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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和跨界融合,数字经济作为发展最快、创新最活跃、辐射最广的经济活动,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日益重要的驱动力。各国充分认识到,数字时代正在重塑当今经济和社会,只有把握新一轮技术革命带来的历史性机遇、搭上数字经济的高速列车,才能使经济社会重焕生机。
因地制宜,各国抢抓数字经济战略机遇
作为率先提出并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数字强国,美国始终保有强烈的争先意识和忧患意识,在多项政策举措上精准发力,力争在全球范围内维护领跑地位。一方面,在关键领域提前做好战略布局。自1998年起,美国商务部连续5年发布“数字经济”报告,之后锁定大数据、人工智能、5G应用等领域,相继发布《大数据研究和发展倡议》《维护美国人工智能领导力的行政命令》《5G加速计划》等战略计划,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支持作用,确保本国产业发展的核心优势。另一方面,为本国企业在全球市场中保驾护航。2016年7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成立“数字贸易工作组”,旨在帮助本国企业扫清阻碍全球数字贸易的壁垒。随后,美国在WTO、G20、APEC、OECD等国际舞台上推崇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源代码保护、电子传输免税等主张,并与加拿大、墨西哥、日本先后签署美墨加贸易協议(UMSCA)和美日数字贸易协议以实现其利益诉求。
欧盟坚持规则先行,重视数据治理和人工智能伦理。由于缺乏全球领先的科技企业,欧盟在数字经济国际竞争中逐渐失去了主动地位,为逆转这一局面,欧盟积极构建数字经济相关监管规则。在数据保护方面,2018年6月正式实施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堪称最严厉的个人数据保护法,极大提升了隐私保护标准和科技企业合规成本,引领了全球个人隐私保护立法热潮。2019年4月,欧洲理事会通过了饱受争议的《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要承担“版权过滤”的义务,要求Facebook、Twitter、Youtube等网络平台过滤掉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或是取得内容创作者的版权许可。该指令一举成为网络空间内版权保护的最高标准。此外,欧盟非常重视人工智能伦理规范。两年来7次更新了政策文件,《欧洲人工智能协调计划》《可信赖人工智能的道德准则草案》等文件相继发布。法国、德国、西班牙等成员也在欧盟整体部署下纷纷更新了本国发展规划。可以看出,欧盟利用其巨大的市场规模,试图发挥规则的引领作用,在全球数字经济领域塑造话语权。
日本奉行实用主义,重视数字经济服务于社会。由于饱受人口老龄化、经济增长动能不足等因素困扰,日本政府更加侧重于推动数字技术与经济增长、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一方面,积极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2017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互联工业”战略,积极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应用到生产制造领域,突破人口老龄化、劳动力短缺、产业竞争力不足等发展瓶颈。另一方面,加速智能型社会建设。2016年,日本政府在《第五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16—2020)》和《科学技术创新战略2016》中首次提出超智能“社会5.0”概念,旨在交通、医疗、养老等领域推动数字化转型,形成适合日本发展需要的新型社会形态。此后,日本相继发布《下一代人工智能推进战略》《科技创新综合战略2017》《集成创新战略》等纲领性文件,从战略规划、制度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为“社会5.0”和“互联工业”铺平道路。
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奋力赶超,希望能争取到更多数字红利。尽管这些国家数字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呈现不均衡、不充分态势,但其发展潜力巨大,互联网人口红利资源丰厚,发展数字经济的意愿强烈。一方面,印度、越南、马来西亚等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国家,结合自身发展优势,重点在数字技术创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建设智慧型社会等特定领域发力。例如,印度推出“初创印度”“印度技能”等计划,为创新活动和初创企业营造有力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泰国、菲律宾、柬埔寨等数字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国家,侧重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转型。例如,泰国提出“泰国4.0”战略,致力于建设普惠型的数字基础设施,培养数字领域人才,为数字化转型奠定基础。菲律宾以数字媒体、数字金融为两大抓手,逐步推动互联网普及,促进数字经济包容性增长。
借鉴经验,加快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们发现,以美欧日为代表的国家和地区高度重视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并随着发展形势需要,调整相关政策方向。例如,美国在2015年和2016年连续发布了《数字经济议程》,2017年至2019年又陆续按总体规划的部署,在数据治理、5G、人工智能等几个重点领域分别发布政策。欧盟委员会在2015年发布《数字单一市场战略》后,顺这一路径持续深化,接连发布《建立一个共同的欧盟数据空间》《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等政策持续完善欧洲数字单一市场,并在2020年2月19日发布由三份政策文件组成的“数字新政”,意图打造中美以外的“数字化第三极”。
此外,各国还善于利用现有的国际舞台,通过制定新型规则和重构产业生态实现利益诉求。美国借助UMSCA和APEC的“跨境隐私规则体系”(CBPR)推行较低的数据跨境流动标准和隐私保护标准,为美国企业占据全球市场扫清障碍。欧盟利用其超国家性优势,推行“单一数据市场”建设,使数据在欧盟内部自由流动,实现跨国家资源共享,从而提高其整体竞争力。日本通过主导《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与美国、欧洲分别签署美日贸易协定、日欧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形成数字经济“朋友圈”。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数字经济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强劲动力。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背景下,我们应汲取各国经验,加快推进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掌握战略主动,提前谋划布局,针对数字经济的关键领域做好顶层设计。鼓励支持引导数字技术创新、数字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不断创造数字经济新业态和新价值。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国际合作,在全球数字经济领域发出中国声音。利用WTO、G20、APEC、RCEP、“一带一路”等国际合作机制,推进数字经济领域的务实合作和规则重构,增强我国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来源:《中国电子报》)
因地制宜,各国抢抓数字经济战略机遇
作为率先提出并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数字强国,美国始终保有强烈的争先意识和忧患意识,在多项政策举措上精准发力,力争在全球范围内维护领跑地位。一方面,在关键领域提前做好战略布局。自1998年起,美国商务部连续5年发布“数字经济”报告,之后锁定大数据、人工智能、5G应用等领域,相继发布《大数据研究和发展倡议》《维护美国人工智能领导力的行政命令》《5G加速计划》等战略计划,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支持作用,确保本国产业发展的核心优势。另一方面,为本国企业在全球市场中保驾护航。2016年7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成立“数字贸易工作组”,旨在帮助本国企业扫清阻碍全球数字贸易的壁垒。随后,美国在WTO、G20、APEC、OECD等国际舞台上推崇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源代码保护、电子传输免税等主张,并与加拿大、墨西哥、日本先后签署美墨加贸易協议(UMSCA)和美日数字贸易协议以实现其利益诉求。
欧盟坚持规则先行,重视数据治理和人工智能伦理。由于缺乏全球领先的科技企业,欧盟在数字经济国际竞争中逐渐失去了主动地位,为逆转这一局面,欧盟积极构建数字经济相关监管规则。在数据保护方面,2018年6月正式实施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堪称最严厉的个人数据保护法,极大提升了隐私保护标准和科技企业合规成本,引领了全球个人隐私保护立法热潮。2019年4月,欧洲理事会通过了饱受争议的《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要承担“版权过滤”的义务,要求Facebook、Twitter、Youtube等网络平台过滤掉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或是取得内容创作者的版权许可。该指令一举成为网络空间内版权保护的最高标准。此外,欧盟非常重视人工智能伦理规范。两年来7次更新了政策文件,《欧洲人工智能协调计划》《可信赖人工智能的道德准则草案》等文件相继发布。法国、德国、西班牙等成员也在欧盟整体部署下纷纷更新了本国发展规划。可以看出,欧盟利用其巨大的市场规模,试图发挥规则的引领作用,在全球数字经济领域塑造话语权。
日本奉行实用主义,重视数字经济服务于社会。由于饱受人口老龄化、经济增长动能不足等因素困扰,日本政府更加侧重于推动数字技术与经济增长、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一方面,积极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2017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互联工业”战略,积极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应用到生产制造领域,突破人口老龄化、劳动力短缺、产业竞争力不足等发展瓶颈。另一方面,加速智能型社会建设。2016年,日本政府在《第五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16—2020)》和《科学技术创新战略2016》中首次提出超智能“社会5.0”概念,旨在交通、医疗、养老等领域推动数字化转型,形成适合日本发展需要的新型社会形态。此后,日本相继发布《下一代人工智能推进战略》《科技创新综合战略2017》《集成创新战略》等纲领性文件,从战略规划、制度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为“社会5.0”和“互联工业”铺平道路。
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奋力赶超,希望能争取到更多数字红利。尽管这些国家数字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呈现不均衡、不充分态势,但其发展潜力巨大,互联网人口红利资源丰厚,发展数字经济的意愿强烈。一方面,印度、越南、马来西亚等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国家,结合自身发展优势,重点在数字技术创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建设智慧型社会等特定领域发力。例如,印度推出“初创印度”“印度技能”等计划,为创新活动和初创企业营造有力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泰国、菲律宾、柬埔寨等数字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国家,侧重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转型。例如,泰国提出“泰国4.0”战略,致力于建设普惠型的数字基础设施,培养数字领域人才,为数字化转型奠定基础。菲律宾以数字媒体、数字金融为两大抓手,逐步推动互联网普及,促进数字经济包容性增长。
借鉴经验,加快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们发现,以美欧日为代表的国家和地区高度重视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并随着发展形势需要,调整相关政策方向。例如,美国在2015年和2016年连续发布了《数字经济议程》,2017年至2019年又陆续按总体规划的部署,在数据治理、5G、人工智能等几个重点领域分别发布政策。欧盟委员会在2015年发布《数字单一市场战略》后,顺这一路径持续深化,接连发布《建立一个共同的欧盟数据空间》《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等政策持续完善欧洲数字单一市场,并在2020年2月19日发布由三份政策文件组成的“数字新政”,意图打造中美以外的“数字化第三极”。
此外,各国还善于利用现有的国际舞台,通过制定新型规则和重构产业生态实现利益诉求。美国借助UMSCA和APEC的“跨境隐私规则体系”(CBPR)推行较低的数据跨境流动标准和隐私保护标准,为美国企业占据全球市场扫清障碍。欧盟利用其超国家性优势,推行“单一数据市场”建设,使数据在欧盟内部自由流动,实现跨国家资源共享,从而提高其整体竞争力。日本通过主导《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与美国、欧洲分别签署美日贸易协定、日欧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形成数字经济“朋友圈”。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数字经济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强劲动力。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背景下,我们应汲取各国经验,加快推进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掌握战略主动,提前谋划布局,针对数字经济的关键领域做好顶层设计。鼓励支持引导数字技术创新、数字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不断创造数字经济新业态和新价值。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国际合作,在全球数字经济领域发出中国声音。利用WTO、G20、APEC、RCEP、“一带一路”等国际合作机制,推进数字经济领域的务实合作和规则重构,增强我国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来源:《中国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