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保险和银行之间的合作究竟始于何时已经变得模糊。最近再次引起业界的热议大致是因为以下几件事。
一是平安再融资余波未了。公众对于中国平安千余亿元的巨量融资计划资金投向的关注仍在持续。除了补充平安旗下子公司资本金和营运资金外,其余资金投向有多个版本的猜测。显而易见的是,平安的再融资计划凸显了其金融扩张的强烈冲动,通过“圈钱”来跨越式地打造中国平安金融帝国的梦想一目了然。其二,今年两会的“大部制”改革引起人们对于金融“大部制”的猜测。尽管“三会合一”并未提上日程,监管层面的整合为时尚早或另有他途,但建立和强化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已是迫在眉睫。其三,各大商业银行和国内“腕级”保险公司频频的亲密接触近来又掀高潮。媒体的报道是,中国工商银行与中保集团可能联合设立合资公司。加上此前中国平安与建设银行洽谈设立银保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IG)属意农业银行的消息,金融业界两大子行业——银行与保险之间的亲密接触有向纵深推进之势。以上三点,是我们再次关注银保联姻的理由。
利益驱动下的混业冲动
探究中国保险公司的混业尝试究竟始于何时何家已变得不重要。现在我们看到的是,基于利益诉求基础上的银保合作已呈蔓延之势,并向纵深发展。中国平安无疑是中国保险业向金融控股集团迈进的坚定实践者。早在2003年,平安即与汇丰联手收购了福建亚洲银行,并正式更名为平安银行。2006年,平安出资49亿元收购深圳市商业银行89.24%股份。而更大的手笔还在后面。2007年,平安集团旗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二级市场直接购买富通集团约4.18%的股权,成为这个国际著名金融集团的单一第一大股东。最近,中国平安拟以21.5亿欧元(约合240.2亿元人民币)收购富通集团全球资产管理业务——富通投资管理50%的股权……目前的平安已经是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与中国平安相比,中国人寿来自银行、证券、基金和信托的直接并表收益比重并不高,但其“主业特强、适度多元”的定位也显示了它向混业经营迈进的意图。2006年,中国人寿以17.22%的总股本成为中信证券的第二大股东。2006年12月,中国人寿投资56.71亿元收购广东发展银行20%股权,与美国花旗集团和国家电网并列为第一大股东。目前中国人寿通过各种途径参股的银行已经达到9家。而泰康人寿、新华人寿等业界第二、第三梯队也纷纷摩拳擦掌,目标直指综合金融集团。
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闸门也于今年初开启。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1月22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双方已签署《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就双方对准入条件、审批程序、机构数量、监管主体、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程序及信息交换等六个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明确了监管主体和两个监管机构的分工和责任,确立了审慎监管的基本原则,对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配合,确定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的程序,明确信息交换的内容、方式和渠道等方面进行了监管约定。这意味着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闸门正式开启。交行、工行等多家银行闻风而动。交通银行已向监管部门上报了方案,拟收购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1%的股权。北京银行计划收购荷兰ING集团所持太平洋安泰保险公司的股权。
业内人士分析, 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商业银行对改善银行股权结构,优化银行公司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而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将能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和增加盈利渠道,有利于银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银行比保险公司更能得到客户信任,通过银行渠道来招揽客户,仍是保险公司发展客户最便捷的渠道。2007年的数据显示,银保渠道要占到保险销售总量的30%到40%。
监管挑战
随着今年两会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水落石出,有关金融大部委的猜测画上了一个句号。
著名经济学家,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思危认为,尽管混业经营和监管是金融改革的终极目标,但目前中国实行混业监管的条件还不成熟。国际经验表明,银行保险深层次的发展离不开银保之间股权利益的结合。世界各国对混业经营的模式各具特色,概括起来有三种模式:一是德国的全能银行制,银行通常直接从事全能业务,也可以通过独立的子公司从事保险业务。二是英国的全能银行模式,其最大特点是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产权联系是通过子公司,也即银行就是最终的母公司。三是美国银行持股公司模式,银行通过设立银行持股公司,并由持股公司下设与银行并列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来从事综合化金融业务。
业内人士称, 我国的银行保险交叉持股模式显然更具备中国特色,如此安排更有利于公司专业运营和分业监管。
中国现在实施的是按机构来分类进行金融管制,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三者并重。优点是分工明确,缺点便是多头监管、容易形成管理真空和交叉,从而降低管理效率。对于在混业经营转变过程中出现的跨行业经营应由三个机构协调监管,并建立各部门间规范化的联系制度和资料信息共享制度,对新出现的金融业务及时界定其性质和监管职责归属,不断完善监管的功能划分。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混业经营已经是目前谈论较多的热门话题,不过混业经营的最大风险在于两类不同行业之间的风险互相传导。混业经营会带来金融风险的交叉传递,因为同属一个集团,风险很容易从保险业务传递给银行业务,继而影响证券业务和信托业务。
金融混业的势头正在喷发,这对银行、证券、保险等实行分业监管的体制提出了考验。有专家建议,为了加强金融业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可以建立一个副总理级的金融委员会, 这是一个金融协调机构,并不代表统一监管,其目标是促进金融服务一体化,加强调控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体职能则包括重大战略制定、安全防范与处置、金融问题协调、督促现有监管机构等。
一是平安再融资余波未了。公众对于中国平安千余亿元的巨量融资计划资金投向的关注仍在持续。除了补充平安旗下子公司资本金和营运资金外,其余资金投向有多个版本的猜测。显而易见的是,平安的再融资计划凸显了其金融扩张的强烈冲动,通过“圈钱”来跨越式地打造中国平安金融帝国的梦想一目了然。其二,今年两会的“大部制”改革引起人们对于金融“大部制”的猜测。尽管“三会合一”并未提上日程,监管层面的整合为时尚早或另有他途,但建立和强化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已是迫在眉睫。其三,各大商业银行和国内“腕级”保险公司频频的亲密接触近来又掀高潮。媒体的报道是,中国工商银行与中保集团可能联合设立合资公司。加上此前中国平安与建设银行洽谈设立银保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IG)属意农业银行的消息,金融业界两大子行业——银行与保险之间的亲密接触有向纵深推进之势。以上三点,是我们再次关注银保联姻的理由。
利益驱动下的混业冲动
探究中国保险公司的混业尝试究竟始于何时何家已变得不重要。现在我们看到的是,基于利益诉求基础上的银保合作已呈蔓延之势,并向纵深发展。中国平安无疑是中国保险业向金融控股集团迈进的坚定实践者。早在2003年,平安即与汇丰联手收购了福建亚洲银行,并正式更名为平安银行。2006年,平安出资49亿元收购深圳市商业银行89.24%股份。而更大的手笔还在后面。2007年,平安集团旗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二级市场直接购买富通集团约4.18%的股权,成为这个国际著名金融集团的单一第一大股东。最近,中国平安拟以21.5亿欧元(约合240.2亿元人民币)收购富通集团全球资产管理业务——富通投资管理50%的股权……目前的平安已经是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与中国平安相比,中国人寿来自银行、证券、基金和信托的直接并表收益比重并不高,但其“主业特强、适度多元”的定位也显示了它向混业经营迈进的意图。2006年,中国人寿以17.22%的总股本成为中信证券的第二大股东。2006年12月,中国人寿投资56.71亿元收购广东发展银行20%股权,与美国花旗集团和国家电网并列为第一大股东。目前中国人寿通过各种途径参股的银行已经达到9家。而泰康人寿、新华人寿等业界第二、第三梯队也纷纷摩拳擦掌,目标直指综合金融集团。
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闸门也于今年初开启。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1月22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双方已签署《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就双方对准入条件、审批程序、机构数量、监管主体、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程序及信息交换等六个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明确了监管主体和两个监管机构的分工和责任,确立了审慎监管的基本原则,对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配合,确定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的程序,明确信息交换的内容、方式和渠道等方面进行了监管约定。这意味着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闸门正式开启。交行、工行等多家银行闻风而动。交通银行已向监管部门上报了方案,拟收购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1%的股权。北京银行计划收购荷兰ING集团所持太平洋安泰保险公司的股权。
业内人士分析, 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商业银行对改善银行股权结构,优化银行公司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而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将能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和增加盈利渠道,有利于银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银行比保险公司更能得到客户信任,通过银行渠道来招揽客户,仍是保险公司发展客户最便捷的渠道。2007年的数据显示,银保渠道要占到保险销售总量的30%到40%。
监管挑战
随着今年两会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水落石出,有关金融大部委的猜测画上了一个句号。
著名经济学家,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思危认为,尽管混业经营和监管是金融改革的终极目标,但目前中国实行混业监管的条件还不成熟。国际经验表明,银行保险深层次的发展离不开银保之间股权利益的结合。世界各国对混业经营的模式各具特色,概括起来有三种模式:一是德国的全能银行制,银行通常直接从事全能业务,也可以通过独立的子公司从事保险业务。二是英国的全能银行模式,其最大特点是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产权联系是通过子公司,也即银行就是最终的母公司。三是美国银行持股公司模式,银行通过设立银行持股公司,并由持股公司下设与银行并列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来从事综合化金融业务。
业内人士称, 我国的银行保险交叉持股模式显然更具备中国特色,如此安排更有利于公司专业运营和分业监管。
中国现在实施的是按机构来分类进行金融管制,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三者并重。优点是分工明确,缺点便是多头监管、容易形成管理真空和交叉,从而降低管理效率。对于在混业经营转变过程中出现的跨行业经营应由三个机构协调监管,并建立各部门间规范化的联系制度和资料信息共享制度,对新出现的金融业务及时界定其性质和监管职责归属,不断完善监管的功能划分。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混业经营已经是目前谈论较多的热门话题,不过混业经营的最大风险在于两类不同行业之间的风险互相传导。混业经营会带来金融风险的交叉传递,因为同属一个集团,风险很容易从保险业务传递给银行业务,继而影响证券业务和信托业务。
金融混业的势头正在喷发,这对银行、证券、保险等实行分业监管的体制提出了考验。有专家建议,为了加强金融业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可以建立一个副总理级的金融委员会, 这是一个金融协调机构,并不代表统一监管,其目标是促进金融服务一体化,加强调控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体职能则包括重大战略制定、安全防范与处置、金融问题协调、督促现有监管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