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左传·昭公二十年》“耕于鄙”中的“鄙”,屈原《离骚》“户服艾以盈要兮”中的“户”,《孔雀东南飞》“君既若见录”中的“录”,其解释在学界中有不同的看法。本文对这三词的词义进行了考释说明,认为“鄙”字做“郊野”解,“户”字做“披带、披挂”解,“录”字做“录取、任用”解更为合理。
关键词:鄙;户;录;词义考释
中图分类号:H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012-02
由于时代久远,对文学作品中的某些词语的解释,学界存在不同的看法,如:《左传·昭公二十年》“耕于鄙”中的“鄙”,屈原《离骚》“户服艾以盈要兮”中的“户”,《孔雀东南飞》“君既若见录”中的“录”等。笔者查阅相关辞书,阅读古今注本,对如上三词的词义进行考释。
一、“(伍员)乃见鱄设诸焉,而耕于鄙。”(《左传·昭公二十年》)
《左传·昭公二十年》这句中的“鄙”,学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释为“边鄙”,有人释为“郊野”。笔者认为,这两个词义在文中都能解释通,但是结合伍子胥的生平事迹及记载该事迹的其他作品看,把“鄙”理解为“郊野”更为妥当些。
《说文解字》:“鄙,五酇为鄙。从邑,啚声。”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春秋经传鄙字多训为边者,盖周礼都鄙距国王五百里,在王几之边,故鄙多释为边。”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左庄甘六传(《左传·庄公二十六年》)群公子皆鄙。注:边邑也。僖甘四传(《左传·僖公二十四年》)鄙在郑地汜。注:野也。齐语(《国语·齐语》)参其国而伍其鄙。注:郊以外也。” 可见,“鄙”指边远的地方,强调距离都城较远。“边鄙”有边远的地方的意思,但多指靠近边界的地方。“郊野”是古代王城周围土地统称,百里以内谓之郊,三百里谓之野,统称为郊野,泛指城邑之外的地方。所以,把“耕于鄙”的“鄙”解释为“郊野”更妥帖。这点,我们再分析“鄙”的造字本义就更显而易见。鄙,甲骨文(囗,邑,表示聚居地)(廪,设在田野的临时谷仓),造字本义是垦荒耕种的农村边邑。
再结合此句在文章中的语言环境来分析“鄙”字的含义。“员如吴,言伐楚之利于州于。公子光曰:‘是宗为戮而欲反其仇,不可从也。’员曰:‘彼将有他志。余姑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乃见鱄设诸焉,而耕于鄙。”这是“鄙”字所在句子的前后文。当时的背景是:公元前522年,被楚平王杀害父亲和兄弟的伍员历经艰险终于抵达吴国,得到了吴王姬僚的接见。伍员慷慨陈词向吴王进谏攻打楚国的好处,但却被姬光阻挠。伍员深知姬光想篡夺政权的阴谋,因此暂且搁下自己的报仇计划,为姬光寻找到勇士专诸刺杀姬僚。这时的伍员,没有得到吴王姬僚的赏识,也没有得到姬光的重用。但吴王姬僚因他楚国叛逃者的身份还是给他妥善地安排了住处,供他生活、耕作。结合这个背景,没有得到重用的伍员住地,肯定不在都城内,也不可能在边境上,因此解释为“郊野”更为妥当。
此外,我们比勘异文资料,也可以进一步论述上述观点。同是记载伍子胥生平事迹的文献资料有:《史记·伍子胥列传》写到:“伍胥知公子光有内志,欲杀王而自立,未可说以外事,乃进专诸於公子光,退而与太子建之子胜耕於野。”《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子胥退耕于野,求勇士荐之公子光,欲以自媚。乃得勇士专诸。”可见,“(伍员)乃见鱄设诸焉,而耕于鄙。”的“鄙”与“野”字意义相同或相近。所以,把“鄙”解释为“郊野”更妥当。
二、“户服艾以盈要兮,谓幽兰其不可佩。”(屈原《离骚》)
屈原《离骚》:“户服艾以盈要兮,谓幽兰其不可佩。” 其中的“户”,有人认为是“家家户户”、“每个人”的意思,有人认为是“披带”、“披挂”的意思。笔者认为虽然这两种解释在诗句的翻译中都行得通,但是理解为“披带、披挂”更符合文意。
“户”之所以可以做“披带、披挂”解,笔者认为屈原在这里用了通假,其实应该写作“扈”。翻阅丁声树等编写的《古今字音对照手册》:“户、扈——侯古切,遇合一上姥匣。”《康熙字典》中也记载:“户,《唐韵》、《正韵》侯古切,《集韵》《韵会》后五切。扈,《唐韵》、《正韵》侯古切,《集韵》《韵会》后五切。”可见,“户”和“扈”古音同,构成通假。同时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在注解“扈”时写道:“户扈同字。……又离骚。扈江离与辟芷。王云。楚人名被为扈。”可见当时意项为“被(披)”的“户”和“扈”通用。《康熙字典》也对“扈”进行了解释: “又被也。《屈原·离骚》扈江离与辟芷兮。”又《汉语大字典》“扈”第六条解释:披、带。由此可见,“户”与“扈”作“披带、披挂”解释的时候相通。
我们再结合诗句在原文中的语言环境,来分析“户”的含义。截取 “户”字的上下文:“民好恶其不同兮,惟此党人其独异!户服艾以盈要兮,谓幽兰其不可佩。览察草木其犹未得兮,岂珵美之能当?”屈原先说人们的好恶本来就各不相同,只是那些党人总是与世人相反。紧接着写到把艾草挂在腰间,却反过来说幽兰不可以佩戴。我们都知道,幽兰香味清幽,是优美之草木,而艾草是难闻之草木。不佩戴清幽的幽兰,却佩戴难闻的艾草,这不就是党人与世人相反的具体表现吗?可见,这句话指的应该是党人,也就是屈原所指的小人。若把“户”解释为“家家户户”也就是“世人”,那不识草木之香,佩戴难闻的艾草,就是广大群众了,这显然不符合屈原的行文思想,前后文意出现明显的矛盾之处。屈原的一生,衣、食、住、行始终与香草(木)为伴。他经常借芳香的草木抒发美好的品德,如“扈江离与辟芷兮”、“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等;将党人之类比作难闻的草木,“兰芷变而不芳兮,荃蕙化而为茅。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为此萧艾也?”可见,“艾”就是“党人”的象征,不可能是屈原报以同情的“世人”。
此外,我们比证同类文句,也可以进一步论述上述观点。屈原写完“户服艾以盈要兮,谓幽兰其不可佩。览察草木其犹未得兮,岂珵美之能当?”紧接着写到“苏粪壤以充祎兮,谓申椒其不芳。欲从灵氛之吉占兮,心犹豫而狐疑。”可见,“户服艾以盈要兮,谓幽兰其不可佩。”和“苏粪壤以充祎兮,谓申椒其不芳。”是同类文句。“苏”和“户”处于相对应的位置,我们可以从“苏”的意义推知“户”的意义。《康熙字典》“苏,又取也。《屈原·离骚》苏粪壤以充祎兮。”王逸《楚辞章句》、戴震《屈原赋注》也证明了此观点。由此可见,“苏”是一个动词性的词语,因此,“户”也应该理解为动词“披带、披挂”。 三、“君既若见录”(《孔雀东南飞》)
《孔雀东南飞》中“君既若见录”的“录”,现今多数人释为“惦记”,但也有人认为应当解作“收留”。翻阅大部头的工具书,释义最为详尽的《汉语大词典》有“收留、收容”这个义项,并将“君既若见录” 作为例子。但是“录”字没有解释为“惦记”这个义项。笔者认为,此处的“录”释为“收留”文意也通顺,但是解释为“录用、任用”更为妥当。
先来梳理一下“录”和“錄”两个字的关系。 《说文解字》:“彔,刻木彔彔也。象形。” “錄,金色也。从金,录聲。”后合 “錄”为“录”。朱骏声《说文解字通训定声》:“錄,金色也,从金录声。假借为录,安金钞錄字,古剥木为书,故曰录也。公羊隐传春秋錄内而略外。”《广雅·释诂》:“錄,具也。”翻阅《康熙字典》:“又《说文》借钞写字也。《正字通》謄写曰錄。又《集韵》一曰采也。《公羊传·成九年》錄伯姬也。《注》取也。又《集韵》記也。《公羊传·隐十年》春秋錄内而略外。《礼·檀弓》愛之,斯錄之矣。”可见,“錄”的词义演变:“抄写”引申为“记录”再引申为“录用”。《孔雀东南飞》这首诗最早见于南朝陈代徐陵所编《玉台新咏》。清代吴兆宜为此书作注,注“君既若见录”的“录”时,引了三条例证:孔安国《尚书》注:“三年之后乃齿录之。”《汉书·冯奉世传》: “上以先帝时事, 不复录。”《吴志》:“陆瑁与暨艳书曰: 此乃汉高弃瑕录用之时也。”这三条例证中的“录”都解释为“录用、任用”。所以,“录”解释为“录用、任用”是比较妥帖的。
许多人释“录”为“收留”,是受“感君区区怀”的影响,这是刘兰芝对焦仲卿的感激,所以自然地把“君既若见录”解释为,你既然这样收留我。其实这样解释虽然通顺,但并不妥当。我们联系上文焦仲卿对话“府吏马在前,新妇车在后。隐隐何甸甸,俱会大道口。下马入车中,低头共耳语:‘誓不相隔卿,且暂还家去。吾今且赴府,不久当还归。誓天不相负!’ ”这是焦仲卿第二次提到“吾今且赴府”这一情况,可见他得到了官府的升迁、录用,在“赴府”和挽留妻子两者中选择了前者。而刘兰芝是一位温柔贤惠、通情达理的妻子,她十分支持丈夫的事业。所以将“君既若见录”的“录”理解为“录用、任用”比较符合上下文的意思。
同时翻阅古代文献,“见录”这种说法比较常见,而且多与官服任职有关。由于录用任职多要记载成册,“录”意义由“记录”发展到“录用、任用”。如:太祖曰:“今朝廷有伏后,吾女何得以配上,吾以微功见录,位为宰相,岂复赖女宠乎!(《三国志·魏国志》)”“又言:‘张祥有保全赵彦呐、杨恢两制置之功,敌人惮其果毅,宜见录用。’(《二十五史·宋史》)”等。综上,笔者认为“君既若见录”的“录”应解释为“录用、任用”。
参考文献:
[1](汉)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13.
[2](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3]夏征农、陈至立 主编,辞海[Z],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
[4]丁声树主编,古今字音对照手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1.
[5]四川长江出版集团,崇文书局等,汉语大字典[Z],四川:四川辞书出版社,2010.
[6]罗竹风,汉语大词典[Z],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6.
[7](清)王念孙,广雅疏证[M],江苏:凤凰出版社,2000.
[8](清)朱骏声,说文解字通训定声[M],国学整理社,1936.
关键词:鄙;户;录;词义考释
中图分类号:H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012-02
由于时代久远,对文学作品中的某些词语的解释,学界存在不同的看法,如:《左传·昭公二十年》“耕于鄙”中的“鄙”,屈原《离骚》“户服艾以盈要兮”中的“户”,《孔雀东南飞》“君既若见录”中的“录”等。笔者查阅相关辞书,阅读古今注本,对如上三词的词义进行考释。
一、“(伍员)乃见鱄设诸焉,而耕于鄙。”(《左传·昭公二十年》)
《左传·昭公二十年》这句中的“鄙”,学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释为“边鄙”,有人释为“郊野”。笔者认为,这两个词义在文中都能解释通,但是结合伍子胥的生平事迹及记载该事迹的其他作品看,把“鄙”理解为“郊野”更为妥当些。
《说文解字》:“鄙,五酇为鄙。从邑,啚声。”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春秋经传鄙字多训为边者,盖周礼都鄙距国王五百里,在王几之边,故鄙多释为边。”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左庄甘六传(《左传·庄公二十六年》)群公子皆鄙。注:边邑也。僖甘四传(《左传·僖公二十四年》)鄙在郑地汜。注:野也。齐语(《国语·齐语》)参其国而伍其鄙。注:郊以外也。” 可见,“鄙”指边远的地方,强调距离都城较远。“边鄙”有边远的地方的意思,但多指靠近边界的地方。“郊野”是古代王城周围土地统称,百里以内谓之郊,三百里谓之野,统称为郊野,泛指城邑之外的地方。所以,把“耕于鄙”的“鄙”解释为“郊野”更妥帖。这点,我们再分析“鄙”的造字本义就更显而易见。鄙,甲骨文(囗,邑,表示聚居地)(廪,设在田野的临时谷仓),造字本义是垦荒耕种的农村边邑。
再结合此句在文章中的语言环境来分析“鄙”字的含义。“员如吴,言伐楚之利于州于。公子光曰:‘是宗为戮而欲反其仇,不可从也。’员曰:‘彼将有他志。余姑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乃见鱄设诸焉,而耕于鄙。”这是“鄙”字所在句子的前后文。当时的背景是:公元前522年,被楚平王杀害父亲和兄弟的伍员历经艰险终于抵达吴国,得到了吴王姬僚的接见。伍员慷慨陈词向吴王进谏攻打楚国的好处,但却被姬光阻挠。伍员深知姬光想篡夺政权的阴谋,因此暂且搁下自己的报仇计划,为姬光寻找到勇士专诸刺杀姬僚。这时的伍员,没有得到吴王姬僚的赏识,也没有得到姬光的重用。但吴王姬僚因他楚国叛逃者的身份还是给他妥善地安排了住处,供他生活、耕作。结合这个背景,没有得到重用的伍员住地,肯定不在都城内,也不可能在边境上,因此解释为“郊野”更为妥当。
此外,我们比勘异文资料,也可以进一步论述上述观点。同是记载伍子胥生平事迹的文献资料有:《史记·伍子胥列传》写到:“伍胥知公子光有内志,欲杀王而自立,未可说以外事,乃进专诸於公子光,退而与太子建之子胜耕於野。”《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子胥退耕于野,求勇士荐之公子光,欲以自媚。乃得勇士专诸。”可见,“(伍员)乃见鱄设诸焉,而耕于鄙。”的“鄙”与“野”字意义相同或相近。所以,把“鄙”解释为“郊野”更妥当。
二、“户服艾以盈要兮,谓幽兰其不可佩。”(屈原《离骚》)
屈原《离骚》:“户服艾以盈要兮,谓幽兰其不可佩。” 其中的“户”,有人认为是“家家户户”、“每个人”的意思,有人认为是“披带”、“披挂”的意思。笔者认为虽然这两种解释在诗句的翻译中都行得通,但是理解为“披带、披挂”更符合文意。
“户”之所以可以做“披带、披挂”解,笔者认为屈原在这里用了通假,其实应该写作“扈”。翻阅丁声树等编写的《古今字音对照手册》:“户、扈——侯古切,遇合一上姥匣。”《康熙字典》中也记载:“户,《唐韵》、《正韵》侯古切,《集韵》《韵会》后五切。扈,《唐韵》、《正韵》侯古切,《集韵》《韵会》后五切。”可见,“户”和“扈”古音同,构成通假。同时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在注解“扈”时写道:“户扈同字。……又离骚。扈江离与辟芷。王云。楚人名被为扈。”可见当时意项为“被(披)”的“户”和“扈”通用。《康熙字典》也对“扈”进行了解释: “又被也。《屈原·离骚》扈江离与辟芷兮。”又《汉语大字典》“扈”第六条解释:披、带。由此可见,“户”与“扈”作“披带、披挂”解释的时候相通。
我们再结合诗句在原文中的语言环境,来分析“户”的含义。截取 “户”字的上下文:“民好恶其不同兮,惟此党人其独异!户服艾以盈要兮,谓幽兰其不可佩。览察草木其犹未得兮,岂珵美之能当?”屈原先说人们的好恶本来就各不相同,只是那些党人总是与世人相反。紧接着写到把艾草挂在腰间,却反过来说幽兰不可以佩戴。我们都知道,幽兰香味清幽,是优美之草木,而艾草是难闻之草木。不佩戴清幽的幽兰,却佩戴难闻的艾草,这不就是党人与世人相反的具体表现吗?可见,这句话指的应该是党人,也就是屈原所指的小人。若把“户”解释为“家家户户”也就是“世人”,那不识草木之香,佩戴难闻的艾草,就是广大群众了,这显然不符合屈原的行文思想,前后文意出现明显的矛盾之处。屈原的一生,衣、食、住、行始终与香草(木)为伴。他经常借芳香的草木抒发美好的品德,如“扈江离与辟芷兮”、“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等;将党人之类比作难闻的草木,“兰芷变而不芳兮,荃蕙化而为茅。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为此萧艾也?”可见,“艾”就是“党人”的象征,不可能是屈原报以同情的“世人”。
此外,我们比证同类文句,也可以进一步论述上述观点。屈原写完“户服艾以盈要兮,谓幽兰其不可佩。览察草木其犹未得兮,岂珵美之能当?”紧接着写到“苏粪壤以充祎兮,谓申椒其不芳。欲从灵氛之吉占兮,心犹豫而狐疑。”可见,“户服艾以盈要兮,谓幽兰其不可佩。”和“苏粪壤以充祎兮,谓申椒其不芳。”是同类文句。“苏”和“户”处于相对应的位置,我们可以从“苏”的意义推知“户”的意义。《康熙字典》“苏,又取也。《屈原·离骚》苏粪壤以充祎兮。”王逸《楚辞章句》、戴震《屈原赋注》也证明了此观点。由此可见,“苏”是一个动词性的词语,因此,“户”也应该理解为动词“披带、披挂”。 三、“君既若见录”(《孔雀东南飞》)
《孔雀东南飞》中“君既若见录”的“录”,现今多数人释为“惦记”,但也有人认为应当解作“收留”。翻阅大部头的工具书,释义最为详尽的《汉语大词典》有“收留、收容”这个义项,并将“君既若见录” 作为例子。但是“录”字没有解释为“惦记”这个义项。笔者认为,此处的“录”释为“收留”文意也通顺,但是解释为“录用、任用”更为妥当。
先来梳理一下“录”和“錄”两个字的关系。 《说文解字》:“彔,刻木彔彔也。象形。” “錄,金色也。从金,录聲。”后合 “錄”为“录”。朱骏声《说文解字通训定声》:“錄,金色也,从金录声。假借为录,安金钞錄字,古剥木为书,故曰录也。公羊隐传春秋錄内而略外。”《广雅·释诂》:“錄,具也。”翻阅《康熙字典》:“又《说文》借钞写字也。《正字通》謄写曰錄。又《集韵》一曰采也。《公羊传·成九年》錄伯姬也。《注》取也。又《集韵》記也。《公羊传·隐十年》春秋錄内而略外。《礼·檀弓》愛之,斯錄之矣。”可见,“錄”的词义演变:“抄写”引申为“记录”再引申为“录用”。《孔雀东南飞》这首诗最早见于南朝陈代徐陵所编《玉台新咏》。清代吴兆宜为此书作注,注“君既若见录”的“录”时,引了三条例证:孔安国《尚书》注:“三年之后乃齿录之。”《汉书·冯奉世传》: “上以先帝时事, 不复录。”《吴志》:“陆瑁与暨艳书曰: 此乃汉高弃瑕录用之时也。”这三条例证中的“录”都解释为“录用、任用”。所以,“录”解释为“录用、任用”是比较妥帖的。
许多人释“录”为“收留”,是受“感君区区怀”的影响,这是刘兰芝对焦仲卿的感激,所以自然地把“君既若见录”解释为,你既然这样收留我。其实这样解释虽然通顺,但并不妥当。我们联系上文焦仲卿对话“府吏马在前,新妇车在后。隐隐何甸甸,俱会大道口。下马入车中,低头共耳语:‘誓不相隔卿,且暂还家去。吾今且赴府,不久当还归。誓天不相负!’ ”这是焦仲卿第二次提到“吾今且赴府”这一情况,可见他得到了官府的升迁、录用,在“赴府”和挽留妻子两者中选择了前者。而刘兰芝是一位温柔贤惠、通情达理的妻子,她十分支持丈夫的事业。所以将“君既若见录”的“录”理解为“录用、任用”比较符合上下文的意思。
同时翻阅古代文献,“见录”这种说法比较常见,而且多与官服任职有关。由于录用任职多要记载成册,“录”意义由“记录”发展到“录用、任用”。如:太祖曰:“今朝廷有伏后,吾女何得以配上,吾以微功见录,位为宰相,岂复赖女宠乎!(《三国志·魏国志》)”“又言:‘张祥有保全赵彦呐、杨恢两制置之功,敌人惮其果毅,宜见录用。’(《二十五史·宋史》)”等。综上,笔者认为“君既若见录”的“录”应解释为“录用、任用”。
参考文献:
[1](汉)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13.
[2](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3]夏征农、陈至立 主编,辞海[Z],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
[4]丁声树主编,古今字音对照手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1.
[5]四川长江出版集团,崇文书局等,汉语大字典[Z],四川:四川辞书出版社,2010.
[6]罗竹风,汉语大词典[Z],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6.
[7](清)王念孙,广雅疏证[M],江苏:凤凰出版社,2000.
[8](清)朱骏声,说文解字通训定声[M],国学整理社,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