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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关于要求P2P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的公告》,引发诸多关注。公告称,部分网贷机构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上述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作出不实宣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