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不与佳人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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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遇见安树,那我永远不会知道在花样的年华里被人珍视也是一种值得怀念的记忆。
  
  这本来是一个只说给自己听的故事,可当我在听过千百回后竟然生出一些小小的奢望。
  我希望它能插上翅膀,替我漂洋过海去那个最浪漫的地方。
  也许,它会飞过茂密的热带雨林,穿过奔涌的河流,越过埃菲尔尔铁塔,停留在一条名叫香榭里舍的大街上,找到那个正喝着咖啡享受阳光的年轻人。
  
  其实我已经遇到过很多不好的事情。生病休学、父母离异、亲情缺失、还有恋爱不顺。再加上遇见安树,我的人生算是更深层次地丰富了。
  第一次看见他是擦肩而过,安树大大的嗓音偷袭了我的耳膜,“哇”的一声吓得我把一直紧攥着的手机“咚”一声摔到了地上。
  我抬头就看到了他古灵精怪的眼神和得意兮兮的笑容。我说过,总有不好的事情在我周围发生,所以我在继第一次遇见安树后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再一次“邂逅”了他。那时候我正趴在地上,左手拿着饭盒,右手握着手机。
  安树走到我面前说,同学你的卧姿很标准嘛。我沉默地任他扶起,正准备弯腰绑好刚才把自己绊倒的右脚鞋带,结果他却先我一步地弓下身去,体贴地完成了原本应该是男朋友来做的工作。那个被他系出的蝴蝶结看上去比我另一根鞋带上的还工整许多。
  事实上,真的让我记住安树的并非是这件事,而是在我一不留心地摔倒之后,在我摔倒时很不文雅地走光之后,在安树将既不留心又不文雅的我扶起之后,很有幸地看到了我长着小猪尾巴的粉色底裤,然后俯在我耳边用玩味的口吻说,同学,你的尾巴,长得很好。
  我涨红着脸有些挪不开脚步,直到有朋友从旁边扑向他说,安树,又结交新朋友啦?
  他们刻意把朋友两个字说得很重,有些暧昧又晦涩的意思。在朋友们的簇拥下,安树转身离开,仍不忘回头来揶揄我说,太短的裙子不适合你哦。
  我立即转身往与他们相反的方向走,不去管身后的男生们是在讨论美女与足球,还是神仙与野兽。一下午时间,我都不得不坐在教室里一动不动地忍受着来自右膝盖的疼痛,心不在焉地看着手机里人家推荐的新电影。
  下课之后,我身残志坚地拖着瘸腿去医务室敷药,坐在病床上强忍着来自膝盖的外部疼痛的同时,电影也接近了尾声,一抬头就看到了安树。
  看到葡萄的自然反应是咽口水,看到他则是习惯性的低头,一低头才发现自己右脚直直地搭在椅子上,显然已经再一次地走光。我噌一下站了起来,原本穿着挺凉快的裙子突然像着了火一般,烫,从脚指头一直延伸到头顶。
  安树一脸揶揄地看着我,说太晚了,不过Kitty猫也很可爱嘛。
  他完全无视站在我面前替我敷药的医生此刻的诧异眼神,毕竟她并不知道下午以前我都穿着的小猪底裤在被人偷窥之后不得不换成Hello Kitty。
  我跛着脚一步步往医务室外走,安树急匆匆地跟了出来说,其实,我是来擦药的。我顺着他的指头看向额角发际处,一道长长的口子匍匐在上面,在那一小片地方早已血肉模糊成一片。
  顺便再偷窥一次。
  
  从医务室出来经过篮球场的时候看到苏晨。
  
  一直以来我都习惯性地停留在能被他看见的地方,等他抱着篮球向我走来。苏晨是我的王子,虽然相互没有表白,但始终默契地上学下课、勾肩搭背,默契地不谈恋爱,默契到对方的一个眼神,自己就心领神会。
  这是我第三次重申总有不好的事情围绕在我四周。因为,自从父母离异后,我开始发现与苏晨之间的默契逐渐有了改变。
  所以,这一天我没有等到向我走来的苏晨,相反被一只热情的篮球送上了迎头一击。
  忘记了再见安树时,我鼻子上的创可贴是不是已经撕去,更记不清这一次遇见他的天空到底是在下雨,还是雨过天晴。
  那是个周末,我像只流浪狗一样缩在网吧的游戏专区里。钱包没带,手机在一小时前被一个看上去个头比我小却跑得比我快的家伙抢了,包包里除了一张上网会员卡和一包烟,什么都没有了。于是,我坐在离学校还有几十里远的城东,一边玩游戏一边考虑到底应该回家要钱还是去学校借钱的问题。
  然后就听到了安树的声音,他说,靠,我后面竟然跟了个尾巴。
  我惊讶于自己竟然会对他嘴里说出的“尾巴”二字如此敏感,敏感到即便没有看脸也能分辨出声音的主人及其确切坐标。所以,当我去厕所的时候故意从安树的位置背后绕过,听到他用不苟言笑的声音有条不紊地指挥着其他队员前进、后退、换枪。在那样的声音里我找不到上次见他时的玩味与揶揄,似变成了另一个人。
  从厕所出来的时候,人群的缝隙里露出一小块的显示屏,他正握着鼠标全神贯注地上膛换枪搞暗杀。我不懂CS,但是能看明白一直死的都是别人,而他自己就像24K小金人一样金枪不倒。
  
  安树是在找网管买烟的时候看到我的,径直走到我旁边抢走十秒钟前才被我点燃的烟。你妈妈没有告诉你女生抽烟生不了孩子吗?他一边说一边拿着还没被我抽到一半的烟往自己嘴里塞,在烟圈还没吐出来的时候又被我淡漠地回答呛得咳出了眼泪花。
  我说,我没妈。
  但是没妈的人也不需要别人投以如此同情的目光啊,所以趁着安树失神,我很成功地从他嘴边抢回了原本就属于我的香烟。我在安树惊愕的表情中坐下,背对着他说,你妈没告诉过你不是自己的东西别抢吗?
  有几十秒的停顿,等我回头看的时候已经没了安树的踪影。只是在他刚才坐的位置有了小小的骚动,然后就看到安树像只土拨鼠一样扒开人群钻了出来,并且强行把我身边的位置从一位大叔手里抢了过来。
  他涎着笑脸不断地点着头哈着腰说,谢谢您啊,您要不帮这个忙,我女朋友这气还不定生到什么时候呢?
  旁边的大叔一副信以为真的样子看着我,于是我转头问,难道你妈妈把满大街女孩都定做媳妇了吗?
  他沉稳地从我面前的烟盒里抽出一根白沙,再从我左手边拿走打火机点上,不紧不慢地说,这是我爸说的。
  后来安树说那是我第一次用正眼瞧他。是这样吗?可为什么我觉得当时他眼神里闪烁的光,明明就是尚未晕染开的泪滴。为了弥补自己相对恶劣的态度,我自告奋勇地要教他玩一款古老的游戏。
  
  传奇世界里,安树有模有样地学着我开着新手号去安全区附近捡别人爆掉的装备。我得意地告诉他,这是个发财的好办法,因为游戏里有少数人会用人民币来赎回自己的极品装备。我说,等会儿就有人来买前两天掉在这里的东西,等我拿到钱,请你吃冰淇淋。
  安树像条金鱼一样,使劲地点头,快乐地吐着烟圈,不停地说好啊好啊。
  半小时后,那个来赎装备的顶级道士站到了我面前。我让他来网吧24号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结果听到安树坐在旁边用很邪恶的声音说,没有钱,用冰淇淋换货怎么样?
  结果他就是那个前两天赖在游戏里,对着我的小号撒泼耍赖的人。可是,这明明应该是件好事呀,为什么到我这里又掉转矛头偏离轨道,变成了徒劳无功。
  当我拿起勺子很认真地开始研究应该从这客哈根达斯的东南西北哪一面吃起的时候,看到对面的安树正用小狗一样哀求的眼神看着我。我于心不忍,大大地舀了一坨冰淇淋打赏他。我知道,安树其实根本就没打算用人民币来赎装备,所以扣除伙食费,他身上也就够吃一客哈根的钱。
  那明明应该是我吃的冰淇淋,却在安树尝过一口之后像长了腿一样跑到他面前。于是,我的仁慈,造就了他吃给我看的局面,这已经是遇见安树后发生的第几件不好的事情了?
  安树吃着冰淇淋,我流着口水,可都这样了他的嘴巴都还不肯消停。安树说,知道这儿的广告词吗?
  我说知道。
  他的脸上挂着坏笑说,所以,你是不是应该有点想法?
  在安树的勺子彻底离开盘面时,我将盘子从他面前拖了回来,用舌头狠狠地舔完了那上面最后的一丁点残余。抬头看了一眼安树诧异得快掉出来的眼球,摇了摇头。
  没有。
  服务员收走碟子的时候,他伸手过来用最老土的方式说,你好,我是安树。你呢?
  
  我呢。
  我是乔晓晓,历史系二年级学生,喜欢吃糖,养一只叫毛毛的小公狗,每个月五百块钱生活费由离异的父母均摊。我罗列出自己诸多喜好与憎恶,安树坐在我旁边一边听一边将身下的秋千荡得老高。
  宿舍里其他女生听到的表白都与电视电影雷同,柔情派是我喜欢你,强悍派是跟我走吧。唯独安树,连表白都带着呼啸的声音,秋千之上,他迎着风的方向很大声地说,以后乔晓晓鞋带上的蝴蝶结我全包了。
  声音在空中迅速扩散,我转头看着望向远方的安树,目光坚定不移。
  在这世间喜欢上一个人是不是件相当容易的事,所以安树才会继两次走光事件和哈根达斯之后对我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
  的确是很浓厚,并且是很特立独行的兴趣。人家男朋友买花,他却买只花瓶来令我不得不自己买花。人家男朋友送杯子寓意一辈子,他又买来速溶咖啡害我不得不去买只小杯子。人家男朋友帮女友拎包包,他却要我替他拿包然后弯腰去系我原本已经系好的鞋带。
  可是,安树就是安树,既然不是王子,又怎么能代劳王子的一切呢?
  周末的时候,我回到宿舍里看到桌上那只被一颗颗太妃糖填满的玻璃罐时,一下就想到了他。
  为什么想到安树?因为他说过罗密欧是躲在心爱的茱丽叶窗下唱情歌,而安树五音不全的嗓子注定是唱不准一个音符的。
  所以他才会曲线救国,站在我触目可及的树荫下,怀中抱着一个大大的超市口袋,地上还散落着几只瘪瘪的太妃糖包装袋。他每拜托一个女生带一粒糖给我的时候都会多给她们一颗糖,安树很聪明懂得笼络人心。一颗用来向我表白,一颗用来贿赂她们。
  所以,到最后我不得不穿上小皮鞋踩着那些替他传教的女生的目光走下楼来。安树仍然站在那里一动未动,得逞的神情喜形于色,他甚至连谢谢都没说,只把剩下的两袋太妃糖连同塑料袋一并送给了出卖我的叛徒们。
  
  事实上,对于安树所做的,所说的,与他一同遭遇和经历的——包括一分钟前他还用不菲的钱买太妃糖只为换我下楼来与他约会——这一切,若发生在其他女孩身上,也许一场甜蜜蜜的爱情就此开场。
  不是说我没有被感动,其实,就算没有哈根达斯,没有太妃糖,只一句包办我鞋带蝴蝶结的话就足以掳获我心。
  如果不是安树的步步紧逼,我想,我不会提起苏晨,因为之于苏晨,我并非只有一个秘密。
  第一次见到苏晨时,我不过13岁。站在篮球场看台最上面一层欣赏一场我看不太懂的球赛,我不知道规则,只看见站在球场中间那个秃顶老头不断地对着苏晨吹口哨,眼神恨恨地,像要把他扒光吃掉。比赛到结束的时候,苏晨的球队还是输了,我看到他的队友纷纷离开,只有他行动缓慢收拾到最后。
  我很少会鼓足勇气去做某件事的,但那天我竟然从最上面那层一步步走下去,一直走到陌生的苏晨面前。然后我听到自己在说,你真棒。
  事实上,也许当时的我只是想找一个词来安慰他,结果他问我,为什么说他棒。我想了很久,直到与他一起走出球场的时候才找到个看似合理的理由。
  因为那个裁判老头只对着你一个人吹口哨!
  当时苏晨笑得很大声,声音穿过夜空散播开,引得我也跟着快乐起来。但是没人知道,在遇见苏晨的那一年,我生命中不好的事情已经发生。因为身体不好,我休学一年,于是,即便有充足的理由降级,也变成了人家眼里不堪的留级生。
  在分手的时候,当年的苏晨像如今的安树一样以握手的形式来做自我介绍的开场,只是他是第一个,而安树是第二个。他握着我的手说,我是苏晨,你呢。
  我是乔晓晓,喜欢吃糖,养一只叫毛毛的小公狗,每个月五百块钱生活费由离异的父母均摊。
  我用回答苏晨相似的话来回复安树。苏晨只平淡地哦了一声,而安树却以承包我之后大半生的系鞋带任务来交换,如此宏大的愿望顿时惊得我落荒而逃。
  
  安树绝对是我的克星,因为从他出现开始,那些不好的事情就像被驱逐的野马,以越来越快的速度递进。我变得不愿回家,苏晨似乎在躲我,而另一件坏事情莫过于从安树口中说出来便横亘在我心里的传闻。
  苏晨恋爱了。女朋友叫丁小那。
  圣诞节的奶茶店里,安树一口气喝了两杯奶昔外加一杯鸳鸯奶茶,却发现我仍然对着一小时以前那杯热可可发呆。
  已经数不清那只勺子在杯子里转了多少圈,总之,当热可可变成冷可可的时候,我抬起头来用泰然的口吻对安树说:我们谈恋爱吧。
  他神情懵懂,却没任何犹豫地点了头。
  不得不承认,我为了达到忘记的目的假装与安树交往,这是件很无耻的事情。但是,请相信我的决心,请相信我只是因为一些不可告人的小秘密而变得不够坚定。
  安树一定猜不到我有多讨厌丁小那,那种讨厌是恨到骨子里的,可是无论我有多厌恶她,不能否定的是我又无比了解这样一个人。
  我所知道的除了她的名字,家庭住址,甚至包括她的三围包括脚的尺寸,她喜欢吃榛子口味的德芙,讨厌生菜与胡萝卜。这些情报的收集相当简单,根本无需刻意调查,因为丁小那的妈带着她,在我爸妈离婚后迅速地入驻了我家。
  所以,丁小那是跟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姐妹。每个月五百块钱生活费同样是她的父母均摊,跟我一起养家里那头肥得像小猪一样叫毛毛的狗,唯一不同的是,她乖巧伶俐讨人喜欢,我内心阴暗暴躁叛逆。
  
  习惯黑暗的人又怎能容忍别人的幸福漫过自己的屋顶,更重要的是这个幸福着的人有个掠夺我完好家庭的母亲。所以,我决定让这一对看上去很幸福的年轻人变得不那么幸福。
  不是没有当着苏晨的面掉过眼泪,在那些眼泪里,苏晨握着我的肩显得无奈而又遗憾,很多时候我甚至会无知地以为如果我不是我,丁小那不是丁小那,那么无论是漫过屋顶的幸福还是铺天盖地的痛苦,都不会如此剧烈地侵袭我。
  我开始频繁地出现在苏晨的视野里,教室、篮球场、甚至厕所门口。我把本来该属于恋人的甜蜜时间占据,令丁小那主动退出了尴尬的三人行。虽然我很清楚为达到报复目的,无论是丁小那还是苏晨,都只是过客。我禁不住自我催眠,告诉自己别为这种没有可能的爱情再付出丁点,就像书里说的,人的一生只能吃那么多饭,吃一点就少一点。所以,情感也应该省着用,因为倾囊而出之后很难再有可以为谁动摇的能力。
  而这也许就跟苏晨对丁小那是一样的,所以无论我在这份感情里如何着墨,都注定只能徘徊在那个旋涡里可怜地自转。
  我以为这不会连累任何人,结果却一不留心祸害到了安树。
  安树说小尾巴,做人不可以这样践踏自己的尊严与爱情,更何况那份感情是如此不健康,不正大光明。
  可是聪明如他竟然也没有注意过我的习惯。
  吃东西的时候哪怕形象再怎么狼狈,我也会一口口咬完。玩游戏无论成败几何,我也一定坚持到会员卡欠费,包括哈根达斯我也是将盘子舔食干净。那并非是邋遢,而只是早已变成习惯,不论结果如何我都会将它全部咽下,哪怕是遗憾也不留一丝痕迹在空气里。
  
  当安树兴冲冲拿着两张游乐场的门票准备告诉我发现了最佳的观景台时,我的脸上仍留有丁小那的一记耳光的余温。当时安树没有问为什么,只是转身照着苏晨的脸狠狠给了一拳。我清楚记得,挨打的是苏晨,一脸悲伤的却是挥拳的安树。
  那天我再一次雀占鸠巢,拖着苏晨陪我去看电影,漠视苏晨不甘愿的表情已经习以为常,我不是要喜欢他,而仅仅只是为了让他们没有机会幸福。结果走到校门口的时候被风风火火赶出来的丁小那截住了,他们拜托我,请求我,理智而又斯文的,相反是我先说出了难听的话。
  我骂丁小那跟她妈妈一样贱,抢男人的功夫学得倒是精湛不已。苏晨无法制止我畅快不已的怒骂,他只能站在丁小那身旁让她靠在自己肩头流眼泪。我说丁小那,这一点你就不及你妈了,当年她可没流半滴眼泪,而是直接钻进了我爸的被窝。
  啪——
  其实我要感谢丁小那的耳光,因为我已经骂到词穷了,再不刹车会连我都不知道接下该往哪儿演。
  虽然我脚步踉跄仓皇退出,但至少也让他们不痛快了。谁知道安树竟在这时候冲上去,迎头一拳就往苏晨脸上去了。
  围观的人群渐次散去,当我对着安树报以微笑的时候,他捏着我的脸说很勇敢嘛,这皮也太厚了点吧。在安树的指尖还没离开我脸的时候,眼泪啪嗒啪嗒地落了下来,他这才急红了眼,使劲安慰说不疼不疼,小尾巴不哭,不要哭啊。
  结果,我哭得更厉害,背向他,双肩抖动,哭得歇斯底里。
  
  怎能忘记下午的那一幕,安树一拳飞向苏晨时他毫不闪躲地迎上,却在他再挥掌向丁小那的时候,苏晨扬起了他的拳头来制止。安树只顾着我的脸颊完全遗忘了自己嘴角仍留有淤青,那是苏晨留下的痕迹。
  这是我第一次为他心痛,所以,即便挨了记耳光,我仍然很快乐。因为,我发现原来我的心不止为苏晨一个人跳动。
  安树站在身后轻声问我,到这里就停止好吗?
  那不是我们第一次为这样的结论起争执,但他已经显得比之前成熟很多,他的眼睛里不会再布满血丝,他的手掌不会再紧紧攥着,他的下颌也不会再死死咬住。安树说,你的冥顽不灵注定了你只能成为别人的过去。
  安树这样对我说的时候,我一直在笑,笑到后来眼泪鼻涕一把把的。
  是吗,真的会成为别人的过去吗?那么,你妈成为你爸的过去没有?我当然知道安树听完这句话的表情,他的眼神像丁小那一样,带着灼人的火焰。
  
  这一件不好的事终于要落幕了,当学校桃花盛开,白一片、红一片、粉一片的时候。我的生活上演了失踪游戏,莫说是安树,连苏晨和丁小那都找不到我,我把自己藏了起来,因为那些困扰着我的坏事情。
  在消失了一段日子以后得知安树将要离开,听说他在候机厅里用很张扬的声音说,我要去地球上最浪漫的地方,法国巴黎,我要去泡大把的洋妞,生大堆的混血小孩,但是你们一定都看不到了。
  我缩在被窝里看着朋友发过来的视频,看到他转头过来望着朋友手里的镜头扯着大大的嗓门说,我不会再回来了,所以你千万不要后悔。
  我当然知道他不会再回来,我用他和丁小那共同的母亲来中伤他,伤得如此深,他当然不会再回来。
  安树,丁小那的哥哥,这一次是要去远在法国的父亲身边定居,与我自此站在地球的东西两地。
  载着安树的飞机离开地面冲上云霄的时候,我站在我家23楼的楼顶向着机场的方向使劲挥手。也许那时,他距离我是几百或者几千英尺远。而在那样的高度上,安树根本就看不到我缓缓挥动的手掌以及爬满脸颊的泪滴。
  但是,有些事我不说,他永远不会知道。
  就像那个圣诞节的奶茶店,我面前那杯热可可一样,我不说,谁都不会知道那里面有我写下的无数个,对不起。
  
  我说过,总有些不好的事情围绕着我发生,生病休学、父母离异、亲情缺失、恋爱不顺,其实它们每件事都是环环相扣的。
  当我在半年前拿着体验报告听着医生口若悬河的解说仍然毫无头绪,那些日子我不断脱发,大把大把的,牙齿松动得颗颗都摇摇欲坠。我以为是缺钙、或者铁和锌什么的。可是医生说那属于身体器官的自然衰竭,就是说我会提前进入衰老,算是不治之症的一种。所以,也许用不了多少光阴,我就会变成街头上任意一个鸡皮鹤发的老婆婆模样。
  到最后我才明白有很多事从一开始我就理解错了,当初导致父母离异的主要原因,并非是丁小那母亲的介入,而是因为没有哪个母亲能容忍有一个衰老得比自己还快的女儿。
  半年时间,恰好是与安树第一次相遇时。
  从他开始追我,到每一场连我自己都辨不清真伪的感情戏,都是被坏心肠的我悉心安排的结果。我终究是无法陪着这样一个人飞往异国双宿双栖。我无法给自己一个完整,哪怕只是人生中的一场小爱情。
  经年后,终于释然。
  如果不遇见安树,那我永远不会知道在花样的年华里被人珍视也是一种值得怀念的记忆。虽然我真的是花白了头发,也脱落了牙齿,但我依旧记得那个人眉目干净的脸,和那些关乎秋千、哈根达斯,以及网吧与游乐场的记忆。
  
  我曾骗你说终此一生,你都不会成为我的过去。
  如今当我把这一整个故事写出来讲给自己听的时候才发现,有你的记忆已经盖过其他不完美的事,而你已成为这所有中最美好的一件。我终于可以坦然地告诉你,时至今日,我喜欢的,始终是你。
  只是,在浪漫之都法国巴黎的你是否坐在香榭里舍大街喝着咖啡,仍然笑容如昔吗?
  (责编:紫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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