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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改革开放以来,民间投资已经成为促进国民经济、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力量。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全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现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