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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陌生人走进了一家路边店,他们中有年轻的情侣,有身怀重金的保险公司办事员,还有一个心事重重的神秘人。
饭店老板炒得一手好菜,但他的手艺并不仅限于做菜,而且,他似乎很贪心。计划好的谋杀和意料外的死亡相继发生,每个人的另一面都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情侣变成了怨偶,神秘人其实是逃犯,老板曾经留有案底,那办事员又究竟是什么人呢?
伍仁义在玉竹山的国道边,距离一处检查站只有两公里的地方,修了一幢两层小楼,一楼开饭馆,二楼自己住。他在饭馆大门外挂了个牌子,上面写着“伍氏野兔风味庄”。招牌下,摆了一排整齐的铁丝笼,笼子里全是活蹦乱跳的兔子。兔子是深灰色的,四肢细短,全身都是肌肉,红色的眼睛炯炯有神,懂行的客人一看就知道,这些兔子都是如假包换的野兔。
每次客人选了兔子后,伍仁义就会当着他们的面,一榔头敲在兔子的脑袋上,敲得它们脑浆四溅,然后把兔肉剁成比指甲还小的小块,放在热油里,与野山椒、嫩竹笋一起爆炒,起锅后再淋一勺香油,诱人的香气保管让再挑嘴的客人都止不住食指大动。
风味庄的顾客,主要是往返于国道跑长途的司机。经过他们的口口相传,风味庄的生意越来越好,野兔供不应求,这让伍仁义挣了不少钱。不过,风味庄中午是不营业的,只做晚上一顿饭的生意。白天,老板伍仁义必须去后山的林子里捉野兔。
玉竹山到处都是连绵不绝的竹林,山里的野兔很怪,就喜欢在竹林间穿梭。不过,几年前林业局就在玉竹山禁枪了,所以,伍仁义不能再用猎枪,但这并不影响他捕捉到足够数量的野兔,他是一个很厉害的猎人。
伍仁义在竹林里设下了许多绳索做成的活套,只要野兔踩着,活套就会拉紧,钳住野兔的后腿。绳索的另一端连在一根被拉弯的竹子上,活套被野兔引发之后,竹子失去牵制力,便会猛然绷直,野兔也随之被绳索倒吊在空中无法逃脱。而伍仁义需要做的事,就是每天定时检查设下的活套。
当然,为了避免误伤山民,伍仁义在活套机关前都竖立了一块木牌子,上面写着:“此处有机关,请绕行。”
野兔是不识字的。
这天傍晚,天空阴惨惨的,乌云密布,眼看一场积蕴已久的暴雨就要落下。风味庄里,几个用餐的客人用随身携带的收音机听着新闻。新闻播音员正用血腥的字眼渲染着城市里正在发生的连环杀人案,被害人全是二十岁出头的少女,并且每个人被杀后,都被凶手剜去了眉心处的一团肉。
尽管收音机里播放着这样可怕的消息,却一点也没影响顾客们的胃口。有几桌客人还想再多来一份爆炒野兔,可惜当天捉的野兔已经杀完了,伍仁义只好满脸堆笑地出来解释,请诸位司机返程的时候再来品尝。
天色渐暗的时候,顾客用完餐,纷纷开车离去。伍仁义正准备关门打烊,忽然听到门外传来了汽车刹车的声音。他探出脑袋望了一眼,看到一辆长途客车停在了路边,车门打开,下来了三男一女。四人下车后直奔饭庄而来,长途汽车则继续向前方驶去,不一会儿便消失在了夜幕中。
伍仁义不禁皱了皱眉头,今天野兔都卖完了,拿什么招待客人呢?看来,只有把二楼屋檐下挂着的那串腊肉割下来才行了。
四位客人进屋后,一男一女坐了一桌,另外两个男人分别坐了两桌。看来他们并不是一起的。
同坐一桌的一男一女都很年轻,女的漂亮,男的英俊,看样子是一对情侣。不过,那女孩的眼神有些飘忽,老是朝着伍仁义和另外两个男客人瞟来瞟去的,顾盼流连,眼里似乎开了一朵桃花。
伍仁义不禁暗自叹了口气,心想这个女孩真是个祸水,她男朋友可有得受了。果然,那个年轻人虽然一直在微笑,但笑容里却隐隐藏着无法言喻的苦闷。伍仁义又瞄了一眼另两个男人。其中一个穿着西装,脚下放了一个黑色的公文包,他年约四十,脸色蜡黄,面目阴郁,两条眉毛拧在一起,活像有人欠了钱不还一般。另一个男人穿着一件黑色休闲服,棱角分明的脸上写满了坚毅,有着一种历经风雨的隽永男人味。
伍仁义走上前,堆着笑对四个客人说道:“现在天已经黑了,店里又只有我一个厨师,不如你们四个人合成一桌吧,我也好招呼。”
四个人都没有反对。坐定之后,那个年轻的英俊男人抢先开口,他微笑着说:“伍老板,给我们来一盘这里的招牌菜——爆炒野兔吧!”
”哦?!你知道我姓伍?以前还在我这里吃过野兔?”伍仁义有些诧异。
年轻男人笑答:“是的,去年随朋友曾经来过。当时在这里吃过一顿爆炒野兔,那美味令我至今难以忘却。”
风味庄来来去去的客人实在太多了,伍仁义对这个年轻人没有半点印象——但这句话就没必要明说了。他只是很抱歉地告诉他们,今天野兔已经卖完了,只能弄点腊肉给他们吃。他保证都是从山里收回来的烟熏老腊肉,味道绝对好。
既然坐到了一张桌上,也算是缘分,四个人分别作了自我介绍。女孩叫孟岚,和她一起来的年轻人是她男友,叫赵克。面色阴郁的中年男人叫郑鹏飞,一身黑色休闲服的男人叫陈潜。
孟岚那满带桃花的双眼,停留在陈潜身上的时间,是最长的。
趁着四人寒暄之际,伍仁义上楼去割腊肉,腊肉就挂在二楼卧室窗外的屋檐下。他推开门时,童菲菲正躺在席梦思床上看电视——童非非,是他的女人。
割完腊肉要下楼,伍仁义无意中望了一眼电视机屏幕,忽然愣住了。
屏幕上出现了一个男人的黑白正面免冠照片——正是那个穿着黑色休闲服的男人,陈潜。
伍仁义调高了电视音量,然后他听到了播音员刻板的声音:“通缉令——陈潜,男,二十八岁,涉嫌连环谋杀重罪……”
通缉令特别指出,死者家属宣布将拿出巨额赏金捉拿陈潜,望知情人尽快提供相关信息,云云。
伍仁义并没有报警,天知道陈潜还有没有同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有赏金,但再多钱如果没命花,那也只是个数字而已。
他拎着腊肉下楼,钻进厨房,一边炒菜一边侧耳倾听着餐厅里四个客人的对话。
此刻,那个叫赵克的年轻人正问郑鹏飞:“郑先生,您是做哪行的?”
郑鹏飞用沉稳的声音答道:“我是保险公司的办事员。到这里是来找一个人,一个叫张桂花的女人。”
“她是你女朋友吗?”孟岚很八卦地问道。
郑鹏飞摇了摇头,说:“前不久,市里发生了一起意外事故,某个工厂正准备卸货,吊运集装箱的钢丝绳却突然断了,十几吨的箱子砸了下来,地面站着的一个工人当时就被压成了肉饼。后来清理现场时,殡仪馆的工人用铁锹狠狠铲着水泥地面,才把尸体给收集起来……很恐怖。”说到这里,他顿了顿,“这个死了的工人,就是张桂花的丈夫,我到这里来是代表保险公司和她商讨赔付方案的。”
他的这番话,让整桌人都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就连在厨房里忙碌的伍仁义也禁不住哆嗦了一下。而几乎与此同时,夜空中忽然划过了一道闪电,接着响起了轰隆隆的雷声,蓄势已久的雨点终于噼里啪啦地落了下来。
陈潜望了一眼窗外的倾盆大雨,忧心地说:“雨挺大啊,盘山公路或许会塌方,班车也会停开的。”
“是啊,要是走不了,那可就糟糕了。”赵克也附和道。郑鹏飞倒没说什么,他的目的地就在附近。但下雨后,山路会变得很难走,只怕一时半会儿他也没法出行。
伍仁义端着一大盘炒好的腊肉出来:“诸位别担心,我这二楼还有两间客房,可以腾出来给你们住,当然咯,我得适当地收一点费用。”
“没问题!”四个人异口同声地答道。
伍仁义转过头,对郑鹏飞说:“你能找到张桂花的家吗?”
郑鹏飞答道:“我有地址,应该能找到。”
伍仁义点点头,说:“张桂花我认识,她家离这里有五里地,就在那边的半山腰。明天我可以带你去。”
本来伍仁义准备将一间客房安排给赵克和孟岚,另一间安排给郑鹏飞和陈潜。但郑鹏飞却私下找到了伍仁义,说:“伍老板,你另外给我找间房吧!哪怕简陋一点也没关系,只要安全就行。”
“我这里的客房都很安全。”伍仁义不痛不痒地答道。
郑鹏飞赶紧解释:“不瞒您说,事实上我们公司已经确认了张桂花的身份,我这次来,就是给她送钱。身上带着现金,不方便和陌生人住一间房。”
“哦……好吧。”
于是,伍仁义把满是灰尘的储藏室收拾了一下,支起一张行军床,铺上厚厚的被褥,让郑鹏飞住了进去。
回到了自己的卧室,童菲菲还在看电视,伍仁义让她钻到床底最里面,拖出了一口大皮箱。箱子里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数码相机,一个塑封机,还有一台多功能激光打印机。
在做饭馆老板以前,伍仁义坐过牢,这爆炒野兔的手艺,就是从同牢房服刑的一个厨师那里学来的。当年,他的罪名是伪造证件,而大皮箱里的这套设备,正是他用来伪造证件的道具。
伍仁义用数码相机给童菲菲拍了一张照片,存储到笔记本电脑里。他又在电脑里翻出了制作身份证的模板,把童菲菲的照片复制进去,然后在姓名栏里写下了三个字:张桂花。
最后,他用多功能激光打印机把这张身份证打印了出来,用塑封机过塑。
在他面前,出现了一张印有童菲菲照片,却写着张桂花名字的身份证。
伍仁义这么做的理由很简单,他想让童菲菲假冒张桂花的身份,领取郑鹏飞带来的那笔保险赔偿金。
不过,既然郑鹏飞知道张桂花家的地址,想要瞒天过海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了。真正的张桂花肯定不能出现在郑鹏飞的面前,而想要让张桂花乖乖地消失,那就只有一个办法最保险——让她死。
到了后半夜的时候,伍仁义与童菲菲披着雨衣出了门,向五里外的那座山走去。在伍仁义的衣兜里,有一把锋利的匕首……
在泥泞的山路上走了半个小时后,伍仁义与童菲菲来到了张桂花的家门外。童菲菲装作过路找地方避雨,用恳切的话语骗开了张桂花的家门,隐藏在门外的伍仁义趁机将匕首刺入了她的胸膛。
张桂花闷哼了一声,倒在了地上,身下渐渐弥漫出一汪嫣红的鲜血。
不过,这些鲜血很快就被密密麻麻的雨点给冲刷干净了。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伍仁义把张桂花的尸体扛到了密林深处,而童菲菲则住进了张桂花的家,等着第二天,郑鹏飞把保险赔偿金送过来。
伍仁义独自一人回到了风味庄。刚一进屋,他就听到窗外雨停了。这时,是凌晨三点。
而在这之后,雨点再也没有落下来。
天刚亮的时候,伍仁义就被一阵嘈杂声惊醒。开了门,他看见赵克正在大呼小叫:“不好了,不好了!孟岚不见了!她失踪了!”
“怎么回事?”伍仁义问道。
赵克说:“昨天晚上临睡前,孟岚拿了一罐可乐给我喝,我喝了之后就觉得特别困,马上就睡着了,一夜都没有醒过……直到刚才起床后,才发现孟岚竟然不在房间里,她失踪了!”
“呃……”伍仁义不禁想到了孟岚那双满带桃花的双眼。
赵克焦急的声音,也把郑鹏飞从储藏室给惊动了出来。他关切地问道:“孟岚失踪了?赵克,你和她之间是不是存在什么矛盾……所以她选择了出走……”
赵克顿时默然,良久之后,才嗫嚅着说:“事实上,她其实已经准备跟我分手了。为了让她回心转意,我提出这次最后的旅行。旅行结束之后,如果她还是不愿意和我在一起,我们就分手……”
“看来,她果然不愿意继续和你在一起……”郑鹏飞咂着嘴说。
这时,伍仁义忽然发现了一个问题:“咦,怎么没看见陈潜出来?”
陈潜所住的客房,门竟然敞开着,但屋里空荡荡的,人早已不知去向。
赵克见状,顿时破口大骂:“吃饭的时候,我就发现孟岚看陈潜的眼神有点不对劲。这个臭女人,见到长得帅的男人就犯花痴。她一定是在可乐里给我下了安眠药,然后偷偷和陈潜私奔了!这个臭女人,总有一天会死在男人手里!”
“这个……”伍仁义不知道该不该告诉赵克,其实陈潜是个涉嫌连环命案的通缉犯。
郑鹏飞以过来人的口吻劝赵克:“强扭的瓜不甜。大丈夫何患无妻?放弃了一棵树,背后还有一片森林呢!”
伍仁义也说:“别上火了,生活照样得继续下去。昨天你不是没吃到我做的爆炒野兔很遗憾吗?我现在就去竹林里看看有没有逮到野兔,过会儿给你做盘好吃的兔肉。厨房里还有馒头,野兔肉就馒头,那才是真正的美味。”
出了风味庄,沿着石板铺成的小路朝山里走十多分钟,伍仁义来到了一片竹林里。雨后,竹林弥漫着清新的味道。昨夜的那场雨,让无数尖尖的竹笋从地底冒出。
踏过满地散乱的竹叶,伍仁义沿着自己设下的活套走了一圈,却没看到被捉的野兔,这令他有点失望。
大概因为大雨的缘故,野兔都在窝里躲着没有出来活动吧。
只有去深山处看看了。
伍仁义在比较偏远的竹林,也设下了同样的活套。他已经有四五天没去检查了。反正兔子们不吃不喝,也能活上一个礼拜,如果捉到了野兔,现在也应该是活着的。
几分钟后,他来到了一处位于悬崖边上的竹林。这时,他看到一块平时立着的警示牌倒在地上,旁边一棵紧挨着悬崖原本被他压弯的竹子已经直立了起来。
一定是野兔撞翻了警示牌,然后被套住了。伍仁义感到一阵兴奋,抬头望向那棵竹子的顶端。令他感到诧异的是,那棵三米多高的竹子上只有一根断裂的绳索在迎着晨风飘摇。
莫非是那只野兔太重,挣扎之下竟把绳索给弄断了?可一只野兔也不可能有这么大力量吧?而且就算挣断了绳索,野兔也应该摔死在地上才对——要知道,野兔的头骨极薄,即使只是三米的高度,它摔下来也会立时毙命的。
而这棵竹子长在悬崖边,看绳索摆动的幅度,如果真有野兔挣脱,也有可能摔到悬崖下面。于是伍仁义沿着小路来到悬崖之下,继续搜寻野兔。
当他越来越靠近正对竹子下方的区域时,却嗅到了一股浓重的血腥味。然后,他看到一具女尸趴在一片刚冒出的竹笋之中。
是孟岚!
她的一只脚上还套着半截绳索!
一定是她没看到地上的警示牌,不小心踩到了伍仁义设下的活套,触发了机关,被弹起的竹子拉到了半空中。她可比野兔重太多了,绳索承受不了她的重量而断裂后,她跌到了悬崖之下,当场毙命。
几棵雨后的春笋顽强地从土壤中冒出来,正好顶到了孟岚的肢体。植物破土而出的力量是可怕的,春笋竟将她的四肢都顶了起来。尸体的四肢与腰部形成了三十公分左右的悬空,看上去触目惊心,充满了诡异阴森的色彩。
而更让人感觉恐怖的是,在孟岚的眉心处,一团肉被残忍地剜了下来,只剩下一个血淋淋的伤口。
剜下死者眉心处的肉,正是城里那个连环杀手的典型手法。不用说,一定是陈潜带着孟岚私奔的时候,急着赶路,没注意到脚下的警示牌,才让孟岚踩到了活套,白白葬送了性命!
而孟岚的死也激起了陈潜的野性,所以他顺手剜去了孟岚眉心处的那团肉?
回到风味庄,伍仁义将这个不幸的消息通报给了赵克与郑鹏飞。
他坚决地说:“必须去报警!但我这里没有电话,手机也没信号,只能沿着公路向前走两公里,那里有一个检查站。“
郑鹏飞沉吟片刻后,说:“伍老板,你不能空着肚子走两公里路去报警啊,还是吃点东西再去吧。你休息一下,我去帮你热一下昨天晚饭剩下的腊肉。”
想到那个可怕的连环杀人犯就在附近某个角落潜伏着,伍仁义确实也没有什么心思去热饭菜,他木然无力地坐在伤痛欲绝的赵克身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不多会儿,郑鹏飞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腊肉和几个馒头,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在郑鹏飞的劝说下,赵克拿起馒头咬了一口,又夹了几块腊肉塞进嘴里。伍仁义也食不知味地吃了几口,哪知道竟忽然感觉头晕得厉害,仿佛天旋地转一般。一股排山倒海的困意如潮水般涌上了心头,他努力睁开双眼,却看到赵克已经“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而郑鹏飞的脸上,却露出了阴恻恻的笑容。
这是怎么了?伍仁义无助地闭上眼睛,也倒在了地上。
伍仁义突然感到脸上一阵冰凉,然后一个激灵睁开了眼睛。
他察觉自己的身体不能动弹后,才发现自己的双手双脚都被绳索绑了起来。偏过头,他看到左边躺着同样被五花大绑的赵克,而在右边还躺着一个被捆得结结实实的男人,竟是——警方悬赏通缉的连环杀人重犯陈潜。
看到郑鹏飞坐在对面的一张行军床上,伍仁义才意识到这里是储藏室。他不禁高声叫道:”你这是在干什么?“他的呼喊惊醒了赵克,赵克逡巡了一眼四周的状况后,也浑身颤栗起来:“原来陈潜在你屋里!郑鹏飞,一定是你杀死了我的女友孟岚!”
“你说错了。”郑鹏飞微微一笑,“我向你保证,孟岚不是我杀的,也不是这个叫陈潜的通缉犯杀的。”
“你是什么人?”伍仁义镇定下来,问道。
“我是本市最好的私人侦探。”郑鹏飞不无得意地说,稍后又补充了一句,“是受人委托来抓陈潜的。”
陈潜身上血债累累,那些被害人家属看到亲人惨死,凶手迟迟不能归案,内心压抑不住悲痛和愤怒,于是一方面通过警方悬赏抓人,一方面暗地找到了郑鹏飞帮忙,并且许诺他,如果抓到凶手,不但警方公布的赏金全归他,还会另外给他一笔钱作为酬谢。郑鹏飞动心了,他动用了各种关系,用自己的办法打听到了陈潜的下落。因为怕打草惊蛇,所以他并没有报警,而是悄悄跟在了陈潜身后,甚至与他乘坐同一辆长途客车,来到了这处深山国道旁的伍氏野兔风味庄里。
“没有把握的事,我是不会做的。不做好万无一失的准备,我是不会动手捉陈潜的——面对一个穷凶极恶、走投无路的亡命徒,我自然得多考虑自身的安全问题。昨天晚上就是我的最佳时机。暴雨成了我最有利的掩护。我潜进他的房间,用一支注满了三唑仑的注射器弄晕了陈潜,并将他拖到了我住的储藏室里,塞在行军床下。”郑鹏飞如是说。
三唑仑是一种强效的麻醉剂,他刚才正是把这种麻醉剂撒在了腊肉里,迷晕了伍仁义和赵克。
伍仁义却意识到一个问题,问道:“既然孟岚不是你杀的,又不是陈潜杀的,那她是怎么死的?她为什么会三更半夜到竹林里去?而且尸体眉心处为什么会少了一团肉?”
郑鹏飞耸耸肩膀:”这就要问凶手自己了。事实上,昨天夜里我根本没睡,店里有什么动静,我都知道。我知道伍老板在下雨的时候,曾经和一个女人出门去了后山,然而雨停的时候,他却是独自一个人回来的。”
赵克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他愤怒地吼道:“姓伍的,原来是你把孟岚带到了竹林里,然后害死了她!你故意把她眉心处的那团肉剜去,就是想嫁祸给陈潜!”
郑鹏飞却摇了摇头:“我看清了那个女人的模样,她并不是你的女友孟岚,而是另外一个陌生的女人。”他顿了顿,突然望向赵克,眼中射出一道锐利的光芒:“昨天夜里雨停之后,我看到你也出去了,而且是和孟岚一起,最后你也是一个人回来的!”
“啊——”赵克失声惊叫,脸色顿时变作一片惨白。
“从伍老板的叙述中,我得知孟岚的尸体被竹笋顶了起来。如果孟岚是在雨停前坠落山崖的,竹笋根本就钻不出地表。如果她是在竹笋长出很长的时候出事的,就会将冒出地面的竹笋头压折。也就是说,她死亡的时间,应该是在竹笋刚冒头,也就是雨刚停的时候。正如你怀疑伍老板的理由一样,孟岚被人剜去了眉心处的一团肉,正是有人想嫁祸给涉嫌连环命案的通缉犯陈潜!”郑鹏飞冷冷说道。
孟岚与赵克出门的时候,雨刚好停了。她的死,与赵克绝对脱不了干系。
赵克无法抑制地颤栗着,良久之后,他才忿忿地说道:“是我把孟岚带进了竹林,这臭女人早就该死了!她一见到别的男人就两眼放光,已经不止一次让我戴了绿帽子,我做梦都想杀死她!”
伍仁义若有所思地皱着眉,然后恍然大悟般说道:“你说过以前曾经到我这里来吃过爆炒野兔,那么一定知道我习惯于在深山里设下活套捉野兔!你和孟岚在这里下车投宿,全是你事先预谋好的!”
“哈哈,没错!”赵克很爽快地承认下来,“我是预谋要在这里杀死孟岚,不过连老天都帮我,我不动手也对不起自己啊!在车上我认出了陈潜就是警方通缉的要犯,我还知道在伍氏野兔风味庄前方两公里的地方有个检查站,所以陈潜肯定会在这里下车,然后抄小路绕过检查站再搭车。警方追得很紧,他自然不能留在风味庄过夜,他一定会趁着夜幕偷偷离开。我准备杀死孟岚后,把所有的脏水都泼向陈潜,反正他是一个冷血的连环杀人凶手!”
事实上,赵克曾半夜溜出了房间,偷偷到陈潜房间的门口探听动静,发现里面没有人。他猜测陈潜已经潜逃了,所以才故意以上山看日出的理由,把喜好浪漫的孟岚骗出了风味庄,进了山里的竹林。他故意一直走在前面,当看到地上立着的警示牌后,立刻不动声色地将其踢倒,然后引诱孟岚往那边走。果然如他预料的那样,孟岚踩到藏在落叶里的活套,被绳索拉到了半空中,随即绳索断裂,她坠落山崖,当场毙命。他剜去了孟岚眉心处的一团肉,这正是可以嫁祸给陈潜的如山铁证。然后,赵克又趁着夜幕返回了风味庄。他想,这样一来,所有的人都会以为孟岚跟陈潜私奔了,即使有人发现了孟岚的尸体,也会以为她是被陈潜杀死的。
但他怎么都没想到,陈潜并没有逃走,而是被郑鹏飞迷晕后,塞在了储藏室的行军床下。
这里还冒出了个私人侦探,是赵克唯一没有预料到的情况。在刀尖上跳舞,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
伍仁义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郑鹏飞,既然你是一个私人侦探,根本就不是什么保险公司的赔付员,那你怎么会知道这里有个女人叫张桂花?还说带了保险金过来?”他不禁为正在张桂花家里等着冒领保险金的童菲菲担起了心。
“哈哈,我确实认识张桂花,而且还见过她。她是我一个朋友的老婆,我那朋友是个有钱人,但却不愿意接老婆到城里一起享福,因为他在城里有无数女人,老婆在的话,他就没那么快活了。”郑鹏飞说着,暧昧地眨了眨眼睛。
那个朋友每年都会托人把一年的生活费带给张桂花,今年正好找上了郑鹏飞。昨天吃晚饭时,为了不让陈潜起疑心,郑鹏飞就随口说出了张桂花的名字,并且说自己是保险赔付员。伍老板居然也说认识张桂花,正好让他的谎话更圆满了一些。
“好了,现在我要计划下一步的行动。”郑鹏飞微笑着说道。
接下来,他有三件事要做。
第一,他必须要到张桂花家里去,把朋友托付的一笔钱交给她。当然,离开风味庄的时候,他会再给伍仁义和赵克注射一支麻醉剂——如果让他俩逃脱,带着陈潜去冒领了警方的奖金,自己就白忙活了。
第二,送完钱之后,他会把通缉犯陈潜带到两公里外的检查站,然后领取那笔可观的奖金,以及……暗地里的那一份。
第三,他暂时不想检举赵克杀人的事,不过倒是有兴趣做一笔生意。他会去拜访一下孟岚的家人,通知他们孟岚可能出了意外的事。如果孟岚的家人愿意出一笔赏金,他很愿意帮助他们找出真凶。
得意洋洋地对面前被捆成肉粽的三个俘虏说完自己的计划之后,郑鹏飞取出了两支一次性注射器,在针管里注满了透明而又黏稠的液体。
当针管里的液体注入赵克体内的时候,他非常绝望。孟岚是独生女,全家人都对她溺爱得有些过分。如果她的家人知道孟岚失踪,而且有可能是被谋杀的话,绝对会出一大笔钱,寻找凶手。
赵克知道,他最终会被郑鹏飞送到孟岚家人的手上,等待他的,将是噩梦一般的下场。
当针管里的液体注入伍仁义体内的时候,他比赵克更绝望。
他能想象自己与童菲菲的下场。别忘了,张桂花的男人,是个有钱人。
(本文纯属虚构)
编辑孙玮
饭店老板炒得一手好菜,但他的手艺并不仅限于做菜,而且,他似乎很贪心。计划好的谋杀和意料外的死亡相继发生,每个人的另一面都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情侣变成了怨偶,神秘人其实是逃犯,老板曾经留有案底,那办事员又究竟是什么人呢?
伍仁义在玉竹山的国道边,距离一处检查站只有两公里的地方,修了一幢两层小楼,一楼开饭馆,二楼自己住。他在饭馆大门外挂了个牌子,上面写着“伍氏野兔风味庄”。招牌下,摆了一排整齐的铁丝笼,笼子里全是活蹦乱跳的兔子。兔子是深灰色的,四肢细短,全身都是肌肉,红色的眼睛炯炯有神,懂行的客人一看就知道,这些兔子都是如假包换的野兔。
每次客人选了兔子后,伍仁义就会当着他们的面,一榔头敲在兔子的脑袋上,敲得它们脑浆四溅,然后把兔肉剁成比指甲还小的小块,放在热油里,与野山椒、嫩竹笋一起爆炒,起锅后再淋一勺香油,诱人的香气保管让再挑嘴的客人都止不住食指大动。
风味庄的顾客,主要是往返于国道跑长途的司机。经过他们的口口相传,风味庄的生意越来越好,野兔供不应求,这让伍仁义挣了不少钱。不过,风味庄中午是不营业的,只做晚上一顿饭的生意。白天,老板伍仁义必须去后山的林子里捉野兔。
玉竹山到处都是连绵不绝的竹林,山里的野兔很怪,就喜欢在竹林间穿梭。不过,几年前林业局就在玉竹山禁枪了,所以,伍仁义不能再用猎枪,但这并不影响他捕捉到足够数量的野兔,他是一个很厉害的猎人。
伍仁义在竹林里设下了许多绳索做成的活套,只要野兔踩着,活套就会拉紧,钳住野兔的后腿。绳索的另一端连在一根被拉弯的竹子上,活套被野兔引发之后,竹子失去牵制力,便会猛然绷直,野兔也随之被绳索倒吊在空中无法逃脱。而伍仁义需要做的事,就是每天定时检查设下的活套。
当然,为了避免误伤山民,伍仁义在活套机关前都竖立了一块木牌子,上面写着:“此处有机关,请绕行。”
野兔是不识字的。
这天傍晚,天空阴惨惨的,乌云密布,眼看一场积蕴已久的暴雨就要落下。风味庄里,几个用餐的客人用随身携带的收音机听着新闻。新闻播音员正用血腥的字眼渲染着城市里正在发生的连环杀人案,被害人全是二十岁出头的少女,并且每个人被杀后,都被凶手剜去了眉心处的一团肉。
尽管收音机里播放着这样可怕的消息,却一点也没影响顾客们的胃口。有几桌客人还想再多来一份爆炒野兔,可惜当天捉的野兔已经杀完了,伍仁义只好满脸堆笑地出来解释,请诸位司机返程的时候再来品尝。
天色渐暗的时候,顾客用完餐,纷纷开车离去。伍仁义正准备关门打烊,忽然听到门外传来了汽车刹车的声音。他探出脑袋望了一眼,看到一辆长途客车停在了路边,车门打开,下来了三男一女。四人下车后直奔饭庄而来,长途汽车则继续向前方驶去,不一会儿便消失在了夜幕中。
伍仁义不禁皱了皱眉头,今天野兔都卖完了,拿什么招待客人呢?看来,只有把二楼屋檐下挂着的那串腊肉割下来才行了。
四位客人进屋后,一男一女坐了一桌,另外两个男人分别坐了两桌。看来他们并不是一起的。
同坐一桌的一男一女都很年轻,女的漂亮,男的英俊,看样子是一对情侣。不过,那女孩的眼神有些飘忽,老是朝着伍仁义和另外两个男客人瞟来瞟去的,顾盼流连,眼里似乎开了一朵桃花。
伍仁义不禁暗自叹了口气,心想这个女孩真是个祸水,她男朋友可有得受了。果然,那个年轻人虽然一直在微笑,但笑容里却隐隐藏着无法言喻的苦闷。伍仁义又瞄了一眼另两个男人。其中一个穿着西装,脚下放了一个黑色的公文包,他年约四十,脸色蜡黄,面目阴郁,两条眉毛拧在一起,活像有人欠了钱不还一般。另一个男人穿着一件黑色休闲服,棱角分明的脸上写满了坚毅,有着一种历经风雨的隽永男人味。
伍仁义走上前,堆着笑对四个客人说道:“现在天已经黑了,店里又只有我一个厨师,不如你们四个人合成一桌吧,我也好招呼。”
四个人都没有反对。坐定之后,那个年轻的英俊男人抢先开口,他微笑着说:“伍老板,给我们来一盘这里的招牌菜——爆炒野兔吧!”
”哦?!你知道我姓伍?以前还在我这里吃过野兔?”伍仁义有些诧异。
年轻男人笑答:“是的,去年随朋友曾经来过。当时在这里吃过一顿爆炒野兔,那美味令我至今难以忘却。”
风味庄来来去去的客人实在太多了,伍仁义对这个年轻人没有半点印象——但这句话就没必要明说了。他只是很抱歉地告诉他们,今天野兔已经卖完了,只能弄点腊肉给他们吃。他保证都是从山里收回来的烟熏老腊肉,味道绝对好。
既然坐到了一张桌上,也算是缘分,四个人分别作了自我介绍。女孩叫孟岚,和她一起来的年轻人是她男友,叫赵克。面色阴郁的中年男人叫郑鹏飞,一身黑色休闲服的男人叫陈潜。
孟岚那满带桃花的双眼,停留在陈潜身上的时间,是最长的。
趁着四人寒暄之际,伍仁义上楼去割腊肉,腊肉就挂在二楼卧室窗外的屋檐下。他推开门时,童菲菲正躺在席梦思床上看电视——童非非,是他的女人。
割完腊肉要下楼,伍仁义无意中望了一眼电视机屏幕,忽然愣住了。
屏幕上出现了一个男人的黑白正面免冠照片——正是那个穿着黑色休闲服的男人,陈潜。
伍仁义调高了电视音量,然后他听到了播音员刻板的声音:“通缉令——陈潜,男,二十八岁,涉嫌连环谋杀重罪……”
通缉令特别指出,死者家属宣布将拿出巨额赏金捉拿陈潜,望知情人尽快提供相关信息,云云。
伍仁义并没有报警,天知道陈潜还有没有同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有赏金,但再多钱如果没命花,那也只是个数字而已。
他拎着腊肉下楼,钻进厨房,一边炒菜一边侧耳倾听着餐厅里四个客人的对话。
此刻,那个叫赵克的年轻人正问郑鹏飞:“郑先生,您是做哪行的?”
郑鹏飞用沉稳的声音答道:“我是保险公司的办事员。到这里是来找一个人,一个叫张桂花的女人。”
“她是你女朋友吗?”孟岚很八卦地问道。
郑鹏飞摇了摇头,说:“前不久,市里发生了一起意外事故,某个工厂正准备卸货,吊运集装箱的钢丝绳却突然断了,十几吨的箱子砸了下来,地面站着的一个工人当时就被压成了肉饼。后来清理现场时,殡仪馆的工人用铁锹狠狠铲着水泥地面,才把尸体给收集起来……很恐怖。”说到这里,他顿了顿,“这个死了的工人,就是张桂花的丈夫,我到这里来是代表保险公司和她商讨赔付方案的。”
他的这番话,让整桌人都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就连在厨房里忙碌的伍仁义也禁不住哆嗦了一下。而几乎与此同时,夜空中忽然划过了一道闪电,接着响起了轰隆隆的雷声,蓄势已久的雨点终于噼里啪啦地落了下来。
陈潜望了一眼窗外的倾盆大雨,忧心地说:“雨挺大啊,盘山公路或许会塌方,班车也会停开的。”
“是啊,要是走不了,那可就糟糕了。”赵克也附和道。郑鹏飞倒没说什么,他的目的地就在附近。但下雨后,山路会变得很难走,只怕一时半会儿他也没法出行。
伍仁义端着一大盘炒好的腊肉出来:“诸位别担心,我这二楼还有两间客房,可以腾出来给你们住,当然咯,我得适当地收一点费用。”
“没问题!”四个人异口同声地答道。
伍仁义转过头,对郑鹏飞说:“你能找到张桂花的家吗?”
郑鹏飞答道:“我有地址,应该能找到。”
伍仁义点点头,说:“张桂花我认识,她家离这里有五里地,就在那边的半山腰。明天我可以带你去。”
本来伍仁义准备将一间客房安排给赵克和孟岚,另一间安排给郑鹏飞和陈潜。但郑鹏飞却私下找到了伍仁义,说:“伍老板,你另外给我找间房吧!哪怕简陋一点也没关系,只要安全就行。”
“我这里的客房都很安全。”伍仁义不痛不痒地答道。
郑鹏飞赶紧解释:“不瞒您说,事实上我们公司已经确认了张桂花的身份,我这次来,就是给她送钱。身上带着现金,不方便和陌生人住一间房。”
“哦……好吧。”
于是,伍仁义把满是灰尘的储藏室收拾了一下,支起一张行军床,铺上厚厚的被褥,让郑鹏飞住了进去。
回到了自己的卧室,童菲菲还在看电视,伍仁义让她钻到床底最里面,拖出了一口大皮箱。箱子里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数码相机,一个塑封机,还有一台多功能激光打印机。
在做饭馆老板以前,伍仁义坐过牢,这爆炒野兔的手艺,就是从同牢房服刑的一个厨师那里学来的。当年,他的罪名是伪造证件,而大皮箱里的这套设备,正是他用来伪造证件的道具。
伍仁义用数码相机给童菲菲拍了一张照片,存储到笔记本电脑里。他又在电脑里翻出了制作身份证的模板,把童菲菲的照片复制进去,然后在姓名栏里写下了三个字:张桂花。
最后,他用多功能激光打印机把这张身份证打印了出来,用塑封机过塑。
在他面前,出现了一张印有童菲菲照片,却写着张桂花名字的身份证。
伍仁义这么做的理由很简单,他想让童菲菲假冒张桂花的身份,领取郑鹏飞带来的那笔保险赔偿金。
不过,既然郑鹏飞知道张桂花家的地址,想要瞒天过海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了。真正的张桂花肯定不能出现在郑鹏飞的面前,而想要让张桂花乖乖地消失,那就只有一个办法最保险——让她死。
到了后半夜的时候,伍仁义与童菲菲披着雨衣出了门,向五里外的那座山走去。在伍仁义的衣兜里,有一把锋利的匕首……
在泥泞的山路上走了半个小时后,伍仁义与童菲菲来到了张桂花的家门外。童菲菲装作过路找地方避雨,用恳切的话语骗开了张桂花的家门,隐藏在门外的伍仁义趁机将匕首刺入了她的胸膛。
张桂花闷哼了一声,倒在了地上,身下渐渐弥漫出一汪嫣红的鲜血。
不过,这些鲜血很快就被密密麻麻的雨点给冲刷干净了。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伍仁义把张桂花的尸体扛到了密林深处,而童菲菲则住进了张桂花的家,等着第二天,郑鹏飞把保险赔偿金送过来。
伍仁义独自一人回到了风味庄。刚一进屋,他就听到窗外雨停了。这时,是凌晨三点。
而在这之后,雨点再也没有落下来。
天刚亮的时候,伍仁义就被一阵嘈杂声惊醒。开了门,他看见赵克正在大呼小叫:“不好了,不好了!孟岚不见了!她失踪了!”
“怎么回事?”伍仁义问道。
赵克说:“昨天晚上临睡前,孟岚拿了一罐可乐给我喝,我喝了之后就觉得特别困,马上就睡着了,一夜都没有醒过……直到刚才起床后,才发现孟岚竟然不在房间里,她失踪了!”
“呃……”伍仁义不禁想到了孟岚那双满带桃花的双眼。
赵克焦急的声音,也把郑鹏飞从储藏室给惊动了出来。他关切地问道:“孟岚失踪了?赵克,你和她之间是不是存在什么矛盾……所以她选择了出走……”
赵克顿时默然,良久之后,才嗫嚅着说:“事实上,她其实已经准备跟我分手了。为了让她回心转意,我提出这次最后的旅行。旅行结束之后,如果她还是不愿意和我在一起,我们就分手……”
“看来,她果然不愿意继续和你在一起……”郑鹏飞咂着嘴说。
这时,伍仁义忽然发现了一个问题:“咦,怎么没看见陈潜出来?”
陈潜所住的客房,门竟然敞开着,但屋里空荡荡的,人早已不知去向。
赵克见状,顿时破口大骂:“吃饭的时候,我就发现孟岚看陈潜的眼神有点不对劲。这个臭女人,见到长得帅的男人就犯花痴。她一定是在可乐里给我下了安眠药,然后偷偷和陈潜私奔了!这个臭女人,总有一天会死在男人手里!”
“这个……”伍仁义不知道该不该告诉赵克,其实陈潜是个涉嫌连环命案的通缉犯。
郑鹏飞以过来人的口吻劝赵克:“强扭的瓜不甜。大丈夫何患无妻?放弃了一棵树,背后还有一片森林呢!”
伍仁义也说:“别上火了,生活照样得继续下去。昨天你不是没吃到我做的爆炒野兔很遗憾吗?我现在就去竹林里看看有没有逮到野兔,过会儿给你做盘好吃的兔肉。厨房里还有馒头,野兔肉就馒头,那才是真正的美味。”
出了风味庄,沿着石板铺成的小路朝山里走十多分钟,伍仁义来到了一片竹林里。雨后,竹林弥漫着清新的味道。昨夜的那场雨,让无数尖尖的竹笋从地底冒出。
踏过满地散乱的竹叶,伍仁义沿着自己设下的活套走了一圈,却没看到被捉的野兔,这令他有点失望。
大概因为大雨的缘故,野兔都在窝里躲着没有出来活动吧。
只有去深山处看看了。
伍仁义在比较偏远的竹林,也设下了同样的活套。他已经有四五天没去检查了。反正兔子们不吃不喝,也能活上一个礼拜,如果捉到了野兔,现在也应该是活着的。
几分钟后,他来到了一处位于悬崖边上的竹林。这时,他看到一块平时立着的警示牌倒在地上,旁边一棵紧挨着悬崖原本被他压弯的竹子已经直立了起来。
一定是野兔撞翻了警示牌,然后被套住了。伍仁义感到一阵兴奋,抬头望向那棵竹子的顶端。令他感到诧异的是,那棵三米多高的竹子上只有一根断裂的绳索在迎着晨风飘摇。
莫非是那只野兔太重,挣扎之下竟把绳索给弄断了?可一只野兔也不可能有这么大力量吧?而且就算挣断了绳索,野兔也应该摔死在地上才对——要知道,野兔的头骨极薄,即使只是三米的高度,它摔下来也会立时毙命的。
而这棵竹子长在悬崖边,看绳索摆动的幅度,如果真有野兔挣脱,也有可能摔到悬崖下面。于是伍仁义沿着小路来到悬崖之下,继续搜寻野兔。
当他越来越靠近正对竹子下方的区域时,却嗅到了一股浓重的血腥味。然后,他看到一具女尸趴在一片刚冒出的竹笋之中。
是孟岚!
她的一只脚上还套着半截绳索!
一定是她没看到地上的警示牌,不小心踩到了伍仁义设下的活套,触发了机关,被弹起的竹子拉到了半空中。她可比野兔重太多了,绳索承受不了她的重量而断裂后,她跌到了悬崖之下,当场毙命。
几棵雨后的春笋顽强地从土壤中冒出来,正好顶到了孟岚的肢体。植物破土而出的力量是可怕的,春笋竟将她的四肢都顶了起来。尸体的四肢与腰部形成了三十公分左右的悬空,看上去触目惊心,充满了诡异阴森的色彩。
而更让人感觉恐怖的是,在孟岚的眉心处,一团肉被残忍地剜了下来,只剩下一个血淋淋的伤口。
剜下死者眉心处的肉,正是城里那个连环杀手的典型手法。不用说,一定是陈潜带着孟岚私奔的时候,急着赶路,没注意到脚下的警示牌,才让孟岚踩到了活套,白白葬送了性命!
而孟岚的死也激起了陈潜的野性,所以他顺手剜去了孟岚眉心处的那团肉?
回到风味庄,伍仁义将这个不幸的消息通报给了赵克与郑鹏飞。
他坚决地说:“必须去报警!但我这里没有电话,手机也没信号,只能沿着公路向前走两公里,那里有一个检查站。“
郑鹏飞沉吟片刻后,说:“伍老板,你不能空着肚子走两公里路去报警啊,还是吃点东西再去吧。你休息一下,我去帮你热一下昨天晚饭剩下的腊肉。”
想到那个可怕的连环杀人犯就在附近某个角落潜伏着,伍仁义确实也没有什么心思去热饭菜,他木然无力地坐在伤痛欲绝的赵克身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不多会儿,郑鹏飞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腊肉和几个馒头,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在郑鹏飞的劝说下,赵克拿起馒头咬了一口,又夹了几块腊肉塞进嘴里。伍仁义也食不知味地吃了几口,哪知道竟忽然感觉头晕得厉害,仿佛天旋地转一般。一股排山倒海的困意如潮水般涌上了心头,他努力睁开双眼,却看到赵克已经“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而郑鹏飞的脸上,却露出了阴恻恻的笑容。
这是怎么了?伍仁义无助地闭上眼睛,也倒在了地上。
伍仁义突然感到脸上一阵冰凉,然后一个激灵睁开了眼睛。
他察觉自己的身体不能动弹后,才发现自己的双手双脚都被绳索绑了起来。偏过头,他看到左边躺着同样被五花大绑的赵克,而在右边还躺着一个被捆得结结实实的男人,竟是——警方悬赏通缉的连环杀人重犯陈潜。
看到郑鹏飞坐在对面的一张行军床上,伍仁义才意识到这里是储藏室。他不禁高声叫道:”你这是在干什么?“他的呼喊惊醒了赵克,赵克逡巡了一眼四周的状况后,也浑身颤栗起来:“原来陈潜在你屋里!郑鹏飞,一定是你杀死了我的女友孟岚!”
“你说错了。”郑鹏飞微微一笑,“我向你保证,孟岚不是我杀的,也不是这个叫陈潜的通缉犯杀的。”
“你是什么人?”伍仁义镇定下来,问道。
“我是本市最好的私人侦探。”郑鹏飞不无得意地说,稍后又补充了一句,“是受人委托来抓陈潜的。”
陈潜身上血债累累,那些被害人家属看到亲人惨死,凶手迟迟不能归案,内心压抑不住悲痛和愤怒,于是一方面通过警方悬赏抓人,一方面暗地找到了郑鹏飞帮忙,并且许诺他,如果抓到凶手,不但警方公布的赏金全归他,还会另外给他一笔钱作为酬谢。郑鹏飞动心了,他动用了各种关系,用自己的办法打听到了陈潜的下落。因为怕打草惊蛇,所以他并没有报警,而是悄悄跟在了陈潜身后,甚至与他乘坐同一辆长途客车,来到了这处深山国道旁的伍氏野兔风味庄里。
“没有把握的事,我是不会做的。不做好万无一失的准备,我是不会动手捉陈潜的——面对一个穷凶极恶、走投无路的亡命徒,我自然得多考虑自身的安全问题。昨天晚上就是我的最佳时机。暴雨成了我最有利的掩护。我潜进他的房间,用一支注满了三唑仑的注射器弄晕了陈潜,并将他拖到了我住的储藏室里,塞在行军床下。”郑鹏飞如是说。
三唑仑是一种强效的麻醉剂,他刚才正是把这种麻醉剂撒在了腊肉里,迷晕了伍仁义和赵克。
伍仁义却意识到一个问题,问道:“既然孟岚不是你杀的,又不是陈潜杀的,那她是怎么死的?她为什么会三更半夜到竹林里去?而且尸体眉心处为什么会少了一团肉?”
郑鹏飞耸耸肩膀:”这就要问凶手自己了。事实上,昨天夜里我根本没睡,店里有什么动静,我都知道。我知道伍老板在下雨的时候,曾经和一个女人出门去了后山,然而雨停的时候,他却是独自一个人回来的。”
赵克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他愤怒地吼道:“姓伍的,原来是你把孟岚带到了竹林里,然后害死了她!你故意把她眉心处的那团肉剜去,就是想嫁祸给陈潜!”
郑鹏飞却摇了摇头:“我看清了那个女人的模样,她并不是你的女友孟岚,而是另外一个陌生的女人。”他顿了顿,突然望向赵克,眼中射出一道锐利的光芒:“昨天夜里雨停之后,我看到你也出去了,而且是和孟岚一起,最后你也是一个人回来的!”
“啊——”赵克失声惊叫,脸色顿时变作一片惨白。
“从伍老板的叙述中,我得知孟岚的尸体被竹笋顶了起来。如果孟岚是在雨停前坠落山崖的,竹笋根本就钻不出地表。如果她是在竹笋长出很长的时候出事的,就会将冒出地面的竹笋头压折。也就是说,她死亡的时间,应该是在竹笋刚冒头,也就是雨刚停的时候。正如你怀疑伍老板的理由一样,孟岚被人剜去了眉心处的一团肉,正是有人想嫁祸给涉嫌连环命案的通缉犯陈潜!”郑鹏飞冷冷说道。
孟岚与赵克出门的时候,雨刚好停了。她的死,与赵克绝对脱不了干系。
赵克无法抑制地颤栗着,良久之后,他才忿忿地说道:“是我把孟岚带进了竹林,这臭女人早就该死了!她一见到别的男人就两眼放光,已经不止一次让我戴了绿帽子,我做梦都想杀死她!”
伍仁义若有所思地皱着眉,然后恍然大悟般说道:“你说过以前曾经到我这里来吃过爆炒野兔,那么一定知道我习惯于在深山里设下活套捉野兔!你和孟岚在这里下车投宿,全是你事先预谋好的!”
“哈哈,没错!”赵克很爽快地承认下来,“我是预谋要在这里杀死孟岚,不过连老天都帮我,我不动手也对不起自己啊!在车上我认出了陈潜就是警方通缉的要犯,我还知道在伍氏野兔风味庄前方两公里的地方有个检查站,所以陈潜肯定会在这里下车,然后抄小路绕过检查站再搭车。警方追得很紧,他自然不能留在风味庄过夜,他一定会趁着夜幕偷偷离开。我准备杀死孟岚后,把所有的脏水都泼向陈潜,反正他是一个冷血的连环杀人凶手!”
事实上,赵克曾半夜溜出了房间,偷偷到陈潜房间的门口探听动静,发现里面没有人。他猜测陈潜已经潜逃了,所以才故意以上山看日出的理由,把喜好浪漫的孟岚骗出了风味庄,进了山里的竹林。他故意一直走在前面,当看到地上立着的警示牌后,立刻不动声色地将其踢倒,然后引诱孟岚往那边走。果然如他预料的那样,孟岚踩到藏在落叶里的活套,被绳索拉到了半空中,随即绳索断裂,她坠落山崖,当场毙命。他剜去了孟岚眉心处的一团肉,这正是可以嫁祸给陈潜的如山铁证。然后,赵克又趁着夜幕返回了风味庄。他想,这样一来,所有的人都会以为孟岚跟陈潜私奔了,即使有人发现了孟岚的尸体,也会以为她是被陈潜杀死的。
但他怎么都没想到,陈潜并没有逃走,而是被郑鹏飞迷晕后,塞在了储藏室的行军床下。
这里还冒出了个私人侦探,是赵克唯一没有预料到的情况。在刀尖上跳舞,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
伍仁义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郑鹏飞,既然你是一个私人侦探,根本就不是什么保险公司的赔付员,那你怎么会知道这里有个女人叫张桂花?还说带了保险金过来?”他不禁为正在张桂花家里等着冒领保险金的童菲菲担起了心。
“哈哈,我确实认识张桂花,而且还见过她。她是我一个朋友的老婆,我那朋友是个有钱人,但却不愿意接老婆到城里一起享福,因为他在城里有无数女人,老婆在的话,他就没那么快活了。”郑鹏飞说着,暧昧地眨了眨眼睛。
那个朋友每年都会托人把一年的生活费带给张桂花,今年正好找上了郑鹏飞。昨天吃晚饭时,为了不让陈潜起疑心,郑鹏飞就随口说出了张桂花的名字,并且说自己是保险赔付员。伍老板居然也说认识张桂花,正好让他的谎话更圆满了一些。
“好了,现在我要计划下一步的行动。”郑鹏飞微笑着说道。
接下来,他有三件事要做。
第一,他必须要到张桂花家里去,把朋友托付的一笔钱交给她。当然,离开风味庄的时候,他会再给伍仁义和赵克注射一支麻醉剂——如果让他俩逃脱,带着陈潜去冒领了警方的奖金,自己就白忙活了。
第二,送完钱之后,他会把通缉犯陈潜带到两公里外的检查站,然后领取那笔可观的奖金,以及……暗地里的那一份。
第三,他暂时不想检举赵克杀人的事,不过倒是有兴趣做一笔生意。他会去拜访一下孟岚的家人,通知他们孟岚可能出了意外的事。如果孟岚的家人愿意出一笔赏金,他很愿意帮助他们找出真凶。
得意洋洋地对面前被捆成肉粽的三个俘虏说完自己的计划之后,郑鹏飞取出了两支一次性注射器,在针管里注满了透明而又黏稠的液体。
当针管里的液体注入赵克体内的时候,他非常绝望。孟岚是独生女,全家人都对她溺爱得有些过分。如果她的家人知道孟岚失踪,而且有可能是被谋杀的话,绝对会出一大笔钱,寻找凶手。
赵克知道,他最终会被郑鹏飞送到孟岚家人的手上,等待他的,将是噩梦一般的下场。
当针管里的液体注入伍仁义体内的时候,他比赵克更绝望。
他能想象自己与童菲菲的下场。别忘了,张桂花的男人,是个有钱人。
(本文纯属虚构)
编辑孙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