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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又称染整,是染色,印花,前处理,后整理,水洗等加工方式的总称。本文通过调研苏南地区某镇印染企业的环保管理现状,对部分印染企业普遍存在的环保问题做简单探讨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仅供各地开展印染行业环保整治时参阅。
一、引言
苏南地区印染企业主要发展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部分企业的根底为省、市属国营老厂,整体行业的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同时,印染行业也是当时某些乡镇的支柱行业,对当时的地方经济贡献较大。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地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地也抓住机遇,开始多样化发展,2017年、2018年苏南地区各地企业的财税排名前列中,已鲜有印染企业。
二、印染企业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此次调研的苏南地区某镇自2013年起就开始对辖区范围内的印染企业进行全面排摸,当时全镇86家印染企业全部按要求建立环保“一企一档”。 2014年至2016年,该镇政府联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开展了印染企业提标升级改造,对部分未进行升级改造的企业实行了自然淘汰。2017年,该镇政府联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取缔了8家无证印花企业;同年,对涉及定型工艺的印染企业开展了定型废气专项整治。经过近几年时间的不断整治,该镇印染企业的环境状况已大为改善,企业数量也由最初的86家缩减至现在的53家。但是,该镇印染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建厂时间较长,对照目前的环保管理要求,该镇印染企业的环境问题还是较为突出。
(一)未经审批,擅自增加产能及主要生产设备
鉴于该镇属于太湖流域,自2008年《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后,太湖流域就不得再审批新增的印染产能。而随着印染工艺的不断进步,企业购置了新的印染设备替换现有设备,也就造成了未审批的产能及主要生产设备的增加。
(二)废水超标排放情况仍有发生
根据企业申领的排污许可证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要求,企业排放废水中,相关指标必须满足如下标准:即COD≤200mg/L, 总锑≤0.1mg/L,氨氮≤20mg/L,pH:6-9,色度≤80,总磷≤1.5mg/L,总氮≤30mg/L,SS≤100mg/L。就目前而言,该镇仍有部分印染企业COD无法做到稳定达标,少数企业氨氮、总锑、总磷等指标存在超标现象。
(三)废水预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
印染企业必须按要求配套废水预处理设施,并保证废水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该镇部分印染企业虽然配备了预处理设施,但未配备专人管理,也未建立运行台账。部分印染企业虽配备了专人负责设施运行,但配备的人员未经过系统培训,无相关资质,对设施运行不专业,导致设施运行效果差,出水不稳定。
(四)水处理污泥未按规定进行处置
该镇部分印染企业未按要求规范设置污泥堆场;部分印染企业污泥堆场不能满足“三防”要求,无污泥出、入库台账;部分印染企业污泥堆场容积过小,无法满足生产需要。
(五)在线监控设备安装滞后
印染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安装流量、pH、COD和氨氮的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主管部门进行联网。但该镇部分企业目前还未安装在线设备,部分企业只安装了流量、pH、COD监控设施,未安装氨氮监控设施,只有少数几家企业4项监控设施全部安装到位。
(六)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根据要求,印染企业应按照自身实际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可以选择性安装总磷、总氮的在线监控设施,未安装的企业必须对总磷、总氮进行每日监测。但该镇仍有部分印染企业既未安装总磷、总氮的在线监控设施,也未按要求开展每日监测。
(七)排污口设置不规范
部分印染企业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立废水、废气排放口。部分印染企业未设置废水采样口,废水采样直接在二沉池内完成;部分印染企业定型废气排放未设置采样口;部分印染企业未在排污口周边张贴规范统一标识。
(八)危废管理不规范
印染企业所产生的危废废物主要包括废染料助剂、染料助剂的包装容器、定型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废油、水处理污泥(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等。部分印染企业未按“三防”要求设立危废堆场;部分印染企未将危废在堆场内分类堆放;部分印染企业危废处置不规范;部分印染企业未建立危废出入库台账。
三、解决方案
针对印染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建议属地政府应联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立即开展印染行业专项整治,督促印染企业对各自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整改。同时,通过整治,升级改造一批印染企业,关闭一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全面提高印染行业的环境管理水平。
(一)摸清企业环境管理现状
属地政府应对每家企业污染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罗列问题清单,重点查纠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使用清洁能源、污泥贮存和处置规范化、排污口规范化等方面内容。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可聘请环保专家、第三方监测单位一并参与排查。在排查完成后,应把每家企业的排查情况及整改要求告知企业,并要求企业立即开始整改。
(二)宣传动员,召开专题会议
在完成排摸后,属地政府应联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召集印染企业法人、实际经营人及房东召开专题会议,向企业负责人明确当前环保高压态势,必须尽快进行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不折不扣整改到位,严格按照环保审批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消除环境隐患。会议应明确具体整改时限,建议以2个月为佳。
(三)全力开展整治
会议结束后,相关部门可在染厂相对集中的区域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上门宣传环保政策等形式全面推进整治。属地政府应落实专人对各企业的整改进度进行统计,形成报表,每周上报。对整改不力的企业负责人,属地政府可进行约谈。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在整改时限结束后,属地政府可聘请相关专家,对各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可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各企业的排水水质进行检测分析,并将专家意见和监测结果抄送上级环保主管部门。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可组织一次印染企业全面的执法检查,并结合属地政府报送的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同时,适当增加节假日检查和夜间检查的频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坚决予以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予以处置。
四、结语
通过开展印染全行业的环保整治,可有效提升该地区印染行业的环保管理水平。在完成整治后,属地政府应专门落实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对整治后保留下来的企业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环境違法问题及时处置,严格守住整治成效。(作者单位: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局)
一、引言
苏南地区印染企业主要发展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部分企业的根底为省、市属国营老厂,整体行业的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同时,印染行业也是当时某些乡镇的支柱行业,对当时的地方经济贡献较大。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地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地也抓住机遇,开始多样化发展,2017年、2018年苏南地区各地企业的财税排名前列中,已鲜有印染企业。
二、印染企业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此次调研的苏南地区某镇自2013年起就开始对辖区范围内的印染企业进行全面排摸,当时全镇86家印染企业全部按要求建立环保“一企一档”。 2014年至2016年,该镇政府联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开展了印染企业提标升级改造,对部分未进行升级改造的企业实行了自然淘汰。2017年,该镇政府联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取缔了8家无证印花企业;同年,对涉及定型工艺的印染企业开展了定型废气专项整治。经过近几年时间的不断整治,该镇印染企业的环境状况已大为改善,企业数量也由最初的86家缩减至现在的53家。但是,该镇印染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建厂时间较长,对照目前的环保管理要求,该镇印染企业的环境问题还是较为突出。
(一)未经审批,擅自增加产能及主要生产设备
鉴于该镇属于太湖流域,自2008年《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后,太湖流域就不得再审批新增的印染产能。而随着印染工艺的不断进步,企业购置了新的印染设备替换现有设备,也就造成了未审批的产能及主要生产设备的增加。
(二)废水超标排放情况仍有发生
根据企业申领的排污许可证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要求,企业排放废水中,相关指标必须满足如下标准:即COD≤200mg/L, 总锑≤0.1mg/L,氨氮≤20mg/L,pH:6-9,色度≤80,总磷≤1.5mg/L,总氮≤30mg/L,SS≤100mg/L。就目前而言,该镇仍有部分印染企业COD无法做到稳定达标,少数企业氨氮、总锑、总磷等指标存在超标现象。
(三)废水预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
印染企业必须按要求配套废水预处理设施,并保证废水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该镇部分印染企业虽然配备了预处理设施,但未配备专人管理,也未建立运行台账。部分印染企业虽配备了专人负责设施运行,但配备的人员未经过系统培训,无相关资质,对设施运行不专业,导致设施运行效果差,出水不稳定。
(四)水处理污泥未按规定进行处置
该镇部分印染企业未按要求规范设置污泥堆场;部分印染企业污泥堆场不能满足“三防”要求,无污泥出、入库台账;部分印染企业污泥堆场容积过小,无法满足生产需要。
(五)在线监控设备安装滞后
印染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安装流量、pH、COD和氨氮的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主管部门进行联网。但该镇部分企业目前还未安装在线设备,部分企业只安装了流量、pH、COD监控设施,未安装氨氮监控设施,只有少数几家企业4项监控设施全部安装到位。
(六)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根据要求,印染企业应按照自身实际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可以选择性安装总磷、总氮的在线监控设施,未安装的企业必须对总磷、总氮进行每日监测。但该镇仍有部分印染企业既未安装总磷、总氮的在线监控设施,也未按要求开展每日监测。
(七)排污口设置不规范
部分印染企业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立废水、废气排放口。部分印染企业未设置废水采样口,废水采样直接在二沉池内完成;部分印染企业定型废气排放未设置采样口;部分印染企业未在排污口周边张贴规范统一标识。
(八)危废管理不规范
印染企业所产生的危废废物主要包括废染料助剂、染料助剂的包装容器、定型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废油、水处理污泥(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等。部分印染企业未按“三防”要求设立危废堆场;部分印染企未将危废在堆场内分类堆放;部分印染企业危废处置不规范;部分印染企业未建立危废出入库台账。
三、解决方案
针对印染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建议属地政府应联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立即开展印染行业专项整治,督促印染企业对各自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整改。同时,通过整治,升级改造一批印染企业,关闭一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全面提高印染行业的环境管理水平。
(一)摸清企业环境管理现状
属地政府应对每家企业污染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罗列问题清单,重点查纠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使用清洁能源、污泥贮存和处置规范化、排污口规范化等方面内容。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可聘请环保专家、第三方监测单位一并参与排查。在排查完成后,应把每家企业的排查情况及整改要求告知企业,并要求企业立即开始整改。
(二)宣传动员,召开专题会议
在完成排摸后,属地政府应联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召集印染企业法人、实际经营人及房东召开专题会议,向企业负责人明确当前环保高压态势,必须尽快进行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不折不扣整改到位,严格按照环保审批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消除环境隐患。会议应明确具体整改时限,建议以2个月为佳。
(三)全力开展整治
会议结束后,相关部门可在染厂相对集中的区域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上门宣传环保政策等形式全面推进整治。属地政府应落实专人对各企业的整改进度进行统计,形成报表,每周上报。对整改不力的企业负责人,属地政府可进行约谈。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在整改时限结束后,属地政府可聘请相关专家,对各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可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各企业的排水水质进行检测分析,并将专家意见和监测结果抄送上级环保主管部门。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可组织一次印染企业全面的执法检查,并结合属地政府报送的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同时,适当增加节假日检查和夜间检查的频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坚决予以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予以处置。
四、结语
通过开展印染全行业的环保整治,可有效提升该地区印染行业的环保管理水平。在完成整治后,属地政府应专门落实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对整治后保留下来的企业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环境違法问题及时处置,严格守住整治成效。(作者单位: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