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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指出:语文学科要“培养高尚的审美情趣和一定的审美能力,发展健康个性,形成健全人格。”然而过去,我们在语文教学上更多注重了语文的基础知识和读写能力的培养,而忽略了语文这一学科的审美功能。在笔者看来,语文学科既应该是培养语言能力的学科,又应该是培养学生美感的人文学科。如何在语文课上让学生多一点审美体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