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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成教育的内容
(一)养成教育是素质教育中最“实”的基础部分
聋生的养成教育是以聋生的身体素质养成、心理素质养成、思想品德养成、行为习惯养成和生活能力养成等为基本内容的教育。聋生的素质教育是否有成效是以聋生养成的行为习惯为表征的。
首先,良好的行为习惯是聋生个体生理基础、心理特点、社会文化素质的融合体。如在肌肉、骨骼、身体的变化和运动中,聋生的行为反映了个体生理状况、运动机能、体质特征、健康水平等方面的生理素质;在行为习惯的表现方式和表现内容上体现了个体认知和非认知的心理因素,还体现了该个体包括品德修养、文化素养、审美意向、劳动技能和社会化特征等方面的素质。
其次,良好的行为习惯整合了聋生认知、情感、意志和外部活动体系。行为的过程总是在一定的认知基础上,在情感意志的中介作用下,由内在动机或外在刺激引起的内部反应的过程,聋生行为能力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其认知、情感和外部动作方面的素质和水准。
再次,良好的行为习惯综合体现了聋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的素质培养。无论是单方面的素质水平,还是互相融合的整体水平的发展,最终总要通过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是可以观察、测量和评价的“质”的指标,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在教学活动中,要根据聋生的实际,针对聋生的行为习惯,有计划、有目的地强化训练,使聋生的行为习惯有可以达到的目标。
(二)文明礼貌和道德品质习惯
文明礼貌和道德习惯是社会精神文明的行为品质习惯。苏霍姆林斯基说:“为了把我们的学生培养成道德上健康的人,我们把许多精力用于确立他们做人的道德规范上。”例如:“你好”、“谢谢”、“对不起”等一些礼貌用语,可以使聋生与正常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友好、信任、互助、和谐的关系。教育聋生尊重别人,应从尊敬父母、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做起。
培养聋生良好的品德习惯要从做人的一言一行抓起,养成说话有礼貌、办事有分寸、行为有规范的习惯;从爱自己的物品开始,逐步养成爱自己的课桌椅、爱教室、爱学校、爱家庭、爱家乡、爱祖国的感情;从遵守课堂纪律、规章制度开始,逐步养成遵守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的习惯;从关心和爱护班级并为之多做好事开始;从自尊、自强、自信、自立开始,逐步养成爱同学、爱老师、爱父母、爱身边的人等。
二、养成教育的途径
有人作过这样的比喻:孩子的心田是一块奇怪的土地,你播下思想的种子,就会获得行为的收获;你播下行为的种子,就会获得习惯的收获;你播下习惯的种子,就会获得品德的收获;你播下品德的种子,就会获得命运的收获。聋生的模仿性强,可塑性大,聋童时期是道德行为习惯形成的最佳时期,在此期间,选择恰当的教育内容,采用优化的教育手段,才能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
针对聋生行为习惯的训练内容,低年级可着重训练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习惯,如文明礼貌,遵守纪律,学习、生活、劳动等方面的习惯;中年级可着重进行集体生活中的行为准则训练;高年级在巩固低、中年级行为要求的同时,可着重指导他们进行意志、品格方面的锻炼。要使聋童健康成长,成为健全的公民,关键是让他们通过学习和实践,逐步掌握种种良好的行为方式,逐步养成良好的习惯。真正的教育不在于训,而在于导,在于引导和要求聋生付诸行动,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让其完成道德规范才是教育的目的。
聋生的养成教育,“知”是先导,“行”是关键。完全没有“知”的“行”,是盲目的“行”;没有“行”的“知”,是不牢固的“知”。只有具备正确的道德规范认识,才能明是非、识善恶、辨美丑、知荣辱,进而产生强烈的道德情感,知道为何行动和怎样行动,并把正确的行为坚持下去,表现出道德的自觉性和一贯性。如尊敬国旗教育来说,如果教师不向聋生讲清国旗是国家的象征,不向聋生提出升国旗时的行为要求,聋生就不可能有尊敬国旗的意识和行动。只单进行道德认识方面的教育,不让聋生亲自参加升国旗仪式的行为实践,就不可能培养聋生对国旗的尊敬之情和应有的行为习惯。
作者单位 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
责任编辑李配亮
(一)养成教育是素质教育中最“实”的基础部分
聋生的养成教育是以聋生的身体素质养成、心理素质养成、思想品德养成、行为习惯养成和生活能力养成等为基本内容的教育。聋生的素质教育是否有成效是以聋生养成的行为习惯为表征的。
首先,良好的行为习惯是聋生个体生理基础、心理特点、社会文化素质的融合体。如在肌肉、骨骼、身体的变化和运动中,聋生的行为反映了个体生理状况、运动机能、体质特征、健康水平等方面的生理素质;在行为习惯的表现方式和表现内容上体现了个体认知和非认知的心理因素,还体现了该个体包括品德修养、文化素养、审美意向、劳动技能和社会化特征等方面的素质。
其次,良好的行为习惯整合了聋生认知、情感、意志和外部活动体系。行为的过程总是在一定的认知基础上,在情感意志的中介作用下,由内在动机或外在刺激引起的内部反应的过程,聋生行为能力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其认知、情感和外部动作方面的素质和水准。
再次,良好的行为习惯综合体现了聋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的素质培养。无论是单方面的素质水平,还是互相融合的整体水平的发展,最终总要通过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是可以观察、测量和评价的“质”的指标,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在教学活动中,要根据聋生的实际,针对聋生的行为习惯,有计划、有目的地强化训练,使聋生的行为习惯有可以达到的目标。
(二)文明礼貌和道德品质习惯
文明礼貌和道德习惯是社会精神文明的行为品质习惯。苏霍姆林斯基说:“为了把我们的学生培养成道德上健康的人,我们把许多精力用于确立他们做人的道德规范上。”例如:“你好”、“谢谢”、“对不起”等一些礼貌用语,可以使聋生与正常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友好、信任、互助、和谐的关系。教育聋生尊重别人,应从尊敬父母、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做起。
培养聋生良好的品德习惯要从做人的一言一行抓起,养成说话有礼貌、办事有分寸、行为有规范的习惯;从爱自己的物品开始,逐步养成爱自己的课桌椅、爱教室、爱学校、爱家庭、爱家乡、爱祖国的感情;从遵守课堂纪律、规章制度开始,逐步养成遵守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的习惯;从关心和爱护班级并为之多做好事开始;从自尊、自强、自信、自立开始,逐步养成爱同学、爱老师、爱父母、爱身边的人等。
二、养成教育的途径
有人作过这样的比喻:孩子的心田是一块奇怪的土地,你播下思想的种子,就会获得行为的收获;你播下行为的种子,就会获得习惯的收获;你播下习惯的种子,就会获得品德的收获;你播下品德的种子,就会获得命运的收获。聋生的模仿性强,可塑性大,聋童时期是道德行为习惯形成的最佳时期,在此期间,选择恰当的教育内容,采用优化的教育手段,才能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
针对聋生行为习惯的训练内容,低年级可着重训练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习惯,如文明礼貌,遵守纪律,学习、生活、劳动等方面的习惯;中年级可着重进行集体生活中的行为准则训练;高年级在巩固低、中年级行为要求的同时,可着重指导他们进行意志、品格方面的锻炼。要使聋童健康成长,成为健全的公民,关键是让他们通过学习和实践,逐步掌握种种良好的行为方式,逐步养成良好的习惯。真正的教育不在于训,而在于导,在于引导和要求聋生付诸行动,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让其完成道德规范才是教育的目的。
聋生的养成教育,“知”是先导,“行”是关键。完全没有“知”的“行”,是盲目的“行”;没有“行”的“知”,是不牢固的“知”。只有具备正确的道德规范认识,才能明是非、识善恶、辨美丑、知荣辱,进而产生强烈的道德情感,知道为何行动和怎样行动,并把正确的行为坚持下去,表现出道德的自觉性和一贯性。如尊敬国旗教育来说,如果教师不向聋生讲清国旗是国家的象征,不向聋生提出升国旗时的行为要求,聋生就不可能有尊敬国旗的意识和行动。只单进行道德认识方面的教育,不让聋生亲自参加升国旗仪式的行为实践,就不可能培养聋生对国旗的尊敬之情和应有的行为习惯。
作者单位 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
责任编辑李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