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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政伦理诞生于20世纪初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现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了,在我国还处在趋于成熟与逐渐发展的阶段,所以在行政伦理建设的过程中不免会出现尴尬的局面。本文通过行政伦理的作用及其蕴涵的意义、行政伦理在我国实际运行中所遇之困境、以及针对我国所特有的国情而采取的切实有效的措施对策来得以阐发我国的行政伦理问题。
[关键词]行政伦理 困境尴尬 对策选择
一
行政伦理是一个民主的、责任的、高效率的、透明的政府在国际间竞争的象征,是提升国家地位、乃至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我国的行政伦理实实在在的面临着很多挑战,行政建设的成与败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国家的综合实力的较量。
行政伦理建设的成功与否,是保障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提高行政人员的道德职业素质,遵循严格的道德规范,有利于政府办事效率的提升,促进行政人员的责任信用指数,保障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行政伦理建设的提高与发展,有利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提高,使得公众的价值趋向得以良性循环,重视行政伦理建设是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加强行政伦理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现实需要。
二
当代中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社会处于一种转型期,社会伦理也发生了变化,人与人的关系通过商品货币关系表现出来,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商品经济活动的主要驱动因素,重功利轻道义思想成为一种主导性精神观念,形成“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在功利意识的驱动下,常出现权钱交易、行贿受贿、权利寻租等不良现象。
1.利益冲突: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紧张关系
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货币是谋求权利的手段,功利思想成为一种内驱力,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冲突矛盾。“现代社会的多元性特征以及由后现代状况的煽动所引起的对差异性的武断论述则立即暗示了个人利益和组织利益之间的冲突将会出现”。[1]行政人员在寻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的过程中,给权利带来了不寻常的机会,导致为个人利益而滥用政府资源的现象。
2.角色困惑:对上级负责与对公众负责的两难选择
政府在行政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行政过程中面临着对上级负责与对公众负责的冲突。一方面,“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下级政府,它应当服从上级政府,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是由地方人大选举产生的,它应当执行地方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为辖区内的地方利益着想。当上级政府的决策命令与地方性法规发生冲突时,政府就会左右为难,无所适从”。[2]角色发生冲突时,政府或部门会权衡利弊得失,政府常常会保护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而对上级负责的政府往往缺少相应的制度保证,最终在上级与公众的尴尬境地中盘旋。
3.诚信缺失:行政主体与公共关系的互不信任
诚信是中国传统理论道德中最重要的道德规范,也在现代行政伦理中成为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历代以来把“为政以德”作为行政者所必须遵守的伦理原则。然而由于我国改革开放与市场竞争的影响,会出现诚信缺失现象,部分行政人员在自身利益与公众利益发生冲突时,会做出不理性的选择,在权利与金钱面前贪污受贿、权利寻租等现象严重破坏了诚信原则,行政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往往着眼于个人的或者某个小集团的利益。常此已久便形成了政府与公共关系的紧张,导致了互不信任的局面,所以我国面临的公正缺失的危机现象亟待加强建设。
三
面对行政伦理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做出一定的对策,加强“软件”和“硬件”的相互协调,提升行政人员的道德修养,维护法律的公正严明,提升舆论监督的透明机制,调整好行政人员的利益函数,是行政伦理有序进行的前提保障。
首先,加强“软件”“硬件”协调互补。行政人员的道德素质和行政伦理的立法建设是行政过程中软、硬件的核心内容。加强行政伦理建设的关键之一就是提高行政人员的认识水平,树立正确的价值趋向、行政伦理观。“现在很多公务员道德水平不高,使国家和政府形象受到严重损害,其原因之一就是长期以来不够重视伦理道德教育。”[3]因此要加强行政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自律意识。“法律的意义就是使犯罪出于不利条件,而道德的意义在于使真理和真情出于有利发展的条件,这就是一种非常好的配合。”[4]因此道德的意义更合乎于人内在的出发点,根基于自省。我国的国情决定着法律相对不健全的一面,在行政伦理体系中出现了可乘之机,只有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人员的法律监督机制,使“理”与“情”协调互补,外在他律与内在自律有机的结合,才能使行政伦理操作相应的完备,形成完整的系统化。
其次,加大公众对行政活动的舆论与监督。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公民不仅仅是行政主体输出方面的被动接受器,而应该在输入与输出的双向都是积极的参与者。公民应积极组织社会舆论的平台,在平台中使政府行为透明化,真实、正确的表达了整个社会集体中绝大多数人的愿望和意志,因此舆论监督为行政活动能更好的在阳光下运行提供了无形的道德秩序规范。
最后,调整好行政人员的利益函数升降。行政人员的奖惩、升降、任职行为的保障,是解决好利益冲突较为根本的问题,利益函数的调节是一种特殊而又有效的调控方式。行政行为道德规范者可以在物质和精神上予以奖赏、重用与提拔,建设一个客观、公正、制度化的物质奖励机制,赏善机制为行政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内在动力,惩罚机制为其施加了无形的外在压力,内外结合是调整好行政人员的利益函数,是行政行为走向阳光的内力保障。
参考文献:
[1][美]特里.L.库珀著《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邹东升,冯清华西南政法大学“当下公共行政的伦理困境与出路”第9卷第2期2007年4月.
[3]江荣海,佟福玲,中国古代行政伦理思想与现代行政伦理学〔J〕,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3月.
[4]赵汀阳.论可能生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作者单位: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吉林四平
[关键词]行政伦理 困境尴尬 对策选择
一
行政伦理是一个民主的、责任的、高效率的、透明的政府在国际间竞争的象征,是提升国家地位、乃至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我国的行政伦理实实在在的面临着很多挑战,行政建设的成与败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国家的综合实力的较量。
行政伦理建设的成功与否,是保障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提高行政人员的道德职业素质,遵循严格的道德规范,有利于政府办事效率的提升,促进行政人员的责任信用指数,保障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行政伦理建设的提高与发展,有利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提高,使得公众的价值趋向得以良性循环,重视行政伦理建设是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加强行政伦理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现实需要。
二
当代中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社会处于一种转型期,社会伦理也发生了变化,人与人的关系通过商品货币关系表现出来,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商品经济活动的主要驱动因素,重功利轻道义思想成为一种主导性精神观念,形成“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在功利意识的驱动下,常出现权钱交易、行贿受贿、权利寻租等不良现象。
1.利益冲突: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紧张关系
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货币是谋求权利的手段,功利思想成为一种内驱力,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冲突矛盾。“现代社会的多元性特征以及由后现代状况的煽动所引起的对差异性的武断论述则立即暗示了个人利益和组织利益之间的冲突将会出现”。[1]行政人员在寻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的过程中,给权利带来了不寻常的机会,导致为个人利益而滥用政府资源的现象。
2.角色困惑:对上级负责与对公众负责的两难选择
政府在行政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行政过程中面临着对上级负责与对公众负责的冲突。一方面,“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下级政府,它应当服从上级政府,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是由地方人大选举产生的,它应当执行地方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为辖区内的地方利益着想。当上级政府的决策命令与地方性法规发生冲突时,政府就会左右为难,无所适从”。[2]角色发生冲突时,政府或部门会权衡利弊得失,政府常常会保护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而对上级负责的政府往往缺少相应的制度保证,最终在上级与公众的尴尬境地中盘旋。
3.诚信缺失:行政主体与公共关系的互不信任
诚信是中国传统理论道德中最重要的道德规范,也在现代行政伦理中成为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历代以来把“为政以德”作为行政者所必须遵守的伦理原则。然而由于我国改革开放与市场竞争的影响,会出现诚信缺失现象,部分行政人员在自身利益与公众利益发生冲突时,会做出不理性的选择,在权利与金钱面前贪污受贿、权利寻租等现象严重破坏了诚信原则,行政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往往着眼于个人的或者某个小集团的利益。常此已久便形成了政府与公共关系的紧张,导致了互不信任的局面,所以我国面临的公正缺失的危机现象亟待加强建设。
三
面对行政伦理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做出一定的对策,加强“软件”和“硬件”的相互协调,提升行政人员的道德修养,维护法律的公正严明,提升舆论监督的透明机制,调整好行政人员的利益函数,是行政伦理有序进行的前提保障。
首先,加强“软件”“硬件”协调互补。行政人员的道德素质和行政伦理的立法建设是行政过程中软、硬件的核心内容。加强行政伦理建设的关键之一就是提高行政人员的认识水平,树立正确的价值趋向、行政伦理观。“现在很多公务员道德水平不高,使国家和政府形象受到严重损害,其原因之一就是长期以来不够重视伦理道德教育。”[3]因此要加强行政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自律意识。“法律的意义就是使犯罪出于不利条件,而道德的意义在于使真理和真情出于有利发展的条件,这就是一种非常好的配合。”[4]因此道德的意义更合乎于人内在的出发点,根基于自省。我国的国情决定着法律相对不健全的一面,在行政伦理体系中出现了可乘之机,只有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人员的法律监督机制,使“理”与“情”协调互补,外在他律与内在自律有机的结合,才能使行政伦理操作相应的完备,形成完整的系统化。
其次,加大公众对行政活动的舆论与监督。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公民不仅仅是行政主体输出方面的被动接受器,而应该在输入与输出的双向都是积极的参与者。公民应积极组织社会舆论的平台,在平台中使政府行为透明化,真实、正确的表达了整个社会集体中绝大多数人的愿望和意志,因此舆论监督为行政活动能更好的在阳光下运行提供了无形的道德秩序规范。
最后,调整好行政人员的利益函数升降。行政人员的奖惩、升降、任职行为的保障,是解决好利益冲突较为根本的问题,利益函数的调节是一种特殊而又有效的调控方式。行政行为道德规范者可以在物质和精神上予以奖赏、重用与提拔,建设一个客观、公正、制度化的物质奖励机制,赏善机制为行政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内在动力,惩罚机制为其施加了无形的外在压力,内外结合是调整好行政人员的利益函数,是行政行为走向阳光的内力保障。
参考文献:
[1][美]特里.L.库珀著《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邹东升,冯清华西南政法大学“当下公共行政的伦理困境与出路”第9卷第2期2007年4月.
[3]江荣海,佟福玲,中国古代行政伦理思想与现代行政伦理学〔J〕,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3月.
[4]赵汀阳.论可能生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作者单位: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吉林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