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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不少读者前来咨询退保的问题,针对不同的家庭环境和保单情况,是否选择退保?如何减少退保损失?怎样应对“断供”危机?不妨看看本文的几个例子,或许会有所启发。
买保险是门技术活儿,而退保更是有讲究。
被保险代理人“忽悠”了你会想要退保,家庭情况改变后保单不合适了,你也会想到退保,而家庭财务的危机,更是会让缴纳保费变得沉重不堪。如果你正做着退与不退的挣扎,不妨看看下面几个例子,或许会有所启发。
孙女被保险 退保别犹豫
“怎么办呢?我爷爷兴冲冲地回来说在银行买了理财产品,可我一看发现是个保险产品,而且最让人郁闷的是,我爷爷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是我,受益人是他,这算什么保障啊?”
不久前,上海读者温小姐打来也活,讲述了温老伯在银行的“遭遇”。她告诉记者,回家后老人根本不知道买的是保险产品,还认为是收益有保障的理财增值计划,而且更让她生气的是,这款两全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温小姐,受益人是爷爷,与常理不符。
“我听说这种人寿保险都要被保险人签字的,怎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能投保呢?”温小姐显然对这份保单十分不满,她急于拿回已经缴纳的2万元保费。
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明确建议温小姐尽快退保。因为在保单刚刚生成后的一段时间内(一般为10天),投保人不需要为退保承担经济损失,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犹豫期”。可以说,保险法对犹豫期的规定正是给了消费者一个二次选择的机会,能够冷静思考一段时间。温小姐应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一旦超过时限,就可能产生经济损失。
至于温小姐提到的被保险人签名的问题,由于市场操作上的不规范也屡见不鲜。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否则合同无效。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如果没有得到被保险人书面认可,即便通过保险公司核保,但万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极有可能根据保险法规定,认定该合同无效,从而拒绝理赔,伤害投保方利益。因此,温小姐应尽快退保。
“误导”保单退保寻求司法援助
与温小姐的情况类似,28岁的张先生也遇到了退保难题。
“我妈妈去银行的时候,买了一份保险产品,虽然当时她知道产品的一些基本情况,可并没有拿到保险合同,只有一张收款单和一张宣传纸。”张先生说,母亲投保时他正在外地出差,回家后也只是看了宣传单了解了大概,大家都没有对这份保险多加在意。
“没几个月后,我爸爸被查出身体患有疾病,我们想退保后拿回保费,可没想到,保险公司说退保的话1万元的保费只能拿回6000多元,这实在太不讲道理了。”张先生认为,在保险公司没有提供保险合同的情况下,他们对保险的很多细节是不了解的,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
“我当时向保险公司要求,拿回8000元保费,可他们完全不予理会,后来没有办法,我就到法院起诉并当场立案了。”张先生说,法院的传票送到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主动找他谈判,经协商后愿意退还张先生9000元保费,张先生最终撤诉。
虽然事情的发展和结局颇具戏剧性,但最终的结果让张先生一家都很满意,或许这就是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吧。
其实不少投保人都可能遇到张先生这样的麻烦。由于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疏漏,使得投保方对自身的权利义务不甚了解,从而无法对退保可能造成的损失有个前瞻性的了解,这样一来,退保中实际所产生的一系列损失对他们来说就是不公平的了。
对于这样的情况,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或必要时寻求司法帮助是最好的办法了。
鸡肋保单退保当断则断
今年40岁的苏先生也在退保的问题上犯了难。苏先生的年收入在8万元左右,太太收入在4万元左右,中年得子的他们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刚上小学。尽管平日里开支比较节约,但在保险方面,他们倒很愿意花钱。
“我们家每年的保费有2万多元。”苏先生介绍,他们家的保险包括女儿的教育保险、他本人的意外险、太太的养老险和万能寿险,“我们觉得每年缴这么多保费蛮吃力的,现在女儿的开支也越来越大,是不是可以退保呢?”沉重的保费压力让他有些吃不消了。
说实话,虽然苏先生一家买了这么多保险,可保障的力度却不是很强。比如太太的万能寿险就是一张“鸡肋保单”,表面看上去不错,可对这个家庭来说没什么实际功能和作用。与其花几千元保费购买这个险种,不如安排一下定期寿险、重疾险的保障。
由于太太的万能险需要期缴保费,给家庭经济造成较大负担,我们建议苏先生当断则断,暂停该保单的缴费,直到家庭收入大幅提高之后或是家里有闲置资金需要中长期理财时再做考虑。
或许与苏先生陷入相同窘境的投保人不在少数,过去几年中,投连险、万能险热卖时,有不少人并不清楚保障的内容,只是盲目地跟风。几年下来,才发现自己支撑不住庞大的保费开支,于是乎想到了退保。
不过由于这些产品在退保时需要面对退保手续费、初始费用损失等成本,不少投保人只能望而却步,勉强继续缴费。但实际上,这样的做法只会让自己的财务状况雪上加霜。
选择退保虽然只能拿回保费中的一部分,但之所以这样建议,是因为期缴产品每投入一次保费,就会被扣除一定比例的保障成本、管理费、运营手续费等,缴费越多,损失金额其实也就越大。尽管多缴几期保费可以降低退保损失的比例,但损失金额却在无形中扩大了,对投保人来说更不划算。
遇“断供”危机也能延续保障
当然,也有一部分投保人出于对保障价值的需要,即使遇到了“断供”危机,也想要延续保障。那么这样的投保人可以采取哪些方法挽救呢?
其一是自动垫付保险费,这比较适合短期内周转困难的投保人。保险公司会根据保单原有约定,利用已有的现金价值支付未来若干年的保费,直到现金价值用完为止。这样做的优点是合同效力仍然存在,“断供”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依然可以获得理赔。不过缺点在于,如果保险金额与保单现金价值挂钩,由于现金价值用来垫付了保费,保额可能会受到影响。
其二可由投保人申请“减额缴清”,即把已经生成的现金价值当作一次性保费去购买同类产品,如此一来,保障的额度将会减少,但保险期间有望与原保单持平。
其三可做一份展期定期保险,即申请在不改变原有死亡金额、但可能删减其他保险利益的情况下,用保单已经生成的现金价值缴纳保险费,使保单持续一定的时间。
第四种方法适用于保险条款中有“可转换权益”的产品,投保人可以申请将原有的保费较高的产品如养老险、两全保险或终身寿险变更为定期险种,使保障部分继续有效。
此外,如果判断两年内经济情况会有好转,你还可以暂时停止缴纳保费,让保单效力中止。中止后两年内若能补缴相关保费和利息,就能申请保单复效。在停滞缴费期内,被保险人不享受该保险保障。
买保险是门技术活儿,而退保更是有讲究。
被保险代理人“忽悠”了你会想要退保,家庭情况改变后保单不合适了,你也会想到退保,而家庭财务的危机,更是会让缴纳保费变得沉重不堪。如果你正做着退与不退的挣扎,不妨看看下面几个例子,或许会有所启发。
孙女被保险 退保别犹豫
“怎么办呢?我爷爷兴冲冲地回来说在银行买了理财产品,可我一看发现是个保险产品,而且最让人郁闷的是,我爷爷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是我,受益人是他,这算什么保障啊?”
不久前,上海读者温小姐打来也活,讲述了温老伯在银行的“遭遇”。她告诉记者,回家后老人根本不知道买的是保险产品,还认为是收益有保障的理财增值计划,而且更让她生气的是,这款两全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温小姐,受益人是爷爷,与常理不符。
“我听说这种人寿保险都要被保险人签字的,怎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能投保呢?”温小姐显然对这份保单十分不满,她急于拿回已经缴纳的2万元保费。
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明确建议温小姐尽快退保。因为在保单刚刚生成后的一段时间内(一般为10天),投保人不需要为退保承担经济损失,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犹豫期”。可以说,保险法对犹豫期的规定正是给了消费者一个二次选择的机会,能够冷静思考一段时间。温小姐应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一旦超过时限,就可能产生经济损失。
至于温小姐提到的被保险人签名的问题,由于市场操作上的不规范也屡见不鲜。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否则合同无效。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如果没有得到被保险人书面认可,即便通过保险公司核保,但万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极有可能根据保险法规定,认定该合同无效,从而拒绝理赔,伤害投保方利益。因此,温小姐应尽快退保。
“误导”保单退保寻求司法援助
与温小姐的情况类似,28岁的张先生也遇到了退保难题。
“我妈妈去银行的时候,买了一份保险产品,虽然当时她知道产品的一些基本情况,可并没有拿到保险合同,只有一张收款单和一张宣传纸。”张先生说,母亲投保时他正在外地出差,回家后也只是看了宣传单了解了大概,大家都没有对这份保险多加在意。
“没几个月后,我爸爸被查出身体患有疾病,我们想退保后拿回保费,可没想到,保险公司说退保的话1万元的保费只能拿回6000多元,这实在太不讲道理了。”张先生认为,在保险公司没有提供保险合同的情况下,他们对保险的很多细节是不了解的,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
“我当时向保险公司要求,拿回8000元保费,可他们完全不予理会,后来没有办法,我就到法院起诉并当场立案了。”张先生说,法院的传票送到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主动找他谈判,经协商后愿意退还张先生9000元保费,张先生最终撤诉。
虽然事情的发展和结局颇具戏剧性,但最终的结果让张先生一家都很满意,或许这就是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吧。
其实不少投保人都可能遇到张先生这样的麻烦。由于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疏漏,使得投保方对自身的权利义务不甚了解,从而无法对退保可能造成的损失有个前瞻性的了解,这样一来,退保中实际所产生的一系列损失对他们来说就是不公平的了。
对于这样的情况,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或必要时寻求司法帮助是最好的办法了。
鸡肋保单退保当断则断
今年40岁的苏先生也在退保的问题上犯了难。苏先生的年收入在8万元左右,太太收入在4万元左右,中年得子的他们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刚上小学。尽管平日里开支比较节约,但在保险方面,他们倒很愿意花钱。
“我们家每年的保费有2万多元。”苏先生介绍,他们家的保险包括女儿的教育保险、他本人的意外险、太太的养老险和万能寿险,“我们觉得每年缴这么多保费蛮吃力的,现在女儿的开支也越来越大,是不是可以退保呢?”沉重的保费压力让他有些吃不消了。
说实话,虽然苏先生一家买了这么多保险,可保障的力度却不是很强。比如太太的万能寿险就是一张“鸡肋保单”,表面看上去不错,可对这个家庭来说没什么实际功能和作用。与其花几千元保费购买这个险种,不如安排一下定期寿险、重疾险的保障。
由于太太的万能险需要期缴保费,给家庭经济造成较大负担,我们建议苏先生当断则断,暂停该保单的缴费,直到家庭收入大幅提高之后或是家里有闲置资金需要中长期理财时再做考虑。
或许与苏先生陷入相同窘境的投保人不在少数,过去几年中,投连险、万能险热卖时,有不少人并不清楚保障的内容,只是盲目地跟风。几年下来,才发现自己支撑不住庞大的保费开支,于是乎想到了退保。
不过由于这些产品在退保时需要面对退保手续费、初始费用损失等成本,不少投保人只能望而却步,勉强继续缴费。但实际上,这样的做法只会让自己的财务状况雪上加霜。
选择退保虽然只能拿回保费中的一部分,但之所以这样建议,是因为期缴产品每投入一次保费,就会被扣除一定比例的保障成本、管理费、运营手续费等,缴费越多,损失金额其实也就越大。尽管多缴几期保费可以降低退保损失的比例,但损失金额却在无形中扩大了,对投保人来说更不划算。
遇“断供”危机也能延续保障
当然,也有一部分投保人出于对保障价值的需要,即使遇到了“断供”危机,也想要延续保障。那么这样的投保人可以采取哪些方法挽救呢?
其一是自动垫付保险费,这比较适合短期内周转困难的投保人。保险公司会根据保单原有约定,利用已有的现金价值支付未来若干年的保费,直到现金价值用完为止。这样做的优点是合同效力仍然存在,“断供”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依然可以获得理赔。不过缺点在于,如果保险金额与保单现金价值挂钩,由于现金价值用来垫付了保费,保额可能会受到影响。
其二可由投保人申请“减额缴清”,即把已经生成的现金价值当作一次性保费去购买同类产品,如此一来,保障的额度将会减少,但保险期间有望与原保单持平。
其三可做一份展期定期保险,即申请在不改变原有死亡金额、但可能删减其他保险利益的情况下,用保单已经生成的现金价值缴纳保险费,使保单持续一定的时间。
第四种方法适用于保险条款中有“可转换权益”的产品,投保人可以申请将原有的保费较高的产品如养老险、两全保险或终身寿险变更为定期险种,使保障部分继续有效。
此外,如果判断两年内经济情况会有好转,你还可以暂时停止缴纳保费,让保单效力中止。中止后两年内若能补缴相关保费和利息,就能申请保单复效。在停滞缴费期内,被保险人不享受该保险保障。