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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师的课程意识是教师在考虑教育教学问题时对于课程意义的敏感性和自觉性程度。为适应素质教育推进和新课程实施对教师专业意识的要求,教师应树立课程主体意识、课程生成意识和课程资源意识,以促使自身的教学行为发生转变,使之具有发展性与个体适应性、创新性与反思性、民主性与对话性相融合的特点。
【关键词】教师;课程意识; 教学行为
教学行为是教师从事教育专业活动时表现出来的行为方式,它对教师的教学水平以及学生素质的提高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和作用。围绕教师的教学行为,学术界已展开了多方位的研究,但能从课程意识角度来探究教师教学行为的却并不多见。本文就此展开探讨,旨在使教师通过树立合理的课程意识去更加有效地指导自身教学行为的转变。
一、对教师课程意识的分析
已有资料表明,教师课程意识的含义源于西方“校本课程”概念的提出。教师的课程意识正是源于校本课程的本质要求而存在的。“在课程改革中,教师批判精神的形成与发展有赖于其课程意识的唤醒。只有当他们产生了积极参与课程发展的意识之后,他们的批判能力与精神才能逐步形成”。为此,西方将教师的课程意识理解为教师对于其在课程决策、开发与发展中地位与作用的信念。
在我国,多数学者倾向于将教师的课程意识理解为:教师在考虑教育教学问题时对于课程意义的敏感性和自觉性程度。作为教师应该关注的远远不只是课堂教学行为、有效的教学策略、课堂教学模式等等问题,而更应该关注我们为什么需要教育? “教育不只是一个个简单的操作行为,而是基于信念的行为。”这一概括正好可以作为对上述定义的补充与说明,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教师课程意识的内涵。
二、教师应树立的课程意识
为适应素质教育的发展和新课程实施对教师专业意识的要求,教师应树立以下三种基本课程意识:
1、课程主体意识。教师的课程主体意识包含两方面内容:第一,教师要生成自身是课程实施主体的意识。这就要求教师转变以往是课程消费者、课程忠实的执行者等观念,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时刻用自己独特的眼光审视预设课程,创造性地构建合理的课程;另外,教师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广泛吸收与课程相关的信息,在课程开发、课程设计等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第二,教师要生成学生是课程主体的意识。学生的现实生活与未来生活是课程设计的依据,不仅如此,学生是能动的个体,他们不会完全依据课程设计者预设的发展路径来成长,也不会完全接受课程设计者预设的课程内容,学生只是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知识来理解课程所提供的客体文本,构建自己对课程的理解。这就要求教师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时刻把学生放在首位,一切从学生实际出发,从学生需要出发,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根本目标。
2、课程资源意识。我认为教师的课程资源意识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教师要生成创造性地利用教材的意识。这就要求教师把教材看作是他们与学生进行对话的素材或范例,是有待进一步探讨、延伸和拓展的资源,即在课程实施中既依据教材又超越教材。第二,教师要生成开发和利用广泛的校内外课程资源的意识,还有积极发动和引导学生自主地去开发和利用有益的学习资源的意识。
3、课程生成意识。教师的课程生成意识也包含两方面内容:第一,对预设课程的批判与创造意识。“预设课程是以对学生和社会普遍性研究和一般特征的把握为基础的,其规范尺度只是一般意义上的要求,它不可能规定具体情景下的课程实施。因此,教师在课程实施过程中要对课程目标具体化,对课程内容要进行选择、拓展、补充、增删,对学习方式要进行创造性设计,甚至要对预设课程中不合理的方面进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合理的课程”。第二,课程是动态生成的意识。课程本身不是静止的、完全预设和不可变更的,而是开放的、动态生成的。课程的发展价值只有师生在课程实施过程中,通过主体性的有效发挥,并与独特的自然、社会、文化环境的交互作用中才能实现。
三、教师的课程意识对教师教学行为的影响
教师在具备了教师教学行为发生转变所需的必要主观条件后,就可以更加有效地促使教师转变自身的教学行为。
1、课程主体意识促使教师的教学行为向更具发展性和个体性的方向转变。教师的教学行为是依照学生发展呈正态分布的理论展开的,面向绝大多数是其基本定位,而且“教师的教学行为局限于注重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忽视对学生学习兴趣、态度、能力的培养和直接经验的积累。这种忽视学生主体性的教学行为是片面的、非人本的,它无法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难以实现素质教育的培养目标”。教师的课程主体意识觉醒后,才能真正使教师和学生成为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充分展现其育人的功效。
2、课程资源意识促使教师的教学行为向着更具民主性与交流性的方向转变。教师树立课程资源意识后,不再把教材视为权威而看作是他们与学生进行对话的素材或范例,是有待进一步探讨、延伸和拓展的资源。教师的教学行为也随之发生变化,这对教师而言,交往意味着教师角色的转换,即由教学中的权威变成合作者,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转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因此,课堂不再呈现冷冰冰的压抑氛围,而是变成基于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双向沟通、共同学习的民主场所。
3、课程生成意识促使教师的教学行为向着更具创新性和反思性的方向转变。
在课程改革之前,教师形成的是忠实地执行教学新课标的要求,按部就班地讲解教材的教学行为。这种被动讲解教材、忽视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教学行为,难以为学生的发展带来实效。这与教师缺乏课程生成意识有直接关系。而一旦教师树立起鲜明的课程生成意识之后,教师会为实现课程的价值而不断地调整课程目标使之具体化,不断地对预设的课程内容进行创造性地处理,在以学生“学”为中心的牵引下,与学生一起创造、生成课程,并会时刻关注课程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学生的发展状态。更重要的是,教师会将反思作为一种经常性的教学行为,从而使教学活动进入一种理性、科学的调整状态。教师的自我反思行为强化了教师的责任意识,促使其对教学活动的每一环节进行价值判断和意义估量。“教师的自我反思意味着教师将研究纳入教学活动中,即将教学和研究统一起来,设计出适应性更强的课程,不仅满足学生的需要,也符合自身的特点,最终真正实现有效教学”。
综上所述,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不再是单纯的传授知识,而是与学生一起分享、理解、建构知识;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会让学生在课堂上得到充分展示和自由发挥的机会,从而享受到成功的喜悦,从中体验到生命的活力和人生的价值。
参考文献:
[1] 张绍波 、张天雪.小学教师课程意识的实证分析[J].教育探索
[2] 姜勇. 论教师的课程意识及其唤醒[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6.(9)
[3] 肖川.培植教师的课程意识[J].北京教育.2003.(7)
【关键词】教师;课程意识; 教学行为
教学行为是教师从事教育专业活动时表现出来的行为方式,它对教师的教学水平以及学生素质的提高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和作用。围绕教师的教学行为,学术界已展开了多方位的研究,但能从课程意识角度来探究教师教学行为的却并不多见。本文就此展开探讨,旨在使教师通过树立合理的课程意识去更加有效地指导自身教学行为的转变。
一、对教师课程意识的分析
已有资料表明,教师课程意识的含义源于西方“校本课程”概念的提出。教师的课程意识正是源于校本课程的本质要求而存在的。“在课程改革中,教师批判精神的形成与发展有赖于其课程意识的唤醒。只有当他们产生了积极参与课程发展的意识之后,他们的批判能力与精神才能逐步形成”。为此,西方将教师的课程意识理解为教师对于其在课程决策、开发与发展中地位与作用的信念。
在我国,多数学者倾向于将教师的课程意识理解为:教师在考虑教育教学问题时对于课程意义的敏感性和自觉性程度。作为教师应该关注的远远不只是课堂教学行为、有效的教学策略、课堂教学模式等等问题,而更应该关注我们为什么需要教育? “教育不只是一个个简单的操作行为,而是基于信念的行为。”这一概括正好可以作为对上述定义的补充与说明,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教师课程意识的内涵。
二、教师应树立的课程意识
为适应素质教育的发展和新课程实施对教师专业意识的要求,教师应树立以下三种基本课程意识:
1、课程主体意识。教师的课程主体意识包含两方面内容:第一,教师要生成自身是课程实施主体的意识。这就要求教师转变以往是课程消费者、课程忠实的执行者等观念,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时刻用自己独特的眼光审视预设课程,创造性地构建合理的课程;另外,教师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广泛吸收与课程相关的信息,在课程开发、课程设计等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第二,教师要生成学生是课程主体的意识。学生的现实生活与未来生活是课程设计的依据,不仅如此,学生是能动的个体,他们不会完全依据课程设计者预设的发展路径来成长,也不会完全接受课程设计者预设的课程内容,学生只是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知识来理解课程所提供的客体文本,构建自己对课程的理解。这就要求教师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时刻把学生放在首位,一切从学生实际出发,从学生需要出发,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根本目标。
2、课程资源意识。我认为教师的课程资源意识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教师要生成创造性地利用教材的意识。这就要求教师把教材看作是他们与学生进行对话的素材或范例,是有待进一步探讨、延伸和拓展的资源,即在课程实施中既依据教材又超越教材。第二,教师要生成开发和利用广泛的校内外课程资源的意识,还有积极发动和引导学生自主地去开发和利用有益的学习资源的意识。
3、课程生成意识。教师的课程生成意识也包含两方面内容:第一,对预设课程的批判与创造意识。“预设课程是以对学生和社会普遍性研究和一般特征的把握为基础的,其规范尺度只是一般意义上的要求,它不可能规定具体情景下的课程实施。因此,教师在课程实施过程中要对课程目标具体化,对课程内容要进行选择、拓展、补充、增删,对学习方式要进行创造性设计,甚至要对预设课程中不合理的方面进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合理的课程”。第二,课程是动态生成的意识。课程本身不是静止的、完全预设和不可变更的,而是开放的、动态生成的。课程的发展价值只有师生在课程实施过程中,通过主体性的有效发挥,并与独特的自然、社会、文化环境的交互作用中才能实现。
三、教师的课程意识对教师教学行为的影响
教师在具备了教师教学行为发生转变所需的必要主观条件后,就可以更加有效地促使教师转变自身的教学行为。
1、课程主体意识促使教师的教学行为向更具发展性和个体性的方向转变。教师的教学行为是依照学生发展呈正态分布的理论展开的,面向绝大多数是其基本定位,而且“教师的教学行为局限于注重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忽视对学生学习兴趣、态度、能力的培养和直接经验的积累。这种忽视学生主体性的教学行为是片面的、非人本的,它无法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难以实现素质教育的培养目标”。教师的课程主体意识觉醒后,才能真正使教师和学生成为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充分展现其育人的功效。
2、课程资源意识促使教师的教学行为向着更具民主性与交流性的方向转变。教师树立课程资源意识后,不再把教材视为权威而看作是他们与学生进行对话的素材或范例,是有待进一步探讨、延伸和拓展的资源。教师的教学行为也随之发生变化,这对教师而言,交往意味着教师角色的转换,即由教学中的权威变成合作者,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转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因此,课堂不再呈现冷冰冰的压抑氛围,而是变成基于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双向沟通、共同学习的民主场所。
3、课程生成意识促使教师的教学行为向着更具创新性和反思性的方向转变。
在课程改革之前,教师形成的是忠实地执行教学新课标的要求,按部就班地讲解教材的教学行为。这种被动讲解教材、忽视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教学行为,难以为学生的发展带来实效。这与教师缺乏课程生成意识有直接关系。而一旦教师树立起鲜明的课程生成意识之后,教师会为实现课程的价值而不断地调整课程目标使之具体化,不断地对预设的课程内容进行创造性地处理,在以学生“学”为中心的牵引下,与学生一起创造、生成课程,并会时刻关注课程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学生的发展状态。更重要的是,教师会将反思作为一种经常性的教学行为,从而使教学活动进入一种理性、科学的调整状态。教师的自我反思行为强化了教师的责任意识,促使其对教学活动的每一环节进行价值判断和意义估量。“教师的自我反思意味着教师将研究纳入教学活动中,即将教学和研究统一起来,设计出适应性更强的课程,不仅满足学生的需要,也符合自身的特点,最终真正实现有效教学”。
综上所述,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不再是单纯的传授知识,而是与学生一起分享、理解、建构知识;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会让学生在课堂上得到充分展示和自由发挥的机会,从而享受到成功的喜悦,从中体验到生命的活力和人生的价值。
参考文献:
[1] 张绍波 、张天雪.小学教师课程意识的实证分析[J].教育探索
[2] 姜勇. 论教师的课程意识及其唤醒[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6.(9)
[3] 肖川.培植教师的课程意识[J].北京教育.2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