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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江苏经济发展已步入新常态,在增长速度、产业结构和发展动力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必将对就业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发表重要讲话,将有更稳定的工作作为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的重要内容,并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就业政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强调,做好就业工作,要精准发力,确保完成就业目标。这为我们做好新常态下的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量质并重、就创并举,按照精准发力的要求,抓住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这一关键”,突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和结构性失业“两个重点”,抓好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增强就业稳定性、提升就业质量和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四大环节”,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一、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传统产业用工需求逐步减少的情况下,完成保就业、惠民生的预期目标,关键在于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新业态就业岗位。工作中力求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政策扶持到位。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更大力度地鼓励扶持新业态行业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吸纳劳动者就业能力。加大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扶持力度,调动新业态企业吸纳就业积极性。制定实施运用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政策,支持生产经营困难的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新业态创业就业。建立健全就业政策评估和就业资金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动态监测到位。开展新业态就业统计试点,加强与发改、经信、统计等部门联系,科学界定新业态的范围,研究制定新业态就业人员的统计口径、统计方法和采集办法,及时掌握新业态成长发展和就业变化等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扶持新业态发展提供第一手数据。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制度,从求职者、用工企业和人力资源市场三方入手加强统计分析,及时了解新业态劳动力供求变化状况,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三是主动服务到位。建立新业态企业面上联系和重点走访制度,帮助企业梳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工时工资、用工规划、人才储备、参保缴费等咨询服务。开展“送政策、送培训、送服务、送人才”进企业活动,构建“绿色通道”,主动帮助企业办理享受政策的各种手续。继续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全省联动专项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高效果,为新业态企业和劳动者直接对接搭建平台、创造机会。
二、抓好重点群体多形式就业。一方面,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两大计划”,完善落实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灵活就业毕业生社保补贴、网络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等政策。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苏北”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苏北、到一线就业。抓住毕业前和离校后“两个环节”,组织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开发2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扎实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就业创业水平不降低。另一方面,着力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的减员、待岗现象,扎实抓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鼓励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少裁员,妥善解决下岗分流职工的再就业问题。把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作为解决结构性失业的有效措施,启动实施“新型技能大军培育工程”,推进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研究制定城乡统一的职业培训补助办法,加快培养造就适应经济持续发展的新型技能劳动大军。同时,统筹抓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坚决织牢兜住就业“底线”。
三、大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加快建立创业氛围、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服务和创业载体“五位一体”新机制,全年扶持城乡劳动者创业10万人,带动就业45万人以上。一是营造更加良好的创业氛围和创业环境。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履行部门扶持创业职能,重点办好江苏省第三届创业明星评选暨首届大学生创业大赛,通过自下而上、层层发动、典型激励,营造勇于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建设,力争全省80%以上的市县达到省级以上创业型城市标准,并逐步推动活动向县区、向街镇、向村居延伸,打造唱响“创业江苏”新品牌。二是提供更为专业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深入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依托各地主导经济和特色产业,有针对性地开办“村官班”、“农民班”、“学生班”,重点加强电子商务、网络创业方面的培训,推广应用创业实训等新模式,推动创业培训扩面提质。加快公共创业服务网点向社区、乡村和高校延伸,着力办好创业沙龙、创业讲堂等群众性交流平台,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公共创业服务目录,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创业服务,逐步形成市县有创业园、街镇有创业路、村居有创业点的服务格局。三是建设更具实效的创业载体和创业项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把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等创业载体纳入众创空间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社会资源规划建设一批创业载体,加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全年新增省级创业示范基地30个,带动全省创业载体建设上台阶。建立创业项目开发、评估和推介机制,结合区域特色、产业优势和市场需求,每年面向全省遴选500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资金支持和全程服务,加快创业项目向经济实体的转化。
四、着力增强就业稳定性。稳定就业是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标志。当前全省就业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是职工就业稳定性相对较差,特别是少数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年度流失率超过10%,对职工和企业双方发展均带来不同程度影响。以实现“更稳定的工作”为目标,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形成企业和职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一是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推进小微企业、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扩面提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确保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用工行为,加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后续管理。二是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完善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等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集体协商标准化建设,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预警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支付长效保障机制,强化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行为。三是推进社会保险全面覆盖。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水平,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强化社会险扩面征缴,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善网络就业、创业群体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方式,大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参保缴费。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加强社会保险城乡、区域和险种之间的统筹衔接,实现制度间的互联互通。四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劳动争议案件质效监管,进一步提升调解服务平台运行水平。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充分发挥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落实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作者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刘卫东
一、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传统产业用工需求逐步减少的情况下,完成保就业、惠民生的预期目标,关键在于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新业态就业岗位。工作中力求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政策扶持到位。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更大力度地鼓励扶持新业态行业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吸纳劳动者就业能力。加大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扶持力度,调动新业态企业吸纳就业积极性。制定实施运用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政策,支持生产经营困难的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新业态创业就业。建立健全就业政策评估和就业资金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动态监测到位。开展新业态就业统计试点,加强与发改、经信、统计等部门联系,科学界定新业态的范围,研究制定新业态就业人员的统计口径、统计方法和采集办法,及时掌握新业态成长发展和就业变化等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扶持新业态发展提供第一手数据。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制度,从求职者、用工企业和人力资源市场三方入手加强统计分析,及时了解新业态劳动力供求变化状况,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三是主动服务到位。建立新业态企业面上联系和重点走访制度,帮助企业梳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工时工资、用工规划、人才储备、参保缴费等咨询服务。开展“送政策、送培训、送服务、送人才”进企业活动,构建“绿色通道”,主动帮助企业办理享受政策的各种手续。继续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全省联动专项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高效果,为新业态企业和劳动者直接对接搭建平台、创造机会。
二、抓好重点群体多形式就业。一方面,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两大计划”,完善落实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灵活就业毕业生社保补贴、网络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等政策。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苏北”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苏北、到一线就业。抓住毕业前和离校后“两个环节”,组织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开发2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扎实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就业创业水平不降低。另一方面,着力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的减员、待岗现象,扎实抓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鼓励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少裁员,妥善解决下岗分流职工的再就业问题。把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作为解决结构性失业的有效措施,启动实施“新型技能大军培育工程”,推进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研究制定城乡统一的职业培训补助办法,加快培养造就适应经济持续发展的新型技能劳动大军。同时,统筹抓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坚决织牢兜住就业“底线”。
三、大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加快建立创业氛围、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服务和创业载体“五位一体”新机制,全年扶持城乡劳动者创业10万人,带动就业45万人以上。一是营造更加良好的创业氛围和创业环境。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履行部门扶持创业职能,重点办好江苏省第三届创业明星评选暨首届大学生创业大赛,通过自下而上、层层发动、典型激励,营造勇于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建设,力争全省80%以上的市县达到省级以上创业型城市标准,并逐步推动活动向县区、向街镇、向村居延伸,打造唱响“创业江苏”新品牌。二是提供更为专业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深入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依托各地主导经济和特色产业,有针对性地开办“村官班”、“农民班”、“学生班”,重点加强电子商务、网络创业方面的培训,推广应用创业实训等新模式,推动创业培训扩面提质。加快公共创业服务网点向社区、乡村和高校延伸,着力办好创业沙龙、创业讲堂等群众性交流平台,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公共创业服务目录,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创业服务,逐步形成市县有创业园、街镇有创业路、村居有创业点的服务格局。三是建设更具实效的创业载体和创业项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把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等创业载体纳入众创空间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社会资源规划建设一批创业载体,加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全年新增省级创业示范基地30个,带动全省创业载体建设上台阶。建立创业项目开发、评估和推介机制,结合区域特色、产业优势和市场需求,每年面向全省遴选500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资金支持和全程服务,加快创业项目向经济实体的转化。
四、着力增强就业稳定性。稳定就业是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标志。当前全省就业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是职工就业稳定性相对较差,特别是少数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年度流失率超过10%,对职工和企业双方发展均带来不同程度影响。以实现“更稳定的工作”为目标,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形成企业和职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一是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推进小微企业、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扩面提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确保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用工行为,加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后续管理。二是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完善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等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集体协商标准化建设,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预警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支付长效保障机制,强化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行为。三是推进社会保险全面覆盖。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水平,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强化社会险扩面征缴,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善网络就业、创业群体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方式,大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参保缴费。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加强社会保险城乡、区域和险种之间的统筹衔接,实现制度间的互联互通。四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劳动争议案件质效监管,进一步提升调解服务平台运行水平。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充分发挥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落实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作者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刘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