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哈努克的海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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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着四号公路从金边前往西哈努克港,公路的尽头,山峦开始出现,大平原也走到了尽头,再往前,就是大海,那是一片更大、更广阔的平原,所有的波浪如同麦浪一般起伏,所有的鱼虾都是丰收的麦穗。
  西哈努克港是柬埔寨第二大城市,现在还是柬埔寨免税区,我去市里的免税店闲逛,里面的店员竟全部会讲中文,还知道中国人喜欢哪个牌子的手表,哪个牌子的护肤品,个个都是中国通。说起一个国家的大型港口城市,很多人也许会瞬间把这城市和上海、和纽约什么的联系起来,但到了西哈努克,你绝对不会。这个柬埔寨“大型港口城市”更像是一个镇子,数得见的几条街道,牛在路边懒洋洋睡觉。我去给那几头牛拍照,当地人从我身边走过时,用诧异的眼神望着我,眼神里的意思一方面传达的是友善,另一方面意思则是这在我们这儿是司空见惯的,小子你也太孤陋寡闻,有什么好拍的。草在马路砖的缝隙里肆意生长,似乎那些马路砖是不小心铺在草原上的异类。随意在公路上找个巷子拐进去,水泥消失了、沥青消失了、游客消失了、汽车消失了、喧嚣消失了、现代化消失了,还能嗅得到从海上刮来的风的气息,风里的泥土路上积着昨天下过的雨水,泥泞不堪。风里的小孩子光着屁股在跑,牛、猴子、羊在草地上乱窜,几个小孩在不远的地方放风筝,笑声从风里传过来,我走近看,无数的蜻蜓在风筝下面飞,在风里飞。我喜欢西哈努克这座城市!我更喜欢西哈努克这个小镇,这片牧场!
  作为城市或者小镇或者牧场的西哈努克这个名字的存在,是为了表达对作为个人以及国王以及情圣的西哈努克的敬意。我高中时就知道西哈努克,也大概知道是个怎样的人物,后来更是知道了西哈努克喜欢谈恋爱的风流逸事,不爱江山爱美人的国王,根据我的经验,这样的人是率性的,而根据西哈努克自述,他在1941年到1952年之间共与19位女子恋爱,我估计在现今世界上所有的国王中,能与这么多人坠入爱河,恋爱后,还能给爱人写歌的仅此一位。用时髦的句式讲,他是国王中最好的歌手,歌手中唯一的国王,不会写歌的国王不是一位好的恋爱家。
  西哈努克的海滩是一个极度神奇的地方,这是另一个状态的吴哥窟,是吴哥窟投下的阴暗之影。这里是生活的海洋,也是墮落的泥潭,是天堂也是地狱,是世间的出口也是入口。许多人来了这里,一生再无法离去,许多人离开这里,一生再不愿回来。本地人、背包客、嬉皮士、纹身者、同性恋者、逃到海边的罪犯、瘾君子、酒精中毒者、彻夜狂欢、一宿糜烂、大麻、冰毒、海洛因、榨取灰色收入的警察、没戴头盔躲避警察的摩托车司机、蛇一样的妓女、卖避孕套的小卖铺、吸水烟的披萨店、乞讨的小孩、垂死的老者、卑贱、高傲……所有的这些都在夜晚发生,又在白天结束。一个白天,我来到沙滩,几位僧人正在海边晒太阳,面向天空,念念有词,好像云朵是飘动的庙堂;一个晚上,我在这里弄坏了我的手机,弄坏了我的kindle,弄湿了我的美金、人民币、瑞尔、各种票据,我不能告诉你我是怎么弄湿这一切的,因为那一晚我进入了大海的深处,我起伏、漂泊、不愿安定……
  在柬埔寨,美元的通用度远远高于本国的瑞尔,连工资通常都用美元进行结算。这个国家有“一美元国家”的称号,到处都会用到一美元,在金边是,只不过那里物价偏高,西哈努克的海滩则完全陷入了一美元的海洋,啤酒一美元、矿泉水一美元、椰子一美元、两只烤鱿鱼一美元、一只大虾一美元……剪指甲的妇女在海滩上一路追着要给我剪指甲,说只要一美元,我为了省下一美元也为了保住脚指甲在沙滩上慌忙逃路。
  一天,我多喝了几罐吴哥啤酒,在西哈努克的沙滩上睡着,梦中,回到了自己九岁前的故乡,回到了父亲带我第一次去看海的那个黄昏。那一天,就像是奥雷里亚诺上校被老何塞阿卡迪奥带着第一次参观吉普赛人冰块的遥远的下午。在金鸡沙长大的那九年,我并不知道自己将要成为怎样一个人,看着田野里劳作的祖辈、父辈,我一度以为我应该成为和他们一样的人,世上只有这一种活法,世上只有金鸡沙村,如果有其它地方,金鸡沙也是世界的中心,北京是那个传说中的大城市,不存在。在金鸡沙中心小学时我学过一篇课文,里面大概说小溪流入小河,小河汇入大河,大河进入大海,我觉得家乡的无定河绝对算条大河了,于是一个中午,我偷偷从家里出发,沿着无定河去寻找大海去了,那是我儿时最初的探险。沿着河岸走了一天之后,我产生了自己的探险报告,大海或许并不存在。我现在还记得父亲第一次带我去海边时,我奔跑着、跳跃着、头重脚轻、颠三倒四地跑到海边,然后我喝下了一口海水,我把那口海水真的吞了下去,吞进了肚子,确实是咸的,不光咸,还咸到了苦,确实是大海,父亲没有骗我。那是一个夏天的黄昏。那年夏天,我和父亲站在海边,我第一次知道有一种风是咸的,有一种喧嚣从不平息,我们在早晨退潮的海滩上拾捡贝壳,海滩的泥地酥软湿滑,将脚紧紧包裹起来,我把脚从泥里拔出来,如同穿了一只泥做的鞋子,沉甸甸的,又是凉爽的。那个夏天,我和我父亲的身体轮番不停地被风、被水、被泥巴包裹起来,整个世界仿佛都联系在了一起,再也没有孤独。有的小鱼被困在落潮后的一小滩海水里,我还前去营救它们,可怎么也捉不到,后来涨了潮,它们又重归大海,我和我父亲则回到陆地。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也是我活过的这些年里最愿意早早起床的时间,只为了退潮后能去赶海,那是在天津的渤海。现在想起,海水浑浊,可这就是我最初的海,最快乐的海了。我感谢我的父亲,他强迫我,几乎是暴力的方式,让我在那个年纪开始背诵唐诗,诗让我慢慢做起了远方的梦,让我现在能来到柬埔寨。《百年孤独》亦是他让我在少年时读的,当时这本书还没有在大陆正式出版,但我的父亲不知怎么弄到了这本书,我那时读初一,记得自己喜欢书里的上校。
  那个早晨,我是逃着离开西哈努克的,带着我混乱不堪的行李、沾满油渍与沙粒的背包、我的一把破吉他以及它破碎的音符,另外还有因连续喝了十天酒而疲惫麻木的身体。离开西哈努克的前一晚,我坐在西哈努克一家披萨店,披萨店位于十字路口,七美金一大份,外面灯红酒绿、车水马龙。一个乞讨的五六岁模样的小孩过来站在我面前,衣衫褴褛、沾着一团一团污物。乞讨的小孩我在柬埔寨见了很多,但像他这样的,像他这样的眼神我第一次看见,他的眼睛闪烁着奇特的光芒,也许是许多天来累积的酒精对我产生了作用,我觉得他眼里充满的不是对金钱的喝望,而是对食物的渴望,对于一块披萨、一团番茄酱、一根马苏里拉芝士的味道的渴望,他太瘦了。我儿时也像他这样子渴望过肯德基,那是我第二次去西安,我母亲给我买的,但她没给自己买,她说她不喜欢吃,可她根本没吃就说自己不喜欢,这不合理。这不合理我后来才明白,明白过来的时候我突然很想念我的母亲。2008年,父亲视网膜脱落,母亲陪他去北京治疗,那段时间她吃过几次肯德基,不过已经是为了方便了,她说挺好吃的。与那个小孩不同,我得到了我幼时渴望的味道,我的母亲给我的肯德基的味道。那小孩不说话,只是一个人不远不近地盯着我,也许是我手里的披萨,我该怎么面对他?我浑身颤抖。我一直知道我并没有和所有人类同吃同住的勇气,我却常常谈论人类,我觉得羞耻;我的旅行也无非是时髦,无非是逃避,无非是为了填补空虚,我觉得更是羞耻;我拒绝用所有社交软件发布自己旅途中的状态,现在想来,那更是一种做作;而我现在把这些写下,更是虚伪中的虚伪,我想这就是人本来的面目,思考本来的面目,我本该不停地焦虑、忧思、痛苦,我写这些只为了换取自身片刻的安宁,这是我作为人的极大罪过。
  我站起身来,把盘子里的披萨留在那里,装出一副自己吃得很饱的样子,我离开。我回头看那小孩,他迅速拿起其中一块披萨,舔了一下,然后更迅速地消失在夜幕之中。当我再次回头看身后的西哈努克街道,一瞬间所有人都消失在黑夜之中,包括我自己,那一晚的夜色像一只张开的巨口,一切都消失、消逝、消灭,酒精源源不断倒入其中,酒神在天上跳着繁星的舞,杜康和狄俄尼索斯抱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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