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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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接上期)2006年11月,西门子公司因涉嫌商业贿赂而受到德国慕尼黑检察机关的调查。随后,西门子公司主动向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了其在多个国家的行贿行为,并聘请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进驻,开启了德国历史上的首次公司独立调查。西门子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是美国的德普律师事务所(Debevoise&Plimpton),该律所的律师团队就西门子公司在反海外腐败方面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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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接上期)2006年11月,西门子公司因涉嫌商业贿赂而受到德国慕尼黑检察机关的调查。随后,西门子公司主动向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了其在多个国家的行贿行为,并聘请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进驻,开启了德国历史上的首次公司独立调查。西门子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是美国的德普律师事务所(Debevoise&Plimpton),该律所的律师团队就西门子公司在反海外腐败方面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建立合规机制的情况进行了长达两年的独立调查。这项调查活动评估了5000多个咨询协议,检查了4000万份银行账户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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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习近平在新时代治国理政实践的深入,对现阶段基本矛盾认识的不断完善,美好生活向往及美好生活需要等美好生活相关论述逐渐丰富,形成了内涵丰富、特点鲜明的习近平新时代美好生活观。习近平总书记用最新的理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在新时代取得了伟大成就,人民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得到了有效的满足,本课题通过对习近平对美好生活相关论述的梳理,研究习近平新时代美好生活观的发展脉络,对习近平美好生活观的基本内涵,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教师以“双减”政策为依托,创建减负增效的教学模式是教育发展进程中的必然选择。在“双减”政策的支持下,文章将探讨小学数学教学中减负增效的重要价值,了解“双减”政策与数学教学相融合的意义,并从悉心备课、精准预习、优化课堂、巧设作业和做好服务等方面,对“双减”政策与小学数学的具体结合策略展开分析,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轻松愉悦的成长环境,让他们在逐渐释放压力的基础上提高自身的数学学
<正>目前,大数据公司的合规管理问题已经成为跨国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重点领域。根据媒体报道,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与两个涉嫌侵犯个人信息的美国公司达成了行政和解协议,通过责令其缴纳高额罚款和重建大数据合规体系的方式,使得这些公司避免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这种以合规换取宽大行政处理的监管方式,对我国当下正在治理的大数据公司违法违规乃至犯罪的问题,具有极大的启发意义。
<正>自从我国刑法确立单位犯罪制度以来,司法机关一般都是以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作为判定单位责任的根据。只要单位内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实现单位的利益,并体现单位的整体意志,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就属于单位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某一犯罪行为假如经过单位决策层(如董事会或者党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或者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单位名义实施的,那么我们将其认定为单位犯罪,似乎
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了刑事诉讼形态的多元化。与传统的诉讼客体理论不同,我们从诉权行使方式出发,提出了刑事之诉的概念,并根据诉讼主体、诉讼客体和诉讼理由的不同,把刑事之诉分为四种形态:一是"对人之诉",二是"对物之诉",三是"程序之诉",四是"精神病人强制医疗之诉"。其中,对人之诉又被分为"定罪之诉"和"量刑之诉";对物之诉被分为"民事对物之诉"和"刑事对物之诉";程序之诉则被细分为"程序
2011年以来,英国相继在反贿赂法和刑事金融法中确立了三种失职类企业犯罪,并将旨在证明企业建立有效合规体系的充分程序确立为无罪抗辩事由。英国司法部等部门针对两部法律发布实施指南,确立了充分程序的六项原则。英国反严重欺诈办公室在2020年发布了合规计划评价操作手册,将这六项原则确立为企业合规有效性的一般评估标准。在企业涉嫌犯罪的案件中,检察机关对于涉案企业过去、当下和未来的合规计划,都可以将这六项原
<正>企业合规已经成为社会治理中的核心问题之一,中国与之关联的研究方兴未艾。企业合规是多领域、跨学科的问题,在企业合规的性质争论中准确把握中国企业合规的总体方向是具有难度的,将企业合规与中国刑事司法制度、民营企业的治理相融合也是当前实践中急需解决的具体问题。本专题刊发的三篇文章,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的《论企业合规的性质》,基于当前对于企业合规概念的差异化理解,理清了
<正>自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决策以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一议题吸引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极大关注。随着这一制度于2018年写入《刑事诉讼法》,相关研究进一步走向纵深化与精细化。受《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邀请,本人作为主持人,组织了六位学者围绕此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期的三篇文章分别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总结、实践适用与比较考察三个方面进行了讨论。
<正>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最初属于企业内部为督促员工遵守法律法规而确立的治理方式,后来成为政府部门监督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的一种法律制度。西方国家为督促和吸引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通过对那些实施有效合规计划的企业给予宽大的行政处理,来推行一种针对合规的行政监管激励机制。其中,在行政监管环节,通过与企业达成行政和解协议或者给予宽大行政处罚等方式,来推动企业建立有效的合规计划,这是西方国家普遍采取的行政监管
<正>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合规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确立,建立企业合规机制已经成为全球性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自本世纪初以来,首先在金融领域,继而在中央国有企业范围内,开始了以行政主导方式推进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进程。时至今日,我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国企、民企和外企,都高度重视合规体系的建设问题,出现了以合规防控企业法律风险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