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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森林公安管理体制形成于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特定的历史作用,但当前它已经不适应新的时代要求,并制约着森林公安工作,也制约着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按照公安工作特殊规律的要求,省级以下森林公安机关有必要实行"林业、公安部门双重领导,以公安部门为主"的领导体制,并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垂直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