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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1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性案例《潘玉梅、陈宁受贿案》(指导案例3号)。为了深入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性案例,现对该指导性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和说明。一、推选经过及其意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发出征集指导性案例的通知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经讨论决定于2011年1月10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荐了该备选指导性案例。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经研究讨论后将该案例送刑二庭审查。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