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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政决策在公共行政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对整个公共行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和影响,它直接关系到政府的行政效能和权威,乃至国家的稳定与经济发展。
关键词行政决策制定原则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5-368-01
行政决策即国家行政机关为履行职能,依照职权所做出的处理各种行政事务的决策。行政决策在公共行政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对整个公共行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公共行政管理的现代化和科学化需要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因此,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全过程中最主要的内容和最关键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政府的行政效能和权威,乃至国家的稳定与经济发展。如何实现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是各级政府普遍关注的重要课题。特别是跨入21世纪以来,知识经济的出现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政府行政决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种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各种矛盾、摩擦和利益纷争使得行政决策的相关因素、可变因素和风险性大为增加。因此,完善决策体制、优化行政决策是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中始终要面对的一个核心课题。同时,这也要求各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在行政管理及其决策制定过程中要不断提高质量和水平。另外,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社会公众服从决策是决策制定者最需要的,而决策制定者也应该通过提过决策制定的水平,向社会公众提供其最需要的决策服务。因为,公众需要了解服从行政决策能不能获得好处,这种好处是一种预期收入,它需要公众投入,需要公众冒险。要想让公众心甘情愿的冒险,就必须让公众理解政府制定的决策方案。因此,在决策制定过程中,决策制定者要通过让公众参与,给公众民主,从而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而不应该是简单的说教和命令。
为了保证行政决策的适应性和正确性,从而顺利达到预期的行政管理目标,我认为行政决策的制定者在制定行政决策时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上面谈到,在决策的制定过程中,决策制定者(各级政府)需要获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所以,这就要求决策的制定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决策制定者要有一种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决策思维,要将“以人为本”作为决策思维的出发点和归宿。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它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真正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决策,就要求决策制定者必须心系民心、顺乎民意、关注民生。制定决策时要心系民心,就要充分尊重公众、依靠公众、为公众服务。只有这样,决策制定者才能提出来自于公众,又符合民意的决策目标;才能依靠群众,群策群力的设计出决策方案;才能以公众利益为首要标准来审视、择定决策方案。用“以人为本”的原则作为行政决策思维的前提,就要在制定决策时顺乎民意,时时为公众着想,处处为公众打算,还要在制定决策时关注民生,千方百计的为群众排忧解难,多做利民、安民的决策。
实践中,要求制定行政决策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要求做到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决策制定者要在决策过程中与社会公众保持密切联系,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参与决策,使人民群众能够通过各种有效的信息渠道,充分表达对各种行政决策选择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达到决策体制符合民愿、决策目标体现民情、决策方式考虑民力、决策过程尊重民意、决策结果顺应民心,最终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共行政决策的制定过程中还必须坚持和遵循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因为,公共行政决策的对象是社会公共事务,而各项公共事务是客观存在的,它的现状以及欲解决的问题和要达到的预期目标是存在辨正关系的。因此,决策的制定者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理解和分析客观事物的现状,并以此为基础,处理好欲解决问题和要达到的预期目标之间的关系,既不能保守放弃,也不能急于求成。在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各个方面的问题均需要通过制定行政决策和实施行政决策来达到解决问题,满足公众愿望的目的。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在制定行政决策时,就不能脱离实际、主观臆造、情绪化地去思考和做决策。例如,1858年大跃进年代提出的短时间内“赶英超美”的口号(实际上是一种公共决策)就脱离了我国当时的国情。相反的例子,2002年以来,保定市政府根据保定市的地理、产业和科研、人才优势,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力创建以新能源设备产业为先导,以电力技术为基础的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新型储能、高效节能、输变电和电力自动化设备产业集群和企业集群的决策就适应了我国现阶段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的时代背景,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发挥了自身的特色,因此取得了预期的决策目标(2008年高开区工业增加值排名河北省第一)。实践证明,脱离实际的行政决策终究会失败。所以,各级政府在行政决策的制定过程中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切实保障公共利益的原则。上面谈到,在决策的制定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决策制定者要有一种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决策思维,要将“以人为本”作为决策思维的出发点和归宿。这里需要进一步明确指出的是,“以人为本”的原则中很重要的一层含义就是要以“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为本。因为,对于一个科学的行政决策来说,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具有公共价值。所谓公共价值,就是指决策的制定者(各级政府机关或相关部门)制定的公共决策必须符合社会“公共需要”和“公共利益”,必须与国家、地区和单位的组织目标相一致,而不是简单的与某个个人或某个小的利益群体的利益和目标相一致。任何级别和层次的决策制定者在制定决策时都要其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出发,从社会的全局利益出发,立足于服从、服务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为全体公民提供好的公共服务。而不能从自身的利益或者某个领导、某个亲友的利益出发,思考并制定决策。因为,这样的决策,必将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必将遭到社会公众的强烈反对,决策的制定者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第四、科学发展、与时俱进的原则。公共行政管理是为了谋求社会发展的管理,而公共行政管理的形势和任务是不断变化着的。为了使行政决策不断适应、引导和推动公共行政管理的新形势及其良好发展,行政决策的制定者在制定行政决策时也必须遵循科学发展、与时俱进的原则。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并且大会同意将科学发展观内容写入党章。就是要求公共决策的制定者必须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并根据行政管理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不断增强和提高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效果。行政决策的制定者也必须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以与时俱进的开拓精神以及科学发展的要求和方法,使公共行政决策思维能具有新思路,使公共行政管理工作能不断创新。
第五、坚持客观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决策的制定过程中也要坚持客观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决策制定的客观性原则主要是指制定决策时要坚持科学性的原则,要遵循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关于这一原则,上面已经做了详细的论述,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实践中,要坚持行政决策制定的客观性,就是要坚持行政决策科学化。行政决策科学化的要求要通过变革传统行政决策观念、注意使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方法、逐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等方式来实现。行政决策制定的前瞻性原则是指决策的制定者在制定公共决策时,要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公共行政管理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前提下,认真思考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趋势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变化趋势,超前做出某些决策,使得公共决策能够适应形势的不断变化,从而保证其适应性。
实践中,决策的制定者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决策咨询机构,通过科学的决策咨询确保行政决策制定的客观性和前瞻性。在整个决策的制定与实践中, 决策研究工作是其前提和基础。从我国以往发生过的重大决策失误的经验教训中, 我们可以发现,决策者集谋断于一身, 不能较好地组织和充分利用由各种专家、学者和社会贤达所构成的跨学科、综合性的政策研究组织当“思想库”和“智囊团” , 仅凭个人的有限经验来决定重大问题必将导致决策的失误。要充分发挥决策咨询机构的作用, 就必须在组织和立法上确认和保证它们的应有地位。因此, 决策者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建和充实决策研究机构, 并采取立法措施, 让他们以组织的形式独立地进行决策研究工作, 使他们从秘书班子和名誉性的组织地位中转变过来(近几年来, 各地虽然建立了一些决策咨询机构, 但是它往往被当成秘书班子使用,或成为安置离退休人员或容纳社会名流的荣誉性组织)。同时,决策咨询机构本身也要建立健全各种研究咨询制度和管理制度,从而正确研究和分析公共行政管理所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趋势和社会公众的需求变化趋势,为决策制定者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确保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客观性和前瞻性的结合。
参考文献:
[1]陈军平.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论纲.红旗出版社.2003.
[2]沈亚平,吴春华.公共行政学.天津大学出版社.2005.
[3]王峰.当代中国行政决策优化研究.中国优秀硕士论文.2006年版.
[4]陈振明.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关键词行政决策制定原则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5-368-01
行政决策即国家行政机关为履行职能,依照职权所做出的处理各种行政事务的决策。行政决策在公共行政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对整个公共行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公共行政管理的现代化和科学化需要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因此,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全过程中最主要的内容和最关键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政府的行政效能和权威,乃至国家的稳定与经济发展。如何实现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是各级政府普遍关注的重要课题。特别是跨入21世纪以来,知识经济的出现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政府行政决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种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各种矛盾、摩擦和利益纷争使得行政决策的相关因素、可变因素和风险性大为增加。因此,完善决策体制、优化行政决策是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中始终要面对的一个核心课题。同时,这也要求各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在行政管理及其决策制定过程中要不断提高质量和水平。另外,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社会公众服从决策是决策制定者最需要的,而决策制定者也应该通过提过决策制定的水平,向社会公众提供其最需要的决策服务。因为,公众需要了解服从行政决策能不能获得好处,这种好处是一种预期收入,它需要公众投入,需要公众冒险。要想让公众心甘情愿的冒险,就必须让公众理解政府制定的决策方案。因此,在决策制定过程中,决策制定者要通过让公众参与,给公众民主,从而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而不应该是简单的说教和命令。
为了保证行政决策的适应性和正确性,从而顺利达到预期的行政管理目标,我认为行政决策的制定者在制定行政决策时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上面谈到,在决策的制定过程中,决策制定者(各级政府)需要获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所以,这就要求决策的制定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决策制定者要有一种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决策思维,要将“以人为本”作为决策思维的出发点和归宿。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它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真正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决策,就要求决策制定者必须心系民心、顺乎民意、关注民生。制定决策时要心系民心,就要充分尊重公众、依靠公众、为公众服务。只有这样,决策制定者才能提出来自于公众,又符合民意的决策目标;才能依靠群众,群策群力的设计出决策方案;才能以公众利益为首要标准来审视、择定决策方案。用“以人为本”的原则作为行政决策思维的前提,就要在制定决策时顺乎民意,时时为公众着想,处处为公众打算,还要在制定决策时关注民生,千方百计的为群众排忧解难,多做利民、安民的决策。
实践中,要求制定行政决策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要求做到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决策制定者要在决策过程中与社会公众保持密切联系,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参与决策,使人民群众能够通过各种有效的信息渠道,充分表达对各种行政决策选择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达到决策体制符合民愿、决策目标体现民情、决策方式考虑民力、决策过程尊重民意、决策结果顺应民心,最终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共行政决策的制定过程中还必须坚持和遵循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因为,公共行政决策的对象是社会公共事务,而各项公共事务是客观存在的,它的现状以及欲解决的问题和要达到的预期目标是存在辨正关系的。因此,决策的制定者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理解和分析客观事物的现状,并以此为基础,处理好欲解决问题和要达到的预期目标之间的关系,既不能保守放弃,也不能急于求成。在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各个方面的问题均需要通过制定行政决策和实施行政决策来达到解决问题,满足公众愿望的目的。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在制定行政决策时,就不能脱离实际、主观臆造、情绪化地去思考和做决策。例如,1858年大跃进年代提出的短时间内“赶英超美”的口号(实际上是一种公共决策)就脱离了我国当时的国情。相反的例子,2002年以来,保定市政府根据保定市的地理、产业和科研、人才优势,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力创建以新能源设备产业为先导,以电力技术为基础的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新型储能、高效节能、输变电和电力自动化设备产业集群和企业集群的决策就适应了我国现阶段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的时代背景,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发挥了自身的特色,因此取得了预期的决策目标(2008年高开区工业增加值排名河北省第一)。实践证明,脱离实际的行政决策终究会失败。所以,各级政府在行政决策的制定过程中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切实保障公共利益的原则。上面谈到,在决策的制定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决策制定者要有一种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决策思维,要将“以人为本”作为决策思维的出发点和归宿。这里需要进一步明确指出的是,“以人为本”的原则中很重要的一层含义就是要以“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为本。因为,对于一个科学的行政决策来说,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具有公共价值。所谓公共价值,就是指决策的制定者(各级政府机关或相关部门)制定的公共决策必须符合社会“公共需要”和“公共利益”,必须与国家、地区和单位的组织目标相一致,而不是简单的与某个个人或某个小的利益群体的利益和目标相一致。任何级别和层次的决策制定者在制定决策时都要其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出发,从社会的全局利益出发,立足于服从、服务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为全体公民提供好的公共服务。而不能从自身的利益或者某个领导、某个亲友的利益出发,思考并制定决策。因为,这样的决策,必将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必将遭到社会公众的强烈反对,决策的制定者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第四、科学发展、与时俱进的原则。公共行政管理是为了谋求社会发展的管理,而公共行政管理的形势和任务是不断变化着的。为了使行政决策不断适应、引导和推动公共行政管理的新形势及其良好发展,行政决策的制定者在制定行政决策时也必须遵循科学发展、与时俱进的原则。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并且大会同意将科学发展观内容写入党章。就是要求公共决策的制定者必须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并根据行政管理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不断增强和提高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效果。行政决策的制定者也必须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以与时俱进的开拓精神以及科学发展的要求和方法,使公共行政决策思维能具有新思路,使公共行政管理工作能不断创新。
第五、坚持客观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决策的制定过程中也要坚持客观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决策制定的客观性原则主要是指制定决策时要坚持科学性的原则,要遵循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关于这一原则,上面已经做了详细的论述,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实践中,要坚持行政决策制定的客观性,就是要坚持行政决策科学化。行政决策科学化的要求要通过变革传统行政决策观念、注意使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方法、逐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等方式来实现。行政决策制定的前瞻性原则是指决策的制定者在制定公共决策时,要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公共行政管理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前提下,认真思考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趋势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变化趋势,超前做出某些决策,使得公共决策能够适应形势的不断变化,从而保证其适应性。
实践中,决策的制定者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决策咨询机构,通过科学的决策咨询确保行政决策制定的客观性和前瞻性。在整个决策的制定与实践中, 决策研究工作是其前提和基础。从我国以往发生过的重大决策失误的经验教训中, 我们可以发现,决策者集谋断于一身, 不能较好地组织和充分利用由各种专家、学者和社会贤达所构成的跨学科、综合性的政策研究组织当“思想库”和“智囊团” , 仅凭个人的有限经验来决定重大问题必将导致决策的失误。要充分发挥决策咨询机构的作用, 就必须在组织和立法上确认和保证它们的应有地位。因此, 决策者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建和充实决策研究机构, 并采取立法措施, 让他们以组织的形式独立地进行决策研究工作, 使他们从秘书班子和名誉性的组织地位中转变过来(近几年来, 各地虽然建立了一些决策咨询机构, 但是它往往被当成秘书班子使用,或成为安置离退休人员或容纳社会名流的荣誉性组织)。同时,决策咨询机构本身也要建立健全各种研究咨询制度和管理制度,从而正确研究和分析公共行政管理所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趋势和社会公众的需求变化趋势,为决策制定者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确保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客观性和前瞻性的结合。
参考文献:
[1]陈军平.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论纲.红旗出版社.2003.
[2]沈亚平,吴春华.公共行政学.天津大学出版社.2005.
[3]王峰.当代中国行政决策优化研究.中国优秀硕士论文.2006年版.
[4]陈振明.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