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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网络艺术在与传统艺术的共同发展过程中,将冲破种种阻力,以超文本形式出现,无疑会使自身成为多媒体时代最重要的类型之一。
关键词:传统艺术网络艺术发展
中图分类号:J205文献标识码:A
网络艺术的飞速发展对于传统艺术形式、传统思维定势下的艺术家与传统艺术的生态系统,产生以往任何艺术形式都无可比拟的根本性的革新冲击力。面对这样一种全新的艺术形态,需要习惯了传统艺术创作的艺术家、传统艺术甚至整个艺术世界的高度重视和冷静思考。本文就当前最迫切需要理清的网络艺术发展问题进行一些肤浅的探究。
一传统艺术与网络艺术
网络艺术诞生于多媒体时代,是媒体自身不断推陈出新促成了网络艺术的发展兴盛。而这些都恰恰使得网络艺术在内的新媒体艺术具有了有别于传统媒体艺术的全新表征。
传统艺术当然不会消亡,而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依然将占据主流位置。而新媒体艺术的前景充满变数,具有一种游离于体制之外、实验性的特点,表现出非主流或反主流倾向。网络艺术正具有新媒体的这些特征。它处在不断推陈出新的过程中,其作品形态诸多变化,不仅难以由现有艺术理论来定义,而且对传统艺术观念发起了挑战。
当艺术同当今的网络技术相结合的时候,其形式和内容都被重新解构,因之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外延。随着电脑的硬件软件与互联网技术作为一种全新的材料运用到艺术创作中,传统艺术消亡论再次成为笼罩在艺术家们心头的阴云。从事网络创作的艺术家在全新的、多重的网络艺术空间中,依托实时的、持续的、任意的网络交流工具,进行着更加自由的、毫无限制的互动。
网络艺术在和传统艺术共同发展的过程中,还将从中汲取更多的发展动力。传统艺术更多的将成为一种人文精神的表征,而网络艺术所要继承和发扬的正是这种精神,将其同现代新科技相结合,创造出更为伟大的人类文明成果。
二网络艺术发展中的阻力
正如我们一直所强调的那样,网络艺术还远未成熟和兴盛。目前的网络艺术,过于强调技术在其中的决定和主导性地位,这正是网络艺术发展早期不成熟性、不稳定性的重要表现。科技的过度参与的确成为了制约目前网络艺术进步的瓶颈之一。
我们不能在多媒体时代的今天否认现代科技的重要地位。网络艺术创作的主体——艺术家以及网络艺术的对象——艺术鉴赏者们,都已经是被科技化了的人。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科学技术的力量在于取消个别差异,消除特殊性,重新寻找、发现、塑造一般性和规律性;艺术创造则恰恰相反,在技术中挖掘美好,在秩序中寻找新意,在标准中塑造个性,这才是艺术创作的出发点和旨归。不可否认,在实际创作中,网络艺术必须依赖于科学技术,但如果科技过多地参与到艺术创作当中也必将成为网络艺术发展的不利因素。
因为,一味地倚重高科技手段去创造缺乏内涵和审美价值的作品来迎合大众“低俗的”、“形式大于内容的”的审美需求,是对科学技术的盲从和短视,无论是对网络艺术的发展还是对科学技术的应用都是不利的。
三对网络艺术发展的思考
在今天这个多媒体时代,网络艺术的发展影响着创作主体观念的变革。可以说,网络艺术代表着当今艺术领域最为有力、尖锐的探索力量,综合容纳了多种艺术创作样式,体现了艺术发展过程中的复合性与多元性的完美统一。
在高科技媒介的艺术实践中,最有艺术生命力的作品将是那些技术力量和艺术家的创造智慧完美结合起来的作品,它表明艺术家有足够的能力与智慧来驾驭这种新媒介,而且技术性语言能准确地传达出艺术家的思想。多媒体时代的网络艺术家还需要有更宽厚的艺术修养和协作精神,一个网络艺术家还必须具备的特殊才能就是对生成网络艺术的计算机语言或软件工具的掌握,它决定了艺术家作品所能够达到的最终效果。
网络艺术是以超文本形式出现的,这无疑会成为多媒体时代最重要的类型之一,网络艺术在网络中上对于传统艺术的竞争力是不言而喻的。目前,网络艺术作品绝大多数还不够成熟,其潜能尚未充分发掘,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对其前景我们还须拭目以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归根到底还是人们的想象力。
中国网络艺术将循着平民化进一步走向大众,用巴赫金的理论来说就是大众的“狂欢”。巴赫金将狂欢节型的庆典活动的仪式、形式等的总和称为“狂欢式”。在他那里,“狂欢式”有着独特的内涵。首先就是它的全民性,欧洲中世纪和文艺复兴以来的狂欢节是民间性的活动,在狂欢节中所有的人都是参加者,人们不是观看狂欢节,而是融入其中,而且是所有的人都融入其中,因为按其观念它是全民的。在狂欢节进行期间,对于所有人来说,除了狂欢节的生活之外没有其他生活。狂欢节不是贵族的沙龙和小群体的聚会,而是大众的。狂欢文化的个体是平等的,各种粗鄙、不登大雅之堂的语言和表达、行为和动作都可以表现出来。
在中国,DV以及一些数码设备的普及,使得人人都有机会成为网络艺术的创作者,数码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将使大众都可以参与其中,它充分体现了“狂欢式”的全民性和平等性的特征,因此未来网络艺术有可能是属于每个有艺术潜质的人的狂欢。
其实,网络艺术的发展所催生的我们对上述问题的思考,只不过是对于一个一直存在于艺术界的争论的重新定位,那就是艺术形式与内涵之争,网络艺术只是为我们思考这一争论提供了全新的角度。可以说,网络艺术能够帮助我们从丰厚的传统艺术遗产中寻找到它的精神和精髓,并且借由全新的媒体展现在人们的面前,这些传统的精神光辉也必将通过多媒体的折射焕发出全新的生命。
参考文献:
[1] 廖祥忠:《数字艺术论》(上),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年。
[2] 刘晗、龚芳敏:《网络艺术的可能及其现实形态》,《湖南工程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
作者简介:樊中红,女,1970—,河南省南阳市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艺术教育,工作单位:河北大学新校区河北大学艺术学院。
关键词:传统艺术网络艺术发展
中图分类号:J205文献标识码:A
网络艺术的飞速发展对于传统艺术形式、传统思维定势下的艺术家与传统艺术的生态系统,产生以往任何艺术形式都无可比拟的根本性的革新冲击力。面对这样一种全新的艺术形态,需要习惯了传统艺术创作的艺术家、传统艺术甚至整个艺术世界的高度重视和冷静思考。本文就当前最迫切需要理清的网络艺术发展问题进行一些肤浅的探究。
一传统艺术与网络艺术
网络艺术诞生于多媒体时代,是媒体自身不断推陈出新促成了网络艺术的发展兴盛。而这些都恰恰使得网络艺术在内的新媒体艺术具有了有别于传统媒体艺术的全新表征。
传统艺术当然不会消亡,而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依然将占据主流位置。而新媒体艺术的前景充满变数,具有一种游离于体制之外、实验性的特点,表现出非主流或反主流倾向。网络艺术正具有新媒体的这些特征。它处在不断推陈出新的过程中,其作品形态诸多变化,不仅难以由现有艺术理论来定义,而且对传统艺术观念发起了挑战。
当艺术同当今的网络技术相结合的时候,其形式和内容都被重新解构,因之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外延。随着电脑的硬件软件与互联网技术作为一种全新的材料运用到艺术创作中,传统艺术消亡论再次成为笼罩在艺术家们心头的阴云。从事网络创作的艺术家在全新的、多重的网络艺术空间中,依托实时的、持续的、任意的网络交流工具,进行着更加自由的、毫无限制的互动。
网络艺术在和传统艺术共同发展的过程中,还将从中汲取更多的发展动力。传统艺术更多的将成为一种人文精神的表征,而网络艺术所要继承和发扬的正是这种精神,将其同现代新科技相结合,创造出更为伟大的人类文明成果。
二网络艺术发展中的阻力
正如我们一直所强调的那样,网络艺术还远未成熟和兴盛。目前的网络艺术,过于强调技术在其中的决定和主导性地位,这正是网络艺术发展早期不成熟性、不稳定性的重要表现。科技的过度参与的确成为了制约目前网络艺术进步的瓶颈之一。
我们不能在多媒体时代的今天否认现代科技的重要地位。网络艺术创作的主体——艺术家以及网络艺术的对象——艺术鉴赏者们,都已经是被科技化了的人。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科学技术的力量在于取消个别差异,消除特殊性,重新寻找、发现、塑造一般性和规律性;艺术创造则恰恰相反,在技术中挖掘美好,在秩序中寻找新意,在标准中塑造个性,这才是艺术创作的出发点和旨归。不可否认,在实际创作中,网络艺术必须依赖于科学技术,但如果科技过多地参与到艺术创作当中也必将成为网络艺术发展的不利因素。
因为,一味地倚重高科技手段去创造缺乏内涵和审美价值的作品来迎合大众“低俗的”、“形式大于内容的”的审美需求,是对科学技术的盲从和短视,无论是对网络艺术的发展还是对科学技术的应用都是不利的。
三对网络艺术发展的思考
在今天这个多媒体时代,网络艺术的发展影响着创作主体观念的变革。可以说,网络艺术代表着当今艺术领域最为有力、尖锐的探索力量,综合容纳了多种艺术创作样式,体现了艺术发展过程中的复合性与多元性的完美统一。
在高科技媒介的艺术实践中,最有艺术生命力的作品将是那些技术力量和艺术家的创造智慧完美结合起来的作品,它表明艺术家有足够的能力与智慧来驾驭这种新媒介,而且技术性语言能准确地传达出艺术家的思想。多媒体时代的网络艺术家还需要有更宽厚的艺术修养和协作精神,一个网络艺术家还必须具备的特殊才能就是对生成网络艺术的计算机语言或软件工具的掌握,它决定了艺术家作品所能够达到的最终效果。
网络艺术是以超文本形式出现的,这无疑会成为多媒体时代最重要的类型之一,网络艺术在网络中上对于传统艺术的竞争力是不言而喻的。目前,网络艺术作品绝大多数还不够成熟,其潜能尚未充分发掘,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对其前景我们还须拭目以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归根到底还是人们的想象力。
中国网络艺术将循着平民化进一步走向大众,用巴赫金的理论来说就是大众的“狂欢”。巴赫金将狂欢节型的庆典活动的仪式、形式等的总和称为“狂欢式”。在他那里,“狂欢式”有着独特的内涵。首先就是它的全民性,欧洲中世纪和文艺复兴以来的狂欢节是民间性的活动,在狂欢节中所有的人都是参加者,人们不是观看狂欢节,而是融入其中,而且是所有的人都融入其中,因为按其观念它是全民的。在狂欢节进行期间,对于所有人来说,除了狂欢节的生活之外没有其他生活。狂欢节不是贵族的沙龙和小群体的聚会,而是大众的。狂欢文化的个体是平等的,各种粗鄙、不登大雅之堂的语言和表达、行为和动作都可以表现出来。
在中国,DV以及一些数码设备的普及,使得人人都有机会成为网络艺术的创作者,数码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将使大众都可以参与其中,它充分体现了“狂欢式”的全民性和平等性的特征,因此未来网络艺术有可能是属于每个有艺术潜质的人的狂欢。
其实,网络艺术的发展所催生的我们对上述问题的思考,只不过是对于一个一直存在于艺术界的争论的重新定位,那就是艺术形式与内涵之争,网络艺术只是为我们思考这一争论提供了全新的角度。可以说,网络艺术能够帮助我们从丰厚的传统艺术遗产中寻找到它的精神和精髓,并且借由全新的媒体展现在人们的面前,这些传统的精神光辉也必将通过多媒体的折射焕发出全新的生命。
参考文献:
[1] 廖祥忠:《数字艺术论》(上),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年。
[2] 刘晗、龚芳敏:《网络艺术的可能及其现实形态》,《湖南工程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
作者简介:樊中红,女,1970—,河南省南阳市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艺术教育,工作单位:河北大学新校区河北大学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