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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学前教育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内涵进行科学的界定,是促使其专业得到良好发展的关键所在。当前我国学术界站在各个方面的立场上来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内涵进行深入的探讨,进而形成相应的“内含释义”,对内涵解读上出现的纷争情况导致实践中的混乱,这样就需要对当前学前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做好重新的定位,进而为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关键词:学前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本质内涵
只有理清创新创业教育内涵存在的关系,才可以对其做好合理的界定,是有效开展创新创业教学实践活动的根本所在。基于此,本文主要基于学前教育专业的背景下,对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本质内涵进行深入分析,供以借鉴。
一、理论界的几种学说
(1)社会本位说。站在社会本位说的立场上来看,一些学者们认为创新创业教育是通过我国在有效落实创新驱动型经济的背景下衍生出这种新型教育理念的,并提出创新创业教育潜在的价值主要对培养出“高素质、大规模”的创业型人才引起重视,进而以人才聚集的优势来促使社会得到良好的发展。
(2)个体本位说。个体本位说的学者主要遵循的是“学生才是创新创业教育的绝对中心”这一思想理念,并认为创新创业教育主要目的是提升学生开创精神及其能力的一种教育,并始终强调个人发展的要求是促使创业教育得以形成的原因,与此同时也是该教育存在的意义。不仅仅如此,理论学说认为该教育主要倾向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尊重人的结构多样化;另一方面是尊重个体差异化,大力支持因地、因校而采取恰当的教育形式,并因人而采取分类施教。
二、实践中存在的几类误区
第一类误区主要是将学前教育专业中的创新创业教育仅仅当作培养该专业创办企业的教育,而且也误认为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目的是针对一些具备创业能力的学生,促使其可以在今后毕业的时候依据创办企业来获得更多的财富,这种观念会导致该专业的学生面向的群体比较狭窄,这样就导致创新精神的培养逐渐被弱化,这种方式是把教育结果置于教育过程之上的本末倒置的错误观念。
第二类误区主要是把学前教育专业中的创新创业教育直接当作就业指导教育,通常将其当作以处理学生就业压力为目标的附加教育,这样就致使该教育无法发挥出自身的优势,一些高校也是基于这种错误的背景下,在对学前教育专业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时候应用了单一化的评价方式,并且把《形式与政策》、《就业指导》等课程当作核心课程,把就业率的高低当作相应的核心目标,这样就导致创新创业教育与实际的价值相违背。
第三类误区主要是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发明创造教育放在了相同的位置上,而且仅仅把“科技发明、技术更新、工艺改进”等相关行为融入到崭新的范围中,而对“思想创新”等相关创新行为给予了直接的否定,产生这种观点的主要因素在于其无法意识到人与人之间存在的个体差异性及其社会需求存在的多样性,并且在具体实践的时候会对学前教育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开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反思后的几层认识
(1)从逻辑起点来看,创新创业教育是就业教育的一种拓展。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应当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的和就业教育结合起来,进而顺应时代的发展。高校应当促使该专业的就业指导教育能够和创新创业教育处于平等的状态,而不仅仅把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约束在《形式与政策》等相关指导课程中,更不代表把就业率的优劣当作衡量创新创业教育的唯一标准,应当培养该专业学生的创业能力,进而紧跟时代的脚步。显而易见的是,最大程度减少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培养具有创新创业潜质的学生开办企业的技能性教育”,针对学前教育专业开展的仓0新创业教育活动来说,不仅培养了该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而且还应当对学生创业意识的养成引起必要的重视。
(2)从构成要素来看,创新创业教育是知行统一的教育。对于学前教育中的创新教育来说,并不是意味着创新和创业两者只是单纯的叠加,而是这两者之前会形成一個统一体,其中“创新为‘表’,创业为‘里’,实质上是创业的核心宗旨和本质是创新,创新会支撑着创业,可见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能够促使学生的思维能力有效的和行动训练结合在一起,充分彰显出我国知行统一的思想理念。因此,我们应当意识到创新创业主要是建立在创新性思维的基础上开展教育活动的,但不代表按部就班的执行以往的思想理念。这样就需要我们应当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进而充分的呈现出社会发展趋势对人才知识、能力等方面的需要。
通过以上内容的论述,可以得知:笔者从以上几个方面对当前学前教育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本质内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显然只有理清创新创业教育内涵存在的关系,才可以对其做好合理的界定,这样对开展创新创业教学实践活动有着积极的作用。
(作者单位:山东协和学院)
关键词:学前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本质内涵
只有理清创新创业教育内涵存在的关系,才可以对其做好合理的界定,是有效开展创新创业教学实践活动的根本所在。基于此,本文主要基于学前教育专业的背景下,对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本质内涵进行深入分析,供以借鉴。
一、理论界的几种学说
(1)社会本位说。站在社会本位说的立场上来看,一些学者们认为创新创业教育是通过我国在有效落实创新驱动型经济的背景下衍生出这种新型教育理念的,并提出创新创业教育潜在的价值主要对培养出“高素质、大规模”的创业型人才引起重视,进而以人才聚集的优势来促使社会得到良好的发展。
(2)个体本位说。个体本位说的学者主要遵循的是“学生才是创新创业教育的绝对中心”这一思想理念,并认为创新创业教育主要目的是提升学生开创精神及其能力的一种教育,并始终强调个人发展的要求是促使创业教育得以形成的原因,与此同时也是该教育存在的意义。不仅仅如此,理论学说认为该教育主要倾向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尊重人的结构多样化;另一方面是尊重个体差异化,大力支持因地、因校而采取恰当的教育形式,并因人而采取分类施教。
二、实践中存在的几类误区
第一类误区主要是将学前教育专业中的创新创业教育仅仅当作培养该专业创办企业的教育,而且也误认为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目的是针对一些具备创业能力的学生,促使其可以在今后毕业的时候依据创办企业来获得更多的财富,这种观念会导致该专业的学生面向的群体比较狭窄,这样就导致创新精神的培养逐渐被弱化,这种方式是把教育结果置于教育过程之上的本末倒置的错误观念。
第二类误区主要是把学前教育专业中的创新创业教育直接当作就业指导教育,通常将其当作以处理学生就业压力为目标的附加教育,这样就致使该教育无法发挥出自身的优势,一些高校也是基于这种错误的背景下,在对学前教育专业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时候应用了单一化的评价方式,并且把《形式与政策》、《就业指导》等课程当作核心课程,把就业率的高低当作相应的核心目标,这样就导致创新创业教育与实际的价值相违背。
第三类误区主要是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发明创造教育放在了相同的位置上,而且仅仅把“科技发明、技术更新、工艺改进”等相关行为融入到崭新的范围中,而对“思想创新”等相关创新行为给予了直接的否定,产生这种观点的主要因素在于其无法意识到人与人之间存在的个体差异性及其社会需求存在的多样性,并且在具体实践的时候会对学前教育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开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反思后的几层认识
(1)从逻辑起点来看,创新创业教育是就业教育的一种拓展。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应当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的和就业教育结合起来,进而顺应时代的发展。高校应当促使该专业的就业指导教育能够和创新创业教育处于平等的状态,而不仅仅把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约束在《形式与政策》等相关指导课程中,更不代表把就业率的优劣当作衡量创新创业教育的唯一标准,应当培养该专业学生的创业能力,进而紧跟时代的脚步。显而易见的是,最大程度减少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培养具有创新创业潜质的学生开办企业的技能性教育”,针对学前教育专业开展的仓0新创业教育活动来说,不仅培养了该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而且还应当对学生创业意识的养成引起必要的重视。
(2)从构成要素来看,创新创业教育是知行统一的教育。对于学前教育中的创新教育来说,并不是意味着创新和创业两者只是单纯的叠加,而是这两者之前会形成一個统一体,其中“创新为‘表’,创业为‘里’,实质上是创业的核心宗旨和本质是创新,创新会支撑着创业,可见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能够促使学生的思维能力有效的和行动训练结合在一起,充分彰显出我国知行统一的思想理念。因此,我们应当意识到创新创业主要是建立在创新性思维的基础上开展教育活动的,但不代表按部就班的执行以往的思想理念。这样就需要我们应当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进而充分的呈现出社会发展趋势对人才知识、能力等方面的需要。
通过以上内容的论述,可以得知:笔者从以上几个方面对当前学前教育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本质内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显然只有理清创新创业教育内涵存在的关系,才可以对其做好合理的界定,这样对开展创新创业教学实践活动有着积极的作用。
(作者单位:山东协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