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文批语是教师评改学生习作时运用的一种特有的评价手段。一篇习作批语的优劣 ,既反映了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又反映了对学生及其劳动“产品”所持的情感态度。它不仅会影响学生的作文兴趣和能力发展,而且会影响学生的品德行为,甚而影响到学生对学习语文课的动机和志趣。因此,对于批语——这一独特文体的写作及其正确地运用,对于一个语文教师来说,大有认真研究之必要。
一般地说,作文批语具有“切”、“实”、“简”的特点。“切”即批语必须针对性强,能切中要害,正确、准确。否则,若对其缺点言过其实,学生会不服气;过分褒扬其优点,学生有时会产生教师在嘲讽他的逆反心理。“实”即批语内容充实具体,重点突出,切忌用“主题明确、层次分明、结构紧凑”等笼统的空话套话。“简”即篇幅短小、简明扼要、言简意赅,能起到“点睛”作用。通常情况下习作评改的主要目的不是评定成绩,而是反馈作文训练信息,改进教师的“导”与学生的“练”,激励学生进取,以便进行再修改,进而使学生掌握作文训练所要求的某项写作技能。作文批改的这种目的就决定了“批语”是一种特有的评价手段,也是相别于只用划“等”或用分数评定成绩的较理想做法。为此,指导性、针对性和鼓励性是其基本的写作要求和艺术追求。一般来讲,作文批语应坚持以下几条原则。
一、指导性原则
作文的批语,可以说是教师对学生某项写作技能是否形成的“批示”,既要肯定长处又要指出其不足,并进行修改指点。当然批语对于习作的“评价”不能满足于优劣得失的裁定,而应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提出“长善救失”的方法指导,主要任务是指点迷津,“扶”其“上路”,帮助学生掌握写作技巧。因此,批语的写作基点必须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用热情亲切的语调,循序渐进的诱导方法。实践证明,作文评语中热情平易的语言,能增强学生的习作兴趣,培养学生不断进取的习作精神。而那些淡漠、责备或讽刺性批语则往往会使学生产生畏难、灰心失意等消极情绪,甚至可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放弃作文地学习。
二、针对性原则
批语对学生习作的指导要真正转化为学生的修改行动又必须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科学的启发性。要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善于针对每次作文训练的目标和学生的年龄、知识水平、心理特点以及发展变化,使用情理兼容的短语,开启学生思路,使学生读了后从中受到启迪和激励,成为他们努力学习和自强不息的动力。这样就决定了批语必须是知人论文,因文而异,各有侧重,各具特色;而不能面面俱到,千篇一律。但是,现实中的许多作文批语,却常常模式化,敷于形式和事务,好多是照搬作文一般评分标准的笼统套语,这种批语,看上去似乎客观全面,实则是空话套话、不负责任的废话;形式上表现的完美无缺,效果上对学生作文能力的提高有害无益。更有甚者出现“可以”、“不错”,或“很差”、“下不为例”之类含混空洞的判定式批语,使学生被动地服从教师的裁决,这种批语使学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无所适从,有时会挫伤学生作文练习的积极性,影响其自信力。因此说,优秀的批语因人而别,因文而异,平易点拨,巧妙引导;既能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勤于求索的习惯,又能提高学生理解问题的能力。
三、鼓励性原则
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心理学也告诉我们学生都有强烈的自尊性和争强好胜的特点。因而对于学生的关注不能限于知识、能力等智力因素,还必须兼顾其动机、情感、兴趣、意志等非智力因素。因此,如何激发、提高学生作文的写作、修改兴趣和动机,增强其写好作文的信心也是批语的主要任务之一。虽然说对作文批语应一分为二,一视同仁、客观公正,笔者认为重点还必须放在肯定和热情鼓励上。尤其是差生,更应因人、因时、因篇,从字、词、句、篇乃至标点符号、书写等各个方面,细心寻找其“闪光点”,及时地表扬和称赞,鼓励其进步,这是培养学生作文兴趣的一条成功经验,原因是“当学生对于进步有了满意的感觉,他才会对求学发生内在的兴趣”。(凯洛夫语)如果对于一个缺乏作文信心、兴趣的学生,即使再好的办法启发指导,终不过是一纸空文,再说,作文修改也是一种情感交流,教师不仅应当客观地指出学生的成败得失及其原因,还应该表明对这种优劣得失及其原因所持的态度:为其“进”而喜,替其“退”而忧。因此,教师在批语中应以热情地态度,褒扬、鼓励其进步,指出其不足,引导其进入“轨道”,激励其不断进取。
一般地说,作文批语具有“切”、“实”、“简”的特点。“切”即批语必须针对性强,能切中要害,正确、准确。否则,若对其缺点言过其实,学生会不服气;过分褒扬其优点,学生有时会产生教师在嘲讽他的逆反心理。“实”即批语内容充实具体,重点突出,切忌用“主题明确、层次分明、结构紧凑”等笼统的空话套话。“简”即篇幅短小、简明扼要、言简意赅,能起到“点睛”作用。通常情况下习作评改的主要目的不是评定成绩,而是反馈作文训练信息,改进教师的“导”与学生的“练”,激励学生进取,以便进行再修改,进而使学生掌握作文训练所要求的某项写作技能。作文批改的这种目的就决定了“批语”是一种特有的评价手段,也是相别于只用划“等”或用分数评定成绩的较理想做法。为此,指导性、针对性和鼓励性是其基本的写作要求和艺术追求。一般来讲,作文批语应坚持以下几条原则。
一、指导性原则
作文的批语,可以说是教师对学生某项写作技能是否形成的“批示”,既要肯定长处又要指出其不足,并进行修改指点。当然批语对于习作的“评价”不能满足于优劣得失的裁定,而应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提出“长善救失”的方法指导,主要任务是指点迷津,“扶”其“上路”,帮助学生掌握写作技巧。因此,批语的写作基点必须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用热情亲切的语调,循序渐进的诱导方法。实践证明,作文评语中热情平易的语言,能增强学生的习作兴趣,培养学生不断进取的习作精神。而那些淡漠、责备或讽刺性批语则往往会使学生产生畏难、灰心失意等消极情绪,甚至可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放弃作文地学习。
二、针对性原则
批语对学生习作的指导要真正转化为学生的修改行动又必须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科学的启发性。要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善于针对每次作文训练的目标和学生的年龄、知识水平、心理特点以及发展变化,使用情理兼容的短语,开启学生思路,使学生读了后从中受到启迪和激励,成为他们努力学习和自强不息的动力。这样就决定了批语必须是知人论文,因文而异,各有侧重,各具特色;而不能面面俱到,千篇一律。但是,现实中的许多作文批语,却常常模式化,敷于形式和事务,好多是照搬作文一般评分标准的笼统套语,这种批语,看上去似乎客观全面,实则是空话套话、不负责任的废话;形式上表现的完美无缺,效果上对学生作文能力的提高有害无益。更有甚者出现“可以”、“不错”,或“很差”、“下不为例”之类含混空洞的判定式批语,使学生被动地服从教师的裁决,这种批语使学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无所适从,有时会挫伤学生作文练习的积极性,影响其自信力。因此说,优秀的批语因人而别,因文而异,平易点拨,巧妙引导;既能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勤于求索的习惯,又能提高学生理解问题的能力。
三、鼓励性原则
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心理学也告诉我们学生都有强烈的自尊性和争强好胜的特点。因而对于学生的关注不能限于知识、能力等智力因素,还必须兼顾其动机、情感、兴趣、意志等非智力因素。因此,如何激发、提高学生作文的写作、修改兴趣和动机,增强其写好作文的信心也是批语的主要任务之一。虽然说对作文批语应一分为二,一视同仁、客观公正,笔者认为重点还必须放在肯定和热情鼓励上。尤其是差生,更应因人、因时、因篇,从字、词、句、篇乃至标点符号、书写等各个方面,细心寻找其“闪光点”,及时地表扬和称赞,鼓励其进步,这是培养学生作文兴趣的一条成功经验,原因是“当学生对于进步有了满意的感觉,他才会对求学发生内在的兴趣”。(凯洛夫语)如果对于一个缺乏作文信心、兴趣的学生,即使再好的办法启发指导,终不过是一纸空文,再说,作文修改也是一种情感交流,教师不仅应当客观地指出学生的成败得失及其原因,还应该表明对这种优劣得失及其原因所持的态度:为其“进”而喜,替其“退”而忧。因此,教师在批语中应以热情地态度,褒扬、鼓励其进步,指出其不足,引导其进入“轨道”,激励其不断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