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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明确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一基于防止乡村干部腐败、防止村社集体侵犯农民土地承包权的考虑,在实际操作中却有可能固化农村现有的人均占地不均状况,并可能进一步瓦解村社集体、瓦解村庄共同体的认同、瓦解村庄伦理。对此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需要有关方面审慎的再思考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