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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人们更加注重追求生活质量,健康成为越来越多人关注的焦点,大量养生类电视节目日趋火爆。然而随之引发的养生类节目参差不齐、泥沙俱下等问题也广为诟病。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达通知,明确电视养生类节目只能由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严禁以养生类节目的形式发布广告,同时,对节目主持人邀请嘉宾的资质做出严格规定。那么,养生类节目到底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此次整顿又将会从哪些方面促进今后养生类节目的健康发展?本文将从这些方面进行有益的探讨与思考。
乱象难辨真伪
2014年10月23日人民网《荧屏养生成乱象,全国仅9档养生节目达标》一文称,据记者调查,目前全国省级卫视平均一周内共播出103档养生节目,内容五花八门,涉及范围从基础养生到肾病、骨科、糖尿病等病症治疗。分类之细堪比各大医院。在这103档养生节目中,除去多家卫视播出相同的节目外,各卫视共有55档不同类型、不同主题的养生节目,这其中完全符合此次总局标准的仅有《养生堂》《健康之路》《我是大医生》等9档节目,其他大部分节目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很大的广告嫌疑。
新华网2014年10月21日的题为《电视养生节目忽悠术曝光,老人被洗脑拒绝正规治疗》的文章提到,有网友发帖质疑。自己收看某卫视的养生节目后,在其推荐的营养超市运营中心购买了1000多元的营养素,吃了一个月后发现有问题,根据营养素的名称和批准文号去国家食药监局网站查询,才知道有些产品是冒用其他厂家的厂名和品牌。
一些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收看这类养生节目后,有的损失了不少钱财,有的被“洗脑”后拒绝正规治疗,导致病情不断加重,甚至危及生命。湖南谷女士告诉记者,她母亲曾在看到某养生节目后,执意花4000多元购买节目推荐的口服液。受到劝阻后老人还很不高兴:“电视台还会骗人?都是专家。不比你懂?”老人服用后,结果不但没有效果,还因停用正常药物而导致病情加重。
中新闻2014年10月21日刊发的《“养生”节目背后:教人养生是假,促销产品是真》一文提到,根据统计,在下午时段,10个频道中的三分之二在播出养生节目,很多节目中穿插着蜂胶、花粉等产品广告。本应传授健康知识的养生节目,却念起了生意经。对于这类电视养生节目的“忽悠术”。有媒体梳理出了“三部曲”:首先,主讲人往往普及一些疾病知识,一般语言生动,容易引起观众兴趣;其次,在疾病防治讲解中,主讲人往往以举例子等形式,“不经意”地提到某种产品对此病的神奇疗效;第三,在节目的最后,总有现场观众讲述产品帮助自己战胜病魔的故事。
利益驱动使然
2014年10月18日新华网《养生节目“外包”,专家生动讲解暗藏广告》一文提到,不少养生节目都是由社会公司制作,然后以购买时段的形式投放到多个电视频道。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叫停的《健康365》和《杏林好养生》这两档节目,就都是由吉林同一家传媒公司制作的。事实上,这些由公司制作的养生节目,表面上讲授的是“健康知识”,背后念的却是促销产品的“生意经”,不少观众因此被“忽悠”,破财又误诊。
2014年10月30日凤凰网《别被“养生节目”忽悠了》一文称,我们需要养生节目,但不需要“卖产品”的养生节目。现在很多养生节目都是变相地在做广告宣传。邀请几个所谓的营养专家、几个名人演员在那里一坐,夸夸其谈。说破大天,最后还是为了片子中间或者片尾的广告。什么灵芝粉、螺旋藻、深海鱼油之类,才是节目的关键。尤其是那些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制作的养生节目更是如此。
人民网2014年10月17日刊发的《养生节目,为何让人如此迷恋?》一文指出,电视台养生节目的乱象不是一天两天了,原因也不是一个两个:电视台靠广告自负盈亏,有关部门对《广告法》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执法不严;保健品和药品界定依然有灰色空间:民众对于医院医生专业性的普遍不信任;民间偏方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和坚实的群众基础,电视平台只不过将之集中化、放大化等等。
《法治周末》2014年10月29日的文章《养生节目监管之难》指出,监管难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违法收益远高于违法成本。《广告法》规定,违反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媒体一般都没有受到经济处罚,大多是被处以整改或者停止播放虚假广告。媒体和保健品厂商获得的利润较其所需支付的违法费用相差甚远。二是谁应为节目不良后果担责。“对于一些养生专家的不实言论应当追究何种法律责任很难认定,因为无法确定是否有、有多少观众因为这种言论造成了事实损害,这样就很难界定赔偿问题。”北京市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秘书张峻铭说。
整治多方给力
人民网2014年10月15日发表的题为《养生节目不能“只管人不管物”》一文称。无论是“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还是“不得使用名人主持”,都有唯身份论的味道,都是“管人”。诚然,养生节目已经出现的问题,很多与此有关。但要看到,这只是标,并不是本。真正决定一档养生节目科学性和公信力的,不在由谁制作,也不在由谁主持,更在于内容。只要内容具有科学性,无论是谁制作,无论是谁主持,都对社会有益:而只要内容出现问题,无论是谁制作和主持,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要禁播和惩罚。因此,养生节目管人更要管物。要把对内容的把控放在第一位。
光明网2014年11月10日刊发的《“调理”养生类节目正当其时》一文指出,规范养生节目仅靠广电部门还不够,广电、食药监、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要形成合力。除广电部门严格监督有关媒体外,卫生部门还要严格管控上节目聊养生的专家,以认证制度来保证专家的资质水平:食药监部门要打击养生节目推销的假冒伪劣药品;工商、公安等部门应明确各自审批或监管责任,让伪专家对其养生言论负起法律责任。
《北京商报》2014年10月29日刊发的《养生节目“扶正”需建立行标》一文,中国保健协会科普教育分会副会长张立认为,要建立中医药养生标准和科普人才的培训标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荧屏养生乱象的问题。1.养生节目要规范到细节。简单且易操作的养生方法,才对普通人群的健康养生具有指导意义:2.要建立科普人才培训体系。如何使科普人才专业化、正规化,这需要有相关培训,高校或者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都可以承担这个功能:3.养生方法缺乏行业标准。对于中医药的非药物疗法,现在老百姓接受得越来越多,但是拔罐、艾灸、足浴、按摩等这些非药物疗法没有行业标准。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推动标准的建立。 人民网2014年10月22日刊发的《养生节目不能带病上路》一文称,养生节目的内容具有专业性,一般人不具备发言权。有关方面不妨建立一个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成立监督伦理委员会,对各档养生节目进行审查和监管,不给问题节目露脸机会。养生节目不能带病上路。必须健康前行。
《生命时报》2014年10月21日的文章《养生节目要严审严管》指出,一档好的养生节目不仅需要节目形式的新颖性,更需要节目内容的科学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养生节目承担的是健康教育普及功能,带有公益性。因此,养生节目要着手规范,提高准入门槛,关键在于增强其科学性和公益性。电视台应将科学求实精神放在第一位,邀请的养生专家不仅要验证其专业资质,更要考察其公益良知。国家有关部门要负起监督责任,对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北京大学社会学夏学銮教授表示,即使是演员或者名人不再主持,公众仍要警惕少数“伪专家”“无良媒体”“专业托儿”。除此之外,还应要求主持人了解一定的养生专业知识,强化职业操守。卫生主管部门应该有认证制度保证专家资质,新闻单位则可以要求卫生部门提供一个通过认证的专家名单,避免误请伪专家。对养生类电视节目,公众要保持理性的态度,不要盲目相信,不要把它想得太权威,医疗常识和养生知识需要多了解。但如果生病一定要及时就医。
《光明日报》2014年10月24日发表的《温长路:规范乱象丛生的养生节目需开“组合药方”》一文指出,此次出台的一系列举措,由制定到执行固然需要一个过程,但它毕竟可视作一个良好开端。在此基础上,辅以专家、媒体的自律意识,同时积极协助人民群众提高识别能力,养生节目最终必将步入正轨。
链接:国外电视养生节目特点
德国:健康节目审批很严。在德国140多家电视台中。几乎都有健康类节目。不管是公法电视台还是私营电视台,每天至少有10%以上的播出时间涉及健康话题。观众在百万以上。节目虽多,但监管制度和要求却很严格。德国的健康节目必须由台里亲自制作。公法电视台由台里的决策机构——电视委员会审查,私立电视台的审查,主要是德国媒体许可和监管委员会,其成员是德国14个州媒体监督机构的主席,其制定的决策具有法律效力。
健康节目中出现的专家,应是该领域最权威的,如获得诺贝尔奖的医学专家、医学研究所里的科研带头人、卫生部各类机构的专家团成员等。具体来说,专家应该有教授、博士头衔。此外,主持这些栏目的编辑、记者都要求获得医学类硕士以上学历。
美国:频道专业化。美国养生类节目的特点是设置了专业频道,其中健康专业频道对每个健康主题的节目做了详尽的再分类。在美国,任何人都有权发表包括养生理论在内的任何理论。不过,公民有发表养生理论的自由,同时也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法律责任。就养生产品来说,一旦发现有任何不符合规定规范,就立即采取“零容忍”的召回措施;对不遵从者,严惩不贷。政府部门或官方媒体不推荐任何公司的任何产品,不发表相关的任何报道评论,更不发布任何广告。
法国:影响力大。法国的特别公益专题健康节目以播出时间长、影响范围大而闻名,每年一度的特别节目《电视行动》是法国最引人关注的一档大型社会公益医疗健康直播节目,主题是为各种疾病的患者改善医疗条件而进行社会募捐。节目主要采用多演播室的方法,以主持人与嘉宾的访谈为主,同时穿插体育、健身、舞蹈等。
日本:收视颇高。日本的养生类节目收视率一直居高不下,时长90分钟的《电视加油站》是其中最成功的代表。整个节目由“今日特集”“今日是何日”“的确如此”和“来自观众的电话”四个板块组成,以演播室访谈方式播出,主持人、嘉宾、观众与医学专家一起。每天围绕一个话题进行交流互动。
责编/芷君
乱象难辨真伪
2014年10月23日人民网《荧屏养生成乱象,全国仅9档养生节目达标》一文称,据记者调查,目前全国省级卫视平均一周内共播出103档养生节目,内容五花八门,涉及范围从基础养生到肾病、骨科、糖尿病等病症治疗。分类之细堪比各大医院。在这103档养生节目中,除去多家卫视播出相同的节目外,各卫视共有55档不同类型、不同主题的养生节目,这其中完全符合此次总局标准的仅有《养生堂》《健康之路》《我是大医生》等9档节目,其他大部分节目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很大的广告嫌疑。
新华网2014年10月21日的题为《电视养生节目忽悠术曝光,老人被洗脑拒绝正规治疗》的文章提到,有网友发帖质疑。自己收看某卫视的养生节目后,在其推荐的营养超市运营中心购买了1000多元的营养素,吃了一个月后发现有问题,根据营养素的名称和批准文号去国家食药监局网站查询,才知道有些产品是冒用其他厂家的厂名和品牌。
一些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收看这类养生节目后,有的损失了不少钱财,有的被“洗脑”后拒绝正规治疗,导致病情不断加重,甚至危及生命。湖南谷女士告诉记者,她母亲曾在看到某养生节目后,执意花4000多元购买节目推荐的口服液。受到劝阻后老人还很不高兴:“电视台还会骗人?都是专家。不比你懂?”老人服用后,结果不但没有效果,还因停用正常药物而导致病情加重。
中新闻2014年10月21日刊发的《“养生”节目背后:教人养生是假,促销产品是真》一文提到,根据统计,在下午时段,10个频道中的三分之二在播出养生节目,很多节目中穿插着蜂胶、花粉等产品广告。本应传授健康知识的养生节目,却念起了生意经。对于这类电视养生节目的“忽悠术”。有媒体梳理出了“三部曲”:首先,主讲人往往普及一些疾病知识,一般语言生动,容易引起观众兴趣;其次,在疾病防治讲解中,主讲人往往以举例子等形式,“不经意”地提到某种产品对此病的神奇疗效;第三,在节目的最后,总有现场观众讲述产品帮助自己战胜病魔的故事。
利益驱动使然
2014年10月18日新华网《养生节目“外包”,专家生动讲解暗藏广告》一文提到,不少养生节目都是由社会公司制作,然后以购买时段的形式投放到多个电视频道。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叫停的《健康365》和《杏林好养生》这两档节目,就都是由吉林同一家传媒公司制作的。事实上,这些由公司制作的养生节目,表面上讲授的是“健康知识”,背后念的却是促销产品的“生意经”,不少观众因此被“忽悠”,破财又误诊。
2014年10月30日凤凰网《别被“养生节目”忽悠了》一文称,我们需要养生节目,但不需要“卖产品”的养生节目。现在很多养生节目都是变相地在做广告宣传。邀请几个所谓的营养专家、几个名人演员在那里一坐,夸夸其谈。说破大天,最后还是为了片子中间或者片尾的广告。什么灵芝粉、螺旋藻、深海鱼油之类,才是节目的关键。尤其是那些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制作的养生节目更是如此。
人民网2014年10月17日刊发的《养生节目,为何让人如此迷恋?》一文指出,电视台养生节目的乱象不是一天两天了,原因也不是一个两个:电视台靠广告自负盈亏,有关部门对《广告法》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执法不严;保健品和药品界定依然有灰色空间:民众对于医院医生专业性的普遍不信任;民间偏方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和坚实的群众基础,电视平台只不过将之集中化、放大化等等。
《法治周末》2014年10月29日的文章《养生节目监管之难》指出,监管难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违法收益远高于违法成本。《广告法》规定,违反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媒体一般都没有受到经济处罚,大多是被处以整改或者停止播放虚假广告。媒体和保健品厂商获得的利润较其所需支付的违法费用相差甚远。二是谁应为节目不良后果担责。“对于一些养生专家的不实言论应当追究何种法律责任很难认定,因为无法确定是否有、有多少观众因为这种言论造成了事实损害,这样就很难界定赔偿问题。”北京市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秘书张峻铭说。
整治多方给力
人民网2014年10月15日发表的题为《养生节目不能“只管人不管物”》一文称。无论是“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还是“不得使用名人主持”,都有唯身份论的味道,都是“管人”。诚然,养生节目已经出现的问题,很多与此有关。但要看到,这只是标,并不是本。真正决定一档养生节目科学性和公信力的,不在由谁制作,也不在由谁主持,更在于内容。只要内容具有科学性,无论是谁制作,无论是谁主持,都对社会有益:而只要内容出现问题,无论是谁制作和主持,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要禁播和惩罚。因此,养生节目管人更要管物。要把对内容的把控放在第一位。
光明网2014年11月10日刊发的《“调理”养生类节目正当其时》一文指出,规范养生节目仅靠广电部门还不够,广电、食药监、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要形成合力。除广电部门严格监督有关媒体外,卫生部门还要严格管控上节目聊养生的专家,以认证制度来保证专家的资质水平:食药监部门要打击养生节目推销的假冒伪劣药品;工商、公安等部门应明确各自审批或监管责任,让伪专家对其养生言论负起法律责任。
《北京商报》2014年10月29日刊发的《养生节目“扶正”需建立行标》一文,中国保健协会科普教育分会副会长张立认为,要建立中医药养生标准和科普人才的培训标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荧屏养生乱象的问题。1.养生节目要规范到细节。简单且易操作的养生方法,才对普通人群的健康养生具有指导意义:2.要建立科普人才培训体系。如何使科普人才专业化、正规化,这需要有相关培训,高校或者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都可以承担这个功能:3.养生方法缺乏行业标准。对于中医药的非药物疗法,现在老百姓接受得越来越多,但是拔罐、艾灸、足浴、按摩等这些非药物疗法没有行业标准。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推动标准的建立。 人民网2014年10月22日刊发的《养生节目不能带病上路》一文称,养生节目的内容具有专业性,一般人不具备发言权。有关方面不妨建立一个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成立监督伦理委员会,对各档养生节目进行审查和监管,不给问题节目露脸机会。养生节目不能带病上路。必须健康前行。
《生命时报》2014年10月21日的文章《养生节目要严审严管》指出,一档好的养生节目不仅需要节目形式的新颖性,更需要节目内容的科学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养生节目承担的是健康教育普及功能,带有公益性。因此,养生节目要着手规范,提高准入门槛,关键在于增强其科学性和公益性。电视台应将科学求实精神放在第一位,邀请的养生专家不仅要验证其专业资质,更要考察其公益良知。国家有关部门要负起监督责任,对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北京大学社会学夏学銮教授表示,即使是演员或者名人不再主持,公众仍要警惕少数“伪专家”“无良媒体”“专业托儿”。除此之外,还应要求主持人了解一定的养生专业知识,强化职业操守。卫生主管部门应该有认证制度保证专家资质,新闻单位则可以要求卫生部门提供一个通过认证的专家名单,避免误请伪专家。对养生类电视节目,公众要保持理性的态度,不要盲目相信,不要把它想得太权威,医疗常识和养生知识需要多了解。但如果生病一定要及时就医。
《光明日报》2014年10月24日发表的《温长路:规范乱象丛生的养生节目需开“组合药方”》一文指出,此次出台的一系列举措,由制定到执行固然需要一个过程,但它毕竟可视作一个良好开端。在此基础上,辅以专家、媒体的自律意识,同时积极协助人民群众提高识别能力,养生节目最终必将步入正轨。
链接:国外电视养生节目特点
德国:健康节目审批很严。在德国140多家电视台中。几乎都有健康类节目。不管是公法电视台还是私营电视台,每天至少有10%以上的播出时间涉及健康话题。观众在百万以上。节目虽多,但监管制度和要求却很严格。德国的健康节目必须由台里亲自制作。公法电视台由台里的决策机构——电视委员会审查,私立电视台的审查,主要是德国媒体许可和监管委员会,其成员是德国14个州媒体监督机构的主席,其制定的决策具有法律效力。
健康节目中出现的专家,应是该领域最权威的,如获得诺贝尔奖的医学专家、医学研究所里的科研带头人、卫生部各类机构的专家团成员等。具体来说,专家应该有教授、博士头衔。此外,主持这些栏目的编辑、记者都要求获得医学类硕士以上学历。
美国:频道专业化。美国养生类节目的特点是设置了专业频道,其中健康专业频道对每个健康主题的节目做了详尽的再分类。在美国,任何人都有权发表包括养生理论在内的任何理论。不过,公民有发表养生理论的自由,同时也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法律责任。就养生产品来说,一旦发现有任何不符合规定规范,就立即采取“零容忍”的召回措施;对不遵从者,严惩不贷。政府部门或官方媒体不推荐任何公司的任何产品,不发表相关的任何报道评论,更不发布任何广告。
法国:影响力大。法国的特别公益专题健康节目以播出时间长、影响范围大而闻名,每年一度的特别节目《电视行动》是法国最引人关注的一档大型社会公益医疗健康直播节目,主题是为各种疾病的患者改善医疗条件而进行社会募捐。节目主要采用多演播室的方法,以主持人与嘉宾的访谈为主,同时穿插体育、健身、舞蹈等。
日本:收视颇高。日本的养生类节目收视率一直居高不下,时长90分钟的《电视加油站》是其中最成功的代表。整个节目由“今日特集”“今日是何日”“的确如此”和“来自观众的电话”四个板块组成,以演播室访谈方式播出,主持人、嘉宾、观众与医学专家一起。每天围绕一个话题进行交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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