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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政治、经济、文化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有组织犯罪也呈现出跨国、跨境的趋势,并利用不同国家间、不同法域间的立法、司法的差异与冲突逃避打击。尽管两岸四地警方不断探索打击跨境有组织犯罪警务合作的途径,但是,由于四法域间具有不同的法律制度,在许多方面的合作仍不尽理想。如何在"三法系四法域"的背景下,建立科学有效的区际警务合作制度应是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