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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支付的角度,票据法中“无条件支付”的含义包括两种:其一,付款人必须支付且无条件;其二,付款人如果愿意支付则无条件。在跟单托收和信用证两种国际结算方式中,付款人的承兑或者付款以持票人交单为条件,并没有违背“无条件支付”的规定。由于票据法中关于抗辩的规定,“无条件支付”中的“无条件”并不是绝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