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美国,移民和侨民是法律问题。美国法律不仅保护公民的权利,也保护外国侨民的权利;既保护合法移民的权利,也保护非法移民的权利。当然法律也有不站在移民、侨民一边的时候
哥大的平等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历来比较多。胡适、蒋梦麟和马寅初等三位北京大学校长都是哥大的博士。1980
年中国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留学生又蜂拥而来。不仅是自己来,而且生儿育女,还要接父母来。呼兄唤弟,扶老携幼,不亦乐乎?
在风和日丽的春日或清风徐来的夏夜,哥大主楼前的广场上,总有中国留学生和他们的家人扎堆。哥大的美国学生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排斥的情绪,有的美国女学生还会逗逗可爱的中国小朋友——小朋友总是可爱的。美国真是一个移民国家,与日本不一样,与俄罗斯不一样,与欧洲其他国家也不一样。
我在维也纳住过两年多,曾经遇到过一位排外的房东老太太,就住在我楼上。只要看到外面草地上有土耳其儿童在玩耍,老太太便会推开窗户狂呼:“警察!警察!”
房子是老太太的女儿租给我的。这位女士解释说,她母亲年事已高,头脑不太正常。可是我有一点纳闷:头脑不正常,怎么见到外国人要喊警察?这不是蛮正常的吗?看老人家的年纪,当年希特勒作为德国元首重返维也纳的时候,她应该已经是可以上街欢呼的年龄了。在哥大遇到过若干从德国和日本转道来美国的中国留学生。他们虽然在德国和日本已经呆了数年,但还是决定再辗转来美,说是到了美国感觉真好,说是这里有“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的那种感觉。
不管你是外国的留学生,还是住附近居民区的黑兄弟,在哥大一带可以感受平等,至少是表面上的平等。哥大附近街头有乞讨的黑兄弟。有的黑兄弟会为你拉开店门,你给钱他会说声谢谢,不给钱的话他也并不恼。遇到年轻漂亮的白人女学生,黑兄弟还会恭维一句:“你身材真好。”白人女生一笑置之,并不高喊“抓流氓啊”。儿子一岁左右的时候笑得很可爱,见到沿街乞讨的黑人他也天真灿烂地笑,黑人也报以微笑。哥大的一个黑人校警还送给我儿子一个大绒娃娃,尽管我们之前,没有交谈过,之后也并没有交谈过。
或许,在这里用“乞讨”一词并不准确。我觉得,哥大附近给钱的和收钱的似乎都很有尊严,并没有“施舍”和“乞讨”的情绪。在美国,“乞讨者”的英文是“panhandler”,不用“beggar”。哥大法学院的人权法专家亨金教授出过一张宪法试卷,上面专门有道问答题:“市议会通过法律禁止沿街乞讨是否违反宪法?”没有说违反宪法,只说有可能违反宪法,但已经把问题上纲上线了。我在哥大求学的收获之一,就是接受了平等教育。不是书本上的教育,而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感受。
美国的傲慢与种族主义
或许,哥大的情况是一种例外,是东部常青藤盟校中自由派的宽容。美国并非全国如此,纽约也并非全市如此。苏州园林内是景随步移,曼哈顿没有这么夸张,但街区与街区之间有很大区分。在中城五马路的繁华大道上,我见过纽约警察给黑人摊贩戴上手铐。我还是不以为然,黑人摆摊是靠劳动挣钱,有什么必要对他们如此严厉?
在移民局办理暑期工作证的感觉也非常不好。进去一批人之后,当班的黑姐妹让大家坐下。我刚刚坐下,黑姐妹又冲这边喊过来。我连忙起身,黑姐妹又冲我喊道:“你,谁让你站起来的?”黑姐妹说她是在喊另一个人。可谁知道她是在喊哪一个人?美国移民局的雇员中有不少非洲裔美国人,受教育水平较低,吆三喝四,颐指气使,让人很不愉快。但受过很好教育的白人会以另一种方式来表现歧视。1997年之前去香港,在纽约的英国领事馆申请签证。英国人话说得无懈可击,但语气腔调中充满傲慢和鄙视。
纽约是大地方,这里的人有可能比较傲慢,自以为是,但他们对外国人是这样,对本国人也是这样。但美国小地方就可能有种族主义分子。
一位在美国小地方生活过的中国朋友告诉我,他就接到过一个电话,对方恶狠狠地说:“你们这些中国佬,从哪里来的就滚回哪里去吧。”不过,如果当地没有什么中国人,那反倒有可能受到热烈欢迎。维也纳的一位老华侨对我说起,1970年代,他初到维也纳的时候,街上几乎见不到一个华人。当地居民对他友好得不得了,路上陌生人见到他都要嘘寒问暖,他珍贵得简直像只大熊猫。
物以稀为贵,中国人一多,当地人自然便会厌烦,你遵纪守法他们也会厌烦。所以,有些国内的朋友就开始变了,刻意强调自己是蒙古族,强调自己是少数民族。效果还比较明显,能够换来当地人的不少好感。
如果提到西藏,西方人就更来劲了。我在德国慕尼黑坐出租车,司机知道我是中国来的,就非要告诉我西藏人好。我问他可去过西藏。出租车司机说没有。我没有再说什么,希望他明白我的意思:没有去过西藏。怎么知道那里人好?一次在瑞士坐旅游车观光,当地导游要游客自报来处。我忽然心血来潮,开了个玩笑,自称从西藏来。坐在后面的一位美国游客立刻坐不住了,伸长脖子要看西藏人。下车后美国人士还拉住导游不放,非要打听谁是西藏来的。导游不解,说是哪里来的西藏人?美国人不信,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移民和侨民首先是法律问题
在美国,移民和侨民是法律问题。
即便是非法移民,其子女也可以享受免费中、小学教育——法律规定的。即便不是美国公民,如果收入低,在美国生孩子也可以享受免费医疗。美国法律不仅保护公民的权利,也保护外国侨民的权利;既保护合法移民的权利,也保护非法移民的权利。总之,美国法律所保护的是人的权利。
每过数十年,美国还“大赦”天下,允许非法移民转为合法移民。如此一来,偷渡去美国的人更是趋之若鹜。即便非法移民不能转为合法移民,非法移民在美国所生的子女,从落地之刻起便是美国公民。
1868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宪法第14修正案规定,出生在美国本土和美国管辖地的任何人都是美国公民。该修正案是美国南北战争之后通过的,目的是要解放黑奴,因为此前美国黑人并不被视为是公民。谁知阴错阳差,许多外国人利用这条法律也造就了美国公民。法律就是有这样出人意料之外的结果。
法国原先也有类似的属地法,即,只要出生在法国领土上,就是法国的公民。但法国不堪外来人的重负,十多前修改了这条法律。从理论上说,美国也可以修改此法律。但做起来太难,不仅需要参众两院同意,而且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州同意。更何况,拉美裔的美国公民人数急增,而此类人与非法移民大多沾亲带故,恐怕并不愿意美国宪法有此修改。
移民和侨民是法律问题,但法律并不总是站在移民、侨民一边,美国历史上也有排斥移民、侨民的法律。比如,美国贯穿东西的铁路的筑路工中有许多是华人,但修完铁路之后华人被大批驱赶回国,甚至惨遭杀害。对此排华暴行,美国法院非但不加以谴责,反而纵容排华行为。
在冯越亭诉美国案(Fong Yue Ting v. the United States, 1839)中,美国最高法院判定,不管中国劳工在美国居住了多久,如果不是美国公民,国会就有权“驱逐他们,只要国会认为这样做是出于公众需要或有益于公众”。该案中有三位大法官持反对意见。他们愤然指出:“美国是基督教国家中的先驱,这样一个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居然通过了如此法律。任何中国人如果是孔子的信徒,善于思索,则必然会发问,‘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派传教士到中国来?’”
移民和侨民更是经济问题
移民和侨民是法律问题,但更是经济问题。
美国政府一再表示要制止外国人非法入境,但美国企业和个人却贪图便宜,大量雇用非法移民。沃尔玛就有此问题,就连美国总统提名的部长候选人,也有因为曾经雇用非法移民帮工而被迫放弃任职机会的。
哥大的平等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历来比较多。胡适、蒋梦麟和马寅初等三位北京大学校长都是哥大的博士。1980
年中国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留学生又蜂拥而来。不仅是自己来,而且生儿育女,还要接父母来。呼兄唤弟,扶老携幼,不亦乐乎?
在风和日丽的春日或清风徐来的夏夜,哥大主楼前的广场上,总有中国留学生和他们的家人扎堆。哥大的美国学生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排斥的情绪,有的美国女学生还会逗逗可爱的中国小朋友——小朋友总是可爱的。美国真是一个移民国家,与日本不一样,与俄罗斯不一样,与欧洲其他国家也不一样。
我在维也纳住过两年多,曾经遇到过一位排外的房东老太太,就住在我楼上。只要看到外面草地上有土耳其儿童在玩耍,老太太便会推开窗户狂呼:“警察!警察!”
房子是老太太的女儿租给我的。这位女士解释说,她母亲年事已高,头脑不太正常。可是我有一点纳闷:头脑不正常,怎么见到外国人要喊警察?这不是蛮正常的吗?看老人家的年纪,当年希特勒作为德国元首重返维也纳的时候,她应该已经是可以上街欢呼的年龄了。在哥大遇到过若干从德国和日本转道来美国的中国留学生。他们虽然在德国和日本已经呆了数年,但还是决定再辗转来美,说是到了美国感觉真好,说是这里有“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的那种感觉。
不管你是外国的留学生,还是住附近居民区的黑兄弟,在哥大一带可以感受平等,至少是表面上的平等。哥大附近街头有乞讨的黑兄弟。有的黑兄弟会为你拉开店门,你给钱他会说声谢谢,不给钱的话他也并不恼。遇到年轻漂亮的白人女学生,黑兄弟还会恭维一句:“你身材真好。”白人女生一笑置之,并不高喊“抓流氓啊”。儿子一岁左右的时候笑得很可爱,见到沿街乞讨的黑人他也天真灿烂地笑,黑人也报以微笑。哥大的一个黑人校警还送给我儿子一个大绒娃娃,尽管我们之前,没有交谈过,之后也并没有交谈过。
或许,在这里用“乞讨”一词并不准确。我觉得,哥大附近给钱的和收钱的似乎都很有尊严,并没有“施舍”和“乞讨”的情绪。在美国,“乞讨者”的英文是“panhandler”,不用“beggar”。哥大法学院的人权法专家亨金教授出过一张宪法试卷,上面专门有道问答题:“市议会通过法律禁止沿街乞讨是否违反宪法?”没有说违反宪法,只说有可能违反宪法,但已经把问题上纲上线了。我在哥大求学的收获之一,就是接受了平等教育。不是书本上的教育,而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感受。
美国的傲慢与种族主义
或许,哥大的情况是一种例外,是东部常青藤盟校中自由派的宽容。美国并非全国如此,纽约也并非全市如此。苏州园林内是景随步移,曼哈顿没有这么夸张,但街区与街区之间有很大区分。在中城五马路的繁华大道上,我见过纽约警察给黑人摊贩戴上手铐。我还是不以为然,黑人摆摊是靠劳动挣钱,有什么必要对他们如此严厉?
在移民局办理暑期工作证的感觉也非常不好。进去一批人之后,当班的黑姐妹让大家坐下。我刚刚坐下,黑姐妹又冲这边喊过来。我连忙起身,黑姐妹又冲我喊道:“你,谁让你站起来的?”黑姐妹说她是在喊另一个人。可谁知道她是在喊哪一个人?美国移民局的雇员中有不少非洲裔美国人,受教育水平较低,吆三喝四,颐指气使,让人很不愉快。但受过很好教育的白人会以另一种方式来表现歧视。1997年之前去香港,在纽约的英国领事馆申请签证。英国人话说得无懈可击,但语气腔调中充满傲慢和鄙视。
纽约是大地方,这里的人有可能比较傲慢,自以为是,但他们对外国人是这样,对本国人也是这样。但美国小地方就可能有种族主义分子。
一位在美国小地方生活过的中国朋友告诉我,他就接到过一个电话,对方恶狠狠地说:“你们这些中国佬,从哪里来的就滚回哪里去吧。”不过,如果当地没有什么中国人,那反倒有可能受到热烈欢迎。维也纳的一位老华侨对我说起,1970年代,他初到维也纳的时候,街上几乎见不到一个华人。当地居民对他友好得不得了,路上陌生人见到他都要嘘寒问暖,他珍贵得简直像只大熊猫。
物以稀为贵,中国人一多,当地人自然便会厌烦,你遵纪守法他们也会厌烦。所以,有些国内的朋友就开始变了,刻意强调自己是蒙古族,强调自己是少数民族。效果还比较明显,能够换来当地人的不少好感。
如果提到西藏,西方人就更来劲了。我在德国慕尼黑坐出租车,司机知道我是中国来的,就非要告诉我西藏人好。我问他可去过西藏。出租车司机说没有。我没有再说什么,希望他明白我的意思:没有去过西藏。怎么知道那里人好?一次在瑞士坐旅游车观光,当地导游要游客自报来处。我忽然心血来潮,开了个玩笑,自称从西藏来。坐在后面的一位美国游客立刻坐不住了,伸长脖子要看西藏人。下车后美国人士还拉住导游不放,非要打听谁是西藏来的。导游不解,说是哪里来的西藏人?美国人不信,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移民和侨民首先是法律问题
在美国,移民和侨民是法律问题。
即便是非法移民,其子女也可以享受免费中、小学教育——法律规定的。即便不是美国公民,如果收入低,在美国生孩子也可以享受免费医疗。美国法律不仅保护公民的权利,也保护外国侨民的权利;既保护合法移民的权利,也保护非法移民的权利。总之,美国法律所保护的是人的权利。
每过数十年,美国还“大赦”天下,允许非法移民转为合法移民。如此一来,偷渡去美国的人更是趋之若鹜。即便非法移民不能转为合法移民,非法移民在美国所生的子女,从落地之刻起便是美国公民。
1868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宪法第14修正案规定,出生在美国本土和美国管辖地的任何人都是美国公民。该修正案是美国南北战争之后通过的,目的是要解放黑奴,因为此前美国黑人并不被视为是公民。谁知阴错阳差,许多外国人利用这条法律也造就了美国公民。法律就是有这样出人意料之外的结果。
法国原先也有类似的属地法,即,只要出生在法国领土上,就是法国的公民。但法国不堪外来人的重负,十多前修改了这条法律。从理论上说,美国也可以修改此法律。但做起来太难,不仅需要参众两院同意,而且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州同意。更何况,拉美裔的美国公民人数急增,而此类人与非法移民大多沾亲带故,恐怕并不愿意美国宪法有此修改。
移民和侨民是法律问题,但法律并不总是站在移民、侨民一边,美国历史上也有排斥移民、侨民的法律。比如,美国贯穿东西的铁路的筑路工中有许多是华人,但修完铁路之后华人被大批驱赶回国,甚至惨遭杀害。对此排华暴行,美国法院非但不加以谴责,反而纵容排华行为。
在冯越亭诉美国案(Fong Yue Ting v. the United States, 1839)中,美国最高法院判定,不管中国劳工在美国居住了多久,如果不是美国公民,国会就有权“驱逐他们,只要国会认为这样做是出于公众需要或有益于公众”。该案中有三位大法官持反对意见。他们愤然指出:“美国是基督教国家中的先驱,这样一个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居然通过了如此法律。任何中国人如果是孔子的信徒,善于思索,则必然会发问,‘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派传教士到中国来?’”
移民和侨民更是经济问题
移民和侨民是法律问题,但更是经济问题。
美国政府一再表示要制止外国人非法入境,但美国企业和个人却贪图便宜,大量雇用非法移民。沃尔玛就有此问题,就连美国总统提名的部长候选人,也有因为曾经雇用非法移民帮工而被迫放弃任职机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