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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公共突发事件中政府与媒体的关系进行分析认为:当前我国公共突发事件中政府与媒体的关系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一系列问题。针对我国公共突发事件中政府与媒体关系的现状和问题,本文也提出几条优化政府与媒体关系的途径和方法,进而促使政府与媒体在公共突发事件中达成和谐的“同盟”关系,确保我国社会安全。
关键词: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体制;媒体
一、政府、媒体在公共突发事件中的功能
(一)公共突发事件的涵义及特点
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频频发生,使得“公共突发事件”成为现代使用频率较高的词语,有时又被称为“紧急事件”或“危机事件”。首先从“突发事件”的含义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直接给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事件。按照成因可分为自然性突发事件和社会性突发事件。狭义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具有较大规模的、严重危害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秩序安定的违法事件。
(二)政府在公共突发事件中的功能
当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时,政府应该高度紧张,发挥其自身职能,上下团结一致,科学合理安排度过社会危险期。
1.平等保护
在公共突发事件中,政府对公民的救助应该是平等的,即没有区别对待。不论你是汉族还是其它,不论你信仰何种宗教,也不管你的性别如何,受教育程度或者你是否富有,所有人在救助前一律平等。当有人侵犯这种权利时,政府应该严厉追究。我们在这种权利的保护下进行法律援助,与此同时一定要限制政府特权,平等的救护每一个公民。
2.维持秩序
维持秩序也就是提供安全。人民需要社会给予的秩序安全感,一旦这种安全感被破坏,社会就可能陷入混乱,其秩序会被打破。所以,在突发事件中,政府必须颇具效率地维持秩序,稳定社会,保持民众生活安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治理危机
危机也可能是转机,在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时,政府必须积极迅速对安全进行整合,消除现存隐患,安抚民心,这样可以增强社会凝集力,加强政府本身的政治统治地位。只有在和谐平安社会里,人民生活高水平才能迅速提高,使国家更加强盛。
4.紧急救助
当突发式灾难来临时,随之而来的必然是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伤害。国家此时一定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迅速投入到救助活动中去。这样能提高政府公信力,并且在最大程度上减小伤害,从而更加有效的重建家园。
5.传播信息
在公共突发灾害发生时,由于地理上的分隔,普通群众并不能及时接受信息。政府作为领导者与管理者,可以准确及时地掌握信息,更加方便传递救护、自助信息等。在此时政府要最大范围,最迅速的向群众传达发生灾害的具体情况和减灾抗灾的方法措施等,为减少灾害的发生和影响作出指导。
(三)媒体在公共突发事件中的功能
当爆发性灾难事件发生后,媒体一般是最先知晓的,此时媒体所发出的报道表现出胜于其余种类新闻报道更大的热情。
1.预警社会的风险
尽管政府具备丰富的信息搜集渠道与先进的科学技术,但在面对复杂的社会公共事物中,管理者容易分散注意力,无法做到对所有的事务都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这时地方上的媒体工作者会更加贴近事件本身的发生,他们会在第一时间告知大众具体情况,可以说媒体具有预警、传播功能。这些媒体信息被大众所接收,提高了群众的危险警戒意识,从而减少甚至避免灾害发生[1]。
2.沟通集体行动
在现代,媒体作为社会组织一部分,处于越来越相对独立的位置。从传统的传达命令转变到更多依靠媒体收集、传递信息,动员和组织社会,媒体变成了社会最有效、快速的传播工具。在各项社会公共事务中,媒体具有重要的沟通协调组织作用和联系社会不同群体的功能。当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媒体及时传递政府决策,持续不断地宣传、解释,满足公众的了解需求和提高了公众的风险、应急知识,将公众的注意力和行动符合政府期待的目標,从而提高整体效能。
3.救治大众心理
公共突发事件造成的物质损失是可以估量的,但人们心中的影响是不可计算的,甚至持续很久。中国人对心理疾病有一种羞耻感,当出现心理障碍时,他们通常会拒绝治疗。此时大众媒体可以通过其优势,在感情上帮助群众,在社会上引起重视。
二、我国政府在公共突发事件中与媒体关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话语权的增大和国际影响的扩大,中国民众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以及知识素质水平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政府逐渐认识到与媒体建立和谐关系的重要性,并且认为引导舆论的能力是其提高执政水平的重要手段。我国政府在制定的应急机制中,对舆论引导的新闻传播等进行了重要说明[2]。
(一)突发事件发生时媒体的相关报道缺乏真实性
在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出于各种考虑,埋头开展处置工作,担心消息公布会影响政府形象,会对社会稳定不利,因此封锁消息,以行政命令要求媒体不对相关情况作报道,但最终容易导致事件信息披露后引起轩然大波。
(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政府对信息报道不够重视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些政府工作者消极应对信息的传播工作,不能为解决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当社会媒体开始广泛关注并且传播时,对于传播内容是否合适、民众反应是否过激观关注不足,反应缓慢,造成整个事件中,政府形象被动、发声迟缓。甚至在信息普及的今天,许多基层政府依然忽视新媒体上公众信息的及时反馈[3]。
(三)政府不肯被媒体监督,不愿与媒体齐头并进
大部分地方政府的领导干部对媒体的认知不到位,认为媒体是自己的下级。因为以前的新闻媒体大多是公办的,所以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政府领导往往不会主动找媒体对接,只是坐在办公室等待记者来采访,没有公关的意识[4]。从以上分析可见,媒体是社会公器,媒体的责任在于它是公共信息平台。 三、我国政府在公共突发事件中处理与媒体关系的解决思路
(一)明确政府在应急管理中的信息发布责任
政府须快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更新事件动态信息,政府要坚持依法公布信息,快速发布澄清信息,降低谣言干扰,在信息传播中把握好言语尺度,防止表达过度而造成恐慌。
(二)政府应重视突发公共事件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
媒体监督社会,为社会预警敲钟,政府必须时时刻刻关注聚焦媒体所发表的新闻报道,才能够管理好这个社会[5]。在这个发达的网络信息社会,政府不仅要关注聚焦传统媒体以及各类新兴媒体,更要加强管理网络中的媒体,特别关注其中时时热议热搜话题,通过网络了解民意并且尽快处理任何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苗头,更好的处置突发事件。
(三)政府须重视与媒体关系的协调工作
政府应该正视媒体的作用,处理公共突发事件的决策者很容易受到媒体、公众的影响,而媒体在形成突发事件的全局意识方面起着无与伦比的特殊作用。在进行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首先是政府或相关主管人员直接出面处理事件,地方党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当地广播、报纸、电视等,批准后予以播出刊发。
(四)发挥主流媒体的主导功能
在突发事件中要利用主流媒体公布信息。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信息像潮水涌向受众,政府要将更加可靠信息发布给尽可能多的媒体,是群众接受更加准确的信息流。同时要配合主流媒体的记者采访,在突发事件中记者很难采访当事人。
虽然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但还不是足够成熟,在协调好政府与媒体关系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根据我国自身特點,建立科学的应急体制,构建和谐的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处理好突发公共事件。
参考文献:
[1]梁菊.突发公共事件中,基层政府与媒体沟通的梗阻与消解[D].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系,2014.
[2]张怡.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协调与媒体关系的研究[D].苏州:苏州大学.2010.
[3]曹茸.浅析普利策新闻奖的价值取向[J].新闻传播,2003(02):37-39.
[4]张维平、蔡放波.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反馈机制的社会学分析 [J].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学报,2012(32):17-21.
[5]张志海.试论突发事件与政府传播 —大众传播的视角[J].岭南学刊,2010(03):2-9.
关键词: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体制;媒体
一、政府、媒体在公共突发事件中的功能
(一)公共突发事件的涵义及特点
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频频发生,使得“公共突发事件”成为现代使用频率较高的词语,有时又被称为“紧急事件”或“危机事件”。首先从“突发事件”的含义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直接给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事件。按照成因可分为自然性突发事件和社会性突发事件。狭义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具有较大规模的、严重危害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秩序安定的违法事件。
(二)政府在公共突发事件中的功能
当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时,政府应该高度紧张,发挥其自身职能,上下团结一致,科学合理安排度过社会危险期。
1.平等保护
在公共突发事件中,政府对公民的救助应该是平等的,即没有区别对待。不论你是汉族还是其它,不论你信仰何种宗教,也不管你的性别如何,受教育程度或者你是否富有,所有人在救助前一律平等。当有人侵犯这种权利时,政府应该严厉追究。我们在这种权利的保护下进行法律援助,与此同时一定要限制政府特权,平等的救护每一个公民。
2.维持秩序
维持秩序也就是提供安全。人民需要社会给予的秩序安全感,一旦这种安全感被破坏,社会就可能陷入混乱,其秩序会被打破。所以,在突发事件中,政府必须颇具效率地维持秩序,稳定社会,保持民众生活安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治理危机
危机也可能是转机,在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时,政府必须积极迅速对安全进行整合,消除现存隐患,安抚民心,这样可以增强社会凝集力,加强政府本身的政治统治地位。只有在和谐平安社会里,人民生活高水平才能迅速提高,使国家更加强盛。
4.紧急救助
当突发式灾难来临时,随之而来的必然是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伤害。国家此时一定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迅速投入到救助活动中去。这样能提高政府公信力,并且在最大程度上减小伤害,从而更加有效的重建家园。
5.传播信息
在公共突发灾害发生时,由于地理上的分隔,普通群众并不能及时接受信息。政府作为领导者与管理者,可以准确及时地掌握信息,更加方便传递救护、自助信息等。在此时政府要最大范围,最迅速的向群众传达发生灾害的具体情况和减灾抗灾的方法措施等,为减少灾害的发生和影响作出指导。
(三)媒体在公共突发事件中的功能
当爆发性灾难事件发生后,媒体一般是最先知晓的,此时媒体所发出的报道表现出胜于其余种类新闻报道更大的热情。
1.预警社会的风险
尽管政府具备丰富的信息搜集渠道与先进的科学技术,但在面对复杂的社会公共事物中,管理者容易分散注意力,无法做到对所有的事务都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这时地方上的媒体工作者会更加贴近事件本身的发生,他们会在第一时间告知大众具体情况,可以说媒体具有预警、传播功能。这些媒体信息被大众所接收,提高了群众的危险警戒意识,从而减少甚至避免灾害发生[1]。
2.沟通集体行动
在现代,媒体作为社会组织一部分,处于越来越相对独立的位置。从传统的传达命令转变到更多依靠媒体收集、传递信息,动员和组织社会,媒体变成了社会最有效、快速的传播工具。在各项社会公共事务中,媒体具有重要的沟通协调组织作用和联系社会不同群体的功能。当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媒体及时传递政府决策,持续不断地宣传、解释,满足公众的了解需求和提高了公众的风险、应急知识,将公众的注意力和行动符合政府期待的目標,从而提高整体效能。
3.救治大众心理
公共突发事件造成的物质损失是可以估量的,但人们心中的影响是不可计算的,甚至持续很久。中国人对心理疾病有一种羞耻感,当出现心理障碍时,他们通常会拒绝治疗。此时大众媒体可以通过其优势,在感情上帮助群众,在社会上引起重视。
二、我国政府在公共突发事件中与媒体关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话语权的增大和国际影响的扩大,中国民众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以及知识素质水平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政府逐渐认识到与媒体建立和谐关系的重要性,并且认为引导舆论的能力是其提高执政水平的重要手段。我国政府在制定的应急机制中,对舆论引导的新闻传播等进行了重要说明[2]。
(一)突发事件发生时媒体的相关报道缺乏真实性
在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出于各种考虑,埋头开展处置工作,担心消息公布会影响政府形象,会对社会稳定不利,因此封锁消息,以行政命令要求媒体不对相关情况作报道,但最终容易导致事件信息披露后引起轩然大波。
(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政府对信息报道不够重视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些政府工作者消极应对信息的传播工作,不能为解决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当社会媒体开始广泛关注并且传播时,对于传播内容是否合适、民众反应是否过激观关注不足,反应缓慢,造成整个事件中,政府形象被动、发声迟缓。甚至在信息普及的今天,许多基层政府依然忽视新媒体上公众信息的及时反馈[3]。
(三)政府不肯被媒体监督,不愿与媒体齐头并进
大部分地方政府的领导干部对媒体的认知不到位,认为媒体是自己的下级。因为以前的新闻媒体大多是公办的,所以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政府领导往往不会主动找媒体对接,只是坐在办公室等待记者来采访,没有公关的意识[4]。从以上分析可见,媒体是社会公器,媒体的责任在于它是公共信息平台。 三、我国政府在公共突发事件中处理与媒体关系的解决思路
(一)明确政府在应急管理中的信息发布责任
政府须快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更新事件动态信息,政府要坚持依法公布信息,快速发布澄清信息,降低谣言干扰,在信息传播中把握好言语尺度,防止表达过度而造成恐慌。
(二)政府应重视突发公共事件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
媒体监督社会,为社会预警敲钟,政府必须时时刻刻关注聚焦媒体所发表的新闻报道,才能够管理好这个社会[5]。在这个发达的网络信息社会,政府不仅要关注聚焦传统媒体以及各类新兴媒体,更要加强管理网络中的媒体,特别关注其中时时热议热搜话题,通过网络了解民意并且尽快处理任何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苗头,更好的处置突发事件。
(三)政府须重视与媒体关系的协调工作
政府应该正视媒体的作用,处理公共突发事件的决策者很容易受到媒体、公众的影响,而媒体在形成突发事件的全局意识方面起着无与伦比的特殊作用。在进行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首先是政府或相关主管人员直接出面处理事件,地方党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当地广播、报纸、电视等,批准后予以播出刊发。
(四)发挥主流媒体的主导功能
在突发事件中要利用主流媒体公布信息。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信息像潮水涌向受众,政府要将更加可靠信息发布给尽可能多的媒体,是群众接受更加准确的信息流。同时要配合主流媒体的记者采访,在突发事件中记者很难采访当事人。
虽然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但还不是足够成熟,在协调好政府与媒体关系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根据我国自身特點,建立科学的应急体制,构建和谐的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处理好突发公共事件。
参考文献:
[1]梁菊.突发公共事件中,基层政府与媒体沟通的梗阻与消解[D].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系,2014.
[2]张怡.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协调与媒体关系的研究[D].苏州:苏州大学.2010.
[3]曹茸.浅析普利策新闻奖的价值取向[J].新闻传播,2003(02):37-39.
[4]张维平、蔡放波.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反馈机制的社会学分析 [J].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学报,2012(32):17-21.
[5]张志海.试论突发事件与政府传播 —大众传播的视角[J].岭南学刊,2010(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