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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提出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机制。前两者属于他律范畴,而“不想腐”则属于自律范畴,具有特殊意义。腐败的心理是多样化的,但作为腐败直接原因的思想动因则主要包括贪欲心理、情碍心理、攀比心理、从众心理和代偿心理等五种类型。“不想腐”机制的建构必须针对腐败的思想动因而综合施策。完善思想教育的内容,“拔高”教育和“放平”教育应有机结合;重视对公职人员现实利益的合理保障,疏解其对基本生活的顾虑;实施公职人员拒腐防变技能培训,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严厉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