公平原则;“虽名为中华教育文化,而补助独偏于较发达之一隅,顾名思义,似觉不类。且认定能否补助者,惟董事一言取决。似此掩饰耳目之原则,只便于董事或会内职员之任意取舍,揆之情理,亦为平允。”[13]尽管这一看法不免过于偏激,但不能不说明中基会与北京大学的“暧昧关系”逐渐受人注目,董事对于北京大学“唯独的偏爱”似乎存有“严重私心”,更反映了在世人眼中中基会与“北大合作特款”从一开始就是“很不一般的联姻产物”。
其次,对于北京大学所获得的如此“特殊优待”,也免不了引起其他学校各大学者团体的抗议。京平津各大学读书联合运动会即以揭穿中基会“黑幕”为宗旨,发表一项颇为激进尖刻的宣言,言道中基会成立以来,一直把持在几个野心勃勃的“北大派学阀手里,如蔡、蒋、李、胡、赵、任者流,当他们征服了全国大部分大学的领域后,更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奖励文化,而文化荡然;提倡教育,而教育反遭摧残。”[14]中山大学程其保更是认为各国庚款保管权交付少数人(这里的少数人大意指“北大派”),未免为少数人所支配之嫌;并认为中基会在北平新设图书馆用款过巨。最关键的是由于北大每年所获20万补助费,补助款项过于巨大,而相对的中大教育系“区区万元之数,独不可得”而生愤慨不平之情[15]。 面对此类的批评声,时任中基会干事长任鸿隽解释道[16]434:
中基会的分配款项,有一个“主要政策”,是图吾国自然科学的发达,要图自然科学的发达,所以要提倡科学研究,要提倡科学研究,所以要设立科学研究教席,设立调查所,设立一个较大的参考图书馆,而不主张设立许多分散的民众图书馆。这些事业,在程先生(程其保)以为是“因人设事”,实则是由“详细拟定”的“主要政策”而来。至于集中财力,做一点比较有效的事业,也是今年中基会“主要政策”之一。程先生不必因北大得了补助,与中大教育系的未得补助(实则中大理学院、农学院皆曾受相当的补助,教育学院亦有中基会设立的教授席),而认为“不平之例,未有甚于此者”了。
对于庚款用途,任氏面对此类的批评质疑之声也给予强烈回击和诚恳的解释,这为本具有外交特色的“美退还庚款”以补助北京大学拂上了“一层温柔的面纱”,也对中基会兴学之庚款持有正面的肯定态度[16]435:
我们对于程先生——可以说无论任何人——发表的关于庚款用于教育的意见,表示欢迎;但对于他们有误会或不合事实的地方,也不能不加以解释及评论。我个人的意思,以为庚款用于教育,现在不过是一极小部分。除了美款用于清华大学及中基会,法款一部分用于中法大学外,其余所谓几千万万的英庚款、俄庚款及其他庚款,何尝用在教育上来?现在就美庚款的一部分,也要发生问题了 (实际上由于战事原因,英、美庚款于1931年起,即停付一年)。
另外,即使是北京大学内部组织中也存在类似的学人论争。早期在本质上为促进北京大学学术提升而创设的“研究教席”一职,也在后期的运作中逐渐失却了本应有的理想意义。出自北大的汪敬熙思想颇为激进,曾于1928年致函胡适请求申请中基会与北大“合作特款”所开设的研究教授席之申请最终未果,由此加重了他的失落情绪,更加重了他对中基会的负面情绪,如此一来汪敬熙就对翁文灏与孙洪芬巨款发展矿业相当不满。彼时1929年中基会改组后,孙洪芬由任鸿隽聘为执行秘书,协理干事处事务,直至1935年任氏出任国立四川大校长,由孙洪芬代理中基会干事长。次年,孙氏被正式聘为干事长,此后一直处理中基会相关事务。而出自北大的汪敬熙却对翁、孙二人基金会发展理念提出质疑,汪氏指出[17]:
詠霓和洪芬二位先生不先找好人,不先看看学校的情形,就冒冒然为了提倡应用科学和发展滇省矿业,在云南大学采冶系下了一大注钱。这钱是白费了。并且那第一位系主任还做出了国内学术界近年的一个大scandal丑闻!现在他们仍感受找不到适当的人之苦。
由此,由于汪敬熙主张生物学实验但却未获得相应经费补助,即是对生物学有所补助,也应补助比例不当而失却其中意义,如此现实下更是引起他的不满。由此而来,汪氏意在针对科学经费分配不均而发出感言[18]:
近十多年来,政府所拨的教育经费永远是发的不足数不按期,我们可以不论。以庚款为财源的各种基金是比较可靠的,即以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而论,他们分配到生物学的款子超过大半是用在提倡分类和形态的研究。
至此,“北大合作特款”虽尚未被彻底异化,却也成为学人发些私人情绪的导火索。
以上数例分歧均说明各方对于这笔特殊款项的争议与批评,从中可见学人们对“北大特款”各持己见甚至意见相左,也呈现出剑拔弩张的意见分裂态势。诚然,一批民间人士掌管一笔巨额资金难免引起各阶层的非议,董事间的个人私怨与主要矛盾集中在学术界对北大合作特款的批评中。在1939年一年期间,中基会对于北大的合作特款就支出近30万国币,而从中基会历年收支记录来看,当年从一月起庚款就已停付,可以说在这一年度当中,中基会的所有支出都是赤字。另外,1939年中基会对于教育及文化团体机构的总补助金为89万余元,从中可以看出,仅当年北大合作特款就占去近三分之一,“受人瞩目”而引起世人严厉批评,也在所难免。因此,在中基会与北大合作特款结束后,董事们力求避免世人的批评困扰,虽在多方面考虑各种因素,但是无论是来自人情或是来自原先补助的缘由,均脱离不了关系。例如战后各大学向中基会借贷美元外汇以充实理科设备之用,1933年后担任北京大学教授兼物理系主任的饶毓泰认为北大物理系这些年的成就多半是依靠基金会的帮助和鼓励,为此致信胡适希望中基会能够拨出十万元转给物理系,并做了如下请求:“我敢以个人私谊向老兄请求将基金会借给北大的款早日在美拨下,俾同人(信中指在美的学生吴大猷与马仕俊)可早日订购设备。”[19]至此,各方学人对中基会的失望之情蔓延开来并提出极端的抨击[20]:
亲善中国的美国,不是将庚款办起学校以造就中国人才吗?但除掉有几个留美回来的北大派能在舞场上大跳一阵的有本领的人外,也看不到什么用庚款买来的成绩;当时出钱的是全国民众,现在分款的却都成了上等人,什么东西南北的战费呀,某系某派的政费呀,教育基金呀,文化用途呀,什么呀,这就是退还庚子赔款吗?
世人甚至将这一负面情绪扩大到更广的层面,痛斥各教育大家尤其是北大的部分教育家,认为其中各关键人物无一不是“多半卖青年学生而求荣的”[21]?可以说至此,设置“北大合作特款”的初衷本是为了择其国内优秀之大学机关进行补助,其主要遵循的原则为“集中款项、重点补助、为而不有”[22]19,即“以有限之财力谋最大之优良”[22]25这一备受期待之理念为补助宗旨,而到后期运作则变为在现实激荡中跌落,正是由于中基会对北大资助款项的过多在世人眼中被理解为由少数“北大派”在中基会中的把持作用所致,自然引起了其他大学教授、世人大众的批评,由此而来则异化为各种“人事纠葛、人情压力、人际冲突”的现实。
三、现实与理想的差距:学人分歧之路径回归 “天下之道,常变而已矣”[23],妥帖的计划难免出人意料地滑落到现实的尴尬与无奈,随之而来“理想”与“现实”的两注波流在历史长河中相互激荡。诚然,“北大合作特款”的缘起到现实的争端冲突中可看到由于各方利害各异而代表的利益不同,以至于产生不同的冲突,在不同的时期又以不同的方式交织在一起,呈现出错综复杂的争端局面。这些矛盾冲突虽不能够完全涵盖“北大合作特款”的全部争端甚至是中基会全部的冲突拉锯,但体现出中基会作为彼时由于特殊的外交政策而诞生的一种新兴教育补助团体,呈现出“水土不服”的现实。进而这项“合作特款”的“水土不服”不仅体现在它是近代新兴的教育机构与本土机关以“经费补助”为链接的首创,更在于基金会自身的特殊性质以及与北京大学千丝万缕的特殊联系。由于中基会在法律上是一所非营利性质的教育文化民间团体,成立与经费来源都是起源于美国外交退还的赔款,所以又与民间的基金会大不相同,深具政治上和外交上、民族性质上的各方特质,因此“北大合作特款”中不免涉及到多方主角:美方、以学人为团体的中基会、国民政府、北京大学,然而从实质上来说,最主要的矛盾则存在于参与这一进程中不同的学人具有不同的理念。由于学人动机和目的不同,来自不同集团的势力势必有着不同的立场,从而投射在“合作特款”的分歧场域则显现出不同的力量拉锯,因此学者与学者之间存在着“剪不清理还乱”的现实冲突。
事实上无论是基金会中的董事、受款机关北京大学、世人也均是这一幕幕历史进程中的“角色扮演者”,他们对势态的进程走向并无绝对的决定力量,即使是对于款项支配具有一定支配权的董事,在实际中的位置是处于权势集团和社会民众之间的,知识分子通过在两者之间上下滑动来与他们保持一定的张力,这也成为知识分子确认其地位和身份的参照物,学者的分化也与这种距离的远近相关。中基会的董事,既是基金会的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他们属于管理阶级,是由于美方赋予对于款项支配的资本因而拥有权力与权威,这种权力来源于他们能够决策和提供款项使用规则。但是,与拥有政治及经济权利的国民政府与美方相比,又处于被管理地位,归根结底,他们对于中基会庚款支配的权力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因此董事们处于管理层级中被管理的地位,且作为知识分子大团体与社会保持着某种必要的互动,当他们的对庚款管理的权益得以“漫游”至更广的范围之下,出于自身权利及道义理念的施展因而势必造成多维度下各方利益之间的复杂张力。尤其是在这一特殊的合作款项中,部分置身其中的学人既是中基会的董事又是北京大学的要员,在如此复杂的势态下其也势必难以适应反复的角色变化与身份转换,在由一种身份变化到另一种身份过程中,出现了游移,这种游移在学人之间的争论方面呈现出不同的路径分歧,并由此造成学人们对于这一特殊合作款项的不同理念,因而反过来更加重了这一特殊合作款项论争的紧张性。
究其原因,正是因为社会变化是相连的,一种社会变化的原因,同时又可以为他种社会变化的结果,因此任何一项教育事业的开展,是不能不过问现实的,也正是时时要与社会情形所联系,这种社会情景涉及到利益纠葛、政潮变迁、人事冲突。也正是由于所有的社会情景中也同时有权利关系的存在[24],“北大合作特款”中体现的不仅是各派系小集团中的利益的紧张,也是政潮涌动过程中的角力、外交风云变幻之际的拉锯,这种拉锯不仅是外部有所抵抗,而是内部各方力量出现了不规则的拉锯,其后必然出现矛盾。事实上从设置“合作特款”理想初衷到现实的滑落,也在一定程度上始终推动着北京大学“教育”“文化”的发展,在某种层面上,理想与现实落差的滑落过程也是一种泛教育活动,由此,教育文化事业不但不能免于政治、外交、人情的内容,而更是政治、外交、人情压力的一种相互表达[25]。
回顾这段由基金会款项补助北大的学人之间的分歧,其中包括中基会与北京大学等方面存在的理念冲突、各方力量对于款项的不同意见,北京大学内部因为款项资源的运用不当引起的私人恩怨,假若将视界拓宽至整个中国近代教育历史进程,在这貌似必然和偶然相互交织的客观事实之后,究竟在近代教育变迁中又隐藏了多少类似的利益纠葛、理念冲突与价值选择呢?这正是由于多种争论分歧所呈现出的本质冲突是历史的,而非超历史的;因此所投射到的矛盾争端呈现的表现形式同时也是现实的、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空泛的。这种现实的、具体的学人分歧也得以印证中基会与北京大学“合作特款”的价值性,以及对于北京大学教育文化事业方面的贡献性,就其贡献性得以推动教育文化事业发展的基本条件任鸿隽总结道:“一为:‘集中款项’;二为:‘注重合作’。”[4]528
诚然,国家教育机关及研究机构数量众多,而假如缺乏有的放矢的政策则难以走向“为而不有”之境,想必也难以统筹利用资源,更难以最大效度地发挥统合作用。“为而不有”不但意味着“有所为”,更重要的是同样意味着“有所不为”,对于中基会而言,对一些实力较深厚的机关始终遵循“与之合作有所为”的原则正是这一阐释原则最生动的注脚。这也是因为如果中基会与各受款机关缺乏必要的合作,势必造成有限的补助资金难以运转的现状、各自为政互不相谋的局面。
过尽岁月的千帆,当其他各国庚款机构早已几乎消失殆尽,中基会的事业仍然于彼岸在运作之中,作为一所特殊政潮变幻下产生的特殊组织,其深具“外交”与“政治”的双重特性而颇受瞩目,近一个世纪的运作中也遭遇到各方冲击,中基会也大多能妥善处理争端挺过一个个难关。虽然50年代前后该会资产由香港几经辗转迁至纽约后移至台北,其补助力度大不如前并逐渐演变为台湾教育学术的催化剂,乃至其它文教团体的配合者[6]216-225,至今业已不再对北京大学有任何“特款资助”。但在台湾本土却依然发挥着推动“教育文化”事业的作用:例如与国立台湾大学与中央研究院各设胡适纪念讲座一席,并专门补助国立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及中央研究院植物微生物学研究所[26],由此可见,现今对于以上各重点机关“集中款项、重点补助、为而不有”的事业推动理念或许正是董事会所一直秉承延续下来的,其中缘由确实值得人深思。 (该文曾提交“学校与教育组织机构的历史变革”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第十四届年会讨论。承蒙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宋恩荣先生、北京师范大学徐梓教授、施克灿教授、郭法奇教授等学者赐教,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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