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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4月,习仲勋正式调任广东,出任中共广东省委第二书记、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广东的日常工作。同年12月,中央决定习仲勋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命委员会主任。1979年12月,广东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习仲勋当选为省长。至1980年11月调中央工作,习仲勋在广东工作两年零八个月。
习仲勋主政广东期间,十分关心海南的建设和发展,先后于1979年1月、1980年5月、6月三次来海南岛视察,足迹遍布海口、万宁、崖县(今三亚市)、保亭、琼中、昌江等市县。他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和乡村,多方走访,调查研究,针对海南的具体情况做出许多重要指示,为推动海南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胆识卓越,有错必纠
广东省在20世纪50年代因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曾先后于1952年和1957年发生过两次反“地方主义”斗争。海南是第二次反“地方主义”斗争的重灾区,大批干部受到不应有的错误打击,造成历史大冤案。习仲勋在“地方主义”冤案的平反进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不畏阻力,敢于担当,推动了“地方主义”案件的彻底平反,解决了这一长期困扰海南干部的历史问题。
第二次反“地方主义”发生在1957年底。在反右派斗争扩大化的背景下,广东省委对广东党内发生的矛盾做出错误判断,认为广东省的“地方主义”相当严重,“已发展到组织反党小集团的地步”。为此决定结合反右派斗争开展一次彻底的反“地方主义”斗争。12月,广东省委作出《关于海南地方主义反党联盟和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错误的决议》,报经中央批准,给予冯白驹撤销省委书记和常委职务的处分。海南大批干部被打成“地方主义”或“地方民族主义”分子,被降级、撤职、开除党籍。据统计,海南区一级机关3177名干部中有1574人被打成“地方主义”分子,286名县处级干部中有154人被打成“地方主义”分子。“地方主义”冤案使党的干部政策遭受了严重破坏,也给海南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改革开放之初,海南百废待兴,“地方主义”问题也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使许多干部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许多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干部纷纷上书广东省委,要求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平反“地方主义”冤案。
1979年1月,习仲勋陪同叶剑英到三亚榆林海军基地、万宁兴隆华侨农场等地视察工作。在实地考察中,许多干部向习仲勋反映反“地方主义”的相关问题。回到广州后,习仲勋在省委四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上就反“地方主义”问题做了发言,指出:“1957年那一次反地方主义,是紧接着反右派斗争之后进行的,有的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有的搞错了,有的处分偏重。对于过去反地方主义搞错了的,处分偏重的,或因地方主义划为右派的,都应当加以纠正。有的同志提出要重新审查古大存和冯白驹同志的问题,省委接受这个意见,决定进行复查。”习仲勋的讲话公开表明了他支持对反“地方主义”案件进行复查的坚定态度。
“地方主义”案件成因和背景十分复杂,习仲勋敢于公开表态复查是顶着巨大的压力和冒着一定风险的。首先,两次反“地方主义”是经党中央和毛泽东批准的。1952年6月,毛泽东为解决当时广东土改进度“缓慢”的问题,在北京亲自主持召开“广东问题”小型会议,当场点名批评华南分局第三书记方方搞“地方主义”,随后掀起了第一次反“地方主义”斗争。1958年3月,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听取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陶铸工作汇报时插话说:
“反地方主义,全国各省、市都需要进行。地方主义者,实际上是右派,是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表。”其次,当时广东还有不少干部曾直接参加过反“地方主义”斗争,他们坚持认为“地方主义”是存在的,反“地方主义”斗争是必要的。还有一些人借口反“地方主义”斗争发生在“文化大革命”以前,不在平反范围内,阻挠复查。面对种种阻力,习仲勋采取了极有策略的方法。他抓住反“地方主义”斗争中可能出现冤假错案的情况,主张进行实事求是的全面复查,既不轻易全面否定反“地方主义”斗争,也不简单地承认“地方主义”存在,这就使得反对者难以公开阻挠。正因为习仲勋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保持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最终启动了“地方主义”案件的复查工作。
在习仲勋的努力坚持下,广东省委于1979年下发(《关于复查地方主义案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拉开了平反“地方主义”冤案的序幕。《通知》指出:“现在看来,当时批评的地方主义,大量的是党内的思想认识问题;有的只是在对待党的某些方针、政策上,在处理干部之间的相互关系上,有过一些错误言论或行为;有的是在党内对党的工作或党的负责人提出过一些不同的看法和意见,或向中央反映了一些情况;有的是干部之间的正常来往而被当作地方主义活动。在这次复查时,对反地方主义斗争中的案件,凡是搞错了的,或者定性不准、处分不当,甚至错定为反党分子、错划为右派的,都要按照‘全错全改,部分错的部分改,不错不改’的原则,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阻力,避免一些干部的抵触,习仲勋在通知下发前,先送中央审查。10月19日,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复查地方主义案件的批复》,肯定了广东省委的复查行为。平反“地方主义”冤案得到了中央的肯定和支持。
根据广东省委的文件精神,海南区党委冲破各种阻力,在全岛开展了大规模的复查运动。经过复查,海口、琼山、琼海等市县对被打成“地方主义”分子的一大批干部进行了平反,恢复了原待遇,并补发了工资。更为重要的是,按照习仲勋的指示和《通知》的精神,临高县委组织力量对“临高事件”进行全面复查,最终认定1958年对该事件的定性不当,并向广东省委呈递《关于“临高事件”的复议报告》。1980年5月,广东省委对此做出批复,指出:“1958年定为‘敌我矛盾的小匈牙利事件’、‘阴谋企图以暴力夺取临高县的党政领导权的反革命暴乱’,定性错了,应予纠正。对因‘临高事件’牵连而错受处理的人员,应区别情况,分别做出复查处理结论。”一直被定性为“地方主义”分子向党疯狂进攻的反革命暴乱“临高事件”被重新定性为人民内部矛盾,这就使“冯、古地方主义反党联盟”的存在失去了定罪的基础和证据,直接推动了海南“地方主义”冤案的全面平反。 1980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胡耀邦到广东视察工作,习仲勋利用工作汇报的机会,和时任广州军区副司令员、原琼崖纵队副司令员庄田一起向胡耀邦汇报了对“冯白驹、古大存地方主义反党联盟”平反问题,胡耀邦态度鲜明,认为应该彻底平反,不留尾巴,并请习仲勋写一个复查报告,送到他那里。同时,考虑到冯白驹长期在海南坚持革命斗争,对他的革命功绩宣传不够,习仲勋要求庄田将军组织人员撰写有关反映冯白驹革命事迹的文章,为冯白驹的平反做舆论工作。
习仲勋调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后,仍非常关心海南“地方主义”案件的平反工作,积极为上京的冯白驹、古大存家属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在拨乱反正的大背景下,1983年2月,中共中央下发《关于为冯白驹、古大存恢复名誉的通知》,宣布“撤销1957年12月广东省委第八次全体会议(扩大)关于《海南地方主义反党集团和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错误的决议》,撤销对冯白驹、古大存同志原处分决定,恢复他们的名誉”。同年3月,海南区党委发出《关于撤销“海南地方主义的决议”和“关于对临高反革命暴乱事件处理的决议”的通知》。由此,海南“地方主义”冤案得到了彻底平反。
海南“地方主义”冤案的彻底平反昭雪,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团结了干部队伍,为海南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推进创造了重要条件。
胸怀全局,关注民生
海南“场社纠纷”是指海南国营农场和地方公社之间的土地纠纷。1950年海南岛解放后,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在全岛兴建了近百个国营农场,主要种植橡胶等热带作物。由于在设立国营农场时长远规划考虑不足,未能给周边社队留下足够的土地。此外,经过历次运动,农场管理体制多有变化,和周边社队的土地界限更加不明晰,部分农场土地与周边公社土地互相“插花”。“文化大革命”中农场向周边公社征用的土地,有些手续不完备,造成土地权属不清晰。
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场和周边公社之间的土地纠纷时有发生,一些社队向农场争土地、争林木、争橡胶。不少群众结队到农场抢割橡胶,甚至砍伐橡胶树。场社纠纷严重影响了海南农垦事业的发展,影响了海南安定团结的局面,也影响了海南经济社会的发展。
1980年5月上旬,习仲勋第二次陪同叶剑英来到海南视察。他对海南的场社纠纷问题极为重视,回到广州后立即派出一个工作组赴海南调查情况。同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习仲勋再次亲临海南,专门召集万宁、崖县、保亭、琼中、昌江等县和部分国营农场、人民公社的负责人,就解决场社纠纷问题开了为期三天的座谈会,分析研究对策。座谈会上,习仲勋指出,场社矛盾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的,由来已久,情况复杂,实质上是党和群众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在有的地方已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如不迅速制止和纠正,党和群众的关系将会受到严重的破坏。我们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既尊重历史又照顾现实,既要发展农垦事业,又要发展社队生产,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耐心协商,妥善处理,公平合理地解决。
习仲勋提出了解决场社纠纷的三条原则:一是必须从解决领导的问题做起,从统一思想认识做起。在解决问题时,双方都要增强党性,照顾大局,互相谅解,不要埋怨,各自多作自我批评,解开疙瘩向前看,巩固安定团结局面,真正做到同心同德搞四化。对农场职工和社队群众,也要广泛深入地进行教育,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一切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一切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二是场社关系存在的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一定要采取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办法来解决,心平气和,分清是非,充分协商,妥善处理,不能激化矛盾,更不能动拳头,动刀枪。特别是领导干部,头脑一定要清醒,要有正确的态度,并积极地给群众做工作。三是要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和纪律观念。场社的土地和林权争议,都要在当地党政统一领导下解决。
习仲勋还指出,国营农场和人民公社是两种不同的社会主义所有制,两者之间存在矛盾,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的总目标是一致的。作为海南来说,应当是既要完成橡胶等热带作物生产任务,又要使全岛各族群众的生产不断得到发展,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使群众生活不断得到改善。有部分社队生产发展不快,农民生活水平还很低。社队要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把生产搞好。国营农场要支援社队发展橡胶事业,或与社队联营种植一些橡胶,使社队尽快富裕起来。社队要教育社员维护国营农场的财产和正常生产秩序,搞好工农关系。6月5日,海南区党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习仲勋的重要指示精神,联系实际,对照检查,端正态度,克服各种片面的认识和不正确的做法,正确处理场社纠纷问题。海南区党委按照习仲勋提出的三条原则,制定了处理场社纠纷具体问题的十项规定。
经过各级党委和广大干部的共同努力,从1980年7月开始,农村社队抢割农场橡胶、抢收农场胶水的现象比以前减少,情况有所好转。8月,海南区党委再次召开解决场社纠纷会议,总结交流正确处理场社纠纷的经验,认真解决场社纠纷中的各种问题。强调各县、社、农场党委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地区场社的历史关系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其中的积极因素,化解矛盾。
在习仲勋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海南的场社纠纷问题逐步得到了解决,巩固和发展了海南安定团结的局面,为海南经济社会的健康顺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高瞻远瞩,思想解放
海南岛是我国仅次于台湾的第二大岛,陆地面积3.54万平方公里,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但由于长期被定位为新中国的国防前线,海南岛的经济建设一直比较滞后。
习仲勋非常关心海南的开发建设。1978年11月,习仲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作《关于广东工作问题的汇报》,在谈到开发海南时,他建议国家:“把海南的开发作为重点,大力发展橡胶、剑麻等热带作物。”他还指出开发海南岛需要解放思想,在方法上“不能再用移民的办法,最好是国家投资,也可以由海外华侨投一部分资,用以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这一着棋走活了,开发海南问题也就基本解决了。”在海南考察期间,他多次对随行人员说:“海南是国防前线,有着良好的革命光荣传统,不仅气候好,而且生产条件好,自然资源丰富。” 1980年6月在海南岛检查工作回到广州后,习仲勋立即着手制订开发海南的计划,并及时向中央建议召开专门研究海南问题的会议,讨论如何加快海南经济发展。6月11日,习仲勋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决定由刘田夫赴京参加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就《关于加快海南经济建设几个问题的提议(草案)》向中央汇报。
刘田夫到北京之后,及时将广东省委关于加快海南建设的问题向中央领导做了汇报。国务院对海南岛的问题十分关心和重视,于6月30日至7月11日在北京召开了海南岛问题座谈会。广东省的刘田夫、罗天、薛光军以及海南行政区公署、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省农垦总局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国家农委、国家民委、农垦部、林业部、水利部、民政部、财政部、交通部、国家水产总局、国务院侨办和解放军总后勤部的相关负责人。7月8日,赵紫阳、万里、余秋里、谷牧、薄一波等听取了刘田夫等的汇报,并作了重要指示。这次座谈会在一些重大原则和方针政策问题上取得了较为一致的意见,为解决海南岛长期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7月24日,国务院批转了(《海南岛问题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
海南岛问题座谈会是在全国拨乱反正的背景下,中央第一次召开的专门研究解决海南问题的会议。习仲勋作为座谈会的发起者,功不可没。他的许多思想也融入《纪要》,使得这份《纪要》成为此后一段时间海南开发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纪要》打破了“以粮为纲”的传统思路,指出海南岛要减少粮食生产、增加包括橡胶在内的热带作物生产,这在当时是思想的一大解放。《纪要》要求:“要正确处理发展橡胶等热带作物和粮食生产的关系。除基本粮田外,凡适宜种植橡胶的土地,应优先安排植胶;不适宜植胶的土地,适当安排种植其他经济价值较高的热带作物。”它为海南农业的发展,扫除了最大的思想障碍。
《纪要》主张大力发展畜牧业和渔业。其中特别值得肯定的是发展西沙渔业,从维护海洋权益和国家安全的长远利益着眼,这是具有战略意义的。
《纪要》提出海南经济发展需要“放宽政策,把经济搞活”,在外贸进出口方面,主张要参照深圳、珠海的政策,多给海南一些优惠和自主权,开始逐步引入市场经济的因素。
《纪要》是历史上第一个充分肯定海南旅游业的中央文件。“海南岛有海滨,有山林,又有名胜古迹,各种工艺美术品也很有特色,发展旅游业的条件很好,特别是发展冬季旅游,大有可为。要积极创造条件,把海南岛建设成为我国独特的旅游胜地。”
《纪要》首次意识到保护海南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纪要》指出海南面临严重的生态危机,必须恢复和发展森林资源,建立新的生态平衡。海南解放初期有天然林1300多万亩,但到1980年减少到360万亩。“因此必须采取坚决的措施,大抓林业的管理和建设;否则,海南不但不能发挥优势,还有变为沙岛的危险。”
《纪要》是改革开放之初,中央关于海南经济建设的第一份重要文件,对海南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8月12日至18日,由习仲勋、杨尚昆主持,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纪要》会议,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速海南岛建设的决定,是海南岛建设的一个转折点。只要同心同德,按照中央的决定去做,充分发挥海南岛热带农业资源的优势,扬长避短,海南就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变面貌,尽快地富裕起来。”
在《纪要》的推动下,海南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对外出口大幅增长,基本建设投资大量增加,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1981年,海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出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1980年分别增长13.0%、20.6%、37.41%、289.29%和10.98%。
在习仲勋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海南开发建设不断掀起热潮,海南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1982年11月,中央召开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座谈会,并于次年3月出台《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讨论纪要》,提出海南要实行“以对外开放促进内部开发”的方针,赋予海南诸多优惠政策;1984年10月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成立;1986年8月国务院同意海南行政区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赋予海南行政区以相当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海南省、建立海南经济特区……海南在改革开放中不断阔步前进。
习仲勋为海南发展所倾注的心血,海南人民将永远铭记。习仲勋离开我们已经12年了。可以告慰他的是,他一直牵挂的海南如今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抚今追昔,他那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气魄胆略和远见卓识,热爱人民、心系群众的高尚情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崇高品德将永远激励和引领海南人民为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而奋勇前进,为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而不懈奋斗!
(编辑 王兵)
习仲勋主政广东期间,十分关心海南的建设和发展,先后于1979年1月、1980年5月、6月三次来海南岛视察,足迹遍布海口、万宁、崖县(今三亚市)、保亭、琼中、昌江等市县。他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和乡村,多方走访,调查研究,针对海南的具体情况做出许多重要指示,为推动海南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胆识卓越,有错必纠
广东省在20世纪50年代因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曾先后于1952年和1957年发生过两次反“地方主义”斗争。海南是第二次反“地方主义”斗争的重灾区,大批干部受到不应有的错误打击,造成历史大冤案。习仲勋在“地方主义”冤案的平反进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不畏阻力,敢于担当,推动了“地方主义”案件的彻底平反,解决了这一长期困扰海南干部的历史问题。
第二次反“地方主义”发生在1957年底。在反右派斗争扩大化的背景下,广东省委对广东党内发生的矛盾做出错误判断,认为广东省的“地方主义”相当严重,“已发展到组织反党小集团的地步”。为此决定结合反右派斗争开展一次彻底的反“地方主义”斗争。12月,广东省委作出《关于海南地方主义反党联盟和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错误的决议》,报经中央批准,给予冯白驹撤销省委书记和常委职务的处分。海南大批干部被打成“地方主义”或“地方民族主义”分子,被降级、撤职、开除党籍。据统计,海南区一级机关3177名干部中有1574人被打成“地方主义”分子,286名县处级干部中有154人被打成“地方主义”分子。“地方主义”冤案使党的干部政策遭受了严重破坏,也给海南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改革开放之初,海南百废待兴,“地方主义”问题也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使许多干部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许多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干部纷纷上书广东省委,要求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平反“地方主义”冤案。
1979年1月,习仲勋陪同叶剑英到三亚榆林海军基地、万宁兴隆华侨农场等地视察工作。在实地考察中,许多干部向习仲勋反映反“地方主义”的相关问题。回到广州后,习仲勋在省委四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上就反“地方主义”问题做了发言,指出:“1957年那一次反地方主义,是紧接着反右派斗争之后进行的,有的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有的搞错了,有的处分偏重。对于过去反地方主义搞错了的,处分偏重的,或因地方主义划为右派的,都应当加以纠正。有的同志提出要重新审查古大存和冯白驹同志的问题,省委接受这个意见,决定进行复查。”习仲勋的讲话公开表明了他支持对反“地方主义”案件进行复查的坚定态度。
“地方主义”案件成因和背景十分复杂,习仲勋敢于公开表态复查是顶着巨大的压力和冒着一定风险的。首先,两次反“地方主义”是经党中央和毛泽东批准的。1952年6月,毛泽东为解决当时广东土改进度“缓慢”的问题,在北京亲自主持召开“广东问题”小型会议,当场点名批评华南分局第三书记方方搞“地方主义”,随后掀起了第一次反“地方主义”斗争。1958年3月,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听取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陶铸工作汇报时插话说:
“反地方主义,全国各省、市都需要进行。地方主义者,实际上是右派,是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表。”其次,当时广东还有不少干部曾直接参加过反“地方主义”斗争,他们坚持认为“地方主义”是存在的,反“地方主义”斗争是必要的。还有一些人借口反“地方主义”斗争发生在“文化大革命”以前,不在平反范围内,阻挠复查。面对种种阻力,习仲勋采取了极有策略的方法。他抓住反“地方主义”斗争中可能出现冤假错案的情况,主张进行实事求是的全面复查,既不轻易全面否定反“地方主义”斗争,也不简单地承认“地方主义”存在,这就使得反对者难以公开阻挠。正因为习仲勋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保持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最终启动了“地方主义”案件的复查工作。
在习仲勋的努力坚持下,广东省委于1979年下发(《关于复查地方主义案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拉开了平反“地方主义”冤案的序幕。《通知》指出:“现在看来,当时批评的地方主义,大量的是党内的思想认识问题;有的只是在对待党的某些方针、政策上,在处理干部之间的相互关系上,有过一些错误言论或行为;有的是在党内对党的工作或党的负责人提出过一些不同的看法和意见,或向中央反映了一些情况;有的是干部之间的正常来往而被当作地方主义活动。在这次复查时,对反地方主义斗争中的案件,凡是搞错了的,或者定性不准、处分不当,甚至错定为反党分子、错划为右派的,都要按照‘全错全改,部分错的部分改,不错不改’的原则,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阻力,避免一些干部的抵触,习仲勋在通知下发前,先送中央审查。10月19日,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复查地方主义案件的批复》,肯定了广东省委的复查行为。平反“地方主义”冤案得到了中央的肯定和支持。
根据广东省委的文件精神,海南区党委冲破各种阻力,在全岛开展了大规模的复查运动。经过复查,海口、琼山、琼海等市县对被打成“地方主义”分子的一大批干部进行了平反,恢复了原待遇,并补发了工资。更为重要的是,按照习仲勋的指示和《通知》的精神,临高县委组织力量对“临高事件”进行全面复查,最终认定1958年对该事件的定性不当,并向广东省委呈递《关于“临高事件”的复议报告》。1980年5月,广东省委对此做出批复,指出:“1958年定为‘敌我矛盾的小匈牙利事件’、‘阴谋企图以暴力夺取临高县的党政领导权的反革命暴乱’,定性错了,应予纠正。对因‘临高事件’牵连而错受处理的人员,应区别情况,分别做出复查处理结论。”一直被定性为“地方主义”分子向党疯狂进攻的反革命暴乱“临高事件”被重新定性为人民内部矛盾,这就使“冯、古地方主义反党联盟”的存在失去了定罪的基础和证据,直接推动了海南“地方主义”冤案的全面平反。 1980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胡耀邦到广东视察工作,习仲勋利用工作汇报的机会,和时任广州军区副司令员、原琼崖纵队副司令员庄田一起向胡耀邦汇报了对“冯白驹、古大存地方主义反党联盟”平反问题,胡耀邦态度鲜明,认为应该彻底平反,不留尾巴,并请习仲勋写一个复查报告,送到他那里。同时,考虑到冯白驹长期在海南坚持革命斗争,对他的革命功绩宣传不够,习仲勋要求庄田将军组织人员撰写有关反映冯白驹革命事迹的文章,为冯白驹的平反做舆论工作。
习仲勋调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后,仍非常关心海南“地方主义”案件的平反工作,积极为上京的冯白驹、古大存家属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在拨乱反正的大背景下,1983年2月,中共中央下发《关于为冯白驹、古大存恢复名誉的通知》,宣布“撤销1957年12月广东省委第八次全体会议(扩大)关于《海南地方主义反党集团和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错误的决议》,撤销对冯白驹、古大存同志原处分决定,恢复他们的名誉”。同年3月,海南区党委发出《关于撤销“海南地方主义的决议”和“关于对临高反革命暴乱事件处理的决议”的通知》。由此,海南“地方主义”冤案得到了彻底平反。
海南“地方主义”冤案的彻底平反昭雪,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团结了干部队伍,为海南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推进创造了重要条件。
胸怀全局,关注民生
海南“场社纠纷”是指海南国营农场和地方公社之间的土地纠纷。1950年海南岛解放后,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在全岛兴建了近百个国营农场,主要种植橡胶等热带作物。由于在设立国营农场时长远规划考虑不足,未能给周边社队留下足够的土地。此外,经过历次运动,农场管理体制多有变化,和周边社队的土地界限更加不明晰,部分农场土地与周边公社土地互相“插花”。“文化大革命”中农场向周边公社征用的土地,有些手续不完备,造成土地权属不清晰。
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场和周边公社之间的土地纠纷时有发生,一些社队向农场争土地、争林木、争橡胶。不少群众结队到农场抢割橡胶,甚至砍伐橡胶树。场社纠纷严重影响了海南农垦事业的发展,影响了海南安定团结的局面,也影响了海南经济社会的发展。
1980年5月上旬,习仲勋第二次陪同叶剑英来到海南视察。他对海南的场社纠纷问题极为重视,回到广州后立即派出一个工作组赴海南调查情况。同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习仲勋再次亲临海南,专门召集万宁、崖县、保亭、琼中、昌江等县和部分国营农场、人民公社的负责人,就解决场社纠纷问题开了为期三天的座谈会,分析研究对策。座谈会上,习仲勋指出,场社矛盾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的,由来已久,情况复杂,实质上是党和群众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在有的地方已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如不迅速制止和纠正,党和群众的关系将会受到严重的破坏。我们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既尊重历史又照顾现实,既要发展农垦事业,又要发展社队生产,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耐心协商,妥善处理,公平合理地解决。
习仲勋提出了解决场社纠纷的三条原则:一是必须从解决领导的问题做起,从统一思想认识做起。在解决问题时,双方都要增强党性,照顾大局,互相谅解,不要埋怨,各自多作自我批评,解开疙瘩向前看,巩固安定团结局面,真正做到同心同德搞四化。对农场职工和社队群众,也要广泛深入地进行教育,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一切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一切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二是场社关系存在的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一定要采取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办法来解决,心平气和,分清是非,充分协商,妥善处理,不能激化矛盾,更不能动拳头,动刀枪。特别是领导干部,头脑一定要清醒,要有正确的态度,并积极地给群众做工作。三是要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和纪律观念。场社的土地和林权争议,都要在当地党政统一领导下解决。
习仲勋还指出,国营农场和人民公社是两种不同的社会主义所有制,两者之间存在矛盾,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的总目标是一致的。作为海南来说,应当是既要完成橡胶等热带作物生产任务,又要使全岛各族群众的生产不断得到发展,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使群众生活不断得到改善。有部分社队生产发展不快,农民生活水平还很低。社队要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把生产搞好。国营农场要支援社队发展橡胶事业,或与社队联营种植一些橡胶,使社队尽快富裕起来。社队要教育社员维护国营农场的财产和正常生产秩序,搞好工农关系。6月5日,海南区党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习仲勋的重要指示精神,联系实际,对照检查,端正态度,克服各种片面的认识和不正确的做法,正确处理场社纠纷问题。海南区党委按照习仲勋提出的三条原则,制定了处理场社纠纷具体问题的十项规定。
经过各级党委和广大干部的共同努力,从1980年7月开始,农村社队抢割农场橡胶、抢收农场胶水的现象比以前减少,情况有所好转。8月,海南区党委再次召开解决场社纠纷会议,总结交流正确处理场社纠纷的经验,认真解决场社纠纷中的各种问题。强调各县、社、农场党委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地区场社的历史关系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其中的积极因素,化解矛盾。
在习仲勋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海南的场社纠纷问题逐步得到了解决,巩固和发展了海南安定团结的局面,为海南经济社会的健康顺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高瞻远瞩,思想解放
海南岛是我国仅次于台湾的第二大岛,陆地面积3.54万平方公里,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但由于长期被定位为新中国的国防前线,海南岛的经济建设一直比较滞后。
习仲勋非常关心海南的开发建设。1978年11月,习仲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作《关于广东工作问题的汇报》,在谈到开发海南时,他建议国家:“把海南的开发作为重点,大力发展橡胶、剑麻等热带作物。”他还指出开发海南岛需要解放思想,在方法上“不能再用移民的办法,最好是国家投资,也可以由海外华侨投一部分资,用以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这一着棋走活了,开发海南问题也就基本解决了。”在海南考察期间,他多次对随行人员说:“海南是国防前线,有着良好的革命光荣传统,不仅气候好,而且生产条件好,自然资源丰富。” 1980年6月在海南岛检查工作回到广州后,习仲勋立即着手制订开发海南的计划,并及时向中央建议召开专门研究海南问题的会议,讨论如何加快海南经济发展。6月11日,习仲勋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决定由刘田夫赴京参加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就《关于加快海南经济建设几个问题的提议(草案)》向中央汇报。
刘田夫到北京之后,及时将广东省委关于加快海南建设的问题向中央领导做了汇报。国务院对海南岛的问题十分关心和重视,于6月30日至7月11日在北京召开了海南岛问题座谈会。广东省的刘田夫、罗天、薛光军以及海南行政区公署、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省农垦总局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国家农委、国家民委、农垦部、林业部、水利部、民政部、财政部、交通部、国家水产总局、国务院侨办和解放军总后勤部的相关负责人。7月8日,赵紫阳、万里、余秋里、谷牧、薄一波等听取了刘田夫等的汇报,并作了重要指示。这次座谈会在一些重大原则和方针政策问题上取得了较为一致的意见,为解决海南岛长期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7月24日,国务院批转了(《海南岛问题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
海南岛问题座谈会是在全国拨乱反正的背景下,中央第一次召开的专门研究解决海南问题的会议。习仲勋作为座谈会的发起者,功不可没。他的许多思想也融入《纪要》,使得这份《纪要》成为此后一段时间海南开发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纪要》打破了“以粮为纲”的传统思路,指出海南岛要减少粮食生产、增加包括橡胶在内的热带作物生产,这在当时是思想的一大解放。《纪要》要求:“要正确处理发展橡胶等热带作物和粮食生产的关系。除基本粮田外,凡适宜种植橡胶的土地,应优先安排植胶;不适宜植胶的土地,适当安排种植其他经济价值较高的热带作物。”它为海南农业的发展,扫除了最大的思想障碍。
《纪要》主张大力发展畜牧业和渔业。其中特别值得肯定的是发展西沙渔业,从维护海洋权益和国家安全的长远利益着眼,这是具有战略意义的。
《纪要》提出海南经济发展需要“放宽政策,把经济搞活”,在外贸进出口方面,主张要参照深圳、珠海的政策,多给海南一些优惠和自主权,开始逐步引入市场经济的因素。
《纪要》是历史上第一个充分肯定海南旅游业的中央文件。“海南岛有海滨,有山林,又有名胜古迹,各种工艺美术品也很有特色,发展旅游业的条件很好,特别是发展冬季旅游,大有可为。要积极创造条件,把海南岛建设成为我国独特的旅游胜地。”
《纪要》首次意识到保护海南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纪要》指出海南面临严重的生态危机,必须恢复和发展森林资源,建立新的生态平衡。海南解放初期有天然林1300多万亩,但到1980年减少到360万亩。“因此必须采取坚决的措施,大抓林业的管理和建设;否则,海南不但不能发挥优势,还有变为沙岛的危险。”
《纪要》是改革开放之初,中央关于海南经济建设的第一份重要文件,对海南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8月12日至18日,由习仲勋、杨尚昆主持,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纪要》会议,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速海南岛建设的决定,是海南岛建设的一个转折点。只要同心同德,按照中央的决定去做,充分发挥海南岛热带农业资源的优势,扬长避短,海南就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变面貌,尽快地富裕起来。”
在《纪要》的推动下,海南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对外出口大幅增长,基本建设投资大量增加,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1981年,海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出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1980年分别增长13.0%、20.6%、37.41%、289.29%和10.98%。
在习仲勋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海南开发建设不断掀起热潮,海南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1982年11月,中央召开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座谈会,并于次年3月出台《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讨论纪要》,提出海南要实行“以对外开放促进内部开发”的方针,赋予海南诸多优惠政策;1984年10月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成立;1986年8月国务院同意海南行政区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赋予海南行政区以相当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海南省、建立海南经济特区……海南在改革开放中不断阔步前进。
习仲勋为海南发展所倾注的心血,海南人民将永远铭记。习仲勋离开我们已经12年了。可以告慰他的是,他一直牵挂的海南如今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抚今追昔,他那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气魄胆略和远见卓识,热爱人民、心系群众的高尚情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崇高品德将永远激励和引领海南人民为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而奋勇前进,为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而不懈奋斗!
(编辑 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