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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是民间民众的风俗生活文化的統称,是在普通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相对稳定性的集体文化形式,包括日常生活民俗、生产劳动民俗、社会组织民俗、岁时节日民俗等。民俗文化是乡村文化的重要内容,对乡风文明塑造和美丽乡村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背景下对溧水区民俗文化的历史变迁、发展现状及困境进行调研分析具有必要性,这不仅可以从理论上深化对民俗文化现代转化的理解,而且从实践上可以为溧水区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溧水区委党校民俗文化研究课题组走访了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并在洪蓝镇、白马镇随机抽取了部分村庄进行深入的入户调查和访谈。调研表明溧水区具有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这些文化资源对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促进意义,同时民俗文化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应进一步将民俗文化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
1、溧水区民俗文化的历史资源与当下发展现状
1.1溧水区民俗内容丰富,“客民”风俗元素突出。溧水地处南北交通之要道,自县志记载以来,已有1400多年历史。历史上屡次被战火波及,当地居民数量锐减,移民蜂拥而来。东晋南渡、宋时南迁,北方移民都曾大量迁徙溧水。清太平天国运动中,溧水人口锐减,同治、光绪、宣统年间,河南、湖北、湖南及安徽等地流民大批迁入溧水,称之为“客民”。因此,境内民俗文化兼收并蓄,融入许多“客民”风俗元素。尤其是民间歌舞曲艺,与原籍有着千丝万缕般关联。解放初期,南北相互交融的民俗文化仍然是境内农村生活的一部分。在传统文化中,有体现北方移民特色的打社火、跳当当、划旱船等,也有体现本土文化特色的舞龙、舞狮、跳马灯之类。经与外来“客民”文化的融合,溧水的民俗文化逐渐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现有溧水民俗文化主要包括民间舞蹈艺术、民间戏曲、民间工艺、民间习俗等。民间舞蹈大都起源于明清时期,一般于除夕前至来年元宵节期间进行表演。主要的形式有龙灯、马灯、舞狮、舞龙、打社火、跳当当、踩高跷等。其中,尤以和凤镇的骆山大龙、石湫镇的舞龙、跑马灯,洪蓝青峰村的板龙、洪蓝三里亭的芮家塘的滚龙等为主要代表。民间戏曲种类繁多,剧目丰富。1986年,溧水文化馆组织搜集整理到县内民间戏曲资料15万余字,戏曲文物照片10余幅,戏曲木刻2件,花鼓戏口传手抄剧本8个,1988年,整理编撰成3万余字的《溧水县戏曲资料汇编》。主要戏曲种类有花鼓戏、黄梅调、乐舒班、客家民歌、道情、送春等。民间工艺主要有分布于和凤、东屏等镇的绣花鞋、老虎鞋、糕板、木雕、剪纸、铁画等。民间习俗主要有庙会、祭祀等。洪蓝镇蒲塘桥庙会就是一个历史传承的见证,也是溧水具有典型意义的大型的民俗活动,至今已有将近550年的历史。一般于每年的农历三月二十五至二十七这三天时间进行。活动地点主要在蒲塘老街祠山大帝庙到万年台,此时正是农村一年中春耕春种开始之际。主要有踩高跷、挑花篮和抛叉等表演内容,还有民俗大戏可供观赏。
1.2溧水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良好成效。为了进一步保留和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2004年起,江苏开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梳理、申报和保护工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过程中,溧水区积极行动起来成功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项,分别是骆山大龙、跳当当、打社火,其中骆山大龙属江苏省首批保护项目;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3个,区级达到26个。溧水区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全区镇街先后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白马镇曾在2009年6月底,全镇上下形成共识,发挥优势、快速推进,卓有成效地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顺利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任务,该镇当年有48个项目列入县级保护名录,占全区保护名录总数的13%。溧水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积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发展紧密结合。溧水乡村旅游资源发达,本土民俗资源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文化支撑作用,例如蒲塘桥祠山庙会属南京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现已经成为当地乡村旅游的重要性元素。二是积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的发展结合起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民俗文化精华的结晶,如何呈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的活力是一个亟待创新的课题,当前南京市正在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溧水区积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紧密结合,打造出具有地域特征和本土特色的文化品牌。可以说,溧水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民俗文化的发展具有较大的活力和潜力。
1.3村民对举办民俗文化的期待和需求较高。近年来,溧水区经济社会发展迅猛,物质生活的逐步丰富带来了村民对文化建设的强烈需求,民俗文化根植于地域经济文化的土壤之中,特点是喜闻乐见且具有乡土特征,村民可以有效地参与其中并引起共鸣。调研组在村庄的调查显示,村民从主观上愿意保护已有的民俗文化,对政府及村委会复兴民俗文化的期待比较高。农民认为村庄传统民俗活动丰富和比较丰富的只占到25%,多数认为一般甚至是较差。可以看出,村民对传统民俗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现状并不满意;68%的受访村民认为政府部门的支持和组织最重要,54%的受访村民认为村委会在民俗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也很重要,65%的群众认为民间戏曲、民间工艺应该大力发展,其中90%的老年人对民俗文化的举办满怀期待,兴趣最高。在洪蓝镇青峰村调查中发现,村民对于中断了十几年的春节舞龙传统抱有较高的参与热情,但限于资金和人力的问题迟迟难以复兴,89%的村民期望政府和村庄能在复兴舞龙活动中发挥推动作用。在陈卞村调查时发现,群众花大力气修建的公共文化设施是村庄的大戏台,主要用于家族的公共祭祀活动或与祭祀相关的民俗演出活动,还可以用于地方戏曲的年终岁末演出。建设大戏台是全村的大事,各家各户积极出资出劳,可以看出地方民俗文化活动尤其是与家族公共活动有关的民俗文化依然具有较大的需求空间。另外,村民对民间文化团体的需求也较大,目前溧水全区有50多支群众业余文化团队,总人数约为200人,主要有戏曲、舞蹈、唱歌、锣鼓等门类。这些民间文化团体一方面努力恢复排练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民俗,另一方面也进行商业性演出,主要为部分公司、企业开业、庙会、祭祀助兴,或是为村民婚丧嫁娶服务。74%的受访村民表示会在婚丧嫁娶活动中邀请民间文化班子来服务,一些村组也会邀请民间文化班子在年终时到村组大舞台进行演出。92%的受访村民表示民间文化班子来演出时会去现场观看。这些都反映出乡村的民俗文化具有传承的市场需求。 2、溧水区民俗文化发展面临的困境
2.1民俗文化发展环境逐步缺失。2013年溧水撤县设区之后,大力推进城镇化和融入主城的进程,进行了大范围的村庄拆迁,村民“洗脚上楼”搬迁到城市住宅小区,导致村庄固有关系的割裂,过去的熟人社会模式逐渐转变为陌生人社会,乡村民俗文化基础被破坏。生产劳动民俗、社会组织民俗及岁时节日民俗都在逐步萎缩。当前溧水区的民俗文化与全国大部分地区类似,面临着多个方面的缺失:其一是缺传人。一些传统的民俗文化活动传承人才缺失,很多年轻人缺乏对民俗文化活动的兴趣,不愿意进行学习和传承,而一些当前从事民俗文化活动的艺人却已经年龄偏大,民俗文化活动的梯队链条已经出现较多的危机,例如青峰村的舞龙活动只有老年人在组织,一些程序、规矩年轻人完全不掌握,而且也不愿意从事其中;其二是缺参与。当前溧水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一些优秀民俗活动形式失去了人力基础,一些需要较多参与的民俗文化活动根本组织不起来,甚至一些舞龙或马灯活动要花钱雇人来参演;其三是缺观众。尽管一些地区性的民俗文化活动依然有较多的观众,但在当前信息网络时代和传媒的发展中,民众的文化艺术享受已经多元化,一些民俗文化难以有较多展示的机会,人们无法充分理解和享受到其文化底蕴,难以对其理解和感知,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2.2民俗文化发展基础不足。民俗文化的发展往往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但当前溧水区的村庄财力都较为有限,一些民俗文化活动耗资较多,难以通过村庄自身的投入予以解决,很多优秀的民俗文化活动只能停办。例如在青锋村调研时,村民纷纷反映认为舞龙民俗活动很受期待,但无奈资金有限很难办起来。其实当前民俗文化发展的物质基础不足体现的是村庄对民俗文化没有高度重视,当前溧水区增设了30万元的为民服务资金,主要投向了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用于文化建设尤其是民众期待的民俗文化建设的极少。除此之外,民俗文化发展需要良好的组织基础,但当前民俗文化的领头人或积极分子往往没有受到政府或村委的支持,自身难以发挥组织作用。
2.3民俗文化体制和文化形式创新不足。民俗文化的发展必须依赖于创新,没有创新文化发展就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当前溧水区的民俗文化发展也遭遇了創新的瓶颈。一方面是政府民俗文化发展体制中存在资金投入不足的现象,而且在民俗文化的开发过程中开发缺乏统一规划,难以形成民俗文化资源向文化产业资源的转化效应。同时一些民俗文化形式没有适应新的时代需求,固守于传统的形式而没有实现创新,不适应年轻人群体的需求,难以找到自身新的时代生长点,也难以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最终只能不断萎缩。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往往以“固守”为主,没有将其与农民的日常生活充分结合,从而将其放置在“博物馆”里进行观看,失去了创新的活力。
3、民俗文化传承对于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对优秀民俗文化的尊重与传承,是一种新的文化自觉,有利于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守护文化根脉,保存乡土味道与民俗风情,留住“乡韵”,记住“乡愁”,重振乡村精神。
3.1民俗文化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名片。优秀的民俗文化,是美丽乡村的生长点,也是建设美丽乡村的“软实力”。乡村的民俗民风、传说故事、传统技能等非物质的文化延续,都是与其它地域文化有区别的无价之宝。民俗文化突出乡村文化的本土性、内生性与多元性。文化是灵魂,美丽乡村建设如果缺少了文化的点缀,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当前,溧水在推进“十三五”打造南京新副城的过程中,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全域旅游,做好“都市田园+”文章,而民俗文化是其中的重点要素之一,民俗文化已经成为美丽乡村的精神内核之一。美丽乡村不仅需要外在美,更要有民俗文化的乡土精神内核,民俗文化作为美丽乡村内在美的名片是无法被取代的。
3.2民俗文化可以促进村庄发展。民俗文化保护传承有利于给予人们以“根”的归属感、有利于塑造美丽乡村建设之魂、提升乡村建设品位、发展乡村文化产业等。调查中发现,有着千年历史的“古村落”之称的溧水晶桥石山下村,经过谋划与实施,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条件及古朴的人文环境,以还乡再造为理念基础,以乡村度假为龙头带动,以文化创意为产业导向,以社区营造为策略手法,打造了一个文创主题的本土休憩村落,成为美丽乡村3.0版最浓墨重彩的一笔。石山下在不改变原有民居格局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保留了旧屋舍的材质及砌筑方式,修旧如旧,让石山下历史延续并赋予了新生命,市民和游客感受到千年古村落与时尚都市风情相融合之美,同时将原汁原味的民间社戏、香甜可口传统美食米糕制作、精致小巧的老虎鞋等民间风俗、手艺、工艺一一展示,为民俗文化传承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提供了正面示范典型。总之,可以说民俗文化建设有利于村庄文化产业的打造,有利于提升村民的文化福利,营造良好的生态空间和和谐的人文环境。
3.3民俗文化有利于增强共同体意识。民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可以增强村民的参与感,有利于凝聚村民、团结村民。民俗文化活动作为载体可以推动农民全方位参与到村庄的公共文化活动之中,不仅有利于塑造“我们”的意识,而且可以形成村民的集体行动力,从而为“美丽乡村”建设奠定组织基础。例如溧水的民俗文化中尤其是舞龙、跳马灯等集体协作的民俗活动需要有众多村民的参与,骆山大龙整个舞龙队伍就需要近500人参与,洪蓝青锋村的舞龙规模虽然小一些,也需要200多人参与。村民的团体协作、共同参与使参与其中的村民都以此为荣,也很有成就感,体现了民俗文化的感召力量。民俗文化活动具有稳定性、反复性,亲戚、朋友、邻里、村民等不同范围的参与有利于家庭、家族、邻里、村际关系的和谐,有利于美丽乡村、和谐乡村的建设。
3.4、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溧水民俗文化传承与发展路径
在当今建设美丽乡村的实践中,应当充分考虑乡土文化的继承、保护和合理适度开发的问题,要依据生态的原则、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从民俗文化规划、民俗文化变迁、民俗文化人才、民俗文化产业、民俗文化资金投入、农民思想意识等方面对现存问题加以思考,以推动溧水民俗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发展。
在此背景下对溧水区民俗文化的历史变迁、发展现状及困境进行调研分析具有必要性,这不仅可以从理论上深化对民俗文化现代转化的理解,而且从实践上可以为溧水区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溧水区委党校民俗文化研究课题组走访了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并在洪蓝镇、白马镇随机抽取了部分村庄进行深入的入户调查和访谈。调研表明溧水区具有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这些文化资源对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促进意义,同时民俗文化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应进一步将民俗文化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
1、溧水区民俗文化的历史资源与当下发展现状
1.1溧水区民俗内容丰富,“客民”风俗元素突出。溧水地处南北交通之要道,自县志记载以来,已有1400多年历史。历史上屡次被战火波及,当地居民数量锐减,移民蜂拥而来。东晋南渡、宋时南迁,北方移民都曾大量迁徙溧水。清太平天国运动中,溧水人口锐减,同治、光绪、宣统年间,河南、湖北、湖南及安徽等地流民大批迁入溧水,称之为“客民”。因此,境内民俗文化兼收并蓄,融入许多“客民”风俗元素。尤其是民间歌舞曲艺,与原籍有着千丝万缕般关联。解放初期,南北相互交融的民俗文化仍然是境内农村生活的一部分。在传统文化中,有体现北方移民特色的打社火、跳当当、划旱船等,也有体现本土文化特色的舞龙、舞狮、跳马灯之类。经与外来“客民”文化的融合,溧水的民俗文化逐渐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现有溧水民俗文化主要包括民间舞蹈艺术、民间戏曲、民间工艺、民间习俗等。民间舞蹈大都起源于明清时期,一般于除夕前至来年元宵节期间进行表演。主要的形式有龙灯、马灯、舞狮、舞龙、打社火、跳当当、踩高跷等。其中,尤以和凤镇的骆山大龙、石湫镇的舞龙、跑马灯,洪蓝青峰村的板龙、洪蓝三里亭的芮家塘的滚龙等为主要代表。民间戏曲种类繁多,剧目丰富。1986年,溧水文化馆组织搜集整理到县内民间戏曲资料15万余字,戏曲文物照片10余幅,戏曲木刻2件,花鼓戏口传手抄剧本8个,1988年,整理编撰成3万余字的《溧水县戏曲资料汇编》。主要戏曲种类有花鼓戏、黄梅调、乐舒班、客家民歌、道情、送春等。民间工艺主要有分布于和凤、东屏等镇的绣花鞋、老虎鞋、糕板、木雕、剪纸、铁画等。民间习俗主要有庙会、祭祀等。洪蓝镇蒲塘桥庙会就是一个历史传承的见证,也是溧水具有典型意义的大型的民俗活动,至今已有将近550年的历史。一般于每年的农历三月二十五至二十七这三天时间进行。活动地点主要在蒲塘老街祠山大帝庙到万年台,此时正是农村一年中春耕春种开始之际。主要有踩高跷、挑花篮和抛叉等表演内容,还有民俗大戏可供观赏。
1.2溧水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良好成效。为了进一步保留和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2004年起,江苏开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梳理、申报和保护工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过程中,溧水区积极行动起来成功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项,分别是骆山大龙、跳当当、打社火,其中骆山大龙属江苏省首批保护项目;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3个,区级达到26个。溧水区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全区镇街先后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白马镇曾在2009年6月底,全镇上下形成共识,发挥优势、快速推进,卓有成效地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顺利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任务,该镇当年有48个项目列入县级保护名录,占全区保护名录总数的13%。溧水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积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发展紧密结合。溧水乡村旅游资源发达,本土民俗资源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文化支撑作用,例如蒲塘桥祠山庙会属南京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现已经成为当地乡村旅游的重要性元素。二是积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的发展结合起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民俗文化精华的结晶,如何呈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的活力是一个亟待创新的课题,当前南京市正在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溧水区积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紧密结合,打造出具有地域特征和本土特色的文化品牌。可以说,溧水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民俗文化的发展具有较大的活力和潜力。
1.3村民对举办民俗文化的期待和需求较高。近年来,溧水区经济社会发展迅猛,物质生活的逐步丰富带来了村民对文化建设的强烈需求,民俗文化根植于地域经济文化的土壤之中,特点是喜闻乐见且具有乡土特征,村民可以有效地参与其中并引起共鸣。调研组在村庄的调查显示,村民从主观上愿意保护已有的民俗文化,对政府及村委会复兴民俗文化的期待比较高。农民认为村庄传统民俗活动丰富和比较丰富的只占到25%,多数认为一般甚至是较差。可以看出,村民对传统民俗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现状并不满意;68%的受访村民认为政府部门的支持和组织最重要,54%的受访村民认为村委会在民俗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也很重要,65%的群众认为民间戏曲、民间工艺应该大力发展,其中90%的老年人对民俗文化的举办满怀期待,兴趣最高。在洪蓝镇青峰村调查中发现,村民对于中断了十几年的春节舞龙传统抱有较高的参与热情,但限于资金和人力的问题迟迟难以复兴,89%的村民期望政府和村庄能在复兴舞龙活动中发挥推动作用。在陈卞村调查时发现,群众花大力气修建的公共文化设施是村庄的大戏台,主要用于家族的公共祭祀活动或与祭祀相关的民俗演出活动,还可以用于地方戏曲的年终岁末演出。建设大戏台是全村的大事,各家各户积极出资出劳,可以看出地方民俗文化活动尤其是与家族公共活动有关的民俗文化依然具有较大的需求空间。另外,村民对民间文化团体的需求也较大,目前溧水全区有50多支群众业余文化团队,总人数约为200人,主要有戏曲、舞蹈、唱歌、锣鼓等门类。这些民间文化团体一方面努力恢复排练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民俗,另一方面也进行商业性演出,主要为部分公司、企业开业、庙会、祭祀助兴,或是为村民婚丧嫁娶服务。74%的受访村民表示会在婚丧嫁娶活动中邀请民间文化班子来服务,一些村组也会邀请民间文化班子在年终时到村组大舞台进行演出。92%的受访村民表示民间文化班子来演出时会去现场观看。这些都反映出乡村的民俗文化具有传承的市场需求。 2、溧水区民俗文化发展面临的困境
2.1民俗文化发展环境逐步缺失。2013年溧水撤县设区之后,大力推进城镇化和融入主城的进程,进行了大范围的村庄拆迁,村民“洗脚上楼”搬迁到城市住宅小区,导致村庄固有关系的割裂,过去的熟人社会模式逐渐转变为陌生人社会,乡村民俗文化基础被破坏。生产劳动民俗、社会组织民俗及岁时节日民俗都在逐步萎缩。当前溧水区的民俗文化与全国大部分地区类似,面临着多个方面的缺失:其一是缺传人。一些传统的民俗文化活动传承人才缺失,很多年轻人缺乏对民俗文化活动的兴趣,不愿意进行学习和传承,而一些当前从事民俗文化活动的艺人却已经年龄偏大,民俗文化活动的梯队链条已经出现较多的危机,例如青峰村的舞龙活动只有老年人在组织,一些程序、规矩年轻人完全不掌握,而且也不愿意从事其中;其二是缺参与。当前溧水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一些优秀民俗活动形式失去了人力基础,一些需要较多参与的民俗文化活动根本组织不起来,甚至一些舞龙或马灯活动要花钱雇人来参演;其三是缺观众。尽管一些地区性的民俗文化活动依然有较多的观众,但在当前信息网络时代和传媒的发展中,民众的文化艺术享受已经多元化,一些民俗文化难以有较多展示的机会,人们无法充分理解和享受到其文化底蕴,难以对其理解和感知,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2.2民俗文化发展基础不足。民俗文化的发展往往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但当前溧水区的村庄财力都较为有限,一些民俗文化活动耗资较多,难以通过村庄自身的投入予以解决,很多优秀的民俗文化活动只能停办。例如在青锋村调研时,村民纷纷反映认为舞龙民俗活动很受期待,但无奈资金有限很难办起来。其实当前民俗文化发展的物质基础不足体现的是村庄对民俗文化没有高度重视,当前溧水区增设了30万元的为民服务资金,主要投向了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用于文化建设尤其是民众期待的民俗文化建设的极少。除此之外,民俗文化发展需要良好的组织基础,但当前民俗文化的领头人或积极分子往往没有受到政府或村委的支持,自身难以发挥组织作用。
2.3民俗文化体制和文化形式创新不足。民俗文化的发展必须依赖于创新,没有创新文化发展就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当前溧水区的民俗文化发展也遭遇了創新的瓶颈。一方面是政府民俗文化发展体制中存在资金投入不足的现象,而且在民俗文化的开发过程中开发缺乏统一规划,难以形成民俗文化资源向文化产业资源的转化效应。同时一些民俗文化形式没有适应新的时代需求,固守于传统的形式而没有实现创新,不适应年轻人群体的需求,难以找到自身新的时代生长点,也难以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最终只能不断萎缩。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往往以“固守”为主,没有将其与农民的日常生活充分结合,从而将其放置在“博物馆”里进行观看,失去了创新的活力。
3、民俗文化传承对于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对优秀民俗文化的尊重与传承,是一种新的文化自觉,有利于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守护文化根脉,保存乡土味道与民俗风情,留住“乡韵”,记住“乡愁”,重振乡村精神。
3.1民俗文化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名片。优秀的民俗文化,是美丽乡村的生长点,也是建设美丽乡村的“软实力”。乡村的民俗民风、传说故事、传统技能等非物质的文化延续,都是与其它地域文化有区别的无价之宝。民俗文化突出乡村文化的本土性、内生性与多元性。文化是灵魂,美丽乡村建设如果缺少了文化的点缀,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当前,溧水在推进“十三五”打造南京新副城的过程中,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全域旅游,做好“都市田园+”文章,而民俗文化是其中的重点要素之一,民俗文化已经成为美丽乡村的精神内核之一。美丽乡村不仅需要外在美,更要有民俗文化的乡土精神内核,民俗文化作为美丽乡村内在美的名片是无法被取代的。
3.2民俗文化可以促进村庄发展。民俗文化保护传承有利于给予人们以“根”的归属感、有利于塑造美丽乡村建设之魂、提升乡村建设品位、发展乡村文化产业等。调查中发现,有着千年历史的“古村落”之称的溧水晶桥石山下村,经过谋划与实施,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条件及古朴的人文环境,以还乡再造为理念基础,以乡村度假为龙头带动,以文化创意为产业导向,以社区营造为策略手法,打造了一个文创主题的本土休憩村落,成为美丽乡村3.0版最浓墨重彩的一笔。石山下在不改变原有民居格局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保留了旧屋舍的材质及砌筑方式,修旧如旧,让石山下历史延续并赋予了新生命,市民和游客感受到千年古村落与时尚都市风情相融合之美,同时将原汁原味的民间社戏、香甜可口传统美食米糕制作、精致小巧的老虎鞋等民间风俗、手艺、工艺一一展示,为民俗文化传承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提供了正面示范典型。总之,可以说民俗文化建设有利于村庄文化产业的打造,有利于提升村民的文化福利,营造良好的生态空间和和谐的人文环境。
3.3民俗文化有利于增强共同体意识。民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可以增强村民的参与感,有利于凝聚村民、团结村民。民俗文化活动作为载体可以推动农民全方位参与到村庄的公共文化活动之中,不仅有利于塑造“我们”的意识,而且可以形成村民的集体行动力,从而为“美丽乡村”建设奠定组织基础。例如溧水的民俗文化中尤其是舞龙、跳马灯等集体协作的民俗活动需要有众多村民的参与,骆山大龙整个舞龙队伍就需要近500人参与,洪蓝青锋村的舞龙规模虽然小一些,也需要200多人参与。村民的团体协作、共同参与使参与其中的村民都以此为荣,也很有成就感,体现了民俗文化的感召力量。民俗文化活动具有稳定性、反复性,亲戚、朋友、邻里、村民等不同范围的参与有利于家庭、家族、邻里、村际关系的和谐,有利于美丽乡村、和谐乡村的建设。
3.4、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溧水民俗文化传承与发展路径
在当今建设美丽乡村的实践中,应当充分考虑乡土文化的继承、保护和合理适度开发的问题,要依据生态的原则、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从民俗文化规划、民俗文化变迁、民俗文化人才、民俗文化产业、民俗文化资金投入、农民思想意识等方面对现存问题加以思考,以推动溧水民俗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