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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前半期,在政府主导下中国乡村设立了大量的合作社,一方面其作为一种超血缘、地缘的行政嵌入性“正式组织”,无疑是村落社会进化变迁的一个表征;另一方面它的运行又要受制于已有的“社会资本”,即乡村中奠基于亲缘关系之上如家族、公家、会牌等内生性的“非正式组织”,由此形成了两者之间的内在张力和紧张关系,最终使合作社经济组织“异化”成为乡村家族、地主豪绅等强势阶层或“旧式精英”所操纵的一个新的“牟利之工具”。表明了社会转型期中乡村中旧有的“权力文化网络”(家族、乡约等组织)会对政府所实施的制度变迁效率的损伤。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