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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乔·哈德曼著
黄培青 杨文睿译
故事还得从一个问题开始讲起。克里特斯·杰菲逊虽然年仅十三岁,却经常思忖着这么一个问题:为什么并非所有的瞎子都是天才?嘿,问得好。克里特斯为此付出了十四年的努力,得出的结果从此改变了整个世界。
年少的杰菲逊是个自学成才的“万事通”,也是个无人可匹敌的地地道道的怪才。他拥有一套化学药品、一台显微镜、一副望远镜,外加几台计算机。这些家当有些是卖报纸的血汗钱换来的,但他的主要财源却是向同学传授打牌经验:教他们如何才不会抽到差牌。
即便是这样的一个怪才,一个打牌高手,一个用心算就能解出微分方程式的怪才,也抵挡不住丘比特之箭,也免不了会有青春期的冲动。克里特斯知道自己长得丑,而且,他母亲还总是把他打扮成一副滑稽可笑的样子。他又矮又胖,投篮时死活也进不了球。不过,他先前可没为此烦恼过,直到十三岁进入青春期后,他才关注起自己的长相来。
于是克里特斯开始学会打理头发了,穿衣服也注意搭配了——尽管总是穿得不伦不类。然而,他依旧那么矮、那么胖,属于歪瓜劣枣一类。虽然他是高年级的学生,却是学校里年纪最小的——而且还是学校里唯一的黑人,这在1994年的弗吉尼亚州可是件了不得的事。
如果爱情是理智的,如果理性可以控制住感情冲动,那么克里特斯,我们聪明的克里特斯可能会掂量一下自己,找一个相貌难看的女孩做女朋友。他当然不是这样的,他吊儿郎当地玩着青春期的感情游戏,女孩子见一个追一个,从美貌绝伦的到美丽的、漂亮的、可爱的,及至相貌平平的。所有的女孩都是一下子就拒绝了他,看都不看他第二眼。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艾米·林德堡,这个女孩没有一下子就把他拒之千里——她无法那样做,因为她是个瞎子。
其他小孩都觉得这再搞笑不过了。艾米不仅是个瞎子,而且整整比克里特斯高了一倍,老实说,五官也长得不端正。她总是带着一只导盲犬,这条狗看上去像极了克里特斯,又矮又胖又黑。学校里每个人对她都很客气,因为她瞎了,而且家里很有钱,不过她刚转学过来,还没交到新朋友。
就这样,克里特斯在爱神丘比特之箭的指引下,走进了艾米的生活。这种本来仅仅是异性相吸的浪漫爱情,在他俩身上却是一种感情和智力的结合,而这种结合将在下个世纪引发一场社会大变革,从而改变了整个人类的生活状况。首先还得从小提琴谈起。
艾米的同学早就觉察出艾米也是个怪才,不过他们尚未发现她属于哪一类的怪才。她在学习操作计算机方面很有悟性,有人可能会说那是因为她瞎了,需要这玩意儿。不过她对计算机并不狂热,对科学、数学、历史、星际迷航或学生自治会也不着迷。那么,她究竟是什么样的怪才呢?其实她是音乐怪才,只是羞于展示自己的才华。
克里特斯最初关心的仅仅是艾米是个女的,而且不会一见到他就被吓跑了——在他认识的白人女孩里,她可是唯一的一个。他后来发现她还很聪明,读过好多书——远远超过班里其他同学读过的总数。爱慕的种子渐渐在他心底里滋生了,甚至在他听艾米拉小提琴之前就萌芽了。
克里特斯不会逗弄艾米的小狗,而且很直截了当地问她眼睛瞎了是什么感觉,这点她倒蛮喜欢。艾米只要稍稍听一下人的嗓音,就可以很准确地判断一个人。因此克里特斯刚说一句话,她就知道他是个黑人小男孩,害羞、古怪,不是弗吉尼亚州的。艾米还从他音调的变化推断出要么他不讨人喜欢,要么他自己这么认为。她比克里特斯大六岁,个头是他的两倍,还是个白人。不过,其他方面他俩倒挺般配的,于是两人渐渐地就经常黏在一起了。
有几样东西,克里特斯可以说一窍不通,这其中一项就是音乐。他觉得班里其他的小孩将大好时光都浪费在背记那些最空洞无聊的40首曲子的歌词上,这就算不是精神病至少也是心智功能紊乱的见证。奇怪的是,他的父母却是狂热的音乐爱好者。对他而言,歌剧无非是一方不停地抱怨自己的感情得不到回报,而另一方则操着令人费解的外语痛苦地尖叫。直到艾米拉起了她的小提琴,他对音乐的看法才有了改观。
他俩经常一起聊天,午餐和课间休息时也形影不离。天气好的话,他们会在课余时间相约去外面谈心,艾米叫她的私人司机晚十至十五分钟去接她。两人这样处了三个星期后,艾米邀克里特斯到她家吃晚饭。克里特斯迟疑了一下,他知道艾米家很富有,但又对这样人家的生活方式充满了好奇,而且,事实上他已迷上了艾米,就算她让他赴汤蹈火,他也在所不辞。他甚至将他宝贵的计算机卖了,换来了一套体面的西装,这奇怪的举动吓得他母亲一夜都睡不着觉。
晚餐开始时,克里特斯搞得很狼狈,看着眼前摆放的大大小小的银餐具,还有各式各样的不论看上去或尝起来都不像食物的食物,他一下子懵了。不过他早就知道这将是一场考验,这可是他最擅长的,即便他得摸着石头过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艾米跟他讲过,她父亲是个白手起家的百万富翁,是靠一套电晶体的电子产品的专利发家的。克里特斯就在星期六花了整整一天时间在图书馆里查找各项专利,并研读了各种相关资料。因此,至少艾米父亲林德堡那一关准能应付过去。事情进展得很顺利。上汤的时候,他们四个人聊起了计算机;喝卡里马日鸡尾酒时,克里特斯和林德堡先生已深入聊到了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和分区图解;吃威灵顿牛排时,林德堡先生让克里特斯直呼他小名就行了,两人兴致勃勃地谈起了量子电子动力学理论;品尝沙拉时,他俩还扯到了电子云之类的东西;等到上坚果时,这两个“疯子”竟在桌边聊起了布尔代数。艾米和她母亲心照不宣地叹了口气,哼了几段吉尔伯特和沙利文的歌剧。等到克里特斯和艾米父亲到音乐房喝咖啡时,两人已经混得很熟了,大有相见恨晚之意。但是,对于艾米的感情,直到她拉起小提琴时,克里特斯才知道他有多么喜欢她。
这不是指斯特拉迪瓦小提琴——只要她从茱丽亚音乐学院一毕业,父母就会给她买把这样的琴——不过,这把小提琴的身价比车库里的意大利名车林宝坚尼还要高。艾米完全配得上拥有这样的奢侈品。她拿起小提琴,默默地调准了音,艾米的母亲则在大钢琴的电子琴边坐了下来,将音色设置为竖琴,开始弹奏起简单的琶音,有音乐素养的人都知道这是小提琴名家马斯涅音乐集《黛斯》里的名曲《沉思曲》的序曲。
克里特斯以前对音乐可是充耳不闻,自然就不知道这首曲子所传达的爱情故事。但他知道他女朋友五岁时就瞎了,六岁那年——也就是他出生的那一年——就有了第一把小提琴。十三年来,她一直用小提琴代替语言来传达自己的心声,通过小提琴去感知双眼看不见的这个世界。在马斯涅为他美丽的情妇创作的这支浪漫的曲子里,黛斯光荣地复活并成了耶稣的新娘。艾米原谅上帝无情地夺走了她的视力,颂扬上帝赋予她的补偿,她用音乐这种语言传达她这样的心声,连克里特斯这样的音乐盲也听出来了。克里特斯之前从未掉过眼泪,可听到高潮部分颤动的音符时,他却一下子泪流满面。那一时刻,他深深地明白,如果艾米愿意,她会永远占据他的心。奇怪的是,后来发生的事证实了他的这一直觉是对的。他拿到第一张博士学位前就学会了拉小提琴,而且,两人一辈子相敬如宾、相濡以沫。不过这都是后来的事了。就在那天晚上,他脑子里产生了一个伟大的想法——为什么并非所有的瞎子都是天才?一星期后,这一想法开始在他脑子里生根、发芽。
就像大多数十三岁的小孩一样,克里特斯对人体甚是着迷,但同其他小孩不一样的是,他的研究更为系统,想法也更奇特、古怪。他最感兴趣的人体器官是人脑。
人脑同计算机可不太一样,虽然考虑到上帝制造人脑时,技术还不熟练,以及人脑的编程毫无规律可言,人脑已经干得不错了。克里特斯和艾米父亲吃番茄酱炒鱿鱼时,就谈到了计算机比人脑厉害的一面,也就是计算机的分区。
让我们来设想一下,计算机是一片宽广的牧场,而不是一个充满花高价才能替换的数据库的黑盒子。这片牧场由一位既有智慧又有魔力的老牧民掌管着,这位叫做“宏观编程”的牧民站在山丘上监控这片牧场。牧场上有绵羊、山羊,还有奶牛。它们当然不能混在一起,因为奶牛会踩到小羊羔,山羊则横冲直撞的,会把其他动物吓得大气都不敢出。因此,老牧民用带刺的金属丝网给牧场做了分区,把不同的动物分开来,让它们相安无事。
可是,这是片极其活跃的牧场中,奶牛、山羊、绵羊一直进进出出的,速度约每秒324米,假如分区的大小一样,那麻烦可就大了,因为有时候可能一只绵羊也没有,但有好多头奶牛,这些奶牛就只能在自己的分区里挤来挤去的。聪明的老牧民当然懂得该给每种动物分配多大的空间,而且,因为他具有魔力,可以快速地移动带刺金属丝网,既不伤到自己,也不伤到任何动物。这样,每个分区都能给每种动物提供恰到好处的空间。我们的计算机也有这样的分区,只不过我们看到的不是带刺的金属丝网,而是一些小小的图标或窗口或文件夹,依计算机执行任务的改变而改变。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脑也有自身的分区。克里特斯知道,人脑的特定部位是与人特定的智力能力相联系的,但不是“音乐鉴赏力在这边,乘除法在那边”那么简单。人脑的分区要复杂得多。比如说,人脑的某些特定区域是与人的语言能力相关的,这些区域是以法国或德国的一些伟人的名字命名的。假如其中的某个区域受到了损坏,如患了中风、被子弹射中或被煎锅砸到等,那么与该区域相关的能力——阅读或表达或连贯地书写能力——就会丧失。
这很奇妙。但更奇妙的是,有时经过一段时间,这个病人能够恢复失去的功能。啊,你会说这是脑细胞自我修复了。但其实不然。小学生都知道,人与生俱来的脑细胞数量是恒定的。人脑中有一部分脑组织没有固定功能,只是作为备用组织被闲置起来,当人脑遭遇损伤后,有时脑神经会重新连接,并激活备用脑组织,这就是为什么这个病人能够恢复功能的原因。他逐渐能够叫出自己的名字、他妻子的名字,接着会说出那个“滚着热油的煎锅”,还没等你回过神,他就对医院的伙食发了一通牢骚,并叫来律师进行离婚诉讼。
照此看来,人脑似乎和电脑一样拥有一个老牧民为其脑组织功能不断进行分区,但很可惜,事实并非如此。大多数情况下,大脑某部分组织一旦停止运转,就会永远停滞在那里。如果说大脑是一片田野的话,那么,这部分组织就像一片广阔的沃土,白白闲置,无人利用,最多也不过是偶尔拿来使用一下。但不可否认,有时,这部分组织又会开始运转。由此,克里特斯提出了他的设问:“为什么盲人不能变成天才呢?”
当然,自古以来,历史上不乏伟大的盲人思想家、文学家及作曲家(20世纪还出现了盲人画家),像艾米一样,这些人中有很多人都认为自己在某方面的才能是上天的恩赐,来弥补视力方面的缺陷。克里特斯试图在人脑微解剖学方面证实这一观点。但并不是每个盲人身上都会发生这种现象,不然,所有的盲人就都是天才了。或许,这是因为人体偶然激活了某种机能,促成了这一现象,正如一些中风患者能够恢复大脑受损功能一样。或许,人为手段也可以促成这种现象。
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都向克里特斯提供了奖学金,但因为艾米在朱莉亚音乐学院上学,他便选择到哥伦比亚大学就读,这样两人可以离得近一些。哥伦比亚大学勉强通过了他的申请,即同时学习生理学、电子工程学和认知科学。但他的成绩却只是平平,这让认识他的人都大为不解。其实原因很简单,对他来说,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最多不过是一种消遣,或者干脆说是浪费时间。在他感兴趣的领域,他的学习进度远比老师教的快得多。而历史、哲学之类的学科在他看来是无关紧要的,但他如果能在这些学科上多用点心的话,事情发展的结果也许就会两样了。他对文学也不感兴趣,不然的话,也许就会从“潘多拉”寓言中悟出些什么了。
在接下来的十年里,克里特斯主要在做实验。他将已死亡的脑组织切碎,认识了肠促胰酶肽,在人的头盖骨上钻孔,插入通电电极并在里面捅来捅去。而艾米呢,出于对克里特斯的热爱,对他的工作也有了一定的认识,而克里特斯也学会了拉小提琴。两人的感情日渐醇厚,终于,在克里特斯十九岁那年,两人闪电结婚,并赴法国巴黎度蜜月,而那时克里特斯已经获得了一个博士头衔,并且很快就会拿到医学博士学位。在蜜月旅行中,带着新婚的喜悦,克里特斯仍不忘他的实验。在麦尔利研究所的无菌实验室里,他对乌贼的认知过程进行了研究。他发现,在血清素的作用下,腺苷酸环化酶到达乌贼大脑的特定部位,催化合成一磷酸苷腺,这种苷腺会在体内循环,乌贼就完成了一次认知过程。为了不让读者感到枯燥无味,我们将这一部分略去不谈。
蜜月结束后,夫妇两人回到纽约。八年后,克里特斯成了一名技术精湛的神经外科医生,他还利用业余时间轻松拿到了电子工程学博士学位。他的设想开始初具雏形。
十三岁时,克里特斯就发现,用来收集、处理和储存视觉映像的脑细胞比为其他感官服务的所有脑细胞总和还要多。“为什么盲人不能变成天才呢?”实际上是基于一个更宽泛的命题提出的,那就是:“人的大脑不会合理利用自身资源。”自十三岁起至此的十四年间,他在最初设想的基础上做了大量细致而繁复的研究,而经过验证,最后又回到了出发点。
因为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大脑皮层视觉区。
一个萨克斯乐手要想对一份大提琴乐谱进行变调吹奏,他只需要把乐谱上的低音谱号看作高音谱号,将音阶提高一个八度,即可开始演奏。这没什么难的,连小孩都能做到。他眼睛看到哪个音符,手就会自动按到变调后的那个琴键上,不论是提高或是降低八度、五度还是三度。他只需往乐谱第一页的右上角一瞥,看一下适用乐器,大脑就已经完成了所有的转换工作。从萨克斯乐手和低音大提琴乐谱的故事中,我们会发现,如果说眼睛是一把钥匙的话,那么大脑视觉区就是它开启的那把锁。艾米“看”小提琴乐谱时,不得不停止演奏,用左手触摸盲文写成的乐谱,而小提琴还夹在左肩上。由于经年累月地做这个动作,她的颈部肌肉变得异常坚韧,放一个核桃在她颈窝处,她甚至可以把它夹碎。当然,在她“看”的这个过程中,大脑视觉区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她用指尖触摸音符,在心中默默哼唱,很快地记下乐谱,反复练习,最后与乐章其他部分连在一起演奏。
和大多数盲人音乐家一样,艾米的辨音能力很强;哪怕是相当复杂的乐章,她只要反复听上几遍就能记住,比读盲文来得更快。(对于需要认真对待的演奏,她还是会用盲文乐谱,这样就不会受演奏者和指挥的干扰,专心揣摩作曲家本身的表现意图。)
对于常人用眼睛来读谱的方式,她一点也不羡慕。她甚至根本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因为在失明前,她根本没见过乐谱,对于书之类的印刷品也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
因此,在她33岁时,当她父亲要出钱让她接受手术,恢复部分视力的时候,她没有立即欣喜若狂地接受。这种手术不仅费用昂贵、风险大,还会破坏人体部分自然形态,因为手术需要在她的眼眶中植入两个微型摄影机,并通上电,来刺激她的视神经。万一手术只让她获得了微弱的视力,却损害了音乐才能怎么办呢?她能想象别人是怎么用眼睛来看乐谱的,但是,二十多年了,自己从没试过用眼睛读谱,她不知道这会给她带来什么影响,说不定只会让自己浑身不自在。
另外,她还考虑到事业方面。她大部分的演奏会都是作为慈善义举为盲人或是特殊教育机构筹款的。而她父亲认为,复明后,她在这些活动中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她还是不同意手术。克里特斯这时发表意见了,他也建议她去手术,因为他已阅读了有关文献,并与将给她做手术的瑞士医疗小组进行了交谈,发现他们已经在狗和灵长类动物身上成功地完成了移植手术。他说,即使手术失败,她也不会受到任何损害。其实他向艾米隐瞒了一个可怕的事实,那便是:他才是这台手术的主刀。手术的目的根本不是让她恢复视力,也不会植入什么微型摄像机,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摘除她的眼球而编造的借口。
为了科学实验而挖出别人的眼球,这在普通人看来无疑是疯狂行径,更何况这是一个当丈夫的要拿自己的妻子当实验品。当然,从各方面看,克里特斯都不在普通人之列。在他看来,艾米的眼球不过是无用的摆设,阻碍了他对视神经进行手术,将眼球摘除后,他就可以将微乎其微的手术器械穿进视神经,经由这些天然的神经系统到达大脑皮层视觉区。具体细节让我们长话短说,总之,最终结果并不像其过程那样可怕。艾米终于同意去日内瓦接受手术,而克里特斯的医疗小组成员个个都和他一样,医术精湛,科学至上。他们做了一台相当复杂的显微外科手术,持续了三天,每天20个小时,但艾米基本上没有感觉到痛苦。手术结束后,当他们解下蒙在她眼睛上的纱布,并为她戴上了一顶1000美元的假发时(因为手术除了要从眼眶处入手,还要从头骨某处开刀),她看起来要比手术前更加妩媚动人。这可能是因为现在的假发比她原先的发型好看的多,而且,换了人造眼球后,她的眼睛呈现清澈的蓝色,比起原来吓人的灰白眼珠要漂亮许多的缘故吧。
他告诉他的岳父说,手术没有成功,他雇来的六个瑞士医生也持同样观点。但艾米一语道出了真相:“他们是在说谎,手术根本就不是要帮我恢复视力,而是要打乱我大脑皮层视觉区的正常功能,使我能够利用这部分原本没用的脑细胞。”她朝着丈夫呼吸声的那个方向望去,那双洞悉一切的蓝眼睛一下看透了他:“你成功了,结果比你能预想的还好。”
其实,手术结束后,麻醉药的效果一过去,艾米就察觉到了这一切。她的大脑开始在不同的事物间建立联系,在联系之上又建立联系,这样呈几何等级增长着。当他们为她戴好假发时,她基于自己以往的知识和同克里特斯的对话,推断出了整个显微手术过程,并提出了改进手术的一些建议,而且自己很愿意接受再次修补手术,以达到最佳效果。
至于她对克里特斯的感情,在短短一刹那间,就经历了从憎恨到厌恶再到理解,然后到重新迸发出爱情,直至最后达到一种任何语言都难以言表的深厚感情。
克里特斯是这世上为数不多的几个值得她爱的人之一,也是少数几个能和她平起平坐地对话的人中的一个。他的智商高得不可估量,但是,跟她一比,他显得反应迟钝、粗俗平庸。显然,他不愿意一直忍受处于这种地位。
他们说,接下来发生的都已构成人类历史、进化史中重要的一环,我们这些还在用眼睛认识世界的人也不得不承认,每时每刻我们都能感觉到这一变化。克里特斯是第二个接受这种手术的人,他是在逃避医学伦理学家谴责的情况下做完这个手术的。接下来的第一年中,有4人接受了手术,第二年有20人,而第三年是2000人,第四年则有20000人。不到十年,那些纯脑力劳动者都无从选择,或者说,他们只有一种选择:要么失去工作,要么失去视力。自那时起,“超视力”手术实现了全自动化,成为零风险手术。
虽然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目前仍明令禁止实施这项手术,但到底谁说了算?如果你的顶头上司做了“超视力”手术,而你没有,你还能保住饭碗吗?要知道,他的思考速度是常人的6倍,就像一部活动的百科全书。面对这样一个人,你可能连话都答不上。你和我一样,都是智力上的侏儒。你也许有种种特殊理由不接受手术,像是立志成为画家、建筑家、自然学家或是导盲犬训练员。你可能还会拿付不起手术费当幌子,但这根本就是借口。到任何一家银行,用自己手术后的前景做担保,作立刻就能拿到贷款。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的身体条件不允许,虽然你很想躺在手术台上,永远合上自己的双眼。
通过音乐,我和克里特斯夫妇走到了一起。艾米在朱莉亚音乐学院上学时,我当过她的钢琴教师,当然,现在的她不需要我来教授任何东西了。有时,他们会一同来到我这个不景气的小酒吧,听我们这一群不具有超视力的老头老太太演奏。在他们听来,这演奏一定无比沉闷,幸好他们从没要求加入合奏。
在这场人类进化风潮中,艾米是身不由己被卷了进去,而克里特斯呢,可以说是为爱牺牲了双眼。
视力与智力孰轻孰重,我们这些落伍的人还真得好好想想。
黄培青 杨文睿译
故事还得从一个问题开始讲起。克里特斯·杰菲逊虽然年仅十三岁,却经常思忖着这么一个问题:为什么并非所有的瞎子都是天才?嘿,问得好。克里特斯为此付出了十四年的努力,得出的结果从此改变了整个世界。
年少的杰菲逊是个自学成才的“万事通”,也是个无人可匹敌的地地道道的怪才。他拥有一套化学药品、一台显微镜、一副望远镜,外加几台计算机。这些家当有些是卖报纸的血汗钱换来的,但他的主要财源却是向同学传授打牌经验:教他们如何才不会抽到差牌。
即便是这样的一个怪才,一个打牌高手,一个用心算就能解出微分方程式的怪才,也抵挡不住丘比特之箭,也免不了会有青春期的冲动。克里特斯知道自己长得丑,而且,他母亲还总是把他打扮成一副滑稽可笑的样子。他又矮又胖,投篮时死活也进不了球。不过,他先前可没为此烦恼过,直到十三岁进入青春期后,他才关注起自己的长相来。
于是克里特斯开始学会打理头发了,穿衣服也注意搭配了——尽管总是穿得不伦不类。然而,他依旧那么矮、那么胖,属于歪瓜劣枣一类。虽然他是高年级的学生,却是学校里年纪最小的——而且还是学校里唯一的黑人,这在1994年的弗吉尼亚州可是件了不得的事。
如果爱情是理智的,如果理性可以控制住感情冲动,那么克里特斯,我们聪明的克里特斯可能会掂量一下自己,找一个相貌难看的女孩做女朋友。他当然不是这样的,他吊儿郎当地玩着青春期的感情游戏,女孩子见一个追一个,从美貌绝伦的到美丽的、漂亮的、可爱的,及至相貌平平的。所有的女孩都是一下子就拒绝了他,看都不看他第二眼。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艾米·林德堡,这个女孩没有一下子就把他拒之千里——她无法那样做,因为她是个瞎子。
其他小孩都觉得这再搞笑不过了。艾米不仅是个瞎子,而且整整比克里特斯高了一倍,老实说,五官也长得不端正。她总是带着一只导盲犬,这条狗看上去像极了克里特斯,又矮又胖又黑。学校里每个人对她都很客气,因为她瞎了,而且家里很有钱,不过她刚转学过来,还没交到新朋友。
就这样,克里特斯在爱神丘比特之箭的指引下,走进了艾米的生活。这种本来仅仅是异性相吸的浪漫爱情,在他俩身上却是一种感情和智力的结合,而这种结合将在下个世纪引发一场社会大变革,从而改变了整个人类的生活状况。首先还得从小提琴谈起。
艾米的同学早就觉察出艾米也是个怪才,不过他们尚未发现她属于哪一类的怪才。她在学习操作计算机方面很有悟性,有人可能会说那是因为她瞎了,需要这玩意儿。不过她对计算机并不狂热,对科学、数学、历史、星际迷航或学生自治会也不着迷。那么,她究竟是什么样的怪才呢?其实她是音乐怪才,只是羞于展示自己的才华。
克里特斯最初关心的仅仅是艾米是个女的,而且不会一见到他就被吓跑了——在他认识的白人女孩里,她可是唯一的一个。他后来发现她还很聪明,读过好多书——远远超过班里其他同学读过的总数。爱慕的种子渐渐在他心底里滋生了,甚至在他听艾米拉小提琴之前就萌芽了。
克里特斯不会逗弄艾米的小狗,而且很直截了当地问她眼睛瞎了是什么感觉,这点她倒蛮喜欢。艾米只要稍稍听一下人的嗓音,就可以很准确地判断一个人。因此克里特斯刚说一句话,她就知道他是个黑人小男孩,害羞、古怪,不是弗吉尼亚州的。艾米还从他音调的变化推断出要么他不讨人喜欢,要么他自己这么认为。她比克里特斯大六岁,个头是他的两倍,还是个白人。不过,其他方面他俩倒挺般配的,于是两人渐渐地就经常黏在一起了。
有几样东西,克里特斯可以说一窍不通,这其中一项就是音乐。他觉得班里其他的小孩将大好时光都浪费在背记那些最空洞无聊的40首曲子的歌词上,这就算不是精神病至少也是心智功能紊乱的见证。奇怪的是,他的父母却是狂热的音乐爱好者。对他而言,歌剧无非是一方不停地抱怨自己的感情得不到回报,而另一方则操着令人费解的外语痛苦地尖叫。直到艾米拉起了她的小提琴,他对音乐的看法才有了改观。
他俩经常一起聊天,午餐和课间休息时也形影不离。天气好的话,他们会在课余时间相约去外面谈心,艾米叫她的私人司机晚十至十五分钟去接她。两人这样处了三个星期后,艾米邀克里特斯到她家吃晚饭。克里特斯迟疑了一下,他知道艾米家很富有,但又对这样人家的生活方式充满了好奇,而且,事实上他已迷上了艾米,就算她让他赴汤蹈火,他也在所不辞。他甚至将他宝贵的计算机卖了,换来了一套体面的西装,这奇怪的举动吓得他母亲一夜都睡不着觉。
晚餐开始时,克里特斯搞得很狼狈,看着眼前摆放的大大小小的银餐具,还有各式各样的不论看上去或尝起来都不像食物的食物,他一下子懵了。不过他早就知道这将是一场考验,这可是他最擅长的,即便他得摸着石头过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艾米跟他讲过,她父亲是个白手起家的百万富翁,是靠一套电晶体的电子产品的专利发家的。克里特斯就在星期六花了整整一天时间在图书馆里查找各项专利,并研读了各种相关资料。因此,至少艾米父亲林德堡那一关准能应付过去。事情进展得很顺利。上汤的时候,他们四个人聊起了计算机;喝卡里马日鸡尾酒时,克里特斯和林德堡先生已深入聊到了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和分区图解;吃威灵顿牛排时,林德堡先生让克里特斯直呼他小名就行了,两人兴致勃勃地谈起了量子电子动力学理论;品尝沙拉时,他俩还扯到了电子云之类的东西;等到上坚果时,这两个“疯子”竟在桌边聊起了布尔代数。艾米和她母亲心照不宣地叹了口气,哼了几段吉尔伯特和沙利文的歌剧。等到克里特斯和艾米父亲到音乐房喝咖啡时,两人已经混得很熟了,大有相见恨晚之意。但是,对于艾米的感情,直到她拉起小提琴时,克里特斯才知道他有多么喜欢她。
这不是指斯特拉迪瓦小提琴——只要她从茱丽亚音乐学院一毕业,父母就会给她买把这样的琴——不过,这把小提琴的身价比车库里的意大利名车林宝坚尼还要高。艾米完全配得上拥有这样的奢侈品。她拿起小提琴,默默地调准了音,艾米的母亲则在大钢琴的电子琴边坐了下来,将音色设置为竖琴,开始弹奏起简单的琶音,有音乐素养的人都知道这是小提琴名家马斯涅音乐集《黛斯》里的名曲《沉思曲》的序曲。
克里特斯以前对音乐可是充耳不闻,自然就不知道这首曲子所传达的爱情故事。但他知道他女朋友五岁时就瞎了,六岁那年——也就是他出生的那一年——就有了第一把小提琴。十三年来,她一直用小提琴代替语言来传达自己的心声,通过小提琴去感知双眼看不见的这个世界。在马斯涅为他美丽的情妇创作的这支浪漫的曲子里,黛斯光荣地复活并成了耶稣的新娘。艾米原谅上帝无情地夺走了她的视力,颂扬上帝赋予她的补偿,她用音乐这种语言传达她这样的心声,连克里特斯这样的音乐盲也听出来了。克里特斯之前从未掉过眼泪,可听到高潮部分颤动的音符时,他却一下子泪流满面。那一时刻,他深深地明白,如果艾米愿意,她会永远占据他的心。奇怪的是,后来发生的事证实了他的这一直觉是对的。他拿到第一张博士学位前就学会了拉小提琴,而且,两人一辈子相敬如宾、相濡以沫。不过这都是后来的事了。就在那天晚上,他脑子里产生了一个伟大的想法——为什么并非所有的瞎子都是天才?一星期后,这一想法开始在他脑子里生根、发芽。
就像大多数十三岁的小孩一样,克里特斯对人体甚是着迷,但同其他小孩不一样的是,他的研究更为系统,想法也更奇特、古怪。他最感兴趣的人体器官是人脑。
人脑同计算机可不太一样,虽然考虑到上帝制造人脑时,技术还不熟练,以及人脑的编程毫无规律可言,人脑已经干得不错了。克里特斯和艾米父亲吃番茄酱炒鱿鱼时,就谈到了计算机比人脑厉害的一面,也就是计算机的分区。
让我们来设想一下,计算机是一片宽广的牧场,而不是一个充满花高价才能替换的数据库的黑盒子。这片牧场由一位既有智慧又有魔力的老牧民掌管着,这位叫做“宏观编程”的牧民站在山丘上监控这片牧场。牧场上有绵羊、山羊,还有奶牛。它们当然不能混在一起,因为奶牛会踩到小羊羔,山羊则横冲直撞的,会把其他动物吓得大气都不敢出。因此,老牧民用带刺的金属丝网给牧场做了分区,把不同的动物分开来,让它们相安无事。
可是,这是片极其活跃的牧场中,奶牛、山羊、绵羊一直进进出出的,速度约每秒324米,假如分区的大小一样,那麻烦可就大了,因为有时候可能一只绵羊也没有,但有好多头奶牛,这些奶牛就只能在自己的分区里挤来挤去的。聪明的老牧民当然懂得该给每种动物分配多大的空间,而且,因为他具有魔力,可以快速地移动带刺金属丝网,既不伤到自己,也不伤到任何动物。这样,每个分区都能给每种动物提供恰到好处的空间。我们的计算机也有这样的分区,只不过我们看到的不是带刺的金属丝网,而是一些小小的图标或窗口或文件夹,依计算机执行任务的改变而改变。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脑也有自身的分区。克里特斯知道,人脑的特定部位是与人特定的智力能力相联系的,但不是“音乐鉴赏力在这边,乘除法在那边”那么简单。人脑的分区要复杂得多。比如说,人脑的某些特定区域是与人的语言能力相关的,这些区域是以法国或德国的一些伟人的名字命名的。假如其中的某个区域受到了损坏,如患了中风、被子弹射中或被煎锅砸到等,那么与该区域相关的能力——阅读或表达或连贯地书写能力——就会丧失。
这很奇妙。但更奇妙的是,有时经过一段时间,这个病人能够恢复失去的功能。啊,你会说这是脑细胞自我修复了。但其实不然。小学生都知道,人与生俱来的脑细胞数量是恒定的。人脑中有一部分脑组织没有固定功能,只是作为备用组织被闲置起来,当人脑遭遇损伤后,有时脑神经会重新连接,并激活备用脑组织,这就是为什么这个病人能够恢复功能的原因。他逐渐能够叫出自己的名字、他妻子的名字,接着会说出那个“滚着热油的煎锅”,还没等你回过神,他就对医院的伙食发了一通牢骚,并叫来律师进行离婚诉讼。
照此看来,人脑似乎和电脑一样拥有一个老牧民为其脑组织功能不断进行分区,但很可惜,事实并非如此。大多数情况下,大脑某部分组织一旦停止运转,就会永远停滞在那里。如果说大脑是一片田野的话,那么,这部分组织就像一片广阔的沃土,白白闲置,无人利用,最多也不过是偶尔拿来使用一下。但不可否认,有时,这部分组织又会开始运转。由此,克里特斯提出了他的设问:“为什么盲人不能变成天才呢?”
当然,自古以来,历史上不乏伟大的盲人思想家、文学家及作曲家(20世纪还出现了盲人画家),像艾米一样,这些人中有很多人都认为自己在某方面的才能是上天的恩赐,来弥补视力方面的缺陷。克里特斯试图在人脑微解剖学方面证实这一观点。但并不是每个盲人身上都会发生这种现象,不然,所有的盲人就都是天才了。或许,这是因为人体偶然激活了某种机能,促成了这一现象,正如一些中风患者能够恢复大脑受损功能一样。或许,人为手段也可以促成这种现象。
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都向克里特斯提供了奖学金,但因为艾米在朱莉亚音乐学院上学,他便选择到哥伦比亚大学就读,这样两人可以离得近一些。哥伦比亚大学勉强通过了他的申请,即同时学习生理学、电子工程学和认知科学。但他的成绩却只是平平,这让认识他的人都大为不解。其实原因很简单,对他来说,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最多不过是一种消遣,或者干脆说是浪费时间。在他感兴趣的领域,他的学习进度远比老师教的快得多。而历史、哲学之类的学科在他看来是无关紧要的,但他如果能在这些学科上多用点心的话,事情发展的结果也许就会两样了。他对文学也不感兴趣,不然的话,也许就会从“潘多拉”寓言中悟出些什么了。
在接下来的十年里,克里特斯主要在做实验。他将已死亡的脑组织切碎,认识了肠促胰酶肽,在人的头盖骨上钻孔,插入通电电极并在里面捅来捅去。而艾米呢,出于对克里特斯的热爱,对他的工作也有了一定的认识,而克里特斯也学会了拉小提琴。两人的感情日渐醇厚,终于,在克里特斯十九岁那年,两人闪电结婚,并赴法国巴黎度蜜月,而那时克里特斯已经获得了一个博士头衔,并且很快就会拿到医学博士学位。在蜜月旅行中,带着新婚的喜悦,克里特斯仍不忘他的实验。在麦尔利研究所的无菌实验室里,他对乌贼的认知过程进行了研究。他发现,在血清素的作用下,腺苷酸环化酶到达乌贼大脑的特定部位,催化合成一磷酸苷腺,这种苷腺会在体内循环,乌贼就完成了一次认知过程。为了不让读者感到枯燥无味,我们将这一部分略去不谈。
蜜月结束后,夫妇两人回到纽约。八年后,克里特斯成了一名技术精湛的神经外科医生,他还利用业余时间轻松拿到了电子工程学博士学位。他的设想开始初具雏形。
十三岁时,克里特斯就发现,用来收集、处理和储存视觉映像的脑细胞比为其他感官服务的所有脑细胞总和还要多。“为什么盲人不能变成天才呢?”实际上是基于一个更宽泛的命题提出的,那就是:“人的大脑不会合理利用自身资源。”自十三岁起至此的十四年间,他在最初设想的基础上做了大量细致而繁复的研究,而经过验证,最后又回到了出发点。
因为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大脑皮层视觉区。
一个萨克斯乐手要想对一份大提琴乐谱进行变调吹奏,他只需要把乐谱上的低音谱号看作高音谱号,将音阶提高一个八度,即可开始演奏。这没什么难的,连小孩都能做到。他眼睛看到哪个音符,手就会自动按到变调后的那个琴键上,不论是提高或是降低八度、五度还是三度。他只需往乐谱第一页的右上角一瞥,看一下适用乐器,大脑就已经完成了所有的转换工作。从萨克斯乐手和低音大提琴乐谱的故事中,我们会发现,如果说眼睛是一把钥匙的话,那么大脑视觉区就是它开启的那把锁。艾米“看”小提琴乐谱时,不得不停止演奏,用左手触摸盲文写成的乐谱,而小提琴还夹在左肩上。由于经年累月地做这个动作,她的颈部肌肉变得异常坚韧,放一个核桃在她颈窝处,她甚至可以把它夹碎。当然,在她“看”的这个过程中,大脑视觉区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她用指尖触摸音符,在心中默默哼唱,很快地记下乐谱,反复练习,最后与乐章其他部分连在一起演奏。
和大多数盲人音乐家一样,艾米的辨音能力很强;哪怕是相当复杂的乐章,她只要反复听上几遍就能记住,比读盲文来得更快。(对于需要认真对待的演奏,她还是会用盲文乐谱,这样就不会受演奏者和指挥的干扰,专心揣摩作曲家本身的表现意图。)
对于常人用眼睛来读谱的方式,她一点也不羡慕。她甚至根本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因为在失明前,她根本没见过乐谱,对于书之类的印刷品也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
因此,在她33岁时,当她父亲要出钱让她接受手术,恢复部分视力的时候,她没有立即欣喜若狂地接受。这种手术不仅费用昂贵、风险大,还会破坏人体部分自然形态,因为手术需要在她的眼眶中植入两个微型摄影机,并通上电,来刺激她的视神经。万一手术只让她获得了微弱的视力,却损害了音乐才能怎么办呢?她能想象别人是怎么用眼睛来看乐谱的,但是,二十多年了,自己从没试过用眼睛读谱,她不知道这会给她带来什么影响,说不定只会让自己浑身不自在。
另外,她还考虑到事业方面。她大部分的演奏会都是作为慈善义举为盲人或是特殊教育机构筹款的。而她父亲认为,复明后,她在这些活动中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她还是不同意手术。克里特斯这时发表意见了,他也建议她去手术,因为他已阅读了有关文献,并与将给她做手术的瑞士医疗小组进行了交谈,发现他们已经在狗和灵长类动物身上成功地完成了移植手术。他说,即使手术失败,她也不会受到任何损害。其实他向艾米隐瞒了一个可怕的事实,那便是:他才是这台手术的主刀。手术的目的根本不是让她恢复视力,也不会植入什么微型摄像机,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摘除她的眼球而编造的借口。
为了科学实验而挖出别人的眼球,这在普通人看来无疑是疯狂行径,更何况这是一个当丈夫的要拿自己的妻子当实验品。当然,从各方面看,克里特斯都不在普通人之列。在他看来,艾米的眼球不过是无用的摆设,阻碍了他对视神经进行手术,将眼球摘除后,他就可以将微乎其微的手术器械穿进视神经,经由这些天然的神经系统到达大脑皮层视觉区。具体细节让我们长话短说,总之,最终结果并不像其过程那样可怕。艾米终于同意去日内瓦接受手术,而克里特斯的医疗小组成员个个都和他一样,医术精湛,科学至上。他们做了一台相当复杂的显微外科手术,持续了三天,每天20个小时,但艾米基本上没有感觉到痛苦。手术结束后,当他们解下蒙在她眼睛上的纱布,并为她戴上了一顶1000美元的假发时(因为手术除了要从眼眶处入手,还要从头骨某处开刀),她看起来要比手术前更加妩媚动人。这可能是因为现在的假发比她原先的发型好看的多,而且,换了人造眼球后,她的眼睛呈现清澈的蓝色,比起原来吓人的灰白眼珠要漂亮许多的缘故吧。
他告诉他的岳父说,手术没有成功,他雇来的六个瑞士医生也持同样观点。但艾米一语道出了真相:“他们是在说谎,手术根本就不是要帮我恢复视力,而是要打乱我大脑皮层视觉区的正常功能,使我能够利用这部分原本没用的脑细胞。”她朝着丈夫呼吸声的那个方向望去,那双洞悉一切的蓝眼睛一下看透了他:“你成功了,结果比你能预想的还好。”
其实,手术结束后,麻醉药的效果一过去,艾米就察觉到了这一切。她的大脑开始在不同的事物间建立联系,在联系之上又建立联系,这样呈几何等级增长着。当他们为她戴好假发时,她基于自己以往的知识和同克里特斯的对话,推断出了整个显微手术过程,并提出了改进手术的一些建议,而且自己很愿意接受再次修补手术,以达到最佳效果。
至于她对克里特斯的感情,在短短一刹那间,就经历了从憎恨到厌恶再到理解,然后到重新迸发出爱情,直至最后达到一种任何语言都难以言表的深厚感情。
克里特斯是这世上为数不多的几个值得她爱的人之一,也是少数几个能和她平起平坐地对话的人中的一个。他的智商高得不可估量,但是,跟她一比,他显得反应迟钝、粗俗平庸。显然,他不愿意一直忍受处于这种地位。
他们说,接下来发生的都已构成人类历史、进化史中重要的一环,我们这些还在用眼睛认识世界的人也不得不承认,每时每刻我们都能感觉到这一变化。克里特斯是第二个接受这种手术的人,他是在逃避医学伦理学家谴责的情况下做完这个手术的。接下来的第一年中,有4人接受了手术,第二年有20人,而第三年是2000人,第四年则有20000人。不到十年,那些纯脑力劳动者都无从选择,或者说,他们只有一种选择:要么失去工作,要么失去视力。自那时起,“超视力”手术实现了全自动化,成为零风险手术。
虽然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目前仍明令禁止实施这项手术,但到底谁说了算?如果你的顶头上司做了“超视力”手术,而你没有,你还能保住饭碗吗?要知道,他的思考速度是常人的6倍,就像一部活动的百科全书。面对这样一个人,你可能连话都答不上。你和我一样,都是智力上的侏儒。你也许有种种特殊理由不接受手术,像是立志成为画家、建筑家、自然学家或是导盲犬训练员。你可能还会拿付不起手术费当幌子,但这根本就是借口。到任何一家银行,用自己手术后的前景做担保,作立刻就能拿到贷款。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的身体条件不允许,虽然你很想躺在手术台上,永远合上自己的双眼。
通过音乐,我和克里特斯夫妇走到了一起。艾米在朱莉亚音乐学院上学时,我当过她的钢琴教师,当然,现在的她不需要我来教授任何东西了。有时,他们会一同来到我这个不景气的小酒吧,听我们这一群不具有超视力的老头老太太演奏。在他们听来,这演奏一定无比沉闷,幸好他们从没要求加入合奏。
在这场人类进化风潮中,艾米是身不由己被卷了进去,而克里特斯呢,可以说是为爱牺牲了双眼。
视力与智力孰轻孰重,我们这些落伍的人还真得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