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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学习地理,对阿富汗唯一的记忆是一个完全的内陆国家,土地贫瘠且多山,物质资源极其匮乏,唯一的特产就是紫羔羊皮。当我来到美国之后,看见众多的阿富汗餐馆着实吃了一惊,想不到阿富汗菜在美国还这么受欢迎啊!不但自成一体,还走的都是高端路线呢!卖得比咱们以美食老祖宗自居的中餐还贵啊!
第一次吃阿富汗菜,是刚毕业找工作那时。一个公司给了我午餐面试,告诉我要去一家很好的餐馆吃饭,等到了以后才发现是家阿富汗餐馆,我百思不解,只听说中餐、法国菜有名,从来没听说过阿富汗菜也算是一个菜系啊!况且我印象中,阿富汗是个贫穷落后的地方,能有什么美食可言呢!到了之后,拿起菜单,什么也看不懂,看看周围人盘子里的菜,依样画葫芦地点了烤羊肉串套餐。菜上来了,盘子里放了一些香米炒饭(Basmati),还有一些蔬菜沙拉,只是在切好的生菜上撒些柠檬汁,而羊肉串可不像在北京卖的那样小巧,一口一块,瞬间就可以解决十几串,而是粗粗的铁钎子上穿了几块大大的、切得四四方方的羊肉块,上面只是撒了一些盐、孜然和蒜粉。咬一口尝尝,味道还真不错,羊肉烤得外焦里嫩,咸淡适宜,难怪老美都喜欢呢!
第二次吃阿富汗菜是结婚以后。有一次,老公的公司研发出了一个新产品,为了庆贺一番,公司拨了一大笔钱,到外面馆子里好好吃一顿。据说规格是一个人28美元。于是公司里有些人就提议吃阿富汗菜,从不吃羊肉的老公跟着大伙一起点了羊腿肉抓饭,菜端到眼前,还是咽不下那带着膻气的羊肉,只好打包回来给我吃。我打开外买盒一看,这不跟新疆羊肉抓饭差不多吗?也是羊肉混着米饭、胡萝卜和葡萄干。那羊腿肉烤得又嫩又香,一点也不干,我不禁感叹老公没有口福了。
两次的经验让我对这个战乱中的国家的美食开始感兴趣起来。说起来,我所居住的硅谷还真是和阿富汗有着不解之缘。位于旧金山东湾的佛利蒙市(也是加州硅谷的一部分),最近刚跟喀布尔市结成姐妹市。当地住着1万名左右的阿富汗移民,聚居在号称“小喀布尔”地区,那里有阿富汗人自己的教堂、餐馆、诊所、市场、加油站等民生设施,活像我们海外华人聚居的中国城。
最近,硅谷的一个生于阿富汗喀布尔的医生卡勒德·胡仡尼(Khaled Hosseini)出版了一本有关阿富汗的畅销小说《追风筝的孩子》。在书中,作者描述了出身贵族的男主角阿米尔(这总让我想起中国的电影《冰山上的来客》)在1975年阿富汗发生流血政变后,从一个富家少爷变成难民,他和父亲辗转逃离阿富汗来到美国,父亲辛苦工作,供他读完医学院,成为一名医生,在美国过着美满的生活。一通来自长辈的电话,让他又回到了被塔利班政权破坏得残破不堪的祖国。这趟返乡之旅不但让阿米尔见识了塔利班政权的暴行,更让他得知自己家中的一些秘密。 原来,阿米尔的幼年玩伴,经常和自己一起放风筝的仆人家的儿子哈山竟是父亲的私生子,他已在战乱中被屠杀,留下一个孤儿。经过千辛万苦,阿米尔终于找到哈山的儿子,把他收养带回美国。
虽然情节十分动人,但由于作者本身不是职业作家,文笔让人不敢恭维,太过平铺直述,花了大量篇幅写这三四十年的阿富汗国情,简直就像新闻报道。不过正因为这种介绍资料一般的写法,也让我们对阿富汗的美食有了全面的了解。
如书中提到的阿米尔的三餐饮食,前菜Kaddo是用糖煮的小南瓜切片后铺上肉酱,配上蒜味优酪乳以及葵花籽油。南瓜颜色艳红,咸香甜软,加上蒜味的辛香,实在是非常独特。还有Bolanee Kachalou是把马铃薯打成泥块,然后调上香料和辣汁,两面煎黄熟透后,沾上酸奶,闻起来很香。主菜是阿富汗菜系最著名的烤肉串Shish Kabab,烤肉串的用料是腌浸过调料的鸡肉、羊肉和牛肉等,搭配上青辣椒、洋葱以及粗米饭。而作者最喜爱的则是卡布里(Qabuli),一种糙米配羊肉,上头加上葡萄干和红萝卜丝的菜。还有些菜近似印度菜,爱用咖喱,浓香扑鼻,如鸡肉咖喱配馕。由于阿富汗和新疆接壤,很多食物都非常类似,除了手抓饭外,阿富汗的烤南饼和新疆的烤馕也很像,也是用油、盐混合面粉烤制的面饼,不过它的面粉筋度更强韧,更有咬头。饭后甜点则有撒满开心果仁的玫瑰香露冰淇淋和把酸奶、薄荷、黄瓜一起打成汁的阿富汗饮料Dough,还有Baklawa,它是一种用糖、香料、杏仁、开心果和其他坚果夹层的多层次酥皮点心,通常烤好后会用蜂蜜浸润再撒上橘红色的香料,里面有孜然、肉桂等,香甜酥脆,口感细腻。
读完书,也仿佛对阿富汗美食来了一趟知性之旅。我常常想,胡賽尼的书畅销和阿富汗菜的流行,是否因为书中的故事让美国人得到替代性的赎罪解脱,而故事的结局是美国梦的实现,这也让美国读者颇感自我陶醉吧。阿富汗菜在本国的命运和在美国的命运不就像书中的两位主人公——幸运的来到美国的阿米尔和不幸的留在阿富汗的哈山?
第一次吃阿富汗菜,是刚毕业找工作那时。一个公司给了我午餐面试,告诉我要去一家很好的餐馆吃饭,等到了以后才发现是家阿富汗餐馆,我百思不解,只听说中餐、法国菜有名,从来没听说过阿富汗菜也算是一个菜系啊!况且我印象中,阿富汗是个贫穷落后的地方,能有什么美食可言呢!到了之后,拿起菜单,什么也看不懂,看看周围人盘子里的菜,依样画葫芦地点了烤羊肉串套餐。菜上来了,盘子里放了一些香米炒饭(Basmati),还有一些蔬菜沙拉,只是在切好的生菜上撒些柠檬汁,而羊肉串可不像在北京卖的那样小巧,一口一块,瞬间就可以解决十几串,而是粗粗的铁钎子上穿了几块大大的、切得四四方方的羊肉块,上面只是撒了一些盐、孜然和蒜粉。咬一口尝尝,味道还真不错,羊肉烤得外焦里嫩,咸淡适宜,难怪老美都喜欢呢!
第二次吃阿富汗菜是结婚以后。有一次,老公的公司研发出了一个新产品,为了庆贺一番,公司拨了一大笔钱,到外面馆子里好好吃一顿。据说规格是一个人28美元。于是公司里有些人就提议吃阿富汗菜,从不吃羊肉的老公跟着大伙一起点了羊腿肉抓饭,菜端到眼前,还是咽不下那带着膻气的羊肉,只好打包回来给我吃。我打开外买盒一看,这不跟新疆羊肉抓饭差不多吗?也是羊肉混着米饭、胡萝卜和葡萄干。那羊腿肉烤得又嫩又香,一点也不干,我不禁感叹老公没有口福了。
两次的经验让我对这个战乱中的国家的美食开始感兴趣起来。说起来,我所居住的硅谷还真是和阿富汗有着不解之缘。位于旧金山东湾的佛利蒙市(也是加州硅谷的一部分),最近刚跟喀布尔市结成姐妹市。当地住着1万名左右的阿富汗移民,聚居在号称“小喀布尔”地区,那里有阿富汗人自己的教堂、餐馆、诊所、市场、加油站等民生设施,活像我们海外华人聚居的中国城。
最近,硅谷的一个生于阿富汗喀布尔的医生卡勒德·胡仡尼(Khaled Hosseini)出版了一本有关阿富汗的畅销小说《追风筝的孩子》。在书中,作者描述了出身贵族的男主角阿米尔(这总让我想起中国的电影《冰山上的来客》)在1975年阿富汗发生流血政变后,从一个富家少爷变成难民,他和父亲辗转逃离阿富汗来到美国,父亲辛苦工作,供他读完医学院,成为一名医生,在美国过着美满的生活。一通来自长辈的电话,让他又回到了被塔利班政权破坏得残破不堪的祖国。这趟返乡之旅不但让阿米尔见识了塔利班政权的暴行,更让他得知自己家中的一些秘密。 原来,阿米尔的幼年玩伴,经常和自己一起放风筝的仆人家的儿子哈山竟是父亲的私生子,他已在战乱中被屠杀,留下一个孤儿。经过千辛万苦,阿米尔终于找到哈山的儿子,把他收养带回美国。
虽然情节十分动人,但由于作者本身不是职业作家,文笔让人不敢恭维,太过平铺直述,花了大量篇幅写这三四十年的阿富汗国情,简直就像新闻报道。不过正因为这种介绍资料一般的写法,也让我们对阿富汗的美食有了全面的了解。
如书中提到的阿米尔的三餐饮食,前菜Kaddo是用糖煮的小南瓜切片后铺上肉酱,配上蒜味优酪乳以及葵花籽油。南瓜颜色艳红,咸香甜软,加上蒜味的辛香,实在是非常独特。还有Bolanee Kachalou是把马铃薯打成泥块,然后调上香料和辣汁,两面煎黄熟透后,沾上酸奶,闻起来很香。主菜是阿富汗菜系最著名的烤肉串Shish Kabab,烤肉串的用料是腌浸过调料的鸡肉、羊肉和牛肉等,搭配上青辣椒、洋葱以及粗米饭。而作者最喜爱的则是卡布里(Qabuli),一种糙米配羊肉,上头加上葡萄干和红萝卜丝的菜。还有些菜近似印度菜,爱用咖喱,浓香扑鼻,如鸡肉咖喱配馕。由于阿富汗和新疆接壤,很多食物都非常类似,除了手抓饭外,阿富汗的烤南饼和新疆的烤馕也很像,也是用油、盐混合面粉烤制的面饼,不过它的面粉筋度更强韧,更有咬头。饭后甜点则有撒满开心果仁的玫瑰香露冰淇淋和把酸奶、薄荷、黄瓜一起打成汁的阿富汗饮料Dough,还有Baklawa,它是一种用糖、香料、杏仁、开心果和其他坚果夹层的多层次酥皮点心,通常烤好后会用蜂蜜浸润再撒上橘红色的香料,里面有孜然、肉桂等,香甜酥脆,口感细腻。
读完书,也仿佛对阿富汗美食来了一趟知性之旅。我常常想,胡賽尼的书畅销和阿富汗菜的流行,是否因为书中的故事让美国人得到替代性的赎罪解脱,而故事的结局是美国梦的实现,这也让美国读者颇感自我陶醉吧。阿富汗菜在本国的命运和在美国的命运不就像书中的两位主人公——幸运的来到美国的阿米尔和不幸的留在阿富汗的哈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