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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从"行"与"禁"两方面对商标权进行了规定,体现了商标法是融多元价值于一身的法律制度。在商标法的诸价值中,保护商标权是其基础价值,保护消费者福祉是其延伸价值,促进有效竞争是其核心价值。为实现商标法的核心价值,需防止商标权保护目的化,并从强化商标标识功能和防止混淆入手,完善我国商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