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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互联网金融和能源互联网天然具有融合优势,双方在各自领域的创新互为影响。结合能源市场的现状、发展方向和互联网金融创新趋势,主要分析了能源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概念特征,结合国内能源市场改革和发展方向以及与互联网金融融合的可行性分析,重点研究了互联网金融在能源领域内的产品开发、产品实施推广、渠道管理以及风险控制策略等问题,探讨了互联网金融创新与能源互联网融合发展策略。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能源互联网;融合发展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25000903
能源与金融作为当今社会经济运行的两大核心领域,二者长期以来关联密切。现在处于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同时还在工作总体部署中指出要推动能源改革,实现能源革命。在能源领域巨变的影响下,未来能源改革发展必将与互联网经济深入结合,因此出现了“能源互联网”这个新业态。在能源互联网背景下,能源市场建设和能源消费将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变革形成密切联系,相辅相成。互联网时代,能源与金融在互联网时代的相互融合发展将会形成更多新的金融业态,促进双方互联互通的一体化发展,从而推动扩大能源资源开发投资、建立新型能源交易市场、完善能源价格及交易机制以及促进能源市场风险管理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如何利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来支持能源互联网建设,推动能源市场创新发展,也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思考解决的问题。
1 能源互联网与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与特征
能源互联网是以电力发电主体、电网输配电系统为核心,整合多类型能源主体的电能运送、传输、消费交易的有形和无形网络。能源互联网实现对电能资源横向互补,纵向“电源—电网—电荷—储能”协调和能量流与信息流双向流动、信息共享的新型能源体系。能源互联网利用互联网信息时代优势,能够实现对传统电力系统模式的颠覆,改变以前以生产顺应需求的能源供给模式。能源互联网使能源市场各个参与主体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同时还是交易者。在此背景下,未来能源市场将会呈现分布化、分散化和市场化三大新特征。随着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光伏发电占比越来越大,传统的火电、核电等集中式发电模式占比越来越小,接近用户侧的分布式发电模式规模越来越大,能源消费呈现分布化的特点。随着能源分布式利用方式越来越多,每个能源市场参与主体既是能源消费者,也是能源生产者,同时还是能源交易者。大众对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将会有更大的自主权,多余电能可以进入交易市场交易,这即是分散化。而分布化和分散化将导致能源交易市场化。在能源交易市场上,参与主体越来越多,不再由主要卖家或买家来操控能源价格和市场。能源互联网解决了此前能源供需信息静态传递模式带来的资源浪费、局部短缺、依赖化石能源等问题,同时充分容纳接入各种新能源,实现能源的流通和共享,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利用能源、节能减排的目的。
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业务在互联网时代利用互联网信息流、互联网渠道以及大众互联网行为模式进行的创新,是充分借助互联网资源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交易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其特征是金融资源可获得性强、交易信息相对对称、资源配置去中介化。互联网金融以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为基础,挖掘客户信息并管理信用风险。在金融交易方面,互联网金融以点对点直接交易为基础进行金融资源配置。资金和金融产品的供需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并自动匹配,交易环境透明,交易信息对称。互联网金融通过互联网实现以第三方支付为基础的快速资金转移,第三方支付机构在金融交易市场的作用日益突出,使得金融资源在配置上直接实现资金和客户对接,去中介化特征明显。
2 传统金融在面对能源互联网创新方面存在的问题
(1)传统金融手段缺乏支持能源互联网创新主动性,能源金融产品单一。传统金融机构的运营机制和风险控制主要是针对投资巨大、现金流充足和抵押品丰富的大型发、供电企业设置,在面向新型的初创时期的能源企业时,由于缺乏抵质押物、技术和市场风险不可测、成长性难以把握等一系列信息不对称问题,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手段上缺乏动力,不能有效应对能源市场变化。另外目前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能源金融业务品种比较单一,主要以能源信贷业务为主,而在能源金融产品方面创新不足。表现在能源期货交易和能源产品资金国际结算业务不够深入,服务国际能源市场的利率结构性产品及汇率风险对冲产品缺乏,使得能源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
(2)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滞后影响能源互联网发展。随着我国新一轮电改重构电力产业链上的发电、电网、售电和用电利益格局,能源改革的巨变推动能源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新兴企业需要融资渠道的多元化,而目前我国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对处于初创成长期企业覆盖面有限,新三板市场虽然在挂牌和审核程序上降低了门槛,但发展速度与需求相比还是远远不足。由于资本体系不健全和金融创新滞后,大量民间资本缺乏进入能源市场的途径。而我国民间风险资本活跃,尤其是以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为代表的资本规模很大,急于寻找增值出路。这些资金对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相对垄断的能源行业兴趣很大,如果能合理引导其进入能源行业,必定可以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
(3)能源互联网创新的融资风险难题难以破解。能源互联网创新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专业性强、市场变化快、技术创新迭代难以估计等特点,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新型能源企业如光伏发电企业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不仅有光伏发电技术风险、资本密集型经营风险,还有售电补贴价格变动带来的政策风险。在当前我国金融体系创新能力较弱,征信体系不健全,金融开放水平较低,商业银行主体缺乏应对能源改革风险的实践经验。
3 能源互联网与互联网金融融合的可行性分析 长期以来,能源发展离不开金融资源支持,能源互联网更要有足够的资金流和金融杠杆来打造一个全新生态系统。这个生态系统能提供最好的金融解决方案,实现能源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不断优化聚合、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互联网金融具有天然的优势,能够充分结合能源互联网变革,提供最佳的金融解决方案。
3.1 二者关联性强
能源发展投资规模巨大,能源企业一直是金融行业的主要服务对象,能源产业也是金融业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能源发展离不开金融业支持,金融业支持能源发展,同时获取了巨额利润,并在这个过程中有效防范风险,实现能源金融发展的目标。在二者长期互动发展的过程中,能源产业不断创新发展,同时促进了金融业的创新与合作,也产生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能源领域发展需求离不开金融业大量资金支持,金融业对能源产业发展支持力度、金融服务方式、金融产品乃至整个金融市场面向能源产业创新等诸多问题,并最终促进两大产业的协调发展。
3.2 能源投资的实施需要金融创新支持
据统计,到2020年中国能源投资将达到10万亿元人民币,其中能源互联网的市场规模将超过5.5万亿元。目前,国内能源企业融资主要依赖银行贷款,由于资本市场体系问题,其融资功能在支持能源发展方面作用有限,金融创新替代信贷的空间很大。在能源改革发展加快、能源开发建设投资多元化的形势下,单一银行融资已经很难满足能源产业发展对资本的需求。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创新优势,开发与资本市场对接的融资产品,结合能源企业和能源产品资金支付特点拓宽结算渠道,支持能源企业走出去的国际化发展趋势,研究利率及汇率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金融产品,满足能源产业多元化融资需求,提升自身盈利空间。
3.3 互联网金融相比传统金融具有显著优势
互联网金融在三个方面相比传统金融具有显著优势。首先互联网金融创建了金融业务运营的新载体和新模式,改变了传统金融的运行模式;其次互联网金融体现了商业买卖卖、产品消费与投融资的紧密结合,使传统金融的进入门槛降低;最后是互联网金融具有超级吸金力、超大规模和信息对称的效益,为传统金融的影响所不具备。这三个方面与能源互联网实现能源市场新业态的开放性、融合性以及规模效益和信息对称方面具有共同特点。
4 互联网金融推动能源互联网发展的策略分析
4.1 产品开发策略
(1)众筹。众筹模式即大众筹资,是指以资金回报为目的的由项目发起人通过网络平台向公众转让部分股权募集项目资金,投资人通过获得股权投资收益分红得到回报。通过众筹方式建设电站主要是股权众筹方式,无还款压力并可降低融资成本,绕过贷款繁琐冗长的审批程序和风险管理,并可为投资人提供高于银行利率的预期收益。2015年2月19日,招商新能源通过网信金融众筹网,将其子公司联合光伏在深圳前海新区建设1兆瓦光伏电站项目通过众筹方式融资1000万元,这是首次能源众筹模式尝试。
(2)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是指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为银行和消费者之间资金交易承担便利支付和信用中介等服务。随着以网购为代表的线上经济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爆发,我国产生了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并出现爆发式增长。2014年,第三方支付行业交易规模达23.3万亿元,同比增长36%。能源市场特别是售电侧放开以后,电费收支将在更多企业和个人间结算,电费资金结算的频次、效率、机制将发生较大变化,而第三方支付的方便、快捷天然具有结算优势。在移动支付方面,居民电费上缴已经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方式开展。在电费资金清算与结算层面上的互联网金融化创新还在探索,未来与售电模式相适应的互联网资金支付结算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3)P2P网贷。P2P信贷源于互联网通信模式中的P2P模式,也称对等连接。众多闲散资金通过P2P网贷平台,流入急需资金的个人或小公司项目中去,资金得到合适的配置使用,产生效益。P2P信贷本质是民间小额借贷,在互联网与其结合后产生了规模经济效应,提高了借贷双方的资金对接效率,弥补了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在新时代下得到有力发展。P2P网贷应用于能源互联网方面,特别适合于个人能源投资者。比如建设一个屋顶光伏电站,个人需要投资5-10万元,如果急需资金就可以通过P2P网贷平台快速得到贷款,建设投资完成后即可得到收益用于还款。
(4)O2O模式。O2O,即On-line to Offline,原意是指商业环节从互联网向线下发展,随着O2O模式迅速发展,O2O的概念引申为线上向线下延伸,也可以是线下向线上拓展,只要产业链中涉及线上线下就能统称为O2O。商业银行可以依托能源互联网产业链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金融生态服务体系。比如建立分布式能源(天然气、风能、光伏电站)投融资平台,打通投资者、建设者、受益者三方交易渠道,在线上发布项目需求,线下开展融资建设,线上分配投资收益回报。
4.2 产品实施策略
随着全国统一的能源交易市场建立,能源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化,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实施可以依托能源交易市场,共享交易主体和交易数据,根据能源交易市场行情及时调整金融产品的价格、交易方式和结算模式。同时,能源互联网的创新也会深刻影响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创新。在能源互联网的影响下,能源服务商、能源生产商和终端消费模式都会出现巨大改变,新的能源商业模式必将对金融产品创新提出新的需求。互联网金融产品实施要结合能源商业模式的改变迅速做出灵活应对策略。
4.3 渠道管理策略
互联网金融为金融市场增添了新的发展动力,实现了现有的金融产品与新互联网销售渠道、新金融获取渠道的结合。传统金融企业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积极布局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通过整合资金管理、资金结算与支付、私人理财、股权融资等金融业务,为客户提供整体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互联网金融企业也要依托自己的平台、资源、人才团队等优势,对传统金融产品进行互联网化改造,最终是实现产品价值重构,与互联网技术发展更加密切地结合,迎合互联网时代客户的需求,最终达到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目的。 4.4 金融风险控制策略
(1)流动性风险。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在流动性风险方面的性质一样,并且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用户数量规模大、交易渠道畅通便捷、产品模式易于复制等原因,互联网金融企业出现挤兑风险更大于传统金融企业。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流动性风险防范,可以采取传统金融方式,通过建立行业准备金、资本充足率、应急保障基金,引入保险基金制度,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做好资金监控和资金管理。
(2)运营风险。互联网金融产品作为创新产品,其时效性、趋同性和复制性强,产品更新快特别需要市场推广。目前主要推广手段是价格补贴、优惠活动、精准营销等。产品推广、人员成本、运营平台搭建维护以及项目管理等运营方面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提出挑战。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防范运营风险的主要手段是持续投入、引入金融专业人才和加大技术开发维护。
(3)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由于担保抵押不完善和信用评评级标准缺乏,更容易发生信用风险。在信用风险防范上,要充分利用网络交易行为、历史信用记录和社交网络账号等多信息渠道,借助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资信评价体系,并尽快建立与央行征信系统对接的机制,明确信用评价标准体系。
(4)技术风险。伴随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安全与技术风险十分突出。传统金融业务由于风险控制完善和物理隔离,计算机技术风险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只会影响部分业务稳定,带来较小损失。互联网金融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计算机技术风险可能导致整个金融系统出现系统性风险,严重的可能导致整个体系崩溃。互联网金融产生的海量金融数据可能被泄密、利用,其后果直接影响金融市场稳定,进而使国家金融经济体系和国家安全受到损害。技术风险的防范主要还是要从技术进步和提升做起,同时国家要建立互联网金融系统信息安全维护体系,督促企业做好信息安全建设和运维管理,加大信息技术投入,采取自主可控的产品和技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5)监管风险。互联网金融是监管“特区”,其创新发展的速度超过了监管监督的范围。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要重点放在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市场准入审核、业务范围及业务发展方向指导,以及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制止,更多地从保护消费者角度出发,采取具体行为监管、业务功能指导的方式,明确违法违规行为,为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化发展提供积极支持,营造竞争合作氛围,为金融市场多元参与者的出现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曾鸣.能源互联网与售电市场放开[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5,(7).
[2]徐义峰.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及趋势[J].中国商贸,2014,(15).
[3]刘志洋,汤珂.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本质与风险管理[J].探索与争鸣,2014,(11).
[4]赵楠.国内互联网金融时代的产品服务创新[J].现代商贸工业,2014,(15).
[5]王崇起,王爱东.能源金融发展现状与对策[J].现代金融,2011,(2).
[6]李兆清.从能源互联到金融互联[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5,(5).
互联网金融和能源互联网天然具有融合优势,双方在各自领域的创新互为影响。结合能源市场的现状、发展方向和互联网金融创新趋势,主要分析了能源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概念特征,结合国内能源市场改革和发展方向以及与互联网金融融合的可行性分析,重点研究了互联网金融在能源领域内的产品开发、产品实施推广、渠道管理以及风险控制策略等问题,探讨了互联网金融创新与能源互联网融合发展策略。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能源互联网;融合发展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25000903
能源与金融作为当今社会经济运行的两大核心领域,二者长期以来关联密切。现在处于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同时还在工作总体部署中指出要推动能源改革,实现能源革命。在能源领域巨变的影响下,未来能源改革发展必将与互联网经济深入结合,因此出现了“能源互联网”这个新业态。在能源互联网背景下,能源市场建设和能源消费将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变革形成密切联系,相辅相成。互联网时代,能源与金融在互联网时代的相互融合发展将会形成更多新的金融业态,促进双方互联互通的一体化发展,从而推动扩大能源资源开发投资、建立新型能源交易市场、完善能源价格及交易机制以及促进能源市场风险管理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如何利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来支持能源互联网建设,推动能源市场创新发展,也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思考解决的问题。
1 能源互联网与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与特征
能源互联网是以电力发电主体、电网输配电系统为核心,整合多类型能源主体的电能运送、传输、消费交易的有形和无形网络。能源互联网实现对电能资源横向互补,纵向“电源—电网—电荷—储能”协调和能量流与信息流双向流动、信息共享的新型能源体系。能源互联网利用互联网信息时代优势,能够实现对传统电力系统模式的颠覆,改变以前以生产顺应需求的能源供给模式。能源互联网使能源市场各个参与主体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同时还是交易者。在此背景下,未来能源市场将会呈现分布化、分散化和市场化三大新特征。随着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光伏发电占比越来越大,传统的火电、核电等集中式发电模式占比越来越小,接近用户侧的分布式发电模式规模越来越大,能源消费呈现分布化的特点。随着能源分布式利用方式越来越多,每个能源市场参与主体既是能源消费者,也是能源生产者,同时还是能源交易者。大众对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将会有更大的自主权,多余电能可以进入交易市场交易,这即是分散化。而分布化和分散化将导致能源交易市场化。在能源交易市场上,参与主体越来越多,不再由主要卖家或买家来操控能源价格和市场。能源互联网解决了此前能源供需信息静态传递模式带来的资源浪费、局部短缺、依赖化石能源等问题,同时充分容纳接入各种新能源,实现能源的流通和共享,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利用能源、节能减排的目的。
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业务在互联网时代利用互联网信息流、互联网渠道以及大众互联网行为模式进行的创新,是充分借助互联网资源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交易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其特征是金融资源可获得性强、交易信息相对对称、资源配置去中介化。互联网金融以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为基础,挖掘客户信息并管理信用风险。在金融交易方面,互联网金融以点对点直接交易为基础进行金融资源配置。资金和金融产品的供需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并自动匹配,交易环境透明,交易信息对称。互联网金融通过互联网实现以第三方支付为基础的快速资金转移,第三方支付机构在金融交易市场的作用日益突出,使得金融资源在配置上直接实现资金和客户对接,去中介化特征明显。
2 传统金融在面对能源互联网创新方面存在的问题
(1)传统金融手段缺乏支持能源互联网创新主动性,能源金融产品单一。传统金融机构的运营机制和风险控制主要是针对投资巨大、现金流充足和抵押品丰富的大型发、供电企业设置,在面向新型的初创时期的能源企业时,由于缺乏抵质押物、技术和市场风险不可测、成长性难以把握等一系列信息不对称问题,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手段上缺乏动力,不能有效应对能源市场变化。另外目前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能源金融业务品种比较单一,主要以能源信贷业务为主,而在能源金融产品方面创新不足。表现在能源期货交易和能源产品资金国际结算业务不够深入,服务国际能源市场的利率结构性产品及汇率风险对冲产品缺乏,使得能源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
(2)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滞后影响能源互联网发展。随着我国新一轮电改重构电力产业链上的发电、电网、售电和用电利益格局,能源改革的巨变推动能源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新兴企业需要融资渠道的多元化,而目前我国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对处于初创成长期企业覆盖面有限,新三板市场虽然在挂牌和审核程序上降低了门槛,但发展速度与需求相比还是远远不足。由于资本体系不健全和金融创新滞后,大量民间资本缺乏进入能源市场的途径。而我国民间风险资本活跃,尤其是以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为代表的资本规模很大,急于寻找增值出路。这些资金对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相对垄断的能源行业兴趣很大,如果能合理引导其进入能源行业,必定可以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
(3)能源互联网创新的融资风险难题难以破解。能源互联网创新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专业性强、市场变化快、技术创新迭代难以估计等特点,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新型能源企业如光伏发电企业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不仅有光伏发电技术风险、资本密集型经营风险,还有售电补贴价格变动带来的政策风险。在当前我国金融体系创新能力较弱,征信体系不健全,金融开放水平较低,商业银行主体缺乏应对能源改革风险的实践经验。
3 能源互联网与互联网金融融合的可行性分析 长期以来,能源发展离不开金融资源支持,能源互联网更要有足够的资金流和金融杠杆来打造一个全新生态系统。这个生态系统能提供最好的金融解决方案,实现能源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不断优化聚合、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互联网金融具有天然的优势,能够充分结合能源互联网变革,提供最佳的金融解决方案。
3.1 二者关联性强
能源发展投资规模巨大,能源企业一直是金融行业的主要服务对象,能源产业也是金融业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能源发展离不开金融业支持,金融业支持能源发展,同时获取了巨额利润,并在这个过程中有效防范风险,实现能源金融发展的目标。在二者长期互动发展的过程中,能源产业不断创新发展,同时促进了金融业的创新与合作,也产生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能源领域发展需求离不开金融业大量资金支持,金融业对能源产业发展支持力度、金融服务方式、金融产品乃至整个金融市场面向能源产业创新等诸多问题,并最终促进两大产业的协调发展。
3.2 能源投资的实施需要金融创新支持
据统计,到2020年中国能源投资将达到10万亿元人民币,其中能源互联网的市场规模将超过5.5万亿元。目前,国内能源企业融资主要依赖银行贷款,由于资本市场体系问题,其融资功能在支持能源发展方面作用有限,金融创新替代信贷的空间很大。在能源改革发展加快、能源开发建设投资多元化的形势下,单一银行融资已经很难满足能源产业发展对资本的需求。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创新优势,开发与资本市场对接的融资产品,结合能源企业和能源产品资金支付特点拓宽结算渠道,支持能源企业走出去的国际化发展趋势,研究利率及汇率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金融产品,满足能源产业多元化融资需求,提升自身盈利空间。
3.3 互联网金融相比传统金融具有显著优势
互联网金融在三个方面相比传统金融具有显著优势。首先互联网金融创建了金融业务运营的新载体和新模式,改变了传统金融的运行模式;其次互联网金融体现了商业买卖卖、产品消费与投融资的紧密结合,使传统金融的进入门槛降低;最后是互联网金融具有超级吸金力、超大规模和信息对称的效益,为传统金融的影响所不具备。这三个方面与能源互联网实现能源市场新业态的开放性、融合性以及规模效益和信息对称方面具有共同特点。
4 互联网金融推动能源互联网发展的策略分析
4.1 产品开发策略
(1)众筹。众筹模式即大众筹资,是指以资金回报为目的的由项目发起人通过网络平台向公众转让部分股权募集项目资金,投资人通过获得股权投资收益分红得到回报。通过众筹方式建设电站主要是股权众筹方式,无还款压力并可降低融资成本,绕过贷款繁琐冗长的审批程序和风险管理,并可为投资人提供高于银行利率的预期收益。2015年2月19日,招商新能源通过网信金融众筹网,将其子公司联合光伏在深圳前海新区建设1兆瓦光伏电站项目通过众筹方式融资1000万元,这是首次能源众筹模式尝试。
(2)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是指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为银行和消费者之间资金交易承担便利支付和信用中介等服务。随着以网购为代表的线上经济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爆发,我国产生了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并出现爆发式增长。2014年,第三方支付行业交易规模达23.3万亿元,同比增长36%。能源市场特别是售电侧放开以后,电费收支将在更多企业和个人间结算,电费资金结算的频次、效率、机制将发生较大变化,而第三方支付的方便、快捷天然具有结算优势。在移动支付方面,居民电费上缴已经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方式开展。在电费资金清算与结算层面上的互联网金融化创新还在探索,未来与售电模式相适应的互联网资金支付结算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3)P2P网贷。P2P信贷源于互联网通信模式中的P2P模式,也称对等连接。众多闲散资金通过P2P网贷平台,流入急需资金的个人或小公司项目中去,资金得到合适的配置使用,产生效益。P2P信贷本质是民间小额借贷,在互联网与其结合后产生了规模经济效应,提高了借贷双方的资金对接效率,弥补了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在新时代下得到有力发展。P2P网贷应用于能源互联网方面,特别适合于个人能源投资者。比如建设一个屋顶光伏电站,个人需要投资5-10万元,如果急需资金就可以通过P2P网贷平台快速得到贷款,建设投资完成后即可得到收益用于还款。
(4)O2O模式。O2O,即On-line to Offline,原意是指商业环节从互联网向线下发展,随着O2O模式迅速发展,O2O的概念引申为线上向线下延伸,也可以是线下向线上拓展,只要产业链中涉及线上线下就能统称为O2O。商业银行可以依托能源互联网产业链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金融生态服务体系。比如建立分布式能源(天然气、风能、光伏电站)投融资平台,打通投资者、建设者、受益者三方交易渠道,在线上发布项目需求,线下开展融资建设,线上分配投资收益回报。
4.2 产品实施策略
随着全国统一的能源交易市场建立,能源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化,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实施可以依托能源交易市场,共享交易主体和交易数据,根据能源交易市场行情及时调整金融产品的价格、交易方式和结算模式。同时,能源互联网的创新也会深刻影响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创新。在能源互联网的影响下,能源服务商、能源生产商和终端消费模式都会出现巨大改变,新的能源商业模式必将对金融产品创新提出新的需求。互联网金融产品实施要结合能源商业模式的改变迅速做出灵活应对策略。
4.3 渠道管理策略
互联网金融为金融市场增添了新的发展动力,实现了现有的金融产品与新互联网销售渠道、新金融获取渠道的结合。传统金融企业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积极布局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通过整合资金管理、资金结算与支付、私人理财、股权融资等金融业务,为客户提供整体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互联网金融企业也要依托自己的平台、资源、人才团队等优势,对传统金融产品进行互联网化改造,最终是实现产品价值重构,与互联网技术发展更加密切地结合,迎合互联网时代客户的需求,最终达到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目的。 4.4 金融风险控制策略
(1)流动性风险。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在流动性风险方面的性质一样,并且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用户数量规模大、交易渠道畅通便捷、产品模式易于复制等原因,互联网金融企业出现挤兑风险更大于传统金融企业。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流动性风险防范,可以采取传统金融方式,通过建立行业准备金、资本充足率、应急保障基金,引入保险基金制度,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做好资金监控和资金管理。
(2)运营风险。互联网金融产品作为创新产品,其时效性、趋同性和复制性强,产品更新快特别需要市场推广。目前主要推广手段是价格补贴、优惠活动、精准营销等。产品推广、人员成本、运营平台搭建维护以及项目管理等运营方面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提出挑战。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防范运营风险的主要手段是持续投入、引入金融专业人才和加大技术开发维护。
(3)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由于担保抵押不完善和信用评评级标准缺乏,更容易发生信用风险。在信用风险防范上,要充分利用网络交易行为、历史信用记录和社交网络账号等多信息渠道,借助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资信评价体系,并尽快建立与央行征信系统对接的机制,明确信用评价标准体系。
(4)技术风险。伴随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安全与技术风险十分突出。传统金融业务由于风险控制完善和物理隔离,计算机技术风险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只会影响部分业务稳定,带来较小损失。互联网金融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计算机技术风险可能导致整个金融系统出现系统性风险,严重的可能导致整个体系崩溃。互联网金融产生的海量金融数据可能被泄密、利用,其后果直接影响金融市场稳定,进而使国家金融经济体系和国家安全受到损害。技术风险的防范主要还是要从技术进步和提升做起,同时国家要建立互联网金融系统信息安全维护体系,督促企业做好信息安全建设和运维管理,加大信息技术投入,采取自主可控的产品和技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5)监管风险。互联网金融是监管“特区”,其创新发展的速度超过了监管监督的范围。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要重点放在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市场准入审核、业务范围及业务发展方向指导,以及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制止,更多地从保护消费者角度出发,采取具体行为监管、业务功能指导的方式,明确违法违规行为,为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化发展提供积极支持,营造竞争合作氛围,为金融市场多元参与者的出现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曾鸣.能源互联网与售电市场放开[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5,(7).
[2]徐义峰.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及趋势[J].中国商贸,2014,(15).
[3]刘志洋,汤珂.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本质与风险管理[J].探索与争鸣,2014,(11).
[4]赵楠.国内互联网金融时代的产品服务创新[J].现代商贸工业,2014,(15).
[5]王崇起,王爱东.能源金融发展现状与对策[J].现代金融,2011,(2).
[6]李兆清.从能源互联到金融互联[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