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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大量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状况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就目前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开展的情况看,在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着关爱行为失准、关爱服务工作成效低、投入不足、缺乏相应的政策合力的问题。本文在深入分析了这些存在的问题的同时,也对解决问题的路径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关键词:集中连片特困地区 留守儿童 关爱体系
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在我国划定集中连片的特困地区,从自然地理角度看大多都是自然条件特别恶劣地区;从发展阶段看,集中体现为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滞后、公共服务欠缺、产业发展不足。从收入情况看,农民人均纯收入2676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因此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提高收入水平,作为理性的行为选择,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大批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把子女留守在农村。近年来,关于留守儿童悲剧的报道屡见不鲜,比如备受媒体热议的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田坎乡4名留守儿童在家服毒自杀事件,这些事件,反应了在留守儿童生活和教育上出现了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开展情况
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全国范围内共确定了9个省的18个县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试点工作分五步实施:确定试点、试点启动、制定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工作、试点自查评估。通过试点相关的工作经验总结来看,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机制初步建立、留守儿童关爱队伍日益壮大、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丰富多彩等方面。从各级地方政府上看,以贵州省为例,也非常重视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开展。如2015年6月22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在通知中,对成立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了明确分工和职责划分,领导小组中主要相关政府部门包括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妇联、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2015年10月18日,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发文,文中对关爱留守儿童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计划,之后各县市也积极响应和落实。 2015年9月11日,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发文中提到:“严厉打击侵犯留守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对留守未成年被告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充分保护离婚案件中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关爱体系存在的问题
1.关爱行为失准。贵州毕节市4名留守儿童在家服毒自杀事件事件反映出,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中,物质关爱是整个工作中最常见最直接的方式和途径。无论是社会组织还是政府部门,对留守儿童进行走访慰问是往往为留守儿童带去的是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再者就是直接将现金交到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手里,以这样的形式完成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可以看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重物质帮扶轻心灵人文关怀。所以,针对于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不仅仅只停留在传统的物质帮助,而是要将关爱服务的重心也放在留守儿童情感、学习上的关怀和帮助上。
2.关爱服务工作成效低。当前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中,存在着“谁主导谁作为”的现象。很多责任单位只是简单完成任务或者在工作中产生惰性,对于不是主要责任部门的工作人员,更是将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放在部门工作的末尾,消极对待。很多政策措施层层过滤下来后,到了基层组织其实施力度就相对减弱。基层组织(村委会)的日常工作及其重點,往往放在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农村建设上。政策实施力度不够,基层组织消极作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成效不佳。
3.关爱服务的投入不足。截止到2015年,我国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已经达到6102.55万,每5个孩子中就有1个留守儿童。由于留守儿童数量巨大,政府的投入少,导致开展关爱服务的范围就非常有限,难以覆盖到全体农村留守儿童。在有限的资金管理和运用方面,也存在缺乏明确的监督管理主体和机制,导致资金流失和挪用,如2016年出现的1.8亿救助留守儿童资金去向未知,贵州省政府被起诉的事件,正是此类现象的折射。
4.关爱体系缺乏相应的政策合力。当前参与构建关爱服务体系的主体主要有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学校、家庭等,他们在整个服务体系中扮演了决策管理、物质帮扶、心理咨询、情感交流等角色。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却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政府部门中,主要是妇联、共青团等组织进行参与,但是他们作为群众团体类组织,在政策执行的强制力和资金的筹集渠道上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其次,在参与关爱服务体系的各个主体,相互间缺乏沟通和协调。要么是存在重复的工作浪费资源,要么是存在工作遗漏的现象。最后,就目前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来看,相关部门把责任过多的推到学校,很多时候留守儿童的排除、走访、跟踪、关爱工作都下放到学校,学校又下放到教师个体,导致学校和老师都承担了巨大的压力,偏离了教学中心任务。
三、构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关爱体系构建的思考
1.建立心理方面的关爱体系。采取心理疏导的方式,学校、村(居)委会、社会组织联动建立心理辅导基站,针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心理疏导。例如,引导留守儿童正视留守这一事实,解释留守的原因,消除留守儿童对父母外出务工的误解心理,适时对留守儿童在学习上产生的消极行为和态度,进行规劝,对其已出行的行为偏差进行矫正。帮助留守儿童建立生活学习的信心,面对生活学习上的压力,教会其缓解和释放压力的方法,锻炼其面对困难的心理意志。
2.完善关爱服务工作监督考核制度。以往涉及到关爱服务工作的成员单位,往往采取单独或联动的方式开展关爱活动,关爱工作成效不高。政府应在出台政策和划分成员单位责任目标的同时,加入绩效考评考核制度,或者与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关爱服务政策执行力度。对于做的好的成员单位,应给予通报表扬或是计入年度工作考评中。对于公益组织、爱心人士、社会团体、家庭等社会群体,应采取模范学习、表彰奖励等方式,调动社会成员关爱服务积极性。
3.加大留守儿童关爱的专项资金支持。留守儿童的关爱从学校硬件建设、相关人员和教师待遇提升到农村经济的扶持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一般在地方财政上都捉襟见肘,因此可以考虑将留守儿童关爱行动专项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援助为辅、吸纳民间资金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省级统筹,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按实际工作需要,足额、及时拨付到位。
4.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社会的联动作用。一是要县、乡、村的基层政府要做好工作。建立留守儿童信息网络平台,完善留守儿童个人及家庭信息。信息平台不仅包含儿童基本的姓名、家庭住址、家庭成员信息,而且还将录入留守儿童指纹和DNA信息,定期更新留守儿童信息方便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二是发挥相关群团组织作用。工会在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利益的同时,应发挥纽带作用,向外出务工人员强化其教育子女的责任。共青团要充分发挥组织和校内外辅导员的作用,积极引导留守儿童参加有益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三是要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发动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帮助留守儿童工作,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起到有效的补充作用。
参考文献:
[1]石兰月.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成效、问题与对策[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5).
[2]李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D].湘潭大学,2015.
关键词:集中连片特困地区 留守儿童 关爱体系
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在我国划定集中连片的特困地区,从自然地理角度看大多都是自然条件特别恶劣地区;从发展阶段看,集中体现为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滞后、公共服务欠缺、产业发展不足。从收入情况看,农民人均纯收入2676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因此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提高收入水平,作为理性的行为选择,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大批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把子女留守在农村。近年来,关于留守儿童悲剧的报道屡见不鲜,比如备受媒体热议的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田坎乡4名留守儿童在家服毒自杀事件,这些事件,反应了在留守儿童生活和教育上出现了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开展情况
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全国范围内共确定了9个省的18个县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试点工作分五步实施:确定试点、试点启动、制定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工作、试点自查评估。通过试点相关的工作经验总结来看,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机制初步建立、留守儿童关爱队伍日益壮大、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丰富多彩等方面。从各级地方政府上看,以贵州省为例,也非常重视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开展。如2015年6月22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在通知中,对成立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了明确分工和职责划分,领导小组中主要相关政府部门包括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妇联、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2015年10月18日,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发文,文中对关爱留守儿童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计划,之后各县市也积极响应和落实。 2015年9月11日,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发文中提到:“严厉打击侵犯留守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对留守未成年被告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充分保护离婚案件中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关爱体系存在的问题
1.关爱行为失准。贵州毕节市4名留守儿童在家服毒自杀事件事件反映出,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中,物质关爱是整个工作中最常见最直接的方式和途径。无论是社会组织还是政府部门,对留守儿童进行走访慰问是往往为留守儿童带去的是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再者就是直接将现金交到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手里,以这样的形式完成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可以看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重物质帮扶轻心灵人文关怀。所以,针对于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不仅仅只停留在传统的物质帮助,而是要将关爱服务的重心也放在留守儿童情感、学习上的关怀和帮助上。
2.关爱服务工作成效低。当前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中,存在着“谁主导谁作为”的现象。很多责任单位只是简单完成任务或者在工作中产生惰性,对于不是主要责任部门的工作人员,更是将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放在部门工作的末尾,消极对待。很多政策措施层层过滤下来后,到了基层组织其实施力度就相对减弱。基层组织(村委会)的日常工作及其重點,往往放在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农村建设上。政策实施力度不够,基层组织消极作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成效不佳。
3.关爱服务的投入不足。截止到2015年,我国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已经达到6102.55万,每5个孩子中就有1个留守儿童。由于留守儿童数量巨大,政府的投入少,导致开展关爱服务的范围就非常有限,难以覆盖到全体农村留守儿童。在有限的资金管理和运用方面,也存在缺乏明确的监督管理主体和机制,导致资金流失和挪用,如2016年出现的1.8亿救助留守儿童资金去向未知,贵州省政府被起诉的事件,正是此类现象的折射。
4.关爱体系缺乏相应的政策合力。当前参与构建关爱服务体系的主体主要有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学校、家庭等,他们在整个服务体系中扮演了决策管理、物质帮扶、心理咨询、情感交流等角色。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却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政府部门中,主要是妇联、共青团等组织进行参与,但是他们作为群众团体类组织,在政策执行的强制力和资金的筹集渠道上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其次,在参与关爱服务体系的各个主体,相互间缺乏沟通和协调。要么是存在重复的工作浪费资源,要么是存在工作遗漏的现象。最后,就目前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来看,相关部门把责任过多的推到学校,很多时候留守儿童的排除、走访、跟踪、关爱工作都下放到学校,学校又下放到教师个体,导致学校和老师都承担了巨大的压力,偏离了教学中心任务。
三、构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关爱体系构建的思考
1.建立心理方面的关爱体系。采取心理疏导的方式,学校、村(居)委会、社会组织联动建立心理辅导基站,针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心理疏导。例如,引导留守儿童正视留守这一事实,解释留守的原因,消除留守儿童对父母外出务工的误解心理,适时对留守儿童在学习上产生的消极行为和态度,进行规劝,对其已出行的行为偏差进行矫正。帮助留守儿童建立生活学习的信心,面对生活学习上的压力,教会其缓解和释放压力的方法,锻炼其面对困难的心理意志。
2.完善关爱服务工作监督考核制度。以往涉及到关爱服务工作的成员单位,往往采取单独或联动的方式开展关爱活动,关爱工作成效不高。政府应在出台政策和划分成员单位责任目标的同时,加入绩效考评考核制度,或者与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关爱服务政策执行力度。对于做的好的成员单位,应给予通报表扬或是计入年度工作考评中。对于公益组织、爱心人士、社会团体、家庭等社会群体,应采取模范学习、表彰奖励等方式,调动社会成员关爱服务积极性。
3.加大留守儿童关爱的专项资金支持。留守儿童的关爱从学校硬件建设、相关人员和教师待遇提升到农村经济的扶持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一般在地方财政上都捉襟见肘,因此可以考虑将留守儿童关爱行动专项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援助为辅、吸纳民间资金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省级统筹,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按实际工作需要,足额、及时拨付到位。
4.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社会的联动作用。一是要县、乡、村的基层政府要做好工作。建立留守儿童信息网络平台,完善留守儿童个人及家庭信息。信息平台不仅包含儿童基本的姓名、家庭住址、家庭成员信息,而且还将录入留守儿童指纹和DNA信息,定期更新留守儿童信息方便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二是发挥相关群团组织作用。工会在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利益的同时,应发挥纽带作用,向外出务工人员强化其教育子女的责任。共青团要充分发挥组织和校内外辅导员的作用,积极引导留守儿童参加有益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三是要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发动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帮助留守儿童工作,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起到有效的补充作用。
参考文献:
[1]石兰月.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成效、问题与对策[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5).
[2]李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D].湘潭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