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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偶然发现,我喜欢的好几个人物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活着活着,突然不知哪里不对劲,都隐居到乡下去了,好像结束了一份兢兢业业的工作,得给自己放一个悠长隽永的假期。
亨利·摩尔在42岁的时候搬到了小村庄佩里·格林,我从他的工作室写字台前的窗户望出去,一群圆滚滚的黑脸羊正匍匐在他的雕塑周围打盹儿;地道的伦敦人约翰·伯格在47岁时隐居到阿尔卑斯山脚下的小村庄昆西,他不再关心政治,反而把注意力放在人类爱莫能助的事情上,比如四季的变化、动物的生老病死和喜怒哀乐;E.B.怀特也在39岁时辞掉杂志社的工作,跑到缅因州当农民,养猪养鸡,孵化鸡蛋,给母羊接生。
我有时在伦敦也待不住,想去乡下住几天,从国王十字街火车站出发,那心情就跟《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听闻舅母一家将邀请她去湖区游玩时一样狂喜。
连续三年,我都住在名叫“The Wild Boar”的湖区农舍里。那里的标志是一头野猪,有古老的木头房屋,用木柴点燃的篝火在壁炉里跳跃,晚饭永远是它家招牌的烤猪排和自酿啤酒,这一切满足了我对英国乡村生活的想象。
虽然每次来的季节不同,但都避开了冬季。湖区的朋友告诉我,每年圣诞节后的1月和2月是他们最忙的时候,忙着努力工作赚钱,等春天来了,谁还坐得住呢?
二
湖区自然是美,能轻而易举占据人的心,不然不会成为英国本土最受欢迎的度假地。
没有气贯长虹,也没有重峦叠嶂,那种美从静谧中幽幽地沁出来,像一位最娴静的淑女,只是坐在那里,不动声色,就足以让人转不动眼睛。每每面对湖光山色,或闻到水仙花香,你总想借景抒发一下情感,赞美这美妙的自然风光,想到的都是湖畔诗人的诗句。
最容易想到的当然是威廉·华兹华斯的《水仙花》:
我孤独地漫游,
像一朵云,
在山丘和谷地上飘荡,
忽然我看见一群
金色的水仙花迎春开放,
在树荫下,在湖水边,
迎着微风翩翩起舞。
连绵不绝,如繁星灿烂,
在银河里闪闪发光,
它们沿着湖湾的边缘,
延伸成无穷无尽的一行,
我一眼看见了一万朵,
在欢舞之中起伏颠簸。
读了华兹华斯如赤子一般赞美自然的诗,你会很容易忽略他曾经是因为仕途失意才回湖区定居的,也会忘记在那个时代,机器早已轰鸣高歌,工厂烟囱冒着黑烟,伦敦、伯明翰、曼彻斯特乌烟瘴气、臭气冲天。甚至,你根本看不到一个阴霾密布的冬季湖区,仿佛这里只有人间四月天。
你不得不开始怀疑诗人的可靠性。
毕竟,那时的英国乡村已不再是杰弗雷·乔叟时代的纯净之地,说不定满是炭灰的大雾也弥散在湖区的上空,太阳穿上白色的纱裙,由于“圈地运动”而无地可耕的农民正黯然神伤……可这些绝不会出现在湖畔诗人的作品中。在他们优美的遣词造句里,既没有工业革命的影子,也看不到勃朗特三姐妹笔下的沼泽和陡峭的山崖,也看不到像碧雅翠丝·波特小姐那样在农场劳作的景象。
未被污染包围的乔叟,并没有写出一个纯美可爱的乡村。而华兹华斯好似对真实的世界闭上了眼睛,全然沉浸在自己家湖边的“鸽舍”。我去参观“鸽舍”的时候,看到了他生前使用的寝具用品,他可真算不上是阔绰的乡绅。可能是经济并不宽裕,买房子的钱也是靠人接济,另外,他可能也并不热衷于奢侈的生活方式,欣赏一朵花的绽放胜过几件豪华家具带来的满足。
华兹华斯对自然的崇拜带着一种病态的成分,我因此读出了另外一种心酸,那就是把自然歌颂得越是绝美,他的现实生活越是不尽人意,对自己的人生越是失控。那些诗正是他的避难所,帮他回避了真实人生中的暴风雨和残酷。
但毋庸置疑,大自然让这些湖畔诗人很快乐,连呼吸到的空气都充满自由。比起一些把众生的因果背负在自己身上的知识分子,华兹华斯、柯尔律治和雪莱等人则用诗把人们引入他们心中的乌托邦,避世的诗句藏在胸口,宛如一道道护身符。
华兹华斯坚定地认为:“所有的好诗,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源于宁静中积累起来的情感。”自然滋养和激发了诗人,他的诗作又让更多人看到自然的魅力,延绵的山峦、整齐的田庄、清澈的小溪、蔚蓝的湖水和散布其中的袅袅炊烟。
在华兹华斯的自然观中,自然是神性、理性和人性的结合,儿童是成人重返自然的中介,自然是拯救人类社会的良药。
他曾提出过这种前所未见的观点:人生最好的年华都是受大自然影响的结果。大城市里拥挤不堪以及不人道的生活方式有害人性,而回归自然则是拯救人类的最好方式。
两百年后,华兹华斯的论断依然有先见之明,即便我们已处在如此繁华便利的城市,却并没有比那時候的人们感到更幸福。因为,他早就发现了,“从大自然里获得欢乐,乃是人们保持和增长永恒快乐的秘诀”。
三
英国的乡村,以某种特有的气质,表现着这个国家的高贵和永恒。一些世袭贵族的子女,其童年几乎都在自家的乡间大庄园或古堡里度过。
以女王为代表的温莎家族就是典型的英格兰乡村贵族。英国记者帕克斯曼说:“真正的英国人就是乡下人,这话一点儿不假,越是有钱有势,越是受过传统教育的英国人,越会以此为荣。”
城市化进程中,人们曾一度更愿意留在城市,城市的物质生活代表着文明和财富。也有例外,那就是出生在伦敦肯辛顿区的富家女—碧雅翠丝·波特小姐。16岁,波特小姐跟随家人度假来到英格兰北部的Near Sawrey村,从Wray城堡走到了温德米尔湖畔,被湖区绮丽的风景吸引,之后10年,他们一家常常在夏天来此度假。 波特小姐一心想当农妇,而不是父母期盼的上流社会淑女。最终她如愿以偿,挣脱牢笼,定居到湖区。
要说湖区人心中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曾打跑豪猪的壮士,也不是湖畔诗人,正是这位种地养花、照顾猪羊鸡鸭、清理水沟、翻修房屋的童话作家。39岁时,她用稿费买下第一套房产—丘顶农场,原本娇生惯养的城市小姐竟成了种田能手、牧业专家。
除了彼得兔的故事,很少有人知道,波特小姐和自己的牧羊人一起,培育了在湖区濒临灭绝的黑德威克羊,她还当选为黑德威克羊培育员协会的会长,成为一位自然科学家、环保主义者。她还写过一篇关于真菌繁殖的论文,并向当时英国生物分类学的最高研究机构伦敦林奈协会递交,最后因为性别原因遭到粗暴拒绝。当青霉素的发现震惊世界时,人们才对当年粗暴拒绝她在这一领域的原创贡献感到惭愧。
高尚的情操并非只体现在作品里。波特小姐把所有出版收入用来购买田产,致力于维护传统的农耕技术和手工艺。去世的时候,她留下了4000英亩的田产,包括15个农场、房产和许多景色优美的地区,并将其全部捐给全国基金会,以保护英国的自然景观和人文建筑。
四
在湖区住上几日,大致你也会有所体会,乡村生活为何会成为英国人终生的向往。美国作家华盛顿·欧文写道:“乡间是英国人的天然感情得以真正发挥的广阔天地。在乡村,他们心甘情愿地从城市的一切拘谨和客套之中擺脱出来,一反其平日沉默的习惯,变得欢欣舒畅。”
比起城市,乡村确实是道德更高尚的殿堂,教化人们亲近泥土,净化人们如温德米尔湖一样纯净,不分伟大还是渺小。可想而知,这些郁郁寡欢的文人们纷纷投身于广袤的乡野,仿佛那里才是自己高尚情操的安放地。
可惜在湖区住了5天,我就开始按捺不住,满心想要重返伦敦西区的剧院,想要潜入热闹非凡的考文特花园,想要走到摄政街的街角喝咖啡了。原来,只有书、木屋、花草为伴的生活也挺寂寞的,我一边收拾行李返城,一边遗憾于自己的凡心不能彻底适应与世隔绝的生活。惊喜的是,我意外发现自己的胸口也被贴上了一张美好情操的护身符,那应该是在林间散步时、给南瓜浇水施肥时、在读华兹华斯的诗歌时得到的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