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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还记得,2005年3月,海信集团与博世-西门子(以下简称博西公司)的商标案结案。虽然海信最后以50万欧元,而不是博西开出的4000万欧元的无理取闹价达成和解,而且在双方发表的声明中,海信与博西表示:“愿意在此和解的基础上,今后在更多的相关业务领域积极寻求合作的机会并加强友好合作,促进事业发展。”但明眼人都看得出,这种双赢得来得颇有些尴尬。
案件回放
1999年1月5日,海信的“Hisense”、“海信”商标被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
1999年1月11日。博西在德国抢先注册了“HiSense”商标,与海信的“Hisense”商标仅一个字母之差。
海信认定对方恶意抢注,于2002年底主动致函博西公司联系注册商标的转移受让事宜,博西公司于2003年3月28日做出答复,问意将其注册在“蓝色电器”的“HiSense”注册商标权转让给海信。海信考虑到“Hisense”商标创设的实际情况及其对同企业名称以及其他产品无法分离的内在关联,又于2003年4月14日致函对方希望能够将9、11类注册商标权一并转让给海信。
2003年7月18日,对方回函,同意将9、11类注册商标权一并转让给海信。但要求海信支付4000万欧元。
后经多方协商,2005年3月6日海信与博西达成和解协议。
在此,我们暂且不谈抢注的恶意与否,总之从海信与博西的案例峙,己可以看出,商标战略已经成为除关税和专利外非贸易性壁垒之后的又一种市场竞争手段,同时,商标枪注已经成为目前国际市场商战中的一种新动向。海信与博西这场商标争夺战背后,是中国企业在海外征程中集体面临的一个难题。
海信集团副总裁郭庆存曾说:“欧美对中国企业实施大规模的反倾销以来,知识产权纠纷,已经逐渐成为他们为中国企业进入欧美市场设置贸易壁垒的一种新形式。”
从某种角度来说,抢注也是竞争方式之一,在产品和业务方面都十分相似或者重合度很高的竞争对手中,也不乏有把抢注当作一种生意来做的投机公司。枪注还有一个主要目的,就是阻止对手进入市场,即使最后不成功、也耽误了对手进入市场的时间,尤其这种跨国案件,受理时间比较长,耽误一两年,对一个企业来说是承受不道的,并不是说费用承受不起,而是时间耽误不起,即使通过法庭或谈判,最后取得了商标权,恐怕在一两年的时间里,市场份额早已被别人瓜分殆尽。
从我国企业自身来讲,有一些商标确实是有意无意地模仿了国外还没有在中国注册的商标。这种市场行为确实也有投机的嫌疑,但是现在随着市场的发展和企业的成长,那些在国内市场站稳了脚跟、积蓄了体力、并准备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对国外市场构成了威胁,虽说只是一点点,但仍旧立刻引起了国外的重视。
于是老外们纷纷构筑起一系列防御体系,知识产权中的商标权便是其反复利用的一支“锋利的盾”。
那么,面对商标被抢注的事情,我国企业应该怎么办?
第一步,积极应对
企业应该提前防范,尽最大的努力防止这类事情的发生。一旦发现商标被抢注也不要慌,一定要积极应对。首先了解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目前世界上有两大商标授权原则,一是以英美法系为代表的商标使用在先原则;二是以中同大陆法系为代表的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在了解了一些基础知识之后,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有时候也不能完全依赖《巴黎公约》,虽然海信的“Hisense”,“海信”商标在1999年1月5日被中国同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但即使目前来说,在工商局认可的我国的近700个驰名商标中,有大部分仍不被一些发达国家认可。
应对的主要途径有两个:一个是法律途径,一个是行政途径,当然,舆论的力量也是不可忽视的。
第二步,联合作战
就中同企业目前的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来说,还不适合单兵作战。在海信与博西的案件中,政府和媒体在其中的力量自然不言而喻,商务部的斡旋,欧盟驻华机构的介入,当时那场声势浩大的“中国商标海外维权研讨会”上,商务部、丁—商局,商标局等部门代表的出席,以及在海信启动的强大舆论攻势下,唤起的中国消费者对海信的巨大同情和对西门子的反感,这些都可以构成博西考虑放弃的重要原因。
第三步,长远打算
在国际化的道路上,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企业的商标战略和品牌战略也必须国际化,具有前瞻性。
在管理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上其实我们应该向跨国公司多学习。
在跨国公司内部,一般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部,这个部门和销售部、财务部都是平级的。
知识产权部主要是管理公司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就商标而言,他们要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前进行商标创意、设计、注册等。在哪些国家、在哪些商品上申请商标注明同样是根据其公司的发展战略而制定的。在商标保护方面,他们主要做两项工作:一是监视商标公告,如果发现与之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被公告,他们会在法定的期限内对此提出异议;二是监视市场,如果在市场上出现假冒或者仿冒等侵权行为,他们会立即委托当地的调查公司取证,然后根据案情采取适当的法律行为。在商标使用方面,他们要制定一整套的有关商标使用的管理规定,而且集团公司、分公司,海外公司包括合资公司或者控股公司都要遵照执行。
当初,博西家电总部林彬女士就曾说:“在国际上,知识产权的纠纷是很多的,欧洲每天都有许多人在打这类官司。中国的企业在注册商标时要想得更长远一点,要为公司做5年甚至10年的规划,包括商标的使用范围,属地等都要考虑清楚,多了解同外的相关法律。”
另外,不要仅考虑费用问题,要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考虑,在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元广告费的今天,拿出十几万元做一个长远打算还是划得来的。
现代的企业应该有现在的观点应该把知识产权作为企业投资发展的一部分,有些企业把这一块不当一回事,一旦出厂问题,就不是拆一座厂房的价值能比得了的。
王天祥为我们算了一笔简单的帐,在国外注册一个商标是10000~15000元人民币,况且不需要100多个国家都要注册,可以选择目前有市场的或未来要进入的国家注册,大约10~20个国家,共需约二十几万,这笔费用对于一个想要走出国门的企业来说是值得花的。况且,如果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来注册的话,性价比会更高。
自中国成为马德里联盟成员以来,中国企业用马德里体系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数量逐年增加。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为支持、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加大对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的宣传力度,使得更多的中国企业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的优点,并切实从中受益。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达1334件,比2004年增加31.4%,增幅已连续3年居世界第一。在77个马德里联盟成员中,中国的申请量排名第八,是唯一进入申请量前10名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正在加陕。
但愿商标抢注战成为国内企业密切关注的课题,防患于未然成为商务征战途中的警钟。
案件回放
1999年1月5日,海信的“Hisense”、“海信”商标被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
1999年1月11日。博西在德国抢先注册了“HiSense”商标,与海信的“Hisense”商标仅一个字母之差。
海信认定对方恶意抢注,于2002年底主动致函博西公司联系注册商标的转移受让事宜,博西公司于2003年3月28日做出答复,问意将其注册在“蓝色电器”的“HiSense”注册商标权转让给海信。海信考虑到“Hisense”商标创设的实际情况及其对同企业名称以及其他产品无法分离的内在关联,又于2003年4月14日致函对方希望能够将9、11类注册商标权一并转让给海信。
2003年7月18日,对方回函,同意将9、11类注册商标权一并转让给海信。但要求海信支付4000万欧元。
后经多方协商,2005年3月6日海信与博西达成和解协议。
在此,我们暂且不谈抢注的恶意与否,总之从海信与博西的案例峙,己可以看出,商标战略已经成为除关税和专利外非贸易性壁垒之后的又一种市场竞争手段,同时,商标枪注已经成为目前国际市场商战中的一种新动向。海信与博西这场商标争夺战背后,是中国企业在海外征程中集体面临的一个难题。
海信集团副总裁郭庆存曾说:“欧美对中国企业实施大规模的反倾销以来,知识产权纠纷,已经逐渐成为他们为中国企业进入欧美市场设置贸易壁垒的一种新形式。”
从某种角度来说,抢注也是竞争方式之一,在产品和业务方面都十分相似或者重合度很高的竞争对手中,也不乏有把抢注当作一种生意来做的投机公司。枪注还有一个主要目的,就是阻止对手进入市场,即使最后不成功、也耽误了对手进入市场的时间,尤其这种跨国案件,受理时间比较长,耽误一两年,对一个企业来说是承受不道的,并不是说费用承受不起,而是时间耽误不起,即使通过法庭或谈判,最后取得了商标权,恐怕在一两年的时间里,市场份额早已被别人瓜分殆尽。
从我国企业自身来讲,有一些商标确实是有意无意地模仿了国外还没有在中国注册的商标。这种市场行为确实也有投机的嫌疑,但是现在随着市场的发展和企业的成长,那些在国内市场站稳了脚跟、积蓄了体力、并准备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对国外市场构成了威胁,虽说只是一点点,但仍旧立刻引起了国外的重视。
于是老外们纷纷构筑起一系列防御体系,知识产权中的商标权便是其反复利用的一支“锋利的盾”。
那么,面对商标被抢注的事情,我国企业应该怎么办?
第一步,积极应对
企业应该提前防范,尽最大的努力防止这类事情的发生。一旦发现商标被抢注也不要慌,一定要积极应对。首先了解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目前世界上有两大商标授权原则,一是以英美法系为代表的商标使用在先原则;二是以中同大陆法系为代表的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在了解了一些基础知识之后,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有时候也不能完全依赖《巴黎公约》,虽然海信的“Hisense”,“海信”商标在1999年1月5日被中国同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但即使目前来说,在工商局认可的我国的近700个驰名商标中,有大部分仍不被一些发达国家认可。
应对的主要途径有两个:一个是法律途径,一个是行政途径,当然,舆论的力量也是不可忽视的。
第二步,联合作战
就中同企业目前的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来说,还不适合单兵作战。在海信与博西的案件中,政府和媒体在其中的力量自然不言而喻,商务部的斡旋,欧盟驻华机构的介入,当时那场声势浩大的“中国商标海外维权研讨会”上,商务部、丁—商局,商标局等部门代表的出席,以及在海信启动的强大舆论攻势下,唤起的中国消费者对海信的巨大同情和对西门子的反感,这些都可以构成博西考虑放弃的重要原因。
第三步,长远打算
在国际化的道路上,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企业的商标战略和品牌战略也必须国际化,具有前瞻性。
在管理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上其实我们应该向跨国公司多学习。
在跨国公司内部,一般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部,这个部门和销售部、财务部都是平级的。
知识产权部主要是管理公司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就商标而言,他们要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前进行商标创意、设计、注册等。在哪些国家、在哪些商品上申请商标注明同样是根据其公司的发展战略而制定的。在商标保护方面,他们主要做两项工作:一是监视商标公告,如果发现与之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被公告,他们会在法定的期限内对此提出异议;二是监视市场,如果在市场上出现假冒或者仿冒等侵权行为,他们会立即委托当地的调查公司取证,然后根据案情采取适当的法律行为。在商标使用方面,他们要制定一整套的有关商标使用的管理规定,而且集团公司、分公司,海外公司包括合资公司或者控股公司都要遵照执行。
当初,博西家电总部林彬女士就曾说:“在国际上,知识产权的纠纷是很多的,欧洲每天都有许多人在打这类官司。中国的企业在注册商标时要想得更长远一点,要为公司做5年甚至10年的规划,包括商标的使用范围,属地等都要考虑清楚,多了解同外的相关法律。”
另外,不要仅考虑费用问题,要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考虑,在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元广告费的今天,拿出十几万元做一个长远打算还是划得来的。
现代的企业应该有现在的观点应该把知识产权作为企业投资发展的一部分,有些企业把这一块不当一回事,一旦出厂问题,就不是拆一座厂房的价值能比得了的。
王天祥为我们算了一笔简单的帐,在国外注册一个商标是10000~15000元人民币,况且不需要100多个国家都要注册,可以选择目前有市场的或未来要进入的国家注册,大约10~20个国家,共需约二十几万,这笔费用对于一个想要走出国门的企业来说是值得花的。况且,如果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来注册的话,性价比会更高。
自中国成为马德里联盟成员以来,中国企业用马德里体系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数量逐年增加。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为支持、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加大对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的宣传力度,使得更多的中国企业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的优点,并切实从中受益。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达1334件,比2004年增加31.4%,增幅已连续3年居世界第一。在77个马德里联盟成员中,中国的申请量排名第八,是唯一进入申请量前10名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正在加陕。
但愿商标抢注战成为国内企业密切关注的课题,防患于未然成为商务征战途中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