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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检查作为一种侦查手段,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它直接针对人的身体实施,如果适用不当,会对被检查人的基本权利(如身体不受侵犯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造成一定程度的侵犯。随着对人权保障的重视,刑事诉讼并不允许以不计代价的方法来发现真实。而我国的人身检查制度相对比较薄弱,笔者在借鉴其他国家人身检查制度的基础上,试图针对我国人身检查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