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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教师活了,学校自然有活力。只有教师有活力,学校才有活力;学校有活力,才有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因此,推动教师评价改革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的重要方式。
打破固化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就是工作导向,就是教师业绩考核的准则,有什么样的评价标准就会有什么样的管理,也影响着教师的发展方向。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体系和标准,是学校管理的“重头戏”。教师评价体系要完整全面,兼顾教师“德、能、勤、绩、廉”方方面面;评价内容要围绕常规教学,即“备、讲、辅、改、考”五大环节;评价主体要兼顾学校管理者、教师代表、学生、家长等;评价载体既要查阅档案材料,更要结合日常记载;评价呈现方式可以是数据,也可以是等级,还要辅以定性评价。教师评价标准、评价结果直接影响教师发展。因此,科学合理、严谨务实、奖惩分明的评价标准十分重要。
学校在制定教师评价标准的过程中,要充分彰显民主意识,尊重和听取广大教师意见,评价行为和结果须代表广大教师的根本利益,这样的评价才会得到教师的拥护和支持。
指向教师减负的评价。当前,基层教师教育教学任务繁重,部分教师要参与学校管理,还要参与各级各部门的调研、检查、测评、统计、信息采集等。为了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很多学校将这些任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与奖励绩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荣誉表彰等挂钩。2019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为教师减负出台文件。学校要有清醒的认识,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根本目标。因此,学校一方面要贯彻落实国家要求,另一方面要主动作为,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激励教师成长的评价。学校制度是教师在工作岗位上的重要行为准则,是与教师关系密切的规范要求,对教师行为起约束、规范、激励等作用。学校制定规章制度要立足于教师发展,激励教师专业成长,激发教师主观能动性。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在评价实践中,要推动教师考核评价破“五唯”,要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突出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
彰显教师个性的评价。教师个体存在客观差异,在性格、兴趣、特长、专业等方面各有特色。在新时代教育多视角、多元化发展的今天,教师评价更要体现时代特征,不能再是单一的。学校要树立全新的教师人才观,善于挖掘教师身上的“闪光点”,培养富有时代特色的教师人才。因此,在评价标准追求共性目标的前提下,应该多方面、多举措运用不同的形式促进教师的个性化发展,设置体现教师个性化的评价项目。要通过整合师资力量,优化学校资源,充分发挥教师个性特长,提高教师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评价。公正公平公开的教师评价是学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教书育人的根本导向,也是防范基层学校出现管理腐败、发生不正之风的重点内容之一。当前,有些学校在用人导向上丧失基本原则,在评价方式和结果上也存在一定随意性,直接导致教师產生不满情绪,进而出现教师消极怠工和职业倦怠。其影响恶劣,必然会影响到一所学校的发展,进而影响到学生的成长。因此,学校管理者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坚持公正评价,杜绝暗箱操作,不搞个人意志和少数人说了算,确保教师充分信服和认可学校评价。
高度重视教师评价,不断优化和改进教师评价,才能激发教师活力。期待中小学教师评价不断完善和改进,切实让教师评价充满生机和活力。
责任编辑/曹小飞
打破固化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就是工作导向,就是教师业绩考核的准则,有什么样的评价标准就会有什么样的管理,也影响着教师的发展方向。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体系和标准,是学校管理的“重头戏”。教师评价体系要完整全面,兼顾教师“德、能、勤、绩、廉”方方面面;评价内容要围绕常规教学,即“备、讲、辅、改、考”五大环节;评价主体要兼顾学校管理者、教师代表、学生、家长等;评价载体既要查阅档案材料,更要结合日常记载;评价呈现方式可以是数据,也可以是等级,还要辅以定性评价。教师评价标准、评价结果直接影响教师发展。因此,科学合理、严谨务实、奖惩分明的评价标准十分重要。
学校在制定教师评价标准的过程中,要充分彰显民主意识,尊重和听取广大教师意见,评价行为和结果须代表广大教师的根本利益,这样的评价才会得到教师的拥护和支持。
指向教师减负的评价。当前,基层教师教育教学任务繁重,部分教师要参与学校管理,还要参与各级各部门的调研、检查、测评、统计、信息采集等。为了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很多学校将这些任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与奖励绩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荣誉表彰等挂钩。2019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为教师减负出台文件。学校要有清醒的认识,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根本目标。因此,学校一方面要贯彻落实国家要求,另一方面要主动作为,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激励教师成长的评价。学校制度是教师在工作岗位上的重要行为准则,是与教师关系密切的规范要求,对教师行为起约束、规范、激励等作用。学校制定规章制度要立足于教师发展,激励教师专业成长,激发教师主观能动性。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在评价实践中,要推动教师考核评价破“五唯”,要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突出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
彰显教师个性的评价。教师个体存在客观差异,在性格、兴趣、特长、专业等方面各有特色。在新时代教育多视角、多元化发展的今天,教师评价更要体现时代特征,不能再是单一的。学校要树立全新的教师人才观,善于挖掘教师身上的“闪光点”,培养富有时代特色的教师人才。因此,在评价标准追求共性目标的前提下,应该多方面、多举措运用不同的形式促进教师的个性化发展,设置体现教师个性化的评价项目。要通过整合师资力量,优化学校资源,充分发挥教师个性特长,提高教师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评价。公正公平公开的教师评价是学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教书育人的根本导向,也是防范基层学校出现管理腐败、发生不正之风的重点内容之一。当前,有些学校在用人导向上丧失基本原则,在评价方式和结果上也存在一定随意性,直接导致教师產生不满情绪,进而出现教师消极怠工和职业倦怠。其影响恶劣,必然会影响到一所学校的发展,进而影响到学生的成长。因此,学校管理者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坚持公正评价,杜绝暗箱操作,不搞个人意志和少数人说了算,确保教师充分信服和认可学校评价。
高度重视教师评价,不断优化和改进教师评价,才能激发教师活力。期待中小学教师评价不断完善和改进,切实让教师评价充满生机和活力。
责任编辑/曹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