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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也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章就是带着这样一种思考来探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途径,,探讨地方政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政府;主导;战略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1-00-01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种地方性的公共产品
所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通过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协调发展,使农民真正分享到我国改革开放的成果,加快推进城乡共同富裕的进程。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是体现社会公平
追求社会的公平与公正一直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和核心价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就是体现社会公平,实现城乡共同富裕。邓小平在谈到社会主义本质时,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最重要的本质特征。他认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但是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广大农村地区发展缓慢,城乡贫富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在不断扩大,这与“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是不符合的,这种过大的收入差距必然会引起一系列社会矛盾,产生诸多不和谐因素。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事业的协调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就是要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农民更多地分享改革开放成果,这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的一个重要举措。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特征是一个地方性的公共产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城乡共同富裕、体现社会公平,而社会公平是难以通过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来实现的,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公共产品,它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新农村的经济建设尽管可以依靠市场的力量或者民间的力量,但离不了政府的主导,城乡居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解决社会公平问题需要政府行为,因为市场主导只能解决经济活动中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而社会公平保证体系的建立需要政府主导才能实现。
二、作为一种地方性的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提供效率更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种地方性的公共产品,而地方性的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提供比中央政府提供效率更高,这种性质决定了地方政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推动力。
(一)“新农村建设”具有空间限制的特点
“新农村建设”就像公共教育、交通安全、环境卫生等,是地方性的公共产品,总是相应的处在某个特定的地理位置,具有空间限制的特点,只能是就近的居民才能享受,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地方政府有着相对特殊的身份、地位、职能和行为,一方面,它是国家上层建筑体系和国家行政序列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另一方面,又是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这样一种双重身份使得地方政府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各地区对“新农村建设”的偏好不同
从公共产品的效率角度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种地方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来提供效率更高,因为地方公共产品的供应不只是与受益范围有关、而且与各地区居民的不同偏好有关,由于我国各地区社会发展水平不一致,各地方居民对地方公共产品的偏好是不同的,对同一公共产品的需求量也不一样,由中央政府统一提供公共产品是不可靠的,会造成各地区的福利损失。也就是说由中央政府统一提供公共产品造成的福利损失大小与不同地区居民需求差异及价格弹性有关。
三、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一)优化地方政府制度安排的导向功能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种制度变迁,这种制度变迁往往开始于非正式制度,地方政府要注重在农村组织内部创造一种能够激励新思维产生的文化环境和制度安排,使得非正式制度的变迁最终导致有利于正式制度的变迁,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途径是政府提供有利于城乡一体化新制度安排。
(二)强化地方政府对基础农业的投资功能
正确处理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发挥政府财政投入的主导和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应发挥市场的基础性配置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实现新农村建设中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是地方政府在建设新农村中发挥主导作用。
(三)建立地方政府财政投资的监督机制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财政投资的指向是城市,是第二、三产业,虽然改革开放近30多年来,农村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但是财政对农村的投入产出效率还是比较低的,财政资金的投入产出还存在相当大的效率损失,在新农村建设开展之际,在公平与效率争锋之时,建立有效的地方政府財政投资监督制度是非常紧迫的。
(四)发挥地方政府典型示范的引导功能
地方政府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导作用除了体现在提供制度安排和进行有效投资外,还可以发挥典型示范的引导功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还必须培养新型农民,把新型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培养造就一大批既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又有专业技能,文明守法的新农民,展现新时期农民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求。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政府;主导;战略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1-00-01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种地方性的公共产品
所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通过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协调发展,使农民真正分享到我国改革开放的成果,加快推进城乡共同富裕的进程。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是体现社会公平
追求社会的公平与公正一直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和核心价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就是体现社会公平,实现城乡共同富裕。邓小平在谈到社会主义本质时,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最重要的本质特征。他认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但是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广大农村地区发展缓慢,城乡贫富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在不断扩大,这与“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是不符合的,这种过大的收入差距必然会引起一系列社会矛盾,产生诸多不和谐因素。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事业的协调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就是要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农民更多地分享改革开放成果,这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的一个重要举措。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特征是一个地方性的公共产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城乡共同富裕、体现社会公平,而社会公平是难以通过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来实现的,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公共产品,它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新农村的经济建设尽管可以依靠市场的力量或者民间的力量,但离不了政府的主导,城乡居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解决社会公平问题需要政府行为,因为市场主导只能解决经济活动中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而社会公平保证体系的建立需要政府主导才能实现。
二、作为一种地方性的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提供效率更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种地方性的公共产品,而地方性的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提供比中央政府提供效率更高,这种性质决定了地方政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推动力。
(一)“新农村建设”具有空间限制的特点
“新农村建设”就像公共教育、交通安全、环境卫生等,是地方性的公共产品,总是相应的处在某个特定的地理位置,具有空间限制的特点,只能是就近的居民才能享受,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地方政府有着相对特殊的身份、地位、职能和行为,一方面,它是国家上层建筑体系和国家行政序列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另一方面,又是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这样一种双重身份使得地方政府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各地区对“新农村建设”的偏好不同
从公共产品的效率角度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种地方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来提供效率更高,因为地方公共产品的供应不只是与受益范围有关、而且与各地区居民的不同偏好有关,由于我国各地区社会发展水平不一致,各地方居民对地方公共产品的偏好是不同的,对同一公共产品的需求量也不一样,由中央政府统一提供公共产品是不可靠的,会造成各地区的福利损失。也就是说由中央政府统一提供公共产品造成的福利损失大小与不同地区居民需求差异及价格弹性有关。
三、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一)优化地方政府制度安排的导向功能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种制度变迁,这种制度变迁往往开始于非正式制度,地方政府要注重在农村组织内部创造一种能够激励新思维产生的文化环境和制度安排,使得非正式制度的变迁最终导致有利于正式制度的变迁,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途径是政府提供有利于城乡一体化新制度安排。
(二)强化地方政府对基础农业的投资功能
正确处理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发挥政府财政投入的主导和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应发挥市场的基础性配置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实现新农村建设中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是地方政府在建设新农村中发挥主导作用。
(三)建立地方政府财政投资的监督机制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财政投资的指向是城市,是第二、三产业,虽然改革开放近30多年来,农村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但是财政对农村的投入产出效率还是比较低的,财政资金的投入产出还存在相当大的效率损失,在新农村建设开展之际,在公平与效率争锋之时,建立有效的地方政府財政投资监督制度是非常紧迫的。
(四)发挥地方政府典型示范的引导功能
地方政府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导作用除了体现在提供制度安排和进行有效投资外,还可以发挥典型示范的引导功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还必须培养新型农民,把新型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培养造就一大批既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又有专业技能,文明守法的新农民,展现新时期农民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