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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以学前儿童的基本权利为出发点,保障每个儿童都享有公平优质的教育,是人民对美好教育生活的需求。鉴于学前教育的正外部性效益,家庭、社会和国家三方主体为促进学前教育公平优质发展承担着相应的责任。源于受教育权4A框架理论下的学前教育基本原则为公平优质的学前教育立法提供了进路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