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校企合作是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要,是经济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校企合作办学现已成为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必然选择。但是,目前我国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还面临着很多问题,必须通过各方面努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构建有效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
【关键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
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十几年的发展,以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已占到整个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数量在2011年达到了1280所,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校企合作是支撑高职教育体系的有效途径。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的灵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根本渠道,是使学生从书本知识走向职业岗位的重要桥梁。然而,校企合作需要构建优良的的办学模式。近年来,在构建我国高职教育培训模式中,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已成为必不可少的部分,但是,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在我国现阶段还处于发展初期,还不够完善,理论准备和实践经验均缺乏。因此,进一步探索和研究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具有很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拟通过对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现状及困境进行分析和探讨,提出构建更加完善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有效措施,以使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得到有效地开展,从而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
一、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现状
近年来,为了提高高职教育水平,各高职院校都在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办学的模式。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呈现多样化,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实习基地模式
这是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最普遍采用的一种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具体来说,就是在三年学制中一般前两年或两年半学生在学校学习或实训,最后一年或半年到企业顶岗实习。该模式中,由学校主要负责学生的培养,学校根据对企业和市场调研结果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但企业一般不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只提供实习岗位。这种模式多数的合作是短期性的,大多是靠感情和人脉关系维系的,极不稳定,学生没有归属感。而且,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对学生缺乏跟踪管理,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管理流于形式,容易发生学校和企业交流不够的现象,使校企合作不能持续发展。在此模式下,学校较为被动,企业仅仅把它作为帮助学校解决学生实习难的问题,而不是作为履行职业教育的义务来对待,因此达不到双赢目的,很难有较大的实效。
2.订单式培养模式
它是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岗位需求提出培养数量和规格,由学校与企业共同确立培养目标,双方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实施教学计划,学生毕业后直接到该企业工作,对人才进行定向培养。这种合作模式,大大缩短了学生进入企业后的适应期,有效提高了人才培养的质量以及毕业生就業的对口稳定度,但由于市场需求的多变和企业生产的灵活性,使企业对用工的需求存在不确定性,这与人才培养的相对稳定性和长周期产生矛盾,于是阻碍了学校与企业开展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
3.政府主导模式
它是以政府行政部门为主导,发挥政府组织、资源调节和统筹规划优势,合理统筹教育和企业两种资源,为校企合作提供制度保障、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即“政府出资金,企业出场地,学校出师资”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该模式调动了学校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积极性,推进了校企深度合作,但政策执行的好坏是决定这种模式成败的关键。
4.项目驱动式模式
它是以项目作为双方合作基础的,学校与企业双方通过具体的项目进行合作,来调整相关专业的定位和培养目标,制定和完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性教学体系,具体项目内容由学校与企业双方协商确定。这种模式以项目为载体,把企业和学校紧密相联,使校企达到共赢,风险较低,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但在这种模式下寻找适合校企合作的项目有一定的难度,许多学校找不到可以与企业合作的项目。
二、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面临的困境
近年来,校企合作已经成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但由于起步较晚,逐步形成的校企合作模式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制约了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进一步发展,阻碍了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有效进行。
1.政策及法律法规不健全
校企合作需要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保障。虽然国务院早在2005年就在《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了要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总体要求,国家有关部门也制定了一些鼓励措施,但是,相关鼓励措施的宣传并不是很到位,国家对企业支撑职业教育的税收优惠和经费补偿政策落实也不到位,如国家政策规定可以给与学校合作的企业以税收方面的优惠,但实际上,各地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未落实。而且,缺乏具体化的引导和约束,如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负责设计、考核、监督和推行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普遍缺乏各级政府部门和产业管理部门的协调与支持。
2.企业合作的积极性不高
长期以来,大多企业认为,培养人才是国家和学校的责任和义务,与企业无关,他们认为学校是校企合作中的最大受益者,企业为学校师生提供实践的机会,对学校实现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非常有利,而对企业本身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有些企业没有把加强校企合作当作培养技能人才后备军、优化企业人力资源配置的大事加以重视,因而在校企合作中缺乏积极性,导致“校热企冷”。还有些企业认为参与校企合作对企业来讲仅仅是尽责任和义务,没有什么权利和利润,于是采取消极态度。
3.高职院校的自身优势不足
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之所以难以开展深度合作,主要原因还是高职院校的自身实力不强,还没有完全具备吸引企业参与合作的优势。一是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上与企业的需求仍有脱节。一些学校所设置得专业脱离企业和行业实际,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的人才特色不明显。二是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严重不足,科研力量也较薄弱,很难胜任为企业培训员工的任务,也难以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对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帮助并不大。三是目前高职院校实施校企合作多数还处于较肤浅的状态,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还只局限在校企合作具体运作方式的改革创新方面,而对管理制度层面的改革动作较小,校企合作还没有真正成为高职院校办学体制的必要组成部分,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运行缺乏长效管理机制,这就从根本上制约了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深度推进。 三、完善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对策
校企合作的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知识水平尤其是技能水平,针对上述问题,急需完善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
1. 国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校企合作的成功需要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对企业进行约束和驱动。政府应高度重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职能,明确和规范政府、学校和企业三者在校企合作教育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同时,要制定相关的奖惩制度,比如对于那些为学校提供了校外实训基地、参与了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计划制定等的企业要适当地减免税收,从而调动企业参与和支持职业教育办学的积极性,而对于那些不能有效履行义务的校企合作责任主体要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政府的支持是改善外部环境的最有利因素。政府除了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进行宏观管理外,还应在微观上给予经费支持,还要成立专门的职业教育管理协调机构,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和协调作用,进而为校企合作办学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 高职院校要合理设置专业,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职业课程
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和职业课程开发是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基础。首先,高职院校应本着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原则,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高职院校应根据行业企业需求开设或调整专业,让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制订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等。建议各地人事劳动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并及时发布各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变化、就业状况和供求情况,使高职院校能及时调控与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根据自身条件适应地区、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其次,高等职业院校应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职业课程,学校和企业应共同制定课程标准,共同设计教学内容。在制定课程标准时,应该考虑校企在合作中的角色和地位,让企业由配角变成主角,参与到学校的教学、管理和决策中来,注意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到利益兼顾,从而达到校企双方共赢的效果。在设计教学内容时,应遵循调动学生积极性、学生参与为主的思路,由高职院校和企业结合实际工作任务设计新的教学内容,体现完整工作过程,高职院校教师和企业岗位能手在过程中仅仅是起到引导和帮助的作用,对学生实施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让学生学到技术和锻炼能力。
3. 高职院校要强化與中介机构的合作,拓展专业实践教学模式
当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主流模式是高职院校与工商企业直接建立合作关系,将学生安排到企业相关岗位进行顶岗实践。这对于工科专业来说,是一种不错的合作模式选择,但是对于文科专业来说,这一模式未必合适,因为工商企业很难有足够多的文职岗位提供给学生顶岗实训。因而,高职院校要加强与各类中介机构的合作,拓展文科专业的实践教学模式。比如,对于那些设有会计专业的高职院校来说,应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代理记账公司等会计中介机构作为主要校企合作单位。这类中介机构是独立于企业之外的,专门从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服务,业务种类多样,能使学生得到很好的实践锻炼,是会计专业学生顶岗实习较好的平台。
4. 高职院校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校企合作动力
良好的师资队伍是高职院校实施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关键。首先,要建立一支能适应高等职业教育要求、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双师素质师资队伍。高职院校要制定鼓励政策,确保教师每年有一个月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学习企业的先进技术,了解企业的现代化生产和管理过程,增强教师的实践知识和操作技能。企业要主动接受高职院校教师到本单位参加生产实践,并鼓励有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其次,要提高教师科研能力。高职院校教师的科研水平是吸引企业合作的重要条件。只有教师通过开展课题研究,为企业培训员工和提供技术支持,并对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攻关有一定帮助,才能使企业提高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所以,高职院校要开展教师科研培训,提高教师的科研意识和能力,科研部门要定期组织举办科研知识讲座,引导教师申报各项科研课题,特别是校企合作的横向科研课题,培养教师科研兴趣。同时要鼓励教师去企业实践,并针对企业生产和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研究,利用科研成果为企业服务。
总之,加强校企合作是促进高职教育发展的一项根本举措,也是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要建立长期、稳定、深度的校企合作关系,需要政府、学校、企业三方共同努力,统筹各方力量,充分调动校企双方特别是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增强高职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高职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 程 敏.高职教育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探讨[J].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6).
[3] 张茂盛.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探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7).
作者简介:
程敏,(1968—),女,山东人,教授,研究生,主要从事经济管理理论研究。
基金项目:
本文为2011年度宁夏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构建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
【关键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
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十几年的发展,以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已占到整个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数量在2011年达到了1280所,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校企合作是支撑高职教育体系的有效途径。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的灵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根本渠道,是使学生从书本知识走向职业岗位的重要桥梁。然而,校企合作需要构建优良的的办学模式。近年来,在构建我国高职教育培训模式中,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已成为必不可少的部分,但是,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在我国现阶段还处于发展初期,还不够完善,理论准备和实践经验均缺乏。因此,进一步探索和研究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具有很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拟通过对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现状及困境进行分析和探讨,提出构建更加完善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有效措施,以使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得到有效地开展,从而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
一、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现状
近年来,为了提高高职教育水平,各高职院校都在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办学的模式。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呈现多样化,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实习基地模式
这是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最普遍采用的一种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具体来说,就是在三年学制中一般前两年或两年半学生在学校学习或实训,最后一年或半年到企业顶岗实习。该模式中,由学校主要负责学生的培养,学校根据对企业和市场调研结果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但企业一般不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只提供实习岗位。这种模式多数的合作是短期性的,大多是靠感情和人脉关系维系的,极不稳定,学生没有归属感。而且,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对学生缺乏跟踪管理,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管理流于形式,容易发生学校和企业交流不够的现象,使校企合作不能持续发展。在此模式下,学校较为被动,企业仅仅把它作为帮助学校解决学生实习难的问题,而不是作为履行职业教育的义务来对待,因此达不到双赢目的,很难有较大的实效。
2.订单式培养模式
它是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岗位需求提出培养数量和规格,由学校与企业共同确立培养目标,双方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实施教学计划,学生毕业后直接到该企业工作,对人才进行定向培养。这种合作模式,大大缩短了学生进入企业后的适应期,有效提高了人才培养的质量以及毕业生就業的对口稳定度,但由于市场需求的多变和企业生产的灵活性,使企业对用工的需求存在不确定性,这与人才培养的相对稳定性和长周期产生矛盾,于是阻碍了学校与企业开展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
3.政府主导模式
它是以政府行政部门为主导,发挥政府组织、资源调节和统筹规划优势,合理统筹教育和企业两种资源,为校企合作提供制度保障、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即“政府出资金,企业出场地,学校出师资”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该模式调动了学校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积极性,推进了校企深度合作,但政策执行的好坏是决定这种模式成败的关键。
4.项目驱动式模式
它是以项目作为双方合作基础的,学校与企业双方通过具体的项目进行合作,来调整相关专业的定位和培养目标,制定和完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性教学体系,具体项目内容由学校与企业双方协商确定。这种模式以项目为载体,把企业和学校紧密相联,使校企达到共赢,风险较低,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但在这种模式下寻找适合校企合作的项目有一定的难度,许多学校找不到可以与企业合作的项目。
二、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面临的困境
近年来,校企合作已经成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但由于起步较晚,逐步形成的校企合作模式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制约了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进一步发展,阻碍了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有效进行。
1.政策及法律法规不健全
校企合作需要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保障。虽然国务院早在2005年就在《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了要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总体要求,国家有关部门也制定了一些鼓励措施,但是,相关鼓励措施的宣传并不是很到位,国家对企业支撑职业教育的税收优惠和经费补偿政策落实也不到位,如国家政策规定可以给与学校合作的企业以税收方面的优惠,但实际上,各地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未落实。而且,缺乏具体化的引导和约束,如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负责设计、考核、监督和推行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普遍缺乏各级政府部门和产业管理部门的协调与支持。
2.企业合作的积极性不高
长期以来,大多企业认为,培养人才是国家和学校的责任和义务,与企业无关,他们认为学校是校企合作中的最大受益者,企业为学校师生提供实践的机会,对学校实现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非常有利,而对企业本身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有些企业没有把加强校企合作当作培养技能人才后备军、优化企业人力资源配置的大事加以重视,因而在校企合作中缺乏积极性,导致“校热企冷”。还有些企业认为参与校企合作对企业来讲仅仅是尽责任和义务,没有什么权利和利润,于是采取消极态度。
3.高职院校的自身优势不足
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之所以难以开展深度合作,主要原因还是高职院校的自身实力不强,还没有完全具备吸引企业参与合作的优势。一是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上与企业的需求仍有脱节。一些学校所设置得专业脱离企业和行业实际,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的人才特色不明显。二是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严重不足,科研力量也较薄弱,很难胜任为企业培训员工的任务,也难以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对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帮助并不大。三是目前高职院校实施校企合作多数还处于较肤浅的状态,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还只局限在校企合作具体运作方式的改革创新方面,而对管理制度层面的改革动作较小,校企合作还没有真正成为高职院校办学体制的必要组成部分,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运行缺乏长效管理机制,这就从根本上制约了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深度推进。 三、完善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对策
校企合作的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知识水平尤其是技能水平,针对上述问题,急需完善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
1. 国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校企合作的成功需要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对企业进行约束和驱动。政府应高度重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职能,明确和规范政府、学校和企业三者在校企合作教育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同时,要制定相关的奖惩制度,比如对于那些为学校提供了校外实训基地、参与了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计划制定等的企业要适当地减免税收,从而调动企业参与和支持职业教育办学的积极性,而对于那些不能有效履行义务的校企合作责任主体要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政府的支持是改善外部环境的最有利因素。政府除了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进行宏观管理外,还应在微观上给予经费支持,还要成立专门的职业教育管理协调机构,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和协调作用,进而为校企合作办学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 高职院校要合理设置专业,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职业课程
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和职业课程开发是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基础。首先,高职院校应本着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原则,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高职院校应根据行业企业需求开设或调整专业,让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制订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等。建议各地人事劳动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并及时发布各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变化、就业状况和供求情况,使高职院校能及时调控与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根据自身条件适应地区、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其次,高等职业院校应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职业课程,学校和企业应共同制定课程标准,共同设计教学内容。在制定课程标准时,应该考虑校企在合作中的角色和地位,让企业由配角变成主角,参与到学校的教学、管理和决策中来,注意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到利益兼顾,从而达到校企双方共赢的效果。在设计教学内容时,应遵循调动学生积极性、学生参与为主的思路,由高职院校和企业结合实际工作任务设计新的教学内容,体现完整工作过程,高职院校教师和企业岗位能手在过程中仅仅是起到引导和帮助的作用,对学生实施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让学生学到技术和锻炼能力。
3. 高职院校要强化與中介机构的合作,拓展专业实践教学模式
当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主流模式是高职院校与工商企业直接建立合作关系,将学生安排到企业相关岗位进行顶岗实践。这对于工科专业来说,是一种不错的合作模式选择,但是对于文科专业来说,这一模式未必合适,因为工商企业很难有足够多的文职岗位提供给学生顶岗实训。因而,高职院校要加强与各类中介机构的合作,拓展文科专业的实践教学模式。比如,对于那些设有会计专业的高职院校来说,应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代理记账公司等会计中介机构作为主要校企合作单位。这类中介机构是独立于企业之外的,专门从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服务,业务种类多样,能使学生得到很好的实践锻炼,是会计专业学生顶岗实习较好的平台。
4. 高职院校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校企合作动力
良好的师资队伍是高职院校实施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关键。首先,要建立一支能适应高等职业教育要求、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双师素质师资队伍。高职院校要制定鼓励政策,确保教师每年有一个月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学习企业的先进技术,了解企业的现代化生产和管理过程,增强教师的实践知识和操作技能。企业要主动接受高职院校教师到本单位参加生产实践,并鼓励有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其次,要提高教师科研能力。高职院校教师的科研水平是吸引企业合作的重要条件。只有教师通过开展课题研究,为企业培训员工和提供技术支持,并对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攻关有一定帮助,才能使企业提高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所以,高职院校要开展教师科研培训,提高教师的科研意识和能力,科研部门要定期组织举办科研知识讲座,引导教师申报各项科研课题,特别是校企合作的横向科研课题,培养教师科研兴趣。同时要鼓励教师去企业实践,并针对企业生产和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研究,利用科研成果为企业服务。
总之,加强校企合作是促进高职教育发展的一项根本举措,也是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要建立长期、稳定、深度的校企合作关系,需要政府、学校、企业三方共同努力,统筹各方力量,充分调动校企双方特别是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增强高职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高职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 程 敏.高职教育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探讨[J].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6).
[3] 张茂盛.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探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7).
作者简介:
程敏,(1968—),女,山东人,教授,研究生,主要从事经济管理理论研究。
基金项目:
本文为2011年度宁夏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构建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